數萬民眾抗議下,立法院二讀通過擴大國會調查權、增加聽證權相關條文
5月24日晚間7點,民進黨團攜帶印有反擴權反黑箱的藍白黑三色氣球進入立法院議場,於喊完口號後施放。(攝影/黃世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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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昨天(5月24日)第三度上演「國會改革」法案表決大戰,民進黨持續採取拖延議事戰術,國民黨與民眾黨則靠著人數緩步前進,直到晚間11點30分會議結束,藍白陣營已二讀通過擴大國會「調查權」、增加「聽證權」相關條文等。但由於表決速度緩慢,藐視國會罪的刑法專章,以及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改記名投票,將留待下週二院會再戰。

朝野黨團在5月17日與21日兩天院會上演肢體衝突與表決大戰後,24日是「五二一次會
立法院院會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院會在週二與週五召開,週五與週二屬於一次會議,只要簽到一次,俗稱「五二一次會」。
」的議程首日,早上7點議場開門就由國民黨立委搶占主席台,不讓民進黨立委杯葛議事,朝野政黨在議場內放置標語時引起推擠,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與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更爆發嚴重肢體衝突,場面一度火爆。其後院會依序進行國是論壇、確認議事錄、報告事項與討論事項,9點進行國是論壇時,多位國民黨立委發言譴責暴力。

10點之後,藍白立委以人數優勢表決將24日的279案報告事項中的278項都撤回程序委員會,避免在24日進行一讀程序,讓議事人員宣讀條文浪費時間,延誤國會改革法案的表決,因此報告事項僅確認17日與21日的議事錄就進入討論事項。

如同前兩次會議,朝野立委對於表決方式再度僵持不下。立法院長韓國瑜仍宣布每位立委登台發言時間僅3分鐘,民進黨也再度提案「點名表決」,藍白兩黨則以人數優勢持續反對,24日二讀投票依舊皆以「舉手計票」進行。

11點正式進入國會改革法案逐條討論,綠營皆派出一名立委發言,接著藍白黨團提議「結束討論」。從討論進入表決階段後,綠營都再提出「點名表決」動議,又被藍白否決,來回約10分鐘後,雙方才開始對各自條文進行投票。每條條文不論是否修訂、或依哪一黨的版本修訂,從清點人數到表決結束,大約耗時30分鐘才能跑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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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立法院會表決時,民眾黨立委直接舉號碼牌代表黨團票數(1~8票),如立委黃國昌舉4號(左1)、立委林國成舉5號(左2)。(攝影/林彥廷)
國會調查權對象包括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

表決直到下午3點55分,擴大國會「調查權」相關條文已全部二讀,包含《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章第45條至第53-3條,多數以國民黨暨民眾黨版本通過。其中第53-1至53-3條雖通過民進黨版本,但該版本條文是綠營立委在5月17日針對藍白版法案提出的再修正動議,內容僅簡單修改藍白版法條及現行法條,用以拖延議事進行,並非未能送出委員會的民進黨黨團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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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權」相關條文,未來立院可經院會決議後,對議案或立法委員職權相關的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根據此法設立的「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5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檔案。

而在調查過程中,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若拒絕、拖延調查或隱匿資料,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將其送監察院糾正、糾舉或彈劾。假設是民間人士違反規定,立法院院會可決議處1萬至10萬元罰鍰,並可按次數處罰。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可在處分送達次日起2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對於被調查人的保障,則列在第50-1條,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須「告知」當事人有拒絕證言的權利,拒絕事由包含逾越調查範圍、涉及法律明定保護的個人隱私而與公共事務無關者;不過陳明理由後,被調查人仍得「經會議主席裁示同意」才得拒絕證言或交付文件、資料及檔案。

聽證權條文全通過二讀

下午4點開始,院會則針對增加「聽證權」相關條文進行表決,包含《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9章之1、第59-1條至第59-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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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立委、立法院、聽證權、國民黨、民眾黨

根據藍白版法案,未來立法院各委員會以及依「調查權」相關條文成立的調查委員會和專案小組,為審議院會交付之議案、全院委員會為補選副總統、彈劾總統副總統等情況,得依《憲法》第67條第2項舉行聽證會;而涉及外交、國防或其他依法令應祕密事項者,以祕密會議進行。

聽證權相關條文中,共列出兩種例外狀況:若聽證會涉及個人隱私遭不當侵害之虞,個人生命、身體或其他自由遭威脅之慮、營業祕密遭受不當侵害之慮,應部分或全部不公開。

此外,若聽證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等國家機密事項,或逾越聽證會調查目的之詰問或對質、個人隱私或其他祕密事項等,出席人員得拒絕證言或表達意見。

但應邀出席人員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不得拒絕出席、拒絕證言、拒絕提供資料,經立法院院會決議後可處1萬至10萬元罰鍰,可按次處罰,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可在處分送達次日起2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民間人士出席時為虛偽陳述者,經院會決議,處2萬至20萬元罰鍰,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可在處分送達次日起2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政府人員出席時為虛偽陳述者,可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同樣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並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為何有法律學者擔憂聽證權與藐視國會內容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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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於院會休息後,走入議場。(攝影/楊子磊)
立法委員於院會休息後,走入議場。(攝影/楊子磊)

針對立法院新增的聽證權內容,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佳和指出,法國、美國等民主國家都有類似制度,讓立委有聽證權不是問題,問題在於藍白版本中夾雜了「藐視國會」設計,能強制要求私人、民間團體提供資料跟答覆,「立委會不會透過質詢權跟聽證權,讓國家安全、國防走向一個不設防的情況?令人擔憂」。而二讀條文中「外交、國防或其他依法令應祕密事項者」雖能以祕密會議進行,與會者需簽訂保密條款,但林佳和認為,條文只能做形式上排除,像國民黨立委馬文君去年起涉入潛艦國造洩密案同黨立委徐巧芯日前涉及洩密案,就代表仍存在風險。

24日二讀與聽證權相關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59-4條修法明載,受邀出席之政府人員與調查事件相關之社會上有關係人士於必要時,「經主席同意」得由律師等相關人員協助。東華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范耕維在Facebook上分析,修法中看不到「告知人民可拒絕證言權利」的規定,等同於「你不懂法律,結果立法院不告訴你應有的權利。而且,還限制律師幫忙你的機會。」

23日外媒《德國之聲》(Deutsche Welle)記者詢問國民黨籍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吳宗憲「藐視國會」中的「反質詢」定義,吳宗憲回應,立法完成後會做詳細解釋,向全國人民交代(註)
根據《德國之聲》(Deutsche Welle)報導:「國民黨立委吳宗憲23日在國際記者會回應DW提問『反質詢』的定義時表示:『之後的法律,我們會給大家詳細的解釋,和全國人民的具體例子。』吳宗憲24日進一步向媒體說明,法律分成條文、判決或判例;法律設立完成後,才會有判決或判例產生。他23日的意思是,判例之後才能綜合向大眾說明,絕非『立法後再來跟大家報告』。」
。范耕維則認為,藐視國會的「要件不明確問題確實存在」。
而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與藐視國會刑責相關的第25條、聽證會刑責相關的59-5條,皆把「虛偽陳述」列為罪證的構成要件,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書楷也解釋,該條文應是參考《刑法》偽證罪所設,但偽證罪的要件是「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為虛偽陳述,是有連結「案件(案情)」的待證事實,意即證人先在法庭上具結
證人朗讀「當據實陳述,願受偽證之處罰」的法院誓詞,接著簽名,代表為此證言發誓。
後,若與該案待證事實相關的事項為虛偽陳述,才會構成偽證罪,「其適用範圍是可以確定的」。

回到目前仍待二讀的《刑法》藐視國會罪上,林書楷認為,聽證會有特定的事件主題,其適用範圍尚在可預見的範圍內,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則連結「質詢」,這部分完全無法確定適用範圍。林書楷形容,「立法委員質詢到哪裡,這一條罪所涉及的適用範圍就會延伸到那裡,導致這條罪的構成要件涵蓋範圍會隨著立法委員質詢的內容無窮無盡的延伸擴大,」明顯違反了「構成要件明確性」。

針對17日與21日的院會二讀「總統國情報告」相關條文,總統必須在每年3月1日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採取「即問即答」形式。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接受媒體專訪時則表示,面對在野黨強行通過一連串的「違憲法案」,民進黨會提出釋憲,他判斷:「合憲以前,賴清德恐不會赴立院國情報告。」國民黨立委楊瓊瓔批評,賴清德如果不想來就直說,不要找各種理由閃躲。

東海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沈有忠表示,新國會才上任3個月,社會還處於在選後動員的氛圍,加上這次立法院審法案過程過於草率、沒有縝密溝通,就容易引發不同意見衝突。如果藍白後續繼續強渡關山通過法案的話,是否會引發更多人上街頭或甚至再衝進立法院,都需要持續觀察。他認為,民眾黨在這波修法受傷最多,「(民眾黨)選前說是不藍不綠,但現在變成小藍,再加上黃國昌言論比較激烈,年輕人的支持度可能(部分)轉到民進黨。」

全台各地自發集會,立院場外抗議人數晚上達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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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晚間8點,根據經濟民主連合的統計,包圍立法院的群眾達8萬人。(攝影/楊子磊)

經濟民主連合等50多個民間團體延續週二(21日)開始的抗議集會,24日立法院外的群眾聚集速度也遠勝週二,早上青島東路側人潮滿至中山南路後,人群開始往濟南路舞台聚集,主辦方於中午宣布現場已超過1萬人,警方緊急封閉中山南路兩線慢車道提供行人通行。主辦方在晚間9點半宣布超過10萬人,人群也外溢到監察院外的中山南路上,封閉雙向快車道。

就在離抗議群眾約200公尺外的青島東路另一側,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辦公室也申請路權,現場有舞台車播放控訴民進黨的相關影片,但只有零星藍營支持者揮舞國旗。

主辦單位之一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和副祕書長許冠澤於下午、晚上在青島東路上二度召開記者會表示,國民黨曾在5月17日揚言一天內就要完成立法,但24日已經是第三次院會,只要國、眾兩黨繼續限制討論,公民就會持續集結在立法院外。群眾們也不斷高喊「沒有討論,沒有民主!」

經民連也向群眾們表示,若法案最後三讀通過,將會有6種應對方案,第一種方法是由行政院提出覆議,呼籲公民們向各自選區立委施壓,說服立委支持覆議案;第二是憲法訴訟,行政院或四分之一立委有權提出憲法訴訟,請大法官針對這些違憲的法律進行審查;第三是公民投票,讓人民複決立法院通過的法律;第四則是罷免濫權的立委;第五是強化監督國會,如加入委員會召委的評比;第六是深化民主防衛機制。

除了台北立法院外的第一現場外,全台其他縣市也有民間團體自發性舉辦抗議集會,台中、彰化、嘉義、台南、高雄、台東、花蓮都有集會舉行議題短講。

524還發生什麼事?中國近年第三次「圍台」軍演,範圍首次包含金門、馬祖列島

就在立法院再度表決國會改革法案的前一天,中國人民解放軍東部戰區於5月23日早上宣布「聯合利劍—2024A」軍事演習,將持續兩天時間。據國防部23日下午公布資料,中方自7點45分宣布演習開始,參演共機、艦隨即逼近我方水域24海里處,隸屬中國警察部隊的海警船也包圍繞行金門縣烏坵島、連江縣東引島。從23日早上6點至24日晚間9點40點為止,國防部共偵測111架次共機、53艘次共艦及海警船參與中方本次軍演。

「聯合利劍—2024A」為近年中國第三次進行「圍台」軍演,前兩次分別於2022年美國時任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訪台、2023年蔡英文出訪美國與時任眾議院議長麥卡錫(Kevin McCarthy)會面期間。和前兩次軍演相比,本次演習範圍首次包含金門、馬祖列島,也由於2022年中方軍演時有5枚試射導彈意外落入日本經濟海域(EEZ),中方本次並未將演習範圍擴張到台灣島東北方、緊鄰著日本沖繩群島的區域。

據軍事專家研判,本次中方劃設的演習區分別在台灣西北、西南、東部、澎湖外海等地,明顯針對花蓮佳山基地、左營軍港等重要設施。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揭仲分析,本次演習科目應是以武力犯台「各階段」為場景,包含對外、離島的封鎖與控制。

中方自2月的「海上執法意外」後,便常態派遣海警船進入金門和馬祖群島的「禁止、限制水域」巡邏,在軍事專家眼中也充滿戰略企圖。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助理教授林穎佑說明,中國海警局加入本次軍演,代表中方的各武裝力量已經過整合,而中方首次在對台軍演加上代號「A」,無法排除未來還會出現代號「B、C、D」等,針對不同情境的後續演習。

5月24日院會開議前,民進黨黨團也在議場正門召開記者會譴責中方軍演,指責本次修法與軍演的日期不謀而合,是藍營「裡應外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對此回應,民進黨再度販賣亡國感,企圖動員支持者來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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