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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美國推動「反強迫勞動貿易圈」,台灣移工人權問題成潛在破口
2025年9月24日,台灣自行車製造商巨大集團(Giant)因被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認為所僱用移工的工作待遇構成強迫勞動,而遭發布史上首次針對台灣本土的暫扣令,禁止巨大台灣廠產品入美,震撼台灣政府及業界。圖為2019年,兩名工人從捷安特台中工廠外的標誌旁走過。(攝影/Sam Yeh/AFP)
2025年9月24日,台灣自行車製造商巨大集團(Giant)因被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認為所僱用移工的工作待遇構成強迫勞動,而遭發布史上首次針對台灣本土的暫扣令,禁止巨大台灣廠產品入美,震撼台灣政府及業界。圖為2019年,兩名工人從捷安特台中工廠外的標誌旁走過。(攝影/Sam Yeh/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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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6日,馬來西亞與美國簽署《美國─馬來西亞互惠貿易協定》(Agreement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Malaysia on Reciprocal Trade),其中,第2.9條約定馬來西亞必須於協定生效起兩年內完成立法,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並且,還約定馬來西亞「得」(may)參照美國的標準,來認定貨物是否為強迫勞動製品。鑑此,有論者認為,包括上述與馬來西亞的協定在內,美國近期在印太區域進行的一系列貿易談判,都把「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用作圍堵中國的工具。

《美國─馬來西亞互惠貿易協定》納禁止強迫勞動條款,間接影響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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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美國即曾以涉及強迫勞動為由,對馬來西亞橡膠手套製造商Top Glove的產品實施禁令,在美國港口扣押該公司出口至美國的貨物。圖為2020年8月26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郊外莎阿南市(Shah Alam),一名工人在Top Glove的工廠內檢查拋棄式手套。(攝影/Vincent Thian/AP Photo/達志影像)
2021年,美國即曾以涉及強迫勞動為由,對馬來西亞橡膠手套製造商Top Glove的產品實施禁令,在美國港口扣押該公司出口至美國的貨物。圖為2020年8月26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郊外莎阿南市(Shah Alam),一名工人在Top Glove的工廠內檢查拋棄式手套。(攝影/Vincent Thian/AP Photo/達志影像)

儘管美國或許僅有意針對中國,但事實上,馬來西亞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很難不施及更多國家的產品。包括美國在內,許多馬來西亞的主要貿易夥伴,都曾被指控存在強迫勞動,其中,印度據估計是全球最多人陷入強迫勞動的國家。

至於台灣,則從2006年開始,每年都被美國國務院《人口販運問題報告》(Trafficking in Persons Report)指出,存在對移工的債務拘束(debt bondage),與其他符合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強迫勞動指標
共11項,分別是:濫用弱勢處境、欺騙、行動限制、孤立、人身暴力及性暴力、恐嚇及威脅、扣留身分文件、扣發薪資、抵債勞務、苛刻的工作及生活條件、超時加班。
的狀況。
2025年9月24日,台灣自行車製造商巨大集團(Giant)因被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認為,所僱用移工的工作待遇構成強迫勞動,而遭發布史上首次針對台灣本土
在巨大之前,曾遭CBP發布暫扣令的台灣業者都是遠洋漁船,分別為和春61號(權宜船)、漁隆2號、大旺號(權宜船)、連億興12號,強迫勞動情事不發生在台灣本土。巨大,是第一起被CBP認為於台灣本土發生的案件。
暫扣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s, WRO),禁止巨大台灣廠產品入美,震撼台灣政府及業界。近年,隨著馬來西亞占台灣的出口份額成長,馬國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再替台灣對外貿易增添不小的「曝險部位」。
據台灣財政部統計,2024年,馬來西亞是台灣的第七大出口國,金額約198.88億美元,與2001年(約31.41億美元)相較增加近167.5億美元,漲幅533%;占台灣當年全球出口
台灣2001年全球出口總額1,266.09億美元,2024年為4,749.25億美元。
的比例,從2.48%成長到4.19%,擴大1.69倍。
馬來西亞是台灣第七大出口國,電子產品為最大宗

檢視台灣從2001年以來,每年出口到馬來西亞的貨品種類、金額,可見在金額成長的整體趨勢下,電子產品(電子零組件、資通與視聽產品)占比也愈來愈大。2024年,台灣電子零組件、資通與視聽產品出口到馬來西亞的金額,占當年對馬出口總額76.9%。台灣近年對馬出口的顯著成長,絕大是由電子業推動。

台灣對馬出口,金額最大宗的貨品是「積體電路」,主要進入馬來西亞的晶片封測產業。2024年,馬來西亞的封測產能全球第六高,全球市占率約13%;在全球供應鏈因美、中政經角力日益激烈而需多元化避險的態勢下,馬國對台灣晶片製造業有愈來愈重要的地位。另外,馬來西亞近年在全球AI相關投資、開發、應用大爆發下,成為各國科技巨頭設置資料中心的熱門地點;台灣作為占全球AI伺服器產量9成以上的製造霸主受到帶動,2024年,對馬出口額第二高的貨品為「自動資料處理機及其附屬單元」。

最後,除了出口成長,台灣對馬來西亞的投資也在增加。2024年,台灣對馬投資金額史上最高,約6.96億美元;其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占58.24%最高。而在個別企業層級,台灣在馬來西亞投資最多的,是全球封測龍頭日月光,1991年即赴馬設廠,目前有5個廠區,是該集團在海外僅次中國的第二大生產基地。另外,鴻海、緯創、緯穎等台灣電子大廠,近年也都大筆投資馬來西亞。

隨著以電子業為火車頭,愈來愈多台灣企業在馬來西亞落地生產,可以預期,台灣製造的各種元件、物料,對馬出口將持續增長。在馬來西亞必須於兩年內立法,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的前景下,一個問題於是浮現:台灣的電子業是否存在強迫勞動風險?

依賴藍領移工的台灣電子業,在高仲介費、難換雇主下的強迫勞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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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7日,兩年一度的移工大遊行以廢除工作年限為訴求,隊伍自勞動部出發,一路行經台北市中山區與中正區後抵達立法院。(攝影/楊子磊)
2025年12月7日,兩年一度的移工大遊行以廢除工作年限為訴求,隊伍自勞動部出發,一路行經台北市中山區與中正區後抵達立法院。(攝影/楊子磊)
據台灣勞動部統計,2025年10月底,全台約有86萬分別來自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及馬來西亞,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至10款規定工作的藍領移工
法律上的正式名稱為「第二類外國人」,見「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
;其中,8.4萬人受僱於「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7萬人受僱於「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在被政府允許聘僱移工的25種製造業裡,分別排第二、第六多,占電子業全體受僱者(90萬5,499人)12.25%;相較所有移工占全台受僱者(944萬9,000人)9.1% ,台灣的電子業可謂相當依賴移工。

在台灣,雇主聘僱藍領移工須經政府許可,且相關規定、程序極為繁複,雇主一般沒有能力、意願自行辦理,普遍仰賴仲介代辦;相應,也使移工必須透過仲介才能覓得職缺,給予仲介尋租空間,向移工收取高額費用。

仲介費的行情依國別而異,通常以越南最高,金額在4,500至8,000美元;移工往往得在來台前向仲介借貸,抵台後從薪資抵付,通常需12至18個月才能償清。而在移工廣泛陷入債務拘束的狀況下,《就業服務法》(第59條)還規定除發生少數特殊情事,移工不得轉換雇主;造成移工若不幸遭遇惡劣勞動條件,甚至很難用離職的方式擺脫,只能在債務箝制下忍受。另外,《就業服務法》(第4652條)僅允許移工與雇主簽署定期勞動契約,每次效期最長3年;讓雇主可以輕鬆利用契約期滿後不續簽,來清除敢於表達不滿、爭取權益的移工,有效壓制移工行使向官方申請調解、檢查,以及加入工會進行協商、爭議等法律字面上保障的權利。

身受債務拘束且於勞動力市場上自由流動的權利被剝奪、尋求救濟的能力受限,移工極度缺乏工具自我保護,一旦不幸遇上惡劣的雇主或仲介,只能任憑欺壓,承受甚至構成「強迫勞動」的待遇。近年,移工在台灣面臨的高度強迫勞動風險,吸引國際社會關注,不斷有國外的組織、媒體,針對各個產業發表內容詳盡的調查、報導,揭露移工在台的惡劣處境;其中,包括電子業。以下,摘要3份最新的報告:

  1. 2024年9月,美國社會企業Orientation發布《台灣製造業的強迫勞動指標:跨國品牌的現代奴役聲明與揭露》(Forced Labor Indicators in Taiwan Manufacturing: Modern Slavery Statements & Disclosures of Multinational Brands)報告。該報告檢視2016年起,來自不同產業之許多跨國品牌的人權稽查報告,其中指出台灣為強迫勞動高風險地區,或揭露台灣供應商涉入強迫勞動案件;在總計113筆紀錄裡,有35筆發生在電子業,為各產業中第二多(「服裝和鞋類」36筆最多)。
  2. 2025年3月,丹麥獨立調查記者Peter Bengtsen發布《Speed Up! Addressing Forced Labor Risks in Taiwan's Car, Bicycle and Electronics Industries》報告,指出在敬鵬電子、湧德電子、勝品電通、台灣日立、漢台科技、俊端科技這6家台灣電子廠裡,發現移工遭受債務拘束及其他符合ILO強迫勞動指標的待遇。(值得一提的是,先前美國CBP認為巨大集團涉嫌強迫勞動的重要依據,據了解即是Peter Bengtsen於2024年6月,刊登在法國《世界外交論衡月刊》(Le Monde diplomatique)的〈環法自行車賽車廠,是否對強迫勞動風險視而不見?〉一文。)
  3. 2025年8月,成員以電子業者為主,包含許多全球知名品牌的責任商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RBA)發布《2024年RBA年度報告》(RBA Annual Report 2024)。報告內容表示,2024年,RBA總共對成員及其供應商,實施2,136次人權稽查,其中有8%在台灣進行,次數僅次中國(45%),與越南並列第二多。在台灣的稽查,主要發現4類缺失,分別有關「自由選擇就業」(36.3%)、「禁止強迫勞動」(36.3%)、「應急準備」(22.7%)、「供應商的責任」(4.5%)。
頻遭國際點名,仰賴業界自願保障移工人權已不足以降低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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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第29屆台北紡織應用展(Taipei Innovative Textile Application Show, TITAS)期間,一名女子在攤位前觀看某紡織廠商標示其在世界各工廠與據點的地圖。(攝影/Daniel Ceng/Anadolu via Getty Images)
2025年10月15日,第29屆台北紡織應用展(Taipei Innovative Textile Application Show, TITAS)期間,一名女子在攤位前觀看某紡織廠商標示其在世界各工廠與據點的地圖。(攝影/Daniel Ceng/Anadolu via Getty Images)

身為國際上近年帶頭透過貿易來抵制強迫勞動的國家,美國早在1930年,即立法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1930年關稅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07條)。2018年簽署、2020年生效的《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議》(United States–Mexico–Canada Agreement, USMCA),則是美國史上第一個,約定貿易夥伴亦須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的貿易協定。與《美國─馬來西亞互惠貿易協定》簽署同日,美國也和柬埔寨簽署《美國與柬埔寨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Kingdom of Cambodia on Reciprocal Trade),另外,還分別跟泰國越南就後續貿易協定的框架達成共識。

在美國與柬埔寨的貿易協定以及和泰國的共識中,都跟USMCA、《美國─馬來西亞互惠貿易協定》一樣,有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的約定。至於越南,雖然目前的框架共識僅概略提及「將改正與勞動相關的問題」,但在其已遭美國鎖定為維吾爾強迫勞動製品轉運國的情況下,也很可能在最終的協定裡被要求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

無論美國在這幾個貿易協定背後,有什麼樣的政治盤算,要求貿易夥伴共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顯然已是其既定且將持續推展的政策;加上2024年11月,歐盟通過《禁止強迫勞動產品上市規章》(Forced Labour Regulation,將於2027年12月實施),「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成為全球貿易普遍規範的前景可期。台灣作為一個極度仰賴出口的經濟體,移工遭遇強迫勞動的問題長年於國際上被點名,恐怕禁不起怠慢這股趨勢。

在個別產業層級,的確可以看見一些業界「自發」的努力,嘗試終止、預防對移工構成強迫勞動的待遇。2015年,RBA將「零付費」政策納入其行為準則,要求成員不得讓勞工支付任何與招聘有關的費用;在台灣,據報有宏碁、台達電等電子業成員實施。至於整個台灣電子業採行「零付費」的程度,目前沒有任何公開揭露,或許有待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電電公會)跟進。

而在電子業之外,台灣的紡織業因美國非營利組織Transparentem於2025年2月發布的《抽絲剝繭──台灣紡織產業的勞動剝削問題》(Following the Thread: Labor Abuses in Taiwan's Textile Industry)報告,開始由紡拓會領頭倡導「雇主支付原則」,推動「移工盡責招募」。另外,在自行車產業,台灣雙雄巨大、美利達皆已因CBP的壓力實施移工零付費,台灣自行車輸出同業公會表示將協助拓展至整個產業。

「零付費」政策如果能普遍落實,的確是保障移工勞動人權的重大勝利。不過,按台灣現行《就業服務法》,即便所有招聘相關費用都由雇主承擔,移工仍不得自由轉換雇主且受制聘僱年限,剝奪、限縮了他們遭遇惡劣職場環境、勞動條件時,自我保護、尋求救濟的權利。因此,面對來自國際市場,愈來愈迫切的打擊強迫勞動壓力,台灣僅仰賴業界「自願」採行「零付費」政策恐不足以充分降低風險,還需政府修正法令

2024年9月,包括Nike、Adidas在內的總共51個國際服飾品牌,針對Transparentem《抽絲剝繭》報告發現台灣紡織廠移工遭債務拘束、行動限制、扣留身分文件等待遇,聯合致公開信予台灣勞動部、經濟部,表示台灣現行移工聘僱制度導致高度強迫勞動風險,呼籲台灣政府採取改善措施,其中包括禁止仲介向移工收取任何費用(含目前合法的「服務費」)、容許移工更自由轉換雇主。對於Transparentem這份引起國際品牌明確表態的報告,台灣政府迄今沒有承諾任何相關改革,唯一的公開回應,是勞動部表示會依現行法令「嚴查嚴辦」。而在巨大遭CBP發布暫扣令後,台灣勞動部宣告將訂定「強迫勞動指引」強化直聘,對改革移工聘僱制度的態度較先前積極,但所提解決方案的效果仍令勞工團體懷疑

台灣政府若不展開有效的系統性改革,全球各地緊盯在台移工權益的個人、團體們,勢必會持續進攻。為滿足USMCA約定,加拿大墨西哥皆已完成「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立法,且都設有開放外界檢舉、提報的機制來幫助執法。據此,可以合理預期,馬來西亞、歐盟各國及未來更多國家也將比照辦理。這樣的發展,無疑增加了許多掐喉點,供運動者進行更靈活、全面的打擊。但願,台灣的企業和政府不需要更多像巨大的案例驅策,就能做出改變。

(編按:本文作者曾以相同主題撰文刊登於《外交家》〔The Diplomat〕雜誌,本文經作者改寫與補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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