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融資租賃」的高利結構
理債,為了重整生命──她們協助「想還卻還不出來」的人,脫離借款漩渦
曾因單親育兒而深陷雙卡債務的淑惠,從求助者轉為陪伴者,多年來擔任志工陪債務人走消債程序。(攝影/鄭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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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欠債務、以卡養卡,常被投以奢侈浪費的眼光。然而,2008年的《塑膠鴉片》一書就已指出,雙卡風暴中的卡債族僅有12%是過度消費,多半是經濟弱勢族群。但這群債務人卻因「想還還不出來」、害怕被社會貼上標籤,或不了解消債法律,只能長期活在陰暗角落。

《報導者》透過採訪兩位協助消債的助人者,看見債務人從絕望中重生有多難?債務人可以尋求哪些支持並重建生活?近年盛行的機車貸、手機貸等新型態債務,又為何使債務清理更加困難?

「曾有債務人半夜打來說:『淑惠啊,我炭都買好了。』我一開始聽不懂,想說,中秋節不是剛過嗎?」51歲的淑惠曾在雙卡風暴中負債百萬,10幾年來,她走過債務,並陪伴百位債務人踏上更生清算的路。至今,許多個案的臉龐和聲音仍清晰存在她腦海中。

每個月末的週六早上9點不到,一群身穿粉紅色背心的志工便會出現在台北市大同區一處商辦騎樓,立起印有「卡債受害人自救會」(簡稱自救會)的旗幟,引導為債務所苦的民眾參與消債說明會;等律師解釋完消債程序後,債務人可輪流個別諮詢,再由志工協助填寫法律扶助申請書

身為志工一員的淑惠,深刻記得自己第一次到自救會那天。

當時30幾歲的她,為了躲債,將戶籍遷至故鄉雲林,帶著兩個兒子在雙北四處搬家。但隨孩子長大有就學需求,淑惠將戶籍遷回北部,卻馬上被債主找到。

「家扶中心送我兒子一台三手電腦,每次人家來催債,敲門的時候,我兒子第一個動作就是把電腦抱起來,他覺得那是我們家唯一的財產,」淑惠看著法院寄來的強制執行通知,心想不該讓孩子繼續過如此窘迫的日子。

偶然間,她上網搜尋到自救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的消息,因為擔心被詐騙,她在會場樓下公園繞了一圈又一圈,上上下下搭了7趟電梯,即便已看到身著背心的工作人員,仍難以跨出那一步,「最後我告訴自己,我都沒被家暴打死了,命還剩下這半條,怕什麼?我也沒錢可以被騙了。」

那天,淑惠惴惴不安坐上大長桌求助,自救會創辦人之一、律師林永頌一句「我知道你很委屈」,讓她多年的剛強瞬間潰堤,「在這之前沒有人關心過我、我們母子三人,我們是被世界遺忘的。」

曾被遺忘的她,希望接住其他被遺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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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每月在北市舉辦債務諮詢會,每場約有10多人報名參加,還有人從中南部遠道而來。(攝影/鄭宇辰)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每月在北市舉辦債務諮詢會,每場約有10多人報名參加,還有人從中南部遠道而來。(攝影/鄭宇辰)

2010年創立的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每月兩次聯合法扶律師群與債務人交流,疫情肆虐時仍以線上方式進行,從未停歇;雖是無償諮詢,但期待理完債的債務人,能回頭分享自己的心路歷程,鼓勵其他債務朋友。目前已是資深「學姊」的淑惠,形容自己負責的「學弟妹」通常身處「重災區」,許多人因債務壓力無法喘息,患上身心疾病,她除了陪伴就醫,還得隨時應變突發狀況──曾有位40多歲女性,遭「外國軍官」感情詐騙,賠了錢,也賠了對婚姻的憧憬,人財兩空的打擊,導致她出現嚴重妄想症狀,常在凌晨2、3點打電話給淑惠。

身為過來人,淑惠知道,債務人需要的是信任與理解,就像當年林永頌那句話為她帶來無比安慰,「我們因為欠債,親友看我們跟鬼一樣,很害怕我們啊!欠錢的人很少有朋友,所以外人的信任分量不同。」也因此,淑惠最常跟債務人說的話是「我會陪你」,咬字得肯定,語氣得有力量,因為她比誰都清楚,在地獄站起來有多艱難。

淑惠債務的起點,是場錯誤的婚姻。

14歲到台北親戚家當美髮學徒的她,離鄉背井,又被親戚壓榨帶孩子、做家事,因此渴望擁有自己的歸屬。她與大10歲的前夫交往3個月便結婚,豈料,前夫錢賺得多,賭得更凶,婚後第2個月開始對淑惠施以暴力,家更是愛回不回;原本就有一搭沒一搭給的生活費,在兩人第二個孩子出生後,完全歸零。

「孩子剛出生,我無法出去工作,我就做家庭手工,一個月賺3,000、5,000。」當時,《民法》允許債權人可透過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要求「夫債妻還」,淑惠左手買完奶粉,右手又得繳房租,還必須抱著孩子應付前夫的債主追上門來討酒錢。

2002年,小兒子出生後的第5個月,她辦了人生第一張信用卡。淑惠記得,那時,有的銀行連身分證都不看,即使她誠實告知自己工作不穩定,業務仍極力推銷;她還不出錢來,銀行還是一再升級她的現金卡額度。淑惠感到不妥,但想到颱風天裡湊不到錢帶發燒孩子看病,她只能硬著頭皮走上以卡養卡的不歸路。

「我當下的想法是,我要活下去,最快的方法就是(辦卡)。」

2004年末,淑惠終於與前夫離婚。此時,她的債務累積達90萬元,做家庭手工與工地打零工的收入,扶養兩個孩子已相當吃緊,幾乎無力償還卡債。她回憶,自己刷卡最貴的一筆費用,是幫乳糖不耐症的兒子買特殊配方奶粉,一瓶800公克要價1,200多元,她擔心之後買不起,一次買了一整箱。

如今,淑惠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債務清算免責
由法院裁定,指債務人不需再負債務清償責任。
已13年。聲請清算時,她的債務加上利息滾到近200萬元,身上沒有任何財產、保單可變賣清償。清算期間,她的生活受到種種限制,不能搭計程車、高鐵、出國旅遊,也不得從事部分職業
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債務人從業之資格或權利即會受限制,如不得擔任律師、會計師、公益彩券之經銷商、農漁會會員、幼兒園負責人、保險業務員、不得委託證券經紀商買賣股票等約121項職業。必須等到法院裁定復權時,才能回復。
,搬家還須主動向法院報備;且由於清算紀錄會在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簡稱聯徵中心)
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及該會銀行局之許可監督,為國內唯一跨金融機構間信用報告機構。
註記,難以再與銀行往來。
雖然如此,淑惠仍形容這是段「重生」歷程,她記得法院判定免責那天,自己忍不住淚水,「那個哭是因為,真的一毛錢都不是我奢侈浪費,我終於可以撕掉這個標籤了,我可以光明正大帶著孩子,不用再過健保卡被鎖卡
1995年,全民健保開辦,1997年實施欠繳健保費鎖卡。民眾遭鎖卡仍可自費就醫,繳清欠費後,可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2010年,衛生福利部推出「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將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及20歲以下兒童青少年排除在鎖卡之外。
直到2016年,欠費與就醫完全脫鉤,「鎖卡」走入歷史。
的日子。」直至今日,即便淑惠早已向法院聲請復權
法院在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債務人生活將有種種限制,「復權」即是在符合一定條件之情形下,由法院裁定解除限制,回復其法律上的地位。
債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向法院聲請復權:
  1. 依清償或其他方法解免全部債務
  2. 受免責之裁定確定
  3. 於清算程序終止或終結之翌日起3年內,未因《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46條或第147條之規定受刑之宣告確定
  4. 自清償程序終止或終結之翌日起滿5年
,她未再辦理過任何一張信用卡,每一筆花費都堅持用現金支付。

鮮少人知道,負債的日子裡,她曾因經濟困窘延誤就醫,導致右耳聽力僅剩三分之一。為了在說明會上聽清楚債務人的故事,她特地學讀唇語,「我留下來(自救會)的原因是,看到每個來諮詢的人,都彷彿看到當年逃難的自己。」從受助者轉為陪伴者,淑惠成為許多人傾訴心情的樹洞,更是理債的好夥伴。她利用中午時間替債務人親自送件到法扶,為了提高案件受理機率,還會仔細把關申請書內容,如果債務人把數字、名字寫得歪七扭八,淑惠便會請債務人重寫,絲毫不馬虎。

淑惠強調自己的原則:「債務人申請消債過程中,絕對不能承諾他們一定會通過更生、清算。」如果遇到債務人看不懂公文,她會引導他們詢問專業律師,就怕自己講錯了一句,耽誤債務人一輩子。

「我當志工後的一年多,就有人(更生、清算)通過了,那種喜悅不是說『我陪伴你,我很厲害』,而是,啊!終於有一個人過了,後面會有更多人過。」淑惠的期待逐漸實現,今年(2025)截至5月,已有6位她一路陪伴的債務人順利通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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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接百通求助電話,她以社工身分協助理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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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社工10年前推動所屬機構開設「債務關懷電話專線」,至今已服務超過3,000例個案。(攝影/鄭宇辰)
李社工10年前推動所屬機構開設「債務關懷電話專線」,至今已服務超過3,000例個案。(攝影/鄭宇辰)

當債務人載浮載沉,想爬出債務泥淖重新來過,或許有相同境遇的過來人伸手救援,但也可能是毫無關聯的人成為浮木。

李社工在許多人心中,便是債務盡頭的那道曙光。

頂著一頭短髮的她,即便有接不完的電話,仍總面帶微笑。跟淑惠一樣,李社工協助債務人已有10多年經驗。原學會計出身的她,2008年轉職社工,進入某社福機構負責急難救助及社會服務,2013年整理資料時發現,竟高達9成個案都有債務問題。

為了讓這群欠債又普遍低薪的人有重生機會,李社工試著到圖書館找答案,翻閱《卡債族重生寶典》一書才知道,原來債務可透過法律解決。她又跑去旁聽5、6次卡債受害人自救會的法律諮詢,才決定投入陪伴債務人的工作。只是,如何讓機構內部理解債務議題,打破借款人總是奢侈浪費的刻板印象,又費了她一番功夫。

2013年10月,在李社工的努力下,所屬機構聯合卡債受害人自救會舉辦了第一次大型消債說明會,吸引超過百人報名;隨後,機構開設「債務關懷電話專線」。因為所屬機構只有她與另兩人專責債務處理,案量多到難以負荷,李社工才希望在報導中隱其名。她告訴《報導者》,2024年來電量達600通,其中4成,約230件成功在法扶開案,進入債務清算或更生程序。

「大部分打電話來的人,不會一開口就說『李小姐嗎?我要處理債務』,」李社工形容,債務人常是吞吞吐吐、猶豫很久才開口,「不好意思,請問⋯⋯請問⋯⋯你們有協助處理債務嗎?」為了幫助他們跨出第一步,接線員的態度至關重要,「我們要展現熱情,跟他說,『對!你有需要嗎?我可以跟你聊一聊嗎?』」

接著,她會先進行初步評估,例如,確認對方5年內是否擔任過公司負責人、近兩年沒有大額資產異動等,再按自製的「債務諮詢基本資料表」,一一向對方確認收支狀況、有無扶養家人、是否具有福利身分
社會福利政策下,個人因為符合特定條件,可領取政府提供的福利或補助,例如: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等。
,以及債務原因、負債總額、何時開始無力償還等,其中,最重要的是釐清「非金融機構債權」及「理債原因」兩點。

李社工解釋,卡債、信貸等債權人為銀行的舊型債務,直接向聯徵中心申請債權人清冊即可一清二楚;但在疫情期間大量出現、由融資公司發展出的機車貸、手機貸、商品貸等「新型態」貸款,不僅聯徵中心沒資料,連債務人自己都搞不清楚欠誰錢。

「他(債務人)只知道對方是中租,可是中租底下有好多個子公司,到底是哪一個?我們就從繳款單,從很多的蛛絲馬跡,去找出到底是哪間。」
此外,債務人站出來面對債務的原因,也是能否順利消債的關鍵。有時,會有債務人親友打電話來諮詢,委請李社工說服家人處理債務,「我說『抱歉,我不做這種事』,我們要他主動打來,確認他的動力有多強。」在李社工的經驗中,多數人是因為法扣薪水
如果債務人還不出錢,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扣薪」或「法扣薪資」,每個月扣除固定比例薪資做為還款來源。
或保單被強制執行,才焦急求助;也有年紀大或重病的債務人,希望能好好處理此生重擔,「乾乾淨淨」地離世。

她也發現,許多仍在勉強還款的人,通常不會去計算債務總額,「他們會害怕,而且忙著賺錢、忙著還錢,但是誰來催債就還誰,完全沒有計畫地還款,」李社工選擇正向解讀這群債務人,因為想還款,才陷入以債養債的困境,「來找我的都不是無賴,他們是想還還不了。」

浮濫發卡到過度放貸,債務人年輕化、受騙多

自從2020年注意到融資公司貸款崛起後,李社工進一步分析,去年230件法扶開案中,已近3成是新型態債務,且債務人有年輕化的趨勢。舊型債務人大多是「上有老,下有小」、肩負家庭經濟重擔的40至60歲中年人,新型債務人則下探20至30歲,且此年齡層占比持續升高。

同時,新型態債務中,最高比例的成因是「被詐騙」。李社工指出,「情感詐騙」結合「投資詐騙」的打擊特別沉痛,受害者的愛情和財務通常在3個月內瞬間瓦解,若受騙時還曾跟親友借錢,可能連人際網絡都搖搖欲墜;有些債務人還會因此浮現輕生念頭。

「所以第一時間,我們不只接住他的情緒,也希望快速拉起他的支持網絡,像是鼓勵他將事情告訴家人,」李社工補充,加上融資公司常在借款人申貸時,要求留存兩名聯絡人資料,當借款人無力還款時,業者便會透過這些聯絡人施壓催收。因此,債務人適時揭露債務狀況,也才能與聯絡人商討因應方式。

理債,只是重整生命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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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的人往往多方弱勢,除了經濟不穩定,還可能有身心健康、工作或財務管理問題。因此除了消債,重整生活也相當重要。(攝影/鄭宇辰)
貧困的人往往多方弱勢,除了經濟不穩定,還可能有身心健康、工作或財務管理問題。因此除了消債,重整生活也相當重要。(攝影/鄭宇辰)

截至5月,李社工粗估,自己已服務過3,000多例個案,其中逾1,000人成功申請法扶資源。從這些債務人身上,她體悟到,理債,其實只是重整生命的第一步。

李社工指出,貧困的人往往在多方面都處於弱勢,即使透過法律解決債務,只要身心健康、工作能力或財務管理其中一環出問題,仍可能再度陷入貧窮;還有許多人牽涉的是「關係債」──幫伴侶或家人作保、借款,即使完成更生或清算,依然無法抹去那股不甘心。也有人理完債了,仍容易不經意間自我矮化,認為自己比不上別人。

因此,除了協助理債,李社工還找來家醫科醫師、財務規劃師、心理師等組成志工團。例如,財務管理師會幫債務人評估是否該贖回保單,教他們養成記帳與編列預算的習慣;心理師則透過諮商,協助他們走出陰霾。

對已走出債務13年的淑惠來說,重整生命、直面他人眼光,同樣是從未消止的課題。她直言,自己內心深處仍有被追債的陰影,所以從不接不認識的電話號碼;近年,兒子結婚,淑惠受訪或參加倡議活動,也會小心不以正面曝光,「不知道親家怎麼想,怕造成兒子和媳婦困擾。」甚至,有些親友不懂《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看見淑惠代表自救會出訪日韓交流,至今還會耳語「欠這麼多錢,怎麼還能出國?」

長期關心債務議題的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吳宗昇認為,債務人必須對債務負起責任,但缺乏資源的人因為借貸而被剝削殆盡,明顯不符合社會公義,更何況,經濟脆弱往往才是導致負債的根本原因。

「除了法律制度,社會也應該給債務人機會重返生活常軌,才能降低社會犯罪、自殘等極端事件發生,」吳宗昇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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