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話篇
洗澡熊說「法」/白雪公主:應報慾望的文明界限

最後,也是通篇最精采的結尾部分:白雪公主的婚宴舞會,在眾目睽睽之下,「王后被迫穿上燒紅的鐵鞋並且一直跳舞至死⋯⋯」聽完這個「Happy Ending」小朋友就睡了!
咦?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這種驚悚劇情,怎麼看都怎麼不像是一部「媽媽睡前在床邊說給小女兒聽」的故事,怎麼會榮登全球最暢銷童話之列呢?
白雪公主多元又深刻的文化底蘊
不論多麼矛盾、多麼弔詭,〈白雪公主〉擄獲了全球無數兒童的心,讓成人不得不承認,兒童其實有〈彼得兔〉(Peter Rabbit)以外的內心世界。因為〈白雪公主〉太成功了,而且不只是作為童話意義的成功而已,兩世紀以來各種分析研究,前仆後繼。可以說,雅俗共賞的〈白雪公主〉,根本是集合式的「文化萬花筒」,包羅萬象,探討的角度有心理學及佛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論、社會學、歷史學、基督教神學、希臘神話學、宇宙論(Kosmologie)、符號論(Symbolik)和女性主義學等。
相較之下,〈白雪公主〉並未特別受到法學家們的青睞──除了在法學家還不是法學家的兒童成長階段之外。事實上,這則短篇故事中,包含了太多犯罪情節和法律關係,其中可以從犯罪學、法制史及刑法學角度發揮的橋段,不勝枚舉。單單那場「兼具死刑執行功能」的夢幻婚禮舞會,就反映了兩世紀以來刑罰思想的演進,道盡應報慾望的文明界限。怎麼說呢?
版本演變中,狠毒生母竟然「被消失」?
猶如《格林童話》收錄的其他知名故事,從1812年初版到1857年7版的定版稿〈白雪公主〉,同樣歷經了「淨化」改寫,但相較於〈睡美人〉(Dornröschen)從巴席勒(G. Basiles)版以來的大幅淨化,格林兄弟似乎認為,原始流傳版〈白雪公主〉,兒童不宜的僅有「生」母殺女的部分而已,其餘情節包含結尾婚禮都大致保留初版原貌。
簡單說,1812年初版,王后正是白雪公主的親生母親,因為嫉妒女兒取代自己成為世上最漂亮女人,必去之而後快。這種狠毒生母的形象,顯然不適合作為「媽媽在床邊說給小女兒聽」的童話,也無法承擔寓教於樂的道德教誨功能。生母殺女情節會引起媽媽讀者們的群起抗議,也是意料中事。
繼母躺著也中槍
在〈白雪公主〉後來的版本中,生母死於生產,改由繼母來擔綱這個惡毒角色。雖然考究《格林童話》歷史的學者,有一說認為當初流傳的故事本來就是繼母,是格林兄弟當初誤聽成生母了,所以後來版本才予更正,回歸原貌。但證諸格林其他篇故事,從初版到定版把生母改成繼母的,其實不止〈白雪公主〉而已。難不成格林兄弟重度聽障?
例如,在初版的〈森林裡的糖果屋〉(Hänsel und Gretel)中,狠心出主意要把漢斯兄妹丟在森林裡自生自滅的,正是他們兩人的生母;但從第4版起到最後第7版的定版版本,生母就都改為繼母。這種大反派的繼母角色,幾乎是《格林童話》再三覆誦的刻板印象,〈灰姑娘〉(Aschenputtel)中的繼母,堪稱「典範」。〈白雪公主〉改寫後,繼母王后的殘酷行徑,聽起來就毫無違和感了(既是繼母,又是超級善妒的女人,「當然」什麼事都做得出來)。不過,如此刻板印象也使得全球繼母們在200年多來蒙受不白之冤,若要她們票選最討厭的童話集,《格林童話》恐怕當之無愧吧!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生母」殺女之外,構築〈白雪公主〉故事的其他重要元素,尤其是血淋淋的犯罪情節,完全都不在淨化範圍──不過,這可能也是這部童話成功的祕訣之一。
愛美善妒的女性想像
以毫無禁忌的想像力來發揮人性(弱點),應該是〈白雪公主〉成功的重要元素。諸如:男人對正妹的渴望、女人的愛美與嫉妒、人們的原始應報慾望等。先說總是票房保證的正妹:不論是〈灰姑娘〉、〈睡美人〉⋯⋯《格林童話》通篇是顏值超高的正妹,不然要怎麼擄獲總是「以貌取人」的王子的心?但〈白雪公主〉的審美觀,頗值玩味;試想,「皮膚像雪一樣白、嘴唇如血一般紅、頭髮似黑檀一般黑」,人體這麼高色差對比的白雪公主,怎麼會奪下「天下第一正妹」的桂冠?而且才只是個童顏未泯的7歲小孩(睡美人年紀再小,可是足足15歲)!
不過,既然白雪公主天下最正,已經魔鏡再三認證,在此就省略審美觀的質疑,直接跳到重點。〈白雪公主〉是一個女主角若不夠正就根本說不下去的故事,她沉魚落雁的美貌,正是王后殺她的動機、也是獵人對她手下留情的關鍵、更是王子近乎病態瘋狂迷戀她的原因(天下第一正妹,死了還是那麼正)。
白雪公主中的刑事犯罪,包羅萬象
白雪公主是打工換宿先驅?
撇開刑法不論,〈白雪公主〉也是《民法》的素材。來看看她遇到七矮人時的雙方約定:
「如果妳願意替我們做家事、煮飯、縫衣服、整理床鋪、洗衣服、編織、把家裡打掃乾淨,就留在這裡吧。我們可以供給妳需要的一切。每天我們都會到傍晚才回來,在我們回來之前妳要煮好飯菜。」
死刑是「搶眼球」的好生意?看那場處死王后的婚禮
岔話說夠了,來提故事的重頭戲,也就是夢幻婚禮的高潮結局。
童話常在王子與公主的盛大婚禮中,喜劇結尾,〈睡美人〉、〈灰姑娘〉、〈白雪公主〉都是。在婚宴舞會中,舉國歡慶,從此兩人過著快快樂樂的日子,這種編劇除了滿足Happy Ending的童話公式之外,還兼具「善有善報」的教誨功能:看吧!好心好報的灰姑娘終於熬出頭、嫁給夢幻王子了!
但〈白雪公主〉的結尾,不僅止於「善有善報」而已,更有「惡有惡報」的暢快教誨。這場婚宴舞會就是「雙效合一」的高潮戲,不只是王子與公主終結連理的歡慶儀式,同時也是「宣判並執行壞母后死刑」的圍觀場合!
鞏固「惡有惡報」的庶民正義觀
不過,〈灰姑娘〉結局再怎麼殘忍,和〈森林裡的糖果屋〉的壞媽媽死法一樣,僅止於「天譴」;反之,〈白雪公主〉的王后,則是死於「人罰」,更勝一籌!「王后被迫穿上燒紅的鐵鞋並且一直跳舞至死」,她在眾人圍觀下死於酷刑,而且當場處死她的兩位共同正犯,正是她的女兒和女婿!若說人性殘酷,應該是莫此為甚才是 ,而且白雪公主還沒有絲毫罪惡感!她只不過「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而已?
(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何迪士尼動畫版的〈白雪公主〉要改寫結局了:王后行兇後,被七矮人追捕逃往懸崖頂峰,正好一道強大閃電擊中地面,王后遂墜崖身亡。換言之,就是改成「天譴」!)
用處決人犯「淨化」百姓心靈的傳統
說來說去,死刑真是一筆好生意!及至今日,雖然我國沒有搭上廢除死刑的列車,但不會也不能公開執行死刑。只不過,消費死刑的執行,依然是政客轉移誹聞焦點或提升選情民調的慣用手法。我們與文明的距離,似乎比想像中的還遠。
然後呢?爸媽們該怎麼做?
「把人當人」才是當代的文明界線
最後來個小結。〈白雪公主〉的劇情安排,高潮迭起,貼近人性的故事元素,也擄獲無數童心與人心。高潮中的高潮,是王子與白雪公主的夢幻婚禮,這場兼執行殘酷死刑的歡樂舞會,不但宣示了「善有善報」的喜劇收尾,有情人終成眷屬,也告誡了「惡有惡報」的悲劇下場。勸善、懲惡,雙效合一。壞王后終於得到報應,正是《格林童話》對於「罪與罰」的回應與教誨,滿足了閱聽大眾內心一種原始、潛伏的應報慾望。
但應報慾望可有文明界限?從初版以來,到淨化再淨化的《格林童話》定版,格林兄弟刪除、改寫了兒童不宜的婚外性、婚前性、未婚懷孕、非婚生子女(如〈睡美人〉、〈長髮姑娘〉),連壞生母都改寫為壞繼母(如〈白雪公主〉、〈森林裡的糖果屋〉),但殘忍的酷刑和圍觀的死刑,卻不在淨化範圍,反而加強了「善惡、賞罰分明」的教誨功能。這反映的一種啟蒙時期之前的刑罰觀與道德觀,格林兄弟並非始作俑者,只是將其記錄與呈現而已。
如今,婚禮舞會上的這些野蠻懲罰作為,早已不見容於當代法律。〈白雪公主〉故事發源地的歐洲,早已全面廢除死刑;而全球各國際人權公約,也早已禁止各種非人道處遇與酷刑。當代刑法不僅是應報慾望的法律界限,其實更是「把人當人」的文明界限!在床邊說〈白雪公主〉的爸媽們,或許也該先加個註腳,再讓兒童們入睡吧?
你知道童話故事中有很多法律觀念值得探討嗎?大眾流行文化中又有哪些法律問題被長期忽略?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化身「洗澡熊說法」,在本專欄中從法律通俗化的角度出發,在你我耳熟能詳的故事中說文道法,顛覆童話故事及流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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