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現場【法律人追劇】

王子榮/《鬼滅》裡的狛治、現實中的非行少年:從無限城到少事法的深淵與希望
人類時期的猗窩座,為了生活走上險路,甚至被烙上前案印記。坎坷的開局人生,恰如現實中的「非行少年」。(圖片提供/木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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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含《劇場版「鬼滅之刃」無限城篇 第一章 猗窩座再襲》劇透,請斟酌觀看。)

沒有任何意外,上映不久的《劇場版「鬼滅之刃」無限城篇 第一章 猗窩座再襲》在國內外刷新票房紀錄,過去的《無限列車篇》創下的各種最快票房累積紀錄已然交棒,承襲著前作劇場版的大成功,以及各方的口碑迴響,在更多資金及技術的投入及堆疊下,我們看到了漫畫中本來平面的無限城矗立眼前。

在《鬼滅之刃》的世界裡,「無限城」是鬼王「無慘」所藏身的巨大迷宮般建築,由上弦之肆鳴女透過琵琶操控移動,這裡是鬼族的最終根據地,也象徵著主角群進入決戰的舞台。當上弦之肆鳴女的琵琶聲清澈響起(其能力在移動無限城),城體一次又一次的移形換位,彷彿有生命力一樣,搭配產屋敷家族的「鎹鴉」不斷在城中找尋無慘的藏身之處,用鳥瞰視角去看無限城的宏大壯闊,讓觀眾看到動畫原來沒有極限,天空才是極限,只是征鬼之途預計要三部曲才能劃下句點,依照製作時程來說,鬼滅戲迷只能繼續望穿秋水等待黎明再起、惡鬼退散的那一天。

在「無限列車」掀起熱潮後,很多不看好後續劇場版的聲音湧出,有認為原來的漫畫連載早就完結,熱度很難延續,加上如果有看過漫畫原作的讀者一定知道,《鬼滅之刃》並不是以作者能畫出厲害的打鬥分鏡聞名,那些可以重創鬼的肉體的各種呼吸招式
《鬼滅之刃》中的「呼吸」有多種流派,每個流派都有其獨特的招式,水、炎、岩、風、雷、月6種呼吸法。該呼吸法可以重創鬼的肉體。
,在漫畫中也只是輕描淡寫,《鬼滅之刃》是少數因為動畫的高規格製作而帶起更多人認識進而成為現象級的特例,但也正因如此,也有人認為更多的漫畫迷會期待動畫上的表現。

筆者作為很早入坑的讀者,反而是因為鱷魚老師(鬼滅作者的暱稱)對於每個角色塑造的背景與設定上並非絕對的善惡讓人著迷,每一個惡鬼都有自己的悲慘際遇跟成為鬼的原因,即便是主角群,固然有傳統王道漫畫劇情(從孱弱到慢慢成長),但不同角色心境上的描述跟對鬼的悲憫或憎恨,抑或成為鬼殺隊的原因──如大部分是因為家人被鬼殺害,也有像是戀柱甘露寺是不被世俗認同,卻在鬼殺隊中找到自我──都看到鱷魚老師將傳統少年漫畫中花費最多篇幅描述打鬥的心力,改為對於人性幽微的觀察與角色故事的細節堆疊,這也是漫畫作家走出打打殺殺套路下的別出心裁。

從殺戮之鬼到悲傷少年:猗窩座的前世今生

在這樣的濾鏡下,猗窩座的前世今生注定讓人視線模糊。上弦之參的威名在上一部《無限列車篇》就讓人恨得牙癢癢,「大哥沒有輸」更成為那一陣子網路或生活中常見的哏圖。可是猗窩座是如何變成鬼的?那些揮動拳頭的殺戮時刻下,被遺忘的過去如何拾回,就成了這次的故事主軸。

猗窩座人類時期的本名叫狛治,是一位不斷為生病父親奔走的少年,在藥費的沉重負擔下,只能透過行竊勉強度日,並將竊取來的錢買藥延續父親孱弱的身體,父子相依為命。不過狛治在一次失手後,他的雙臂被紋上刺青,提醒人們這是一位有竊盜前案的少年;鮮明的標記讓他求生更不容易,直到他的父親不想拖累他,選擇輕生。

狛治這樣的開局人生,對比同齡被捧在手心的孩子們,他的童年只有滿滿生活掙扎的痕跡,如同從廢墟中徐徐走來。

狛治雙手被刺青是標記他犯下的過錯,這在刑事案件中,所代表的就是一個人的前案紀錄──如果覺得前案紀錄過於拗口,其實就是我們常聽到的前科或衍生的良民證的講法。你這個人是否清清白白,過去有沒有犯罪的紀錄?在成人犯錯的刑事程序中,一旦你有前科,意味之前明明犯了錯卻沒有感受到警惕,即便受過刑罰的處罰,仍執迷不悔再次犯案,在刑罰效果評價上就會連結到動用「累犯」加重其刑的規定;另一方面,一個人因為有了刑事紀錄,無疑會加深其重回社會的障礙,例如職場工作,很多人資會要求你攜帶良民證前來,這時拿不出這樣證明的人,只能轉向更不利的勞動條件場域,幾乎可以說刑事前案紀錄,就是國家對一個人貼上善惡的標籤。

法律與命運的刻痕:少年犯錯後的前案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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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制度中,我們是否能提供非行少年可安身立命的所在?圖為矯正學校學生將洗淨的衣物放在陽光下晾曬,這裡是觸法未成年人接受正規教育之處。(攝影/陳曉威/資料照片)
在法律制度中,我們是否能提供非行少年可安身立命的所在?圖為矯正學校學生將洗淨的衣物放在陽光下晾曬,這裡是觸法未成年人接受正規教育之處。(攝影/陳曉威/資料照片)

那如果是少年犯錯的前案紀錄也是一樣對待嗎?

少年在成長過程中可能會越過了法律的紅線或跨過這個警戒區,我們稱其為「非行少年
非行少年是指年齡介於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他們因觸犯刑罰法律,或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而被認為需要進行特別的處理與輔導,以保障其健全成長。在台灣的《少年事件處理法》中,對於這類少年行為的定義涵蓋了已發生犯罪行為的觸法少年,以及可能發展成犯罪的「曝險行為」,例如:經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經常出入不當場所或經常逃學逃家等;以及已出現偏差行為的少年,例如:參加不良組織、與犯罪習性人往來等15種行為。
」,背後的寓意是避免對少年產生負面標籤效應,進而影響其日後的發展,所以在詞彙上以「非行」取代「犯罪」,而規範少年的司法程序,主要為《少年事件處理法》(簡稱《少事法》)。《少事法》所定義的「前案」是指少年過去曾受的轉介處分、保護處分或刑之宣告,少年在成長過程中因為身體和心理的發育歷程使然,其中掌控計畫思考、衝動控制、判斷力、洞察力的前額葉還在發育,跟成年人有所差距,在這樣的前提下,《少事法》本身就不是用處罰作為立法的理論,而是保護和預防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條:「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特制定本法」。
少年的前案無疑成為回歸校園的阻礙,所以對於這一部分,過往修法都抱持著盡可能消除這樣的紀錄的思考,例如最早於1976年時先規定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1條:「少年受管訓處分或刑之宣告,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5年內未再受管訓處分或刑之宣告者,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1976年版本。
如果5年內沒有再犯法就可以塗銷相關紀錄,之後在1997年更進一步,認為只要少年在執行後經過3年,無論少年有沒有再度觸法,在法律上都當作不曾被宣告過,相關的資料也必須一筆勾銷。塗銷的範圍是指足以讓人閱覽該資料時,可以知悉其人為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的少年紀錄、電磁紀錄、卷宗、有關資料及其備份檔案,守備範圍是滴水不漏,避免掛一漏萬,甚至貫徹到一般的刑事程序,即便是成年人犯罪下的審理過程,也明文
「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第5條:「對行為時滿18歲以上之人所涉刑事案件之量刑或為其他刑事處分時,不得使用其少年前案資料」。
限制不可以援用到其少年時期的前案資料。

不過令各界震驚的新北校園喋血案件,卻引發社會對於法律是否過度保護少年的批判,不少民團也大聲疾呼檢討《少事法》中的相關規定,社會在激情之際,可能無法適度冷靜去想《少事法》的立法目的。群眾恐慌當下,唯一需要的就是趕緊有一個出口,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往往是粗暴而當下有用的解方。不過這時專業養成的法律人,就該擔起守門員的角色,不是隨輿論起舞。

迷途少年能中途落腳重新開始的地方?
但讓人遺憾的是相關主管機關推出的《少事法》修正草案,卻回到「有條件」的註銷前案的老路,不僅不符合世界潮流
參考:黃鼎軒,少年事件之塗銷、緩刑宣告及撤銷,台灣/全國律師/第 28 卷 第 8 期/11-32 頁。
(如《兒童權利公約》),也忽視了前案紀錄對少年回到正常軌道上的阻力。慶幸也有公民團體發出不平之鳴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即有反對聲音,並呼籲司法院不該如此修法。
,反對這樣的修法方向,在過度喧囂的社會中,能聽見一點不同意見,在亂世的一隅,還能保有小小的思辨空間。

狛治在父親離世後變得更消極、更離經叛道,遇到師父慶藏迎來了生命中最重要的轉捩點,慶藏讓狛治住在道場內,教授武藝並委請他照顧病弱的女兒戀雪,之後狛治、戀雪兩人也發展出情愫進而決定共度餘生,只是命運交響曲驟然變調,才讓其走上成為鬼的道路。

看起來性格乖戾的狛治,原來也能成為可靠穩定的力量,差別跟轉變在哪裡,判若雲泥的環境才是關鍵。當狛治可以有一個安定身心的處所,讓奔波的生活暫時歇息,就能有機會讓惡化的情況慢慢好轉,就有如《少事法》中對少年的安置一樣。而這些孩子為何會進入少年安置機構?會走到這個門檻的孩子,多半伴有家庭功能不夠健全的特徵,包含父母親的不當管教、親人關係緊張,所以孩子開始往外找尋認同與歸屬,過早跳入社會大染缸,在心理和生理都不成熟下,容易走上岔路。當「家」成了廢墟,往下墜落只是早或晚的問題。

在《少事法》中,對於有犯罪行為(之虞)的少年可以視情形給予各種「保護」措施,法院決定的司法安置處分
相較於司法安置,另外一個概念是社政安置,參考相關法源依據
就是其中一種。針對孩子的行為還沒嚴重到要感化教育,不過原生家庭已不適合讓孩子回去,就會開啟少年安置機構這條路,進入安置的目的在於協助他們重建生活秩序、協助就業或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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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事法》的立法目的並非懲罰,而是保護和預防。圖為觸法少年在矯正學校內接受技職訓練。(攝影/陳曉威/資料照片)
《少事法》的立法目的並非懲罰,而是保護和預防。圖為觸法少年在矯正學校內接受技職訓練。(攝影/陳曉威/資料照片)

這時問題來了,不是每個經司法安置的少年一定會有人願意收留,會前往安置的孩子成因本來就多元且複雜,諸如情緒不穩、情感依附、衝突及暴力傾向、整體學習理解能力不佳等狀況都是普遍,可是其中又有各方面狀況不佳的少年(又稱難置兒),往往淪為踢來踢去的人球,尤其目前少年安置機構是由民間團體自行成立(經費由政府補助和他人捐助),如果不願意收留,相關的政府單位也無能為力。這樣的困境年復一年,一方面喊著完善社會安全網,一方面卻讓基層人員落入疲於奔命的囚徒困境!對於任何類型的少年都願意接納的安置機構,說是少年的救命繩索並不為過,催生一間由政府成立的安置機構的呼籲由來已久,讓一直被拒絕的少年可以落腳,在民間力量之外,國家應該作為最後的援軍,也比較有能避免民間安置機構出現的一些積習與弊病

從猗窩座的前世看起,在成為鬼之前的掙扎際遇,不僅雙臂的前案註記讓他備受異樣眼光,直到遇到願意收留的師父和戀雪,流浪的靈魂足以安身立命。對照我們《少事法》的施行狀況,是否在制度面上多釋出一些善意,在資源上由國家引領投入,就能有更多機會帶著非行少年走過廢墟?

【法律人追劇】專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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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者》在週末開闢「法律人追劇」專欄,邀請曾以《羈押魚肉》一書獲得金鼎獎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雲林地方法院法官王子榮等法律人執筆,每月一篇與讀者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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