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2024)第二季,「次世代基因定序」(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簡稱NGS)即將納入健保給付,可望讓國內十多萬名癌友減輕負擔。不過,新制背後牽動的除了給付標準以外,還有如何建立基因檢測實驗室的「國家認證」,一來確保檢測的品質,讓後續治療藥品能夠精準用於病患身上;二來接軌健保給付的依據、不致付錢買到根本失準的檢測。
一直以來,基因檢測巿場跑在政府法規前,亂象叢生。從實驗室品質與收費、檢測報告的準確性,到檢測諮詢都參差不齊,糾紛頻傳。衛福部2021年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法」),針對實驗室自行開發的基因檢測項目正面表列納管,給予3年落日條款,明年2月9日前醫療機構若未完成申請、實驗室未通過認證,通通「不准做」,等著上路的健保NGS給付也必須依循這項認證核定。然而,「特管法」落日條款將至,衛福部不僅湧入大量施行計畫申請案、審查大塞車,至12月25日截稿為止,逾千件的申請案、通過審查的不到200件。
2003年,完整的人類基因圖譜定序初稿宣告完成,遺傳密碼的潘朵拉盒子被打了開來。
基因解碼後,人類的生命藍圖持續有了更清晰的座標指引。精準醫療的時代來臨,透過基因檢測的方式,能從中了解個體的差異,給予相關疾病合適的治療方式。癌症的標靶藥物、罕病的基因治療藥物都是應用的例子,健保也已給付多項這些藥物、標靶治療及免疫療法的「單基因檢測」。
以治療最大宗的癌症為例,新藥推陳出新,僅有被認定治療有效的腫瘤基因型別,才能有健保給付。癌友往往必須先自費做基因檢測,若確認腫瘤基因符合健保認定治療有效的型別,才能申請到給付;但傳統基因檢測一次只能做一個基因位點,病人得多次抽取檢體分次進行檢測,不僅有風險,許多癌友為求一線生機,不管自己的基因型別是否與藥物效果吻合,還是抱持「試試看」心情用藥。這可能造成癌友錯失用藥時機、也可能讓治療亂槍打鳥。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稱健保署)署長石崇良日前宣布藥物治癌的「次世代基因定序」(NGS)檢測,明年將納入健保,NGS可用少量檢體一次檢驗數十到數百個基因位點是否有變異,能針對多項癌症基因做整合式檢查,被認為有助於臨床端加速診斷,提供醫師更多決策參考、減輕病人目前自費負擔。
石崇良受訪時向《報導者》表示,健保署已成立NGS專家小組,會將「檢測結果有對應健保治療藥物,且效果明確」、「標靶藥物已取得衛福部食藥署藥物許可證,但還沒納入健保的基因位點」的癌症別優先納入;但「檢測結果對應到的標靶藥物,若正在進行臨床試驗」則確定不在首波給付中。至於哪些癌症會納給付,經過三次會議討論,仍未定案。
NGS納保背後,除了照顧癌友,健保署還有其他盤算。目前每年健保給付的癌症標靶治療超過百億,衛福部原本承諾將由公務預算編列設置百億規模癌症新藥基金、獨立健保之外,今年(2023)確定破局,明年仍將由健保總額編列60億的癌症新藥基金。NGS納入給付,其實也是健保希望透過精準檢測癌症用藥的療效、未來可淘汰效果不佳的藥物或治療個案。
但新政策背後沒被關注的前提是,究竟哪些做基因檢測的實驗室「夠準」、「夠格」?2年多前衛福部醫事司修正「特管法」,除了針對細胞治療的規範外,也增列針對實驗室基因檢測的資格重新審查和認證,眼前法案落日期限已至,《報導者》走訪許多實驗室,雖然業者和機構多肯定「必須管理」,但對衛福部究竟要「怎麼管」仍有一堆問號。
「檢測本身的品質,你不能做錯了,該做出來的沒做出來,或者沒有的變有,這樣會造成病人治療的延誤,或者是浪費。」石崇良坦言,此NGS規劃明年第二季納入健保給付,其實也是在等明年2月9日全面上路的「特管法」,讓實驗室認證先能有把關。
基因檢測產品和技術分為傳統的「體外診斷醫療器材」(In Vitro Diagnostic Device,簡稱 IVD)途徑,即開發出套件的產品,通過食藥署的查驗登記許可後上巿;另一類是「實驗室開發檢測」(Laboratory Developed Tests,簡稱LDTs),如個別實驗室的技術開發。
IVD產品套組研發與申請過程耗時,也須投入大量資金,有些疾病對象局限、研究不易,少有試劑廠商願意開發。因此不少實驗室自行研發LDTs技術,類似「手工藝」方式,經小規模測試後即應用於臨床。但LDTs過去並無法規規範,除醫療機構外、生技公司也可以進行,實驗室品質參差不一,傳出不少糾紛,衛福部「特管法」主要就是納管進行高風險基因檢測,並涉及診察、診斷或治療特定病人或疾病目的而使用的LDTs。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法」)法源依據:依《醫療法》第62條第2項規定訂定。
訂定時間:2003年12月24日公告施行,其中針對醫療機構施行或設置特定醫療儀器之項目、醫療機構條件、操作人員資格等進行規範。
修法時間:2020年9月預告修正草案,第36條新增「附表四」實驗室自行開發的LDTs納管項目;2021年2月9日通過修正。
附表四列管七大項目:
- 抗癌瘤藥物之伴隨檢測
- 癌症篩檢、診斷、治療及預後之基因檢測
- 產前及新生兒染色體與基因變異檢測
- 藥物不良反應或藥物代謝之基因檢測
- 遺傳代謝與罕見疾病之基因檢測
- 病原體鑑定、毒力及抗藥性基因檢測
- 其他藥物伴隨基因檢測(於藥物仿單中,明載於用藥前應執行檢測)
新法時程:修法後,醫療院所提供上列技術檢測服務需申請審查,未經通過者不得進行;修法前已施行者需於2024年2月8日前完成補件申請。
醫療機構要施行上述項目,就必須提出施行計畫,由取得認證的醫學或生技實驗室執行,依「特管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對認證實驗室,可以進行不定期查核;實驗室不能直接提供檢測報告給民眾,報告的判讀與解釋需由醫師進行解釋。7大類納管項目中,使用最多、巿場規模最大的就是癌症診治和藥物的相關篩檢,也是健保將納入給付最主要的部分。
問題是,與基因檢測息息相關的「特管法」,究竟能多大程度確保檢測的品質?民眾又能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基因檢測?又還有哪些挑戰亟待克服,恐影響民眾權益、產業發展?
過去,LDTs沒有法規專門管理,落於灰色地帶。但實驗室品質的好壞,卻深深影響了終端使用的民眾是否受到保障。台灣醫事檢驗學會前理事長、義大醫療財團法人行政中心醫療品質部副部長謝文祥從2000年台灣的醫學實驗室認證制度開始以來,參與各項相關法規的修訂,十分了解以往實驗室參差不齊,最終造成醫療糾紛、消費爭議的情況。
謝文祥看過多起亂象:「有些做了(基因檢測)以後會跟病人講說,你會得什麼疾病,那後來沒有啊,或是說沒有病,然後卻有。甚至有些做出來的報告根本不是真正的報告。」像是原本是要檢測某些癌症,但檢測的基因斷點位置卻不一樣,無法正常檢測出癌症。
當基因檢測這個潘朵拉的盒子被打開後,各種基因檢測充斥市面,不免令人眼花撩亂,從天賦潛能、預測疾病風險這類如「科學算命」的檢測,到疾病診斷、用藥選擇這些「醫療目的」檢測都有選擇。
走入醫療現場,現況是許多院所沒有意願,或沒有能力開發醫療用的基因檢測時,便將檢測外包給其他實驗室來做,不少生技實驗室嗅得商機,便會提供基因檢測、服務給醫院。
2017、2018年左右,政府終於規劃將討論多時的LDTs納管,謝文祥回憶,當時也有生技實驗室反彈。「我們也會得罪人啦,要求實驗室應該要認證、要做品管,這些對他們來講都是麻煩。」他也指出,醫學實驗室由醫院成立,「醫院需受《醫療法》及相關醫事人員法管理,但這些產業界及其實驗室則無。」
謝文祥實際走訪、輔導過許多業界實驗室,更看過不少實驗室沒有被管理的情形,一連串的項目都可能未完全訂立或落實標準流程,包括:人員及設備要求、管理要求、品質要求、服務與技術要求等,每個細節都影響了最後檢測項目的分析確效。
「像是DNA根本沒有缺損,但是做出來可能是缺損,或是說本身有一些缺損的東西你看不到,就品質不夠。」謝文祥也無奈地說,市面上許多檢測結果洋洋灑灑一堆參考文獻、裝訂成厚厚一本,「但有一堆都是沒有用的。我幹嘛花錢來買這種東西?但是民眾不知道。」
許多醫師都曾接觸過病患對基因檢測抱持著不切實際的憧憬、幻想,業界彼此也都心照不宣,知道哪些項目其實毫無用途。多數產業實驗室或研究實驗室都坦言,這一塊巿場確實「很亂」、「該管」,因為「基因檢測一定得是在臨床上真正有效、具有可信度,必須對病人照顧跟健康有意義才做。」
坊間許多標榜預測潛能、全方位的基因檢測,有醫師就直言批評大多是騙人的,比如運動潛能,只看一個基因位點,就說肌肉是屬於持續性的,適合當馬拉松長跑選手;或是檢測大腦功能與學習潛力,不同型態的基因呈現出來後,報告也只含糊帶過結果,根本不準。
成功大學基因體醫學中心主任孫孝芳說:「有些基因檢測,是一種類似『基因算命』的產品,對於消費者而言,在專業知識背景不足之下,非常有可能落入話術的陷阱而不自知。」孫孝芳建議,若以檢測品質控管的角度來說,應該是不分類型的檢測,都需要接受認證,才能確保檢測的品質。
以成大進行的周產期檢測產品來說,就是採用國際公告、只報告有臨床證據的變異點,像是在檢測報告上,也會明確寫出每個變異位點所根據的標準。
謝文祥也觀察到,許多生技公司藉由健檢診所、民間社團等管道行銷基因檢測商品,像販賣保健品一樣在銷售,文宣以模糊的方式呈現,特意規避醫療療效,屆時恐怕難以藉由《醫療法》裁罰,終究還是可能產生消費糾紛。
不過基因檢測實驗室要拿到「國家認證」,申請過程是困難重重,除了需要提供的分析數據眾多,證明檢測的硬實力外,政策的變動也讓業界無所適從。「特管法」納管LDTs前,2018年時食藥署啟動「精準醫療分子檢測產業實驗室檢測與服務(Laboratory Developed Tests and Services, LDTS)輔導與查核之試行計畫」,成大是第一家申請輔導的單位,當時包括成大在內共十家實驗室通過計畫。
行動基因技術長陳華鍵表示,當時花了半年左右、準備了上千頁的文件才成功申請列冊,更投資上百萬優化實驗室的品質管理、檢測能力。他也講出業界普遍心聲,從實驗室認證到醫療院所申請施行計畫,也有研議之後都要一一付費,可能對不少生技公司來說是不小的負擔。
雖然後來衛福部也有採納業界的建議,針對LDTs申請案推出包裹式申請、更改部分規定等措施補救,不過有實驗室負責人說,「也搞不懂現在變到哪裡了?」顯示「特管法」2021年修正上路後配套不足。
另外,對於審查的行政效率、作業流程繁瑣,過去幾個月來業者怨聲四起,有的申請案曾好幾個月都沒下文,衛福部則不斷進行協商與修改執行方案。截至2023年11月9日,共有3,574件申請案,占比最大為產前及新生兒染色體與基因變異檢測,共1,600件;其次為癌症篩檢、診斷、治療及預後之基因檢測,共1,080件。但截至12月25日截稿時間,衛福部核定的計畫僅169件,明年2月9日「特管法」正式落地,申請案能否審查完畢仍是變數。
科技不斷進步,人類基因持續解碼,前方仍有漫漫長路。雖「特管法」納管了多數的醫療型基因檢測,但也仍有未被列入的項目,諸如心臟病、心血管疾病、神經退化等基因檢測,或是蛋白質檢測、代謝物檢測。
問題是,若沒有規範在「特管法」附表四的項目,究竟能不能做?許多實驗室和負責人,仍然不清楚。
現在限於「特管法」的規定,即便病患與醫院希望能接受此類蛋白檢驗,俞松良還是擔心有違法之虞,無法提供臨床實施。他無奈說,「如果我們弄得好,說不定我們有機會將技術輻射到其他國家去。連美國合作方都無法理解,為何通過與NIH平行比對試驗的台大藥物基因體實驗室,無法通過食藥署的LDTS認證?」
俞松良滿腹無奈透露,許多台灣生技產業都搞不清楚「特管法」上路後,哪些能申請?哪些不能申請?他自己也一直透過各式管道詢問衛福部蛋白質檢測的規定,無奈並沒有得到正面回應,僅得到的回覆是「蛋白檢測不屬於『特管法』的管轄」,這讓他無所適從,眼看一個有機會立足台灣放眼亞太的機會,就在手中流失,「因為法規仍是模糊,現在我們就只做(「特管法」)正面表列的項目,其他就選擇不做。」
去年6月,俞松良就曾送審甲狀腺球蛋白檢測,但不適用「特管法」而被退件,和台大藥物基因體實驗室一樣被退件的送審單位也不少。謝文祥指出,「但是現在開會在審,只要跟附表四無關的,衛福部現在的原則是不審,不審就無法管。」
劉越萍則回應,目前不在「特管法」的項目,就是嚴格退件。「特管法」主要規範的是高風險、有實證的基因檢測項目,這些造成的亂象是最大的。至於非基因的其他檢測,如蛋白檢測,劉越萍強調,其實過去有許多和學界、機構的座談,都強調,不屬「特管法」規範的項目,就依已存在既有的檢驗流程、實驗室認證機制。目前實驗室有許多不同的認證系統,如食藥署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認證、美國病理學會實驗室認證、ISO 15189醫學實驗室認證、台灣病理學會分子病理實驗室認證,實驗室就依需求去申請。
「當初討論為什麼沒有納進去(蛋白質檢測)?可能因為當初沒有這種技術。」謝文祥說,「特管法」2021年修正發布時,當時候檢測的領域主要都還是在癌症、產前基因檢測,「現在變成是法規又跟不上了。」
實驗室的檢測技術有兩大方向,一個是購入國外生技大廠的試劑套組,再由自己研發團隊測試後進入檢測流程;一類是完全自行開發。但即便是採購大廠的套組再測試,如何「確效」就是會有差異,而這部分同樣也是「特管法」目前無力管轄的灰色地帶。特別是採用中國的機台、套件組,還涉及國安隱憂,更複雜。
大部分的產業實驗室需仰賴生技大廠的分析軟體,俞松良指出,實驗室品質認證中,確效是最重要的關鍵。「現在我們會看到的是,有一些(報告)是不OK的,為什麼?有些他們會引用其他國外的研究報告,A(基因)突變就會產生怎麼樣的結果,所以如果檢查出A突變,可以怎麼樣。可是問題,那個A突變是用你的方法,還是用他的方法,有無經過查證流程?」
還有業者透露,早期有聽聞中國的機台會免費放在台灣的實驗室,雖然可以用很便宜的方式做檢測,但台灣不會分析資料,就得將資料傳回中國,這恐有國安危機,但也是「特管法」管不到的地帶。
孫孝芳則表示,確實有些產業實驗室會將基因定序資料上傳國外,由其他生技廠協助分析完再將結果告知實驗室,實驗室才能完成報告,「因此不但主流技術無法掌握,對國內生技發展不利外,甚至可能造成國人基因資訊無預警外流。」因此,成大基因體醫學中心的實驗室所有檢測項目則都是自行開發,「檢測的步驟甚至包括數據分析、結果判讀的自動化流程都是我們一手建立,完全不需要依賴國外廠商的技術或軟體。」
針對基因資訊外流、特別是對中國的機台或套組的疑慮,劉越萍則坦承,目前送由衛福部審查的LDTs計畫,「(中國機台)我們就先pending(擱置)」,會請醫療機構「簽切結書」,保證不是使用中國的機台。她也透露,醫療器材進口是由食藥署管理,但NGS定序儀不屬於醫療器材,相關進口事宜由經濟部所管轄,食藥署已經在今年8月17日函請經濟部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評估限制中國製定序儀輸入台灣。
「特管法」規範雖然眼前已有許多漏洞,但多數業者仍支持必須讓實驗室認證有最基本的品質把關,先從醫療端遏止檢測亂象。
「不少亂象的背後,也是凸顯台灣生技發展既有的問題,」孫孝芳認為,台灣基因檢測實驗室的設備其實都很好,但在研發的能量上可能輸別人一截,缺乏投入資金自行開發及培育願意留在生技產業的人才,所以限制了國內的基因檢測的相關產業無法邁向國際市場,自然而然技術比起國外是相對不如,因此未來應該加強人才培育及鼓勵自行開發檢測,讓台灣的基因檢測的相關產業走向國際市場。
陳華鍵則呼應,台灣念生醫的碩士生很多,具有許多中階技術人才,基礎研究其實做得不錯,但缺乏高階專業人才,尤其沒有太多經驗將技術研發成產品上市、商業化。就像是新藥研發一樣,台灣缺乏從開發到上市,進而商業化的經驗。
輔導過許多實驗室的謝文祥認為,「實驗室好好管,才會留下人才。」唯有業界存在更多好的實驗室與人才,生技業才有機會持續注入活水、繼續發展。否則如果因為實驗室內部有問題,造成技術核心的人員,受到業務導向的壓力,導致無法在培訓後久留,甚至反淘汰,用於醫療所需的品質、安全要求,將是緣木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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