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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耕維/未曾感受、如何記憶?解嚴世代形塑二二八記憶的初步觀察
今年是二二八事件74週年,多個民團21日號召群眾走上街頭,舉辦「228.0紀念行動—拆除威權.起造新國家」活動,盼大家面對歷史真相,持續落實推動轉型正義。(攝影/中央社/謝佳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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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每逢二二八紀念日就會陷入論戰之中,從過去爭執是否應該記憶二二八事件與設紀念日,到今年則是爭執前總統馬英九是否適宜出席紀念活動。事實上,這些圍繞二二八事件而生的論戰,都與「記憶」這個核心概念存在密切的關係。

具體來說,圍繞「記憶」這個概念,我們可以說第一個要釐清的問題是「是否應該記憶」,例如將轉型正義描述為記憶與遺忘的鬥爭,或如第二屆二二八共生音樂節的知名口號「毋通袂記二二八」,都是屬於這個層次的主張。接著,當肯定記憶二二八的必要後;第二個問題是「記憶什麼內容、如何形塑記憶」,也就是觀察每個個體如何根據個人經驗形成各自的歷史記憶,以及各自形塑的敘事內容為何。

個體間的差異勢必導致記憶內容的歧異與彼此的摩擦,因此會產生第三個問題:「我們應該如何記憶」,也就是探討如何形塑為這個社群所認同的集體敘事,例如台北市長柯文哲對近日爭議回應的「和平對話才是和解的開始」,可看成一種以對話與和解的方式來形塑台灣社會共同認可之二二八敘事的主張。

如果這個主張並非空洞的政治辭令,而是確實追求的目標時,現實上必須先處理的其實是第二個問題,也就是釐清現況下不同族群、世代對二二八敘事的形塑過程以及建構的敘事內容,並理解彼此分歧的敘事間可能不可共量的現實。

解嚴世代如何形塑威權記憶?從議題倡議者開始理解

對話、和解乃至於形塑共同認可的記憶,其基礎在於釐清台灣社會現存對二二八事件的不同歷史記憶及其形塑過程。本文將把重點放在解嚴後出生而未曾經歷威權統治的「解嚴世代」,理由在於:台灣於2017年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促轉條例)後,在民主化後的30年才開啟規模較全面的轉型正義工程,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當促轉條例要為當前社會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與促進和解時,未親身經驗威權統治的「解嚴世代」,究竟如何形塑對威權統治時期的記憶、如何理解轉型正義追求的價值及和解等概念?就成為值得考察的問題。

為考察上述問題,筆者決定以解嚴世代中曾積極參與轉型正義議題倡議者,作為初步的訪談對象。由於議題倡議者群體本身就存在高度的異質性,不同年齡層成長的社會背景與學校教育的內容有別外,同年齡層對追求目標與行動方式的選擇(如:和平晚會或積極潑漆)也大異其趣。考量篇幅限制,本文先以由藍士博等人於2012年共同發起,透過軟性的音樂節、地景旅行與講座等方式紀念二二八,今年已達第9屆的共生音樂節為對象,分享對該活動團隊中1988年至1995年出生之成員初步訪談的心得,從2020年起初步訪談13人,目前正進行研究倫理審查,希望今年起擴大訪談範圍。誠然,此活動團隊成員並不能代表整個解嚴世代乃至於轉型正義倡議者的經驗,但透過初步考察的過程,仍可提供我們在觀察其他轉型正義倡議者時的切入點與問題意識,同時也可對台灣轉型正義的發展提供反思的方向。

從關心社會議題開啟形塑歷史記憶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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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耕維、二二八、記憶論戰、解嚴世代、歷史記憶、轉型正義
東華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范耕維發現,多數受訪者是在關心社會議題或參與社運過程中接觸轉型正義議題,進而開始深入了解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的歷史。圖為「228.0紀念行動—拆除威權.起造新國家」活動,民團在遊行終點以手語讀詩,用無聲演出表達受難者與家屬說不出的心聲。(攝影/中央社/謝佳璋)

以色列倫理學家馬格利特(Avishai Margalit)在《記憶的倫理》(The ethics of memory)一書中,曾提到記憶是出自對他人的「關心」(caring),當人們將他人視為與自身關係深厚的「自己人」並投以較高度的關心時,會對記憶這些自己人經歷之事,產生記憶的倫理責任。同時,縱然親身見證者們已經逝去,但在個人記憶的聚合之外,仍可形成一種融合與標定記憶者對事件不同觀點,透過溝通而形成的共享記憶(shared memory),使沒有親身經驗事件的人,也可以透過敘述的途徑來分享記憶。

由此發想第一個問題:未曾經驗威權統治的台灣解嚴世代,究竟是透過何種途徑分享威權統治的受害者記憶,並將他們想像為與己身存在深厚關係而值得關心的自己人,進而形成某種「記憶的共同體」與形塑對威權統治時期的歷史記憶?

在訪談中發現,多數受訪者認識二二八事件並開始形塑歷史記憶的起因並非家庭或中學課程影響,而是在其就讀大學期間因關心或參與文林苑都更爭議、大埔迫遷、華光社區迫遷與反媒體壟斷等議題與社會運動,在關心社會議題的脈絡下接觸威權統治的歷史或轉型正義議題,開始深入了解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的歷史,進而形塑對該段歷史的記憶。

此現象未必普遍存在於其他年齡層的受訪對象,但其仍指出了社會議題與社會運動的蓬勃發展,在台灣成為促成形塑威權統治時期歷史記憶的原因之一。一方面,這讓我們可以注意經歷其他學運、社運的年齡層,是否也存在同樣的現象;另一方面,值得觀察的是在此脈絡下,運動倡議的內容或價值是否被帶入歷史記憶的形塑中,同時也影響對轉型正義內涵與價值的理解。

另外,雖然多數受訪者開始形塑歷史記憶的脈絡相似,但不同個體間將個人經驗與經歷威權統治的他人經驗相連結,進而建構敘事的途徑,卻有所不同。例如有受訪者是基於對受難者承受慘劇的同情,進而反思當權者為何可如此對待人民,進而產生應當撫平受難者傷痛與記憶這段歷史的責任;也有受訪者是因為學生時期社會運動的抗爭對象為執政的國民黨,而在接觸有關威權統治的歷史時,將自身經驗與未曾體驗的黨國威權統治加以連結,進而建構對該段歷史的敘事。

「像是在台灣323行政院的一些鎮壓,我都會不甘心、不服氣,我會覺得雖然國民黨說自己為台灣付出奉獻很多⋯⋯但我從二二八或白恐來看,我覺得威權本質是很像的。」
「國民黨執政時發生大埔、華光這類的社會議題,那時候我們就把轉型正義跟其他議題放在一起⋯⋯我們好像會隱隱約約把轉型正義當成一個更根本的議題,就是轉型正義沒做好,所以現在國民黨回來做拆遷啊等等的一些壞事。」

當進一步觀察後面這種建構敘事的路徑時,又可發現受訪者間存在相異的思考方式:一種是基於自身抗爭時遭遇驅離的經驗,將其與威權統治時期黨國體制對異議者的壓迫相連結,進而從國民黨的威權本質與相似的遭遇中形塑歷史記憶;另一種則是將馬英九政府執政下的社會議題理解為國民黨於威權統治時期各種不正義未經轉型所致的延續,並以此建構威權統治時期的歷史敘事。

將自身對馬政府抗爭及受驅離的經驗與威權統治時期黨國體制對人民壓迫的歷史相結合,從相似的遭遇中建構歷史敘事的路徑,是否僅存在於經歷台灣社會運動蓬勃發展的世代?若未經歷抗爭或社會運動者,是否也會採取相似途徑形塑歷史記憶?

對此,若考量將自身遭遇與威權統治相連結的說法並非首創──在因2014年行政院驅離行動而對馬英九前總統提出自訴的案件中,該案代理人、律師尤伯祥就曾提出以二二八事件來類比該驅離行動的主張──此外,將各種議題理解為未經轉型正義的延續的看法,也可見於「轉型不義論」的主張中(註)
吳豪人,「野蠻」的復權:台灣修復式正義與轉型正義實踐的困境與脫困之道,台灣人權季刊,第一卷第三期,頁75(2012年)。
,那麼,未經歷社會運動者持相似觀點來建構歷史記憶,當然是可能的。如此一來,假若此種敘事建構方式可能與社會運動經歷無關時,另一個猜想是,可能根本地源自台灣向來被稱為「分期付款式」的民主化模式(註)
若林正丈著,許佩賢、洪金珠譯,台灣:分裂國家與民主化,第三版,頁218(2009年)。
,以及威權統治時期的執政者於民主化後繼續存在的事實。
和解、審判、記憶,對轉型正義價值的多元理解
第九屆共生音樂節宣傳影片。(取自共生音樂節Facebook粉專)

除了「受訪者因什麼原因、以何種方式開始形塑記憶」的問題外,第二個值得探問的是,共生音樂節的諸位成員形塑記憶時,各自對「共生」二字的意義以及對轉型正義追求價值的理解為何?對此,初步訪談中就可發現對於轉型正義追求價值的想像,就存在三種不同的觀點:

  1. 和解
  2. 報復
  3. 單純使後人了解真相與記憶

其中,縱然是將轉型正義價值定位在和解的受訪者中,也存在「偏向創傷療育,和解著重在撫平受害者傷痛」與「和解著重在受害者與加害者對話並共同走下去」,這兩種不同理解。此外,將轉型正義價值定位為報復的受訪者,從其談話中則顯示出其理解的報復並非傳統「以牙還牙」的同害報復觀,而是側重於加害人應對自身行為負起責任的立場。

「轉型正義的基礎,是情感上或實質上被國家政權傷害了,所以必須要討回應有的、被奪走的東西的過程⋯⋯在我的想像中,審判過程比較重要的是讓受害者知道,這個共同體有想到受害的人,幫助他們回到這個共同體中。」
「我一直不是採和解共生這個立場的,我一直覺得報復是比較好的。所以每次人家說我們是和解共生,我就有點尷尬⋯⋯對於加害者我想審判是必須的,他們應該負起責任、接受處罰。」

從這樣的差異切入,以主張和解的受訪者為例,就有認為轉型正義的責任追求雖然要透過審判程序,但重點並非處罰,而是透過審判儀式來展現對受害者關心、接納其為共同體成員的想法。相對地,持報復觀點的受訪者雖然同樣認同審判程序的必要,但從加害者應負責的立場出發,認為加害人必須接受與不義行為相應的懲罰。至於認為轉型正義價值在於使後人了解真相與記憶的受訪者,則認為審判的重點在於訴說發生了什麼事、呈現真相。

單從目前訪談中,我們已可看見未來台灣的轉型正義必須面對的一些疑問。例如當促轉條例強調轉型正義要促進和解時,由於和解一詞存在多樣化的理解,究竟我們對「和解」的想像是什麼,勢必要清楚回答。此外,當促轉會已啟動關於加害者釐清與加害責任的討論時,「負責」與報復有何異同、負責的內涵為何、負責與和解的關係是什麼等,也都有待進一步討論。同時,這些都在在顯示出當形塑歷史記憶與追求轉型正義時,其實都受到我們定位的價值座標所影響,而台灣轉型正義要追求的價值為何,目前也尚待對話與釐清。

以「台灣」為基礎的共同體想像

針對受訪者由個人經驗中形塑對威權統治時期的歷史記憶時,他們所設想的「記憶共同體」的範圍是什麼,也就是一同共享記憶的「自己人」、「我們」指的是哪些人或群體,則是本文想分享的最後一個部分。

對於這個問題,多數受訪者都以他們所想像的「台灣」作為劃定自己人的範圍所在,差別僅在於不同受訪者會依據地理疆界、個人認同、追求共同價值追求等不同出發點,來想像這個記憶共同體的界限所在。不過,也有受訪者雖然同樣以台灣作為其記憶共享的範圍,但在該範圍內進一步畫出類似於敵我區分的線,認為威權統治時期的國民黨統治階級應排除在他的共同體想像之外。

上述兩種不同觀點的受訪者,當被問到如何面對當今台灣社會可能存在另一種非以台灣為基礎來建構的記憶典範(例如以中華民國甚至是中國史觀來建構歷史記憶者),多數受訪者認為應該以對話的方式,來尋求溝通與形塑共享的記憶的可能,而持另一種觀點的受訪者則認為雙方會處於競爭關係,必須透過競爭來影響國家建構一套最終版本的敘事。

「如果對方是未來要一起在這塊土地生活下去,功過並陳、讓我們認知到歷史事件中每個人的角色不會純然是邪惡或善良,是必要的⋯⋯我的生命經驗未必能了解其他族群的悲傷敘事,但為了未來能相互同理,這是必須整合跟持續做下去的。」
「我覺得跟他們就是一種論述上的競爭,當建構集體記憶時,不同意見的人彼此很難取得共識⋯⋯所以我的立場覺得不用去取得共識。」

從這個初步訪談中,可以發現在「如何形塑社群所認同的集體敘事」的層次中,其實存在不同的立場,而這兩種立場是不是存在更多樣化的理解跟內涵上的區分,會是未來擴大受訪對象時,值得繼續觀察的問題。同時,我認為當官方嘗試對如威權象徵、不義遺址處理尋找可行方案時,這些觀察或許可以提供更多元的思考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受訪者皆以各自認知的「台灣」作為記憶共同體建構基礎的現象。若對照政大選研中心關於個人國族認同的調查結果,目前受訪者開始形塑歷史記憶多數座落於2012年至2014年的時間點,正好是台灣人意識上升趨勢相當明顯的範圍,也可搭配台大社會系教授何明修對太陽花運動書寫紀錄的研究
Ho, Ming-sho, Chun-hao Huang, Liang-ying Lin, 2020 “The Sunflower Imagination: The Movement Perception and Evaluation from the Grassroots,” in Sunflowers and Umbrellas Social Movements, Expressive Practices, and Political Culture in Taiwan and Hong Kong, eds. by Thomas Gold and Sebastian Veg.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Institute of East Asian Studies, pp. 42-67.
,其指出有55%的書寫者提到的價值是「愛台反中民族主義」的現象。
誠然,這些研究都無法直接推論受訪者歷史記憶的形塑必然受到台灣人認同的影響,但在台灣民主化的動力始終包括國族認同的脈絡下(註)
吳乃德,台灣民主化的特徵,文化研究,第18期,頁227(2014年)。
,由多數受訪者形塑歷史記憶的背景(台灣人認同明顯升高、台灣意識在該時期社運中扮演一定角色等)來看,我們值得持續深入觀察國族認同是否影響到解嚴世代對歷史記憶的形塑、透過何種途徑產生影響,以及在理論上思考台灣轉型正義與國族認同間的關係為何。

本文僅是分享整個龐大研究第一步的成果,因此提出的問題顯然會比給出的答案更多。但希望這樣的分享,可以促使更多人無論作為研究者或受訪者,能夠一同投入或參與有關台灣歷史記憶與轉型正義的研究。因為我相信:我們需要揭開過往的真相,作為和解與追求正義的基礎,同時也需要更仔細地釐清現狀,了解需要溝通的歧見與確立追求的價值,這同樣是通往和解與正義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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