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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上路第7年,國定假日夠不夠?勞工薪資和工時改善有感嗎?
(攝影/楊子磊、陳曉威;設計/江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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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的《勞動基準法》修法「一例一休」,雖讓大部分勞工享受到週休二日,卻也同時砍掉勞工的7天國定假日。如今來到史上最多補班日的2023年,朝野立委不約而同提出修法草案,想增加國定假日──即便如此,台灣勞工的有薪假期會比其他國家多嗎?

雖然台灣勞工工時仍是全球第四高,但一例一休上路6年多來,台灣勞工工時已略為縮短,各行各業實質薪資水準均有提升。哪些產業勞工改善效果最明顯?在五一勞動節這天,《報導者》整理多張圖表、分析相關勞動數據以呈現這幾年的勞動圖像,也想問問勞工:你過得好不好?

Ⅰ.工時還是太長?勞團籲恢復一例一休砍掉的7天假
「勞工要加薪、國假要恢復」,這是今天五一行動聯盟
包含工鬥團體、全國產業總工會(全產總)、中華電信工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全金聯)、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台南市產業總工會,以及航空、貨運、鐵路、郵政等各產職業工會、警消基層公部門團體。
上千名勞工大遊行的口號之一。準用《勞基法》的勞工們在5月1日勞動節放假一天,其他非勞工如公務員則沒有放假。除了勞動節之外的國定假日都是全國一視同仁放假,每年勞工會比公務員多放一天假,共12天。放12天假是太多還是太少,一直不乏討論。

過去國定假日碰上週二或週四並不會特別處理,按規定放假。但近年來為了形成連續假期,行政院人事總處會將夾在週末和國定假日之間的工作日進行挪移,也就是該工作日放假,並另行於其他週的週六補班補課。今年的情況較特殊,一年共有6個補班日,2月就有兩次,等同2月就有兩次「七休一」。密集的補班引起民怨,人事總處更承諾要檢討,也讓立委們提出增加國定假日的各種草案。

現行國定假日與紀念日的法源依據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因為只是行政命令,國定假日怎麼放是行政單位說了算,立委質疑法位階不夠,應提升至法律層級。為了處理補班過於密集的現象,在3月初一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不同黨派立委各自提出了《國定假日法》、「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等草案,內含不少新增的國定假日,如言論自由日、原住民日、世界母語日等;或是延長既有國定假日,如春節
現行規定只有放三天,初一、初二和初三。
多放兩天、元宵節多放兩天。直到4月底,《國定假日法》立法多達11個版本,新增的天數則從1天、3天、7天到12天都有。

不過,目前各版本都只是草案,新增多少國定假日及何時會三讀通過,仍是未知數。

台灣勞工「假」不了
對於月薪制勞工來說,給薪的休假日除了每週休假日、例假日
休假日多為週六,例假日多為週日。
和國定假日外,還有特休假。只要是實施週休二日的勞工,週六、週日天數是一樣的,國際上比較該國勞工的假期多以國定假日和特休假為主。

特休假多寡是依據勞工任職的年資計算,各國規定不同。但若以任職一年的標準來看,台灣勞工特休假是7天,加上12天的國定假日,共有19天有薪假──無論是跟歐洲國家,或是跟鄰近的日本(26天)或韓國(30天),相比,仍有7天以上的差距。

其實台灣勞工原本不只有12天國定假日。回溯到2016年,當時《勞基法》工時規定是雙週84小時,國定假日19天。取得多數立法院席次的民進黨政府進行《勞基法》修法,全面改成一例一休,也把工時雙週84小時改成單週40小時,而勞工每週縮減的2小時工時,則是用砍7天國定假日的形式「補給資方」,勞工的國定假日才從19天砍了7天,變成12天。

「至少要把砍掉的7天假還回來!」工鬥團體成員、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祕書長吳嘉浤分析,2016年的《勞基法》修法有兩件事:一個是全面週休二日的一例一休,另一個是砍7天假,兩件事情不能相提並論。一例一休的目的是降低工時,以實施6年多來的狀況來看,確實有成效,但對改善勞動條件來說是杯水車薪,仍遠遠落後國際。

工時縮減幅度遠不如日韓,為什麼?

以各國勞工總工時來看,直到2021年,台灣年總工時2,000小時,是OECD國家中排名第四高的國家,僅輸給新加坡、墨西哥和哥斯大黎加。「歐洲國家80年前就改成單週40工時、週休二日,現在都在討論週休三日,台灣已經落後80年了,更不應該多砍7天假,」吳嘉浤說。

若再以2016年為基準,計算縮減工時比例,差距就更明顯了。2016年到2021年,台灣僅縮減了35小時、1.72%的年總工時,日本減了107小時、6.24%,而工時原本落後台灣的韓國更是大刀闊斧,一口氣減了153小時、7.4%。

韓國為何年總工時降幅名列前茅?政治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林佳和表示,時任韓國總統文在寅在2018年時推動提高工資和降低工時的政策,基本時薪大幅提高16.4%,每週工時上限
標準工時是單週40小時,「每週工時上限」指的是標準工時加上加班的工時總額上限。加班工時包含工作日以及週末。
則從68小時降低至52小時,目的是希望能落實週休二日,只允許單週工作日最多加班12小時;政策一調整,年總工時就立刻降下來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工時調降後引發很多企業反彈,現任總統尹錫悅在企業要求下,又打算把每週工時上限拉高到69小時

但林佳和也特別提醒,「年總工時下降」背後還需進一步分析是哪些勞工工時下降,以及實質總薪資的改變。因為全時工時和部分工時的勞工工時都會計算在年總工時裡面,台灣全時工時者較多的現象,也會讓年總工時數字增加。各國年金改革後,退休中高齡找工作的人變多,多以部分工時為主,日韓這趨勢很明顯。他也對此提出未來全球勞動市場的觀察重點,「老人貧窮是否只能用勞動解決?自動化AI發展是否導致勞動市場量減少、工時減少但勞工卻增加(實質薪資減少)?」

這波《國定假日法》立法,吳嘉浤仍認為立委們藉著補班議題作秀成分居多。他說,過去不時就會出現立委提案新增不同名目的假日,但都無疾而終,「(這波立法)大黨黨團沒有提案跟表態,都是立委各自提案,還沒看到真正想要改革的決心。」

8成勞工休不完特休,增加國定假日比較實在

紀念日、國定假日的名目涉及政治性及意識形態,常引發爭論。吳嘉浤認為,放假名目可以討論,如果要處理國家意識形態,甚至也可以考慮召開國是會議凝聚共識;但對勞工而言,最實際的改善是增加假日天數跟減少工時,名目反而不是重點。

吳嘉浤舉例,二戰前的日本紀念日多跟軍國主義有關,例如海軍紀念日;戰後取消這些國定假日後,新訂了「山之日」、「海之日」這種比較廣泛概念的假日,目的是增加假日天數,調養社會休養節奏。若在國定假日名目沒有共識的話,台灣也能向日本學習。

「東亞勞工跟企業似乎更喜歡放假,而不是早下班,」林佳和補充,很多歐洲國家在討論週休三日,也在某些產業跟區域開始落實,相較之下,東亞國家則多半希望縮短年總工時、而不是日或週工時。例如日本的山之日,就是以增加放假日為前提,讓人民票選出名目的國定假日。

社會變遷下,重新思考國定假日意義

國定假日有其帶動的實質效果。今年共有多達6次的補班日,補班是來自由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的政府機關行事曆,民間企業並沒有強制一定要遵守;不過台灣大多數公司仍會跟著政府機關走,在補班日時仍維持休假日的公司相對少數。吳嘉浤表示,這代表勞工的假日和假期基本上仍會受到政府影響,國定假日就顯得相當重要。

而另一種有薪假「特休假」,屬於勞工自行排定並可與雇主協調的假日。法律只有明定特休假天數上限,以及未休完遞延及換薪資的規定,但在工作量並未減少下,勞工不一定會或能夠休完特休假,形成「特休假看得到卻不一定休得到」的現象。吳嘉浤認為,現階段來看,國定假日確實比特休假還能達到實質休息的效果,政府也認為連假已經是必要,可以促進觀光也調養社會休息步調,「與其補班調來調去,不如直接增加國定假日天數。」

「特休在法律上並不是勞工說了算,」林佳和表示,勞工雖能指定特休日,但雇主仍可以依照營運狀況進行調整。過去一例一休修法時發現,台灣勞工比較在意特休假沒休完是否能換錢、而不是能休完,代表很多人是休不到特休。根據yes123求職網在2021年11月的統計,僅有13.1%勞工「全部休完特休」,58%為「有休過但還沒休完」、28.9%「還沒有休過特休」,等於有86.9%的人到年底前還沒休完特休假。

林佳和指出,國定假日和特休假雖然都是有薪休假,但國定假日重要特性是「社會多數人的共同時間節奏」。他解釋,「有子女的勞工可能偏好在孩子寒暑假時請特休,若所有人都這時間請假就會影響公司營運,」國定假日的共同性則剛好能解決這樣的問題。簡單說,若以降低年總工時為目標的話,增加國定假日是一個好選擇。

2016年一例一休修法時,就有勞動學者拋出立《國民休假法》,共同擬定新國定假日的想法。7年過去了,仍未有實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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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假日增加、連續假期增加,大部分受薪勞工得以出門遊玩。反過來說,假日、連假也是觀光旅宿業勞工最忙碌的工作日。圖為晶華酒店房務員整理房間的情形。(攝影/楊子磊)
Ⅱ.從一例一休到後疫情時代,台灣勞工你好嗎?
休假和工時、名目薪資
名目經常性薪資為每月給付受僱員工之工作報酬,包括本薪及按月給付之固定津貼及獎金,如危險津貼、交通費、膳食費、水電費、按月發放之工作(生產、績效、業績)獎金及全勤獎金等。
實質薪資
實質總薪資指受僱員工總薪資經消費者物價指數平減後之金額。算式為(計算期之名目薪資÷計算期消費者物價指數)×100。
,彼此之間息息相關。台灣從2016年一例一休修法至今,整體和各產業的勞工過得如何?《報導者》和擅長勞動數據分析的共力研究社合作,分析不同數據並以圖表呈現。
2016~2022年,勞動條件明顯提升
共力研究社研究員盧其宏指出,2016~2022年,整體的勞動環境表面上看起來是有明顯改善。根據主計總處「薪資與生產力統計」計算,工業及服務業在此期間的總工時縮減1.4%,對物價指數平減後的實質總薪資則是增長了9.1%,年化增長
又稱年度化增長率,指一個時期跨度內,在假設當年增長率保持不變的情況下,每年所發生變化的幅度。
約為1.5%。相對於過去實質薪資的長期停滯,2016~2022年受僱者的薪資所得有顯著的提升。

不過,2016~2022年有一定的特殊性。依國發會界定,2016年2月到2022年1月為台灣第15次的景氣擴張期,也就是說,這段期間幾乎都在景氣擴張期。儘管如此,與近20年來其他的景氣擴張期相比,這次擴張期的實質總薪資增長幅度仍相當突出。

若計算到2021年(因景氣高峰落在2022年1月),此次景氣擴張期實質總薪資增長8.6%、年化增長率為1.7%。整體增長優於金融海嘯後的景氣擴張(以2009~2010年計算)的4.5%、金融海嘯前的兩次擴張(2002~2003、2005~2007)的1.6%、0.5%,以及歐債危機後(2012~2013)的-0.6%。就算考量此次擴張期時間較長,年化後也僅低於金融海嘯後的擴張期,「這代表勞動條件在這段期間內確實經歷了近20年來難得一見的擴張,」盧其宏說。

至於原因為何?盧其宏認為仍須確認,是政府施政得當?或是特定外部因素的影響?目前都還很難說,因為在這段期間至少經歷了工時改革、持續性的基本工資調漲、中美貿易戰、台商回流、COVID-19疫情、俄烏戰爭、缺工等重大事件。

疫情帶來製造業與服務業之間的歧異

要更了解這波勞動條件提升背後的意涵,需要比較仔細地檢視這波勞動條件增長的狀況。盧其宏將製造業與服務業分開觀察:2016~2022年,製造業總工時縮減0.4%、實質總薪資增長約14.5%,年化增長約2.3%;服務業總工時縮減2.1%、實質總薪資增長約6.4%,年化增長約1.0%。也就是說,工時縮減集中於服務業,工資提升則以製造業較佳

盧其宏透過以下圖表分析,觀察到工時並非穩定下降,最顯著的縮減出現在2021年,而後在2022年相反呈現上升。這可能反映疫情對服務業的衝擊,以及2022年疫情邁入正常化後,人們對於服務需求的回升。相較於2016年,2019年服務業的工時僅下降0.5%;疫情後,2022年比2019年則是縮減1.6%,這意謂了工時的減少不見得是反映工時改善的時間趨勢,而是疫情使得服務業難以維持常態。

相對的,製造業工時2021年反而明顯彈升,2022年則呈現下降。盧其宏指出,這同樣可能反映出疫情的干擾,只不過因台灣疫情相對平穩,製造業生產較不受阻,且在全球受疫情衝擊、遠距上學和上班使電子產品需求大量提升,導致2021年製造業工時不降反增,2022年則較為回復。

疫情的影響不只在於工時,同樣也存在於薪資。雖然整體工業服務業的實質總薪資逐年增長,但事實上服務業在2021、2022年連續兩年實質總薪資衰退,這更證實了這兩年服務業的工時下降並非勞動條件提升,而是下滑

相反的,製造業實質總薪資在2020~2022年間快速攀升,增加幅度約為2016年實質總薪資的7.1%,占了2016~2022年間一半的薪資漲幅,上升速度令人驚豔。但也有隱憂,盧其宏發現,從2022下半年開始,全球因為陷入通膨與各國政府的快速升息,國外產品需求銳減致使台灣外銷訂單開始大幅衰退,這可能使2023年製造業薪資陷入衰退。事實上,2023年前兩個月,製造業實質總薪資已呈現微幅衰退。也就是說,製造業薪資雖因外部因素經歷快速增長,但也隱含了未來漲幅難以延續甚至衰退的風險。

簡言之,盧其宏認為,2016到2022年間經歷到的總工時下滑與實質總薪資上升,不見得全然正面,裡面至少存在了服務業過去兩年的勞動條件下滑,與製造業因為極度繁榮後的衰退風險

疫後資方獲利的增長,高於勞動報酬的提升

另一個可以去探討的面向是,這段期間勞動條件的提升是否反映在勞資間的分配改善呢?盧其宏發現令人意外的結果:儘管勞動條件提升,勞工分配到的比例仍在持續惡化中。

依據主計總處的國內生產及要素所得來估算,製造業與服務業在2016年的受僱人員報酬分別占GDP的比例為38.3%與47.7%。截至2019年,製造業與服務業的勞動報酬占GDP比都呈現持續改善,製造業大幅上升到42.1%,服務業則微幅上升到48.4%左右。相對的,製造業與服務業的企業盈餘占GDP比都有相應的縮減。換句話說,從2016~2019年,這時期的景氣擴張,勞工的收益增長比企業獲利增長還要來的高。

不過,疫情後,整個情勢反轉。2021年製造業的勞動報酬占GDP比快速地回跌到37.7%,甚至低於景氣擴張開頭的2016年,企業盈餘占GDP比則從2019年的28.6%,快速攀升到36.8%,再創新高。服務業的勞動報酬占GDP比則在2021年出現明顯的回落到46.5%,同樣也低於2016年,企業獲利絕對值則相應攀升到近年歷史高點。

盧其宏認為,就算製造業受僱勞工在疫情期間享有著快速攀升的總薪資,但事實上,勞資間的分配正極度惡化,企業獲利增長遠遠高於勞動報酬的提升。至於服務業,疫情的負面衝擊更像是集中在勞工身上,企業獲利受波及的程度較勞工為低,所以出現勞動報酬占GDP比下降、企業盈餘占GDP比上升的狀況。

至此,盧其宏描繪出2016~2022年勞動條件增長的性質:「這是一個勞工似乎都得益,但製造業明顯優於服務業,而企業獲益更優於勞工的景氣擴張期。」

從各行業工資率看勞動條件差異,哪3個行業最苦?

接著的問題是,真的是所有勞工都得益嗎?不同行業別之間是否有明顯差異?

盧其宏表示,在比較實質總薪資與工時的變化時,單一的工時或薪資變化,不見得可以真的反映勞動條件變化。舉例來說,當看到工時下降,很難說這是勞動條件改善,如果伴隨著薪資下滑,反而可能是勞動條件惡化;當看到薪資上升,也無法直接斷定勞工福祉提升,如果工時的增加還高於薪資增幅,指向的反而是更加血汗的勞動。

從下面這張圖表來看,將各業別2016~2022年工時與實質總薪資的變化率同時呈現出來,可用以觀察各業別實質總薪資與工時的變化。同時,圖上的45度線,反映的是,如果在這段期間,薪資與工時是同比例變動就會在這條線上,代表該業別勞工的工資率(平均每小時的實質總薪資)不變;如果該業別在45度線的上方,就代表工資率有所增長;相反的,如果在45度線的下方,代表工資率下滑。

在45度線上方,不難發現,在這段期間最佳的業別是「不動產業」,實質總薪資增長24.2%、工時反而下降0.4%;盧其宏分析,這顯示大量資金湧入房市,房地產價量提升使從業人員薪資所得在工時微降下仍可大幅提升。其他實質總薪資漲幅達2成以上的業別,僅剩「教育業
註:本表中教育業不含小學以上各級公私立學校。
,但其工時卻也同步增加10%,顯示部分薪資增長源於更長的工時。

接著,工資增長顯著且工時微幅縮減的業別,均與工業生產有較緊密的關係,如製造業、整體工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運輸倉儲業」等。這些業別薪資增幅在10~15%之間,工時縮減在1.5%以內,反映其生產力與生產價格在此期間有顯著增幅。

「出版﹑影音製作﹑傳播及資通訊服務業」與「金融及保險業」的實質總薪資也有9%左右的增幅,但伴隨著的是工時增長1~2%間。相形之下,稍顯遜色。

至於服務業的大宗「批發及零售業」與「住宿及餐飲業」實質薪資增幅較為和緩,分別為6.9%、3.4%,工時分別縮減2.4%、3.5%,可見商品銷售優於染疫風險較高的住宿餐飲。至於顯著受疫情影響的「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在這6年間實質薪資增幅不到1%,工時卻下降10%左右;縱使工資率有所提升,非自願性的工時下降與近乎停滯的實質總薪資,顯示該業別受僱者不見得有任何獲益的感覺。

不過,勞動狀況真正堪稱慘重的,還是屬45度線下的3個業別。「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實質總薪資下滑5.8%,工時上升3.4%。盧其宏認為,這可能反映俄烏戰爭所引發的能源成本激增,導致從業人員福利被壓縮,但同時又因產業擴張,能源需求增加而使工時上升。「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則接近於原地踏步,不論實質總薪資或工時變動都相當些微,其在疫情後薪資下降工時上升的走勢與「電力及燃氣供應業」一致,可能也是反映能源成本與產業需求上升,但價格難以調升的狀態。

最後,「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作為少數陷入第三象限業別,其實質總薪資下降5.0%、工時也下降3.7%。盧其宏指出,這可能反映疫情降低民眾就診需求,使醫療保健業略為進入蕭條。如果再考量部分醫事人員因為疫情工時激增的狀況,其他醫療保健業的工時很可能是極大幅度的下降。

低薪勞力密集產業勞工的工資率增幅,比高薪資本密集產業多

下圖則列出各行業別2016與2022年的實質工資率及其變化率,並以2016年的實質工資率的高低進行排序。可以明顯看出,「不動產業」的工資率增幅最大,達24.7%;僅3個業別工資率衰退,並以「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工資率衰退最多,達-8.8%。

僱用人數最高的「製造業」與「批發及零售業」(兩者將近占整體工業服務業僱用人數的6成)的實質工資率分別增長14.9%、9.4%;以2016年僱用人數加權計算的話,帶動整體的實質工資率平均而言上升10.5%。

盧其宏以「2016年實質工資率300元/小時」區分高低薪業別,發現2016年有7個高薪業別,分別具有知識、技術或資本密集特性,占該年度全體工業服務業僱用人數的20%;低薪業別則有10個,相較之下較傾向於勞動密集,占全體工業服務業僱用人數的80%。同樣以2016年各業別僱用人數進行加權,該7項高工資率業別在2016~2022年間實質工資率增幅為6.9%,而10項低工資率業別增幅則為11.4%。

盧其宏表示,由此可發現,這段時期勞動條件增長的另一個特性,就是低薪、勞動密集業別的工資率增幅高過知識、技術或資本密集的高薪業別。結合前述對於勞資間分配的描述,2016~2022年台灣受僱勞工的勞動條件普遍提升,但勞資間分配惡化,至於各行業受僱員工間的工資率差距,則有縮小跡象。

從以上各種數據分析來看,盧其宏總結指出:

「2016到2022年是一個勞動條件看似提升,實則勞資間分配惡化,勞方之間收入趨近的時期。」

儘管數據顯示實質薪資和工時都有改善,但勞工是否有感受到生活品質提升?還是回到爭取增加國定假日或是確實休完特休假,多放幾天假來得更實際?

索引
Ⅰ.工時還是太長?勞團籲恢復一例一休砍掉的7天假
Ⅱ.從一例一休到後疫情時代,台灣勞工你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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