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掩的傷口:安置機構裡被性侵的少年們
封面為設計畫面,非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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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南投縣某安置機構傳出院童間集體性侵,近百名被收容的少年,竟在同一時間,發生了近10起的性侵案例。這事件引起輿論譁然,但司法體系與社福體系卻諱莫如深。

《報導者》在過去幾個月持續追蹤,我們訪問多位機構內性侵的受害者,並走訪安置機構第一線工作人員,發現這並非個案;我們更進一步透過立法委員向衛福部調出資料,全台121間兒少安置機構,去年通報性侵案例就有142件,比例明顯高出社會一般的發生率。 原本我們用以保護孩童的地方,卻屢屢傳出性侵,儘管類似的新聞頻繁見諸媒體,卻少有人深究原因。透過這則報導,希望能對這個沈痛的、長期被隱匿的問題,給出部分的解答。

小誠(化名)是個身材魁梧的男孩子,今年高二,身高逼近一百八十公分,笑起來很靦腆,但他身上卻背負著不同於這個笑容的悲哀和屈辱。

在熙來攘往的便利商店,他勉強將自己塞在圓板凳上,弓著背且心不在焉地拗著手指,眼神始終避免與我接觸。此時,商店裡播放著Alan Walker迷幻的電子舞曲,我們之間的氣氛卻跟墳墓一樣死寂。在很久的沉默後,他突然說:「小六那年我在安置機構的時候,有國三的大哥哥逼我幫他口交。」

那是平淡到幾乎不被記憶的一天,小誠吃過早飯後,跟往常一樣到指定的區域打掃,一位國三的哥哥走過來,噌的一聲,脫下褲子,開口就要小誠幫他口交。他嚇了一跳轉身想逃,國三生一個箭步把他抓回來揍了一頓,惡狠狠地瞪著他說:「你再不做就試試看。」

小誠被要脅的地點與手段越來越隨機,廁所、浴室,甚至緊鄰生輔老師房間的寢室裡都發生過。某天夜裡,小誠在半夢半醒間,能清楚感受到有個男人爬上他的身體,他的雙手雙腳都被壓制,內心充滿恐懼卻喊不出聲,只能死命地扭動身體,祈禱床板發出喀吱聲能吵醒另個房間裡熟睡的老師。

「你怎麼不呼救呢?」我忍不住問。

在很久很久的沈默以後。

「因為害怕被揍,」他的頭垂得更低,用僅存的力氣擠出下一句話:「我真的很害怕再受到傷害了。」

小誠說他念幼稚園時很愛哭,每次只要一哭,爸爸就會拿衣架、藤條抽打,小誠經常被打到縮在牆角。等到上小學時,他學會在爸爸打得接近失控時,趁隙逃出家裡,通常是往家裡的後山跑,躲在不起眼的小廟裡,一邊哭一邊等著父親睡著,再躡手躡腳地回家。

小四那年,挨過一個被打且筋疲力竭的夜晚,他上學遲到了。當他跑到學校時,操場正在舉行升旗典禮,他停下腳步,站在某個班級前跟著唱完國歌。典禮結束後,那個班級傳出竊案,訓導主任馬上把小誠叫到辦公室,要他交代偷了什麼,「我沒有偷東西。」小誠說完,「啪」的一聲,一個肥厚的巴掌打在他後腦杓,他重心不穩,跌坐在地。

從那天起,小誠開始逃學。他每天比媽媽早一小時出門,拿著午餐錢去網咖玩一整天遊戲,肚子餓時,就溜進便利商店偷餅乾和飲料。可惜手法拙劣,屢次被逮送進警局,最後,社會局社工認為小誠的家庭功能不彰,將他送進兒少安置機構。

就像描述少年坎坷的經典電影《四百擊》,小誠和裡頭的主角安瑞一樣,從學校逃學一路墜往感化院 。小誠同樣無力中止他往下掉落的人生。

安置機構是國家用來接住他們下墜人生的最後一道防線
台灣政府提供的家外安置體系,分成親屬照顧、寄養家庭以及兒少安置機構,其中安置機構被各國社福體系皆視為最後一道防線,但是台灣近7成安置兒少卻都送往機構。
。官方的用詞是「安置機構
本文所指涉的兒少安置機構是指提供未滿18歲少年,24小時的生活照顧及行為輔導的福利機構,主管機關為社政單位,並不包括矯正機關的少年輔育院、矯正學校或少年監獄或教育體系的中輟學校。另外,本文不特別區分兒童或少年機構,因為有9成的兒童機構同時收容12-18歲的少年。
」,但更被理解的稱呼是「育幼院」、「兒少家園」或「中途之家」等,當社工發現孩子失依、受虐或遭性侵且評估家庭照顧功能薄弱時,會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權法》)將孩子安置到兒少機構。
1990年代開始
1993 年《兒童福利法》修正案通過後,兒童保護成為兒童福利工作重點,受身心虐待、家內性侵、受刑人子女、未婚懷孕以及有偏差行為的兒童及少年,經社工評估後都可能送往安置機構。
,政府在落實兒少保護的同時,也不斷擴張兒少安置的範圍,從早期的收容孤兒延伸為安置受性侵、虐待或從事性交易的少男少女。1997年《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將非行少年
當時力主修法的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認為,這些犯行輕微(如恐嚇、暴力、吸毒、竊盜、逃學等)或是經常逃學逃家、進入不良場所等有犯罪之虞的非行少年,他們的偏差行為來自原生家庭疏忽照顧,不應直接進入矯正體系的「感化院」(即桃園少輔院、彰化少輔院,以及轉型為矯正學校的誠正中學),而是應由具福利色彩的兒少機構代為照顧。
的處遇方式增加「安置輔導」一項,犯行輕微且經評估家庭功能不彰者,同樣會送進兒少安置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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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整理:簡永達;設計:黃禹禛)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整理:簡永達;設計:黃禹禛)

時至今日,臺灣提供的兒少照顧體系,卻有點像是被植入病毒的電腦系統,屢傳當機,只是沒人知道何時會瞬間崩潰。

2017年3月,南投某安置機構爆發院童集體性侵事件,案發時未滿14歲的少年曾先後替同院至少4名安置少年口交或肛交,最終因該名少年罹患性病,此事才意外揭露,而檢警循線調查後發現,該機構還有至少8名性侵加害人與被害人。

曾任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現任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蔡坤湖直說「這絕對不是個案。」從他15年少年庭法官的審判經驗裡,估計至少2成的安置機構都發生過類似的性侵案件。

一個最令人難以面對的矛盾是,原本保護兒少的安置機構,卻成為性侵或霸凌少年的所在,而且,安置機構內發生性侵案件的比率遠高過社會一般的發生率
2016年兒少機構通報的性侵案件為142件,而全年總安置人數不過3,319人,兒少機構內發生性侵的比率遠高於警政署統計的兒少性侵害犯罪比率每10萬人發生18.35件。

根據我們透過立法委員向衛福部保護服務司拿到的統計資料,2016年兒少安置機構通報的性侵案件為142件,而全台兒少安置機構也不過121間,顯然有安置機構發生不只一次性侵案件。但性侵已經被證實是所有刑事犯罪案件中黑數最高的一種,國內犯罪學者曾估算,實際性侵害案件數是通報量的7到10倍。即便如此,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仍覺得此比例被嚴重低估了,因為「這是機構裡最不能說的祕密。」

林月琴很常聽到機構內的性侵,在她屢次受政府委託為安置機構工作人員講述兒童身體界線的課程
林月琴自2004年起經常替安置機構的生輔員上課,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規定,生輔員任用資格需社工相關科系畢業,或完成360小時關於兒少生活輔導的核心課程,因此林月琴有更多機會與生輔員相處,聽他們傾訴機構內工作的難處。
時,經常聽到生輔員
生活輔導員為兒少安置機構內第一線的照顧人員,工作內容從照顧孩子的飲食起居、日常作息,到情緒陪伴、矯正偏差行為等等,為了陪伴及照顧孩子,生輔員需要24小時輪班,然而業界平均起薪為2萬8到3萬初之間。
私下向她傾訴,機構裡的孩子遇到性侵的情況極度相似:一個平凡的少年因為某天落單,碰上個頭或年紀比自己大的男孩,然後⋯⋯被逼著打手槍或口交,直到射精。

生輔員所說的故事,經常讓她癱軟無力,但林月琴總會多問一句:「怎麼不通報呢?」得到的回應很一致,「這是不能夠說的,因為這會影響到捐款,也會影響到政府給機構的補助。」

不敢通報的背後⋯⋯

安置機構的經營因政府補助不足,一切都得精打細算。安置機構接受縣市政府社會局或地方法院的委託照顧小孩,各縣市政府會提供一個小孩一萬五千到兩萬元不等的安置費,但我們問過五間不同安置機構,當政府補助不足以支應他們全年的開支,高達五至七成的費用都必須自行募款時,「機構的形象就會很重要,如果我這家機構傳出性侵的話,捐款人會怎麼想?他可能就不願意捐錢給你了。」臺東海山扶兒家園主任林劭宇語氣有些無奈:「我上個月要通報性侵的時候,所有的同事都在勸我,『主任,你要不要再想一想。』」

說完之後林劭宇停頓了一下,他不想自己的意思被誤解,他說自己不會因為顧及捐款,而猶豫是否通報。但他也強調,錢是很實際的,他聽過其他機構曾因籌不到錢而發不出員工薪水,或要求員工將薪水捐回機構。

即便通報了,政府也不見得支持這個其實充滿勇氣的決定。

一名不願具名的社工曾將院童間的性侵通報給社會局,他深刻地記得話筒那頭說:「你們幹嘛找麻煩,這是我10年來收到的第一個通報。」最後,涉及性侵的加害人與被害人都被迫離院,社會局不時派人到機構「督導」,離開前還對著通報的社工說:「你們一定是管理有問題,才會發生這種事。」

事實上,從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歷年新聞報導,再到第一線的採訪所得,所有的兒少安置機構都可能發生性侵害──公立機構會發生,私立的也會;優等的機構和丁等的機構都曾發生過;社政安置和司法安置發生的機會一樣高;純粹男生的和男女兼收的也沒有差別。而這樣的事情對管理者來說,最可怕的是地點與時間都隨機,因此難以預防。

在安置機構裡有3年經驗的生輔員嘉賢(化名)花了一小時向我抱怨,有次他要小家
兒少安置機構作為一種替代性家庭,因此機構運作也朝向家庭化的生活照顧,故安置機構內會分成數個小家庭,由1-2名生輔員輪班照顧8-15名年紀不等的兒童及少年,目的是讓機構兒少也能培養手足之情。
的孩子自行整隊到餐廳吃飯,他先到餐廳幫他們取餐盤,結果點名時少了兩個,他上樓去找,卻在樓梯間看到一名院童在幫對方口交。「我才離開10分鐘而已耶。」他睜大眼睛略表不滿地說。
當管理人力極度缺乏:控制取代了照顧
事情發生後,嘉賢一直想著,要怎麼做才能避免這個錯誤?如果可以,他希望能多個同事,幫忙他看住這些孩子。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規定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規定,安置6歲以上兒童,每6人需要編制1名生輔員(1:6);如果安置有偏差行為或逃學逃家的兒童及少年,或是未婚懷孕的少女及嬰兒,則每4人需編制1名生輔員(1:4)。 另外,每安置15-25名兒少需聘僱一名社工。
,每安置6名兒少應聘1名生輔員,若以30人的安置機構來說,聘用5名生輔員即合乎法規。實際上,生輔員的工作型態需和院童集體住宿生活,因此約12小時輪班一次, 意味著這5名生輔員在同一時段可能僅2人在場,而他們必須同時照顧30名的孩子。

人力不足的前提下,統一作息成為必要手段。院童的日常生活大致如此:早上6點起床,操場集合點名後打掃1小時,7點進餐廳吃早餐,7點半搭車上學,下午4點放學後,進門第一件事先檢查書包有無違禁品,接著1小時體能訓練,5點到6點排隊洗澡,6點吃晚餐,7點進教室寫作業,9點上床睡覺,寢室熄燈。每項行程都是集體行動,若要中途離開則必須向生輔老師報備。

「這到後來變成是一種管理機制,他們在『管理』孩子,變得沒有辦法去照顧每個孩子的身心發展。」一手建立國內安置機構評鑑的實踐大學社工系教授彭淑華解釋,她曾訪問國內近30家育幼院,發現機構內的確存在以「控制」取代「照顧」的問題。

明遠(化名)相當懂得如何在這權力系統裡生存。他從小因家庭失去功能被社工送進育幼院,在那裡度過了童年和半個青春期。他極力向我描繪一個世界:兩公尺高的圍牆、不鏽鋼的鐵門,還有密布的監視器以及與生輔員同住的寢室,傅柯式的「全景監控」11在這裡成為了現實。

除此之外,育幼院的管理還來自多如牛毛的規矩,例如服裝儀容、抽查內務櫃、不能任意外出、嚴禁使用手機、有條件地使用電腦,以及信件都要拆開檢查等等;而真正起作用的,往往只需要一條家規:尊敬師長。跟老師頂嘴、講話太大聲、不配合作息都是觸犯警戒線。

有時,樹立權威並不需要那些複雜的處罰手段,只要略施小惠就行。「你在家裡可以跟爸媽冷戰,但在育幼院你就會知道不能得罪大人,因為資源都在他們手上,例如你想要零用錢買點零食,他也可以不給你,」明遠總結了經驗:「你跟他鬧脾氣絕對不會有好下場。」

英國從90年代起,便不斷反思:機構式的照顧究竟是照顧孩子?還是傷害孩子?早在1994年,英國兒童專線(Child Line)分析676通兒童受虐通報,其中有25個機構中的兒童曾遭到性侵害。英國預防兒童受虐協會(NSPCC)曾在1994到1996年間,處理76件機構兒童受虐案件,其中4成遭到身體虐待,3成為性侵害(
Morris S, Wheatley H. Time to listen: the experiences of young people in foster and residential care. London: ChildLine, 1994.
)。科層化的機構本質與強調人性化的照顧相悖,是造成機構虐待的關鍵因素。因此,英國施行一系列兒少安置改革:一方面不再成立新的安置機構,轉而鼓勵親屬照顧或是寄養家庭,另一方面將原有的兒少機構收容人數調降至20人以下。

在台灣,機構虐待同樣層出不窮,尤其容易發生在承接觸法少年的機構裡。「有些機構要照顧觸法的少年,那怎麼辦?除非他有更多不同專業的照顧者,而且人力要足夠,否則他只好用管理,可是是用更高壓的管理。」彭淑華認為少年中途之家除了社工與生輔員之外,至少還需要諮商心理師、職能發展師,以及懂得少年犯罪的專家。

不過,多年來台灣給觸法少年的資源,其實少得可憐。

攤開我們拿到的另一份關於兒少機構的統計,全台121間兒少安置機構中,僅有25間願意承接地方法院的觸法少年,其中6成機構都只願意收容個位數的觸法少年,而願意收15名以上的機構僅有7間,這其中並不包括任何一間公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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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121間兒少安置機構中,僅有25間願意承接地方法院的觸法少年,其中只有3間公立機構。(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整理:簡永達;設計:黃禹禛)
全台121間兒少安置機構中,僅有25間願意承接地方法院的觸法少年,其中只有3間公立機構。(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整理:簡永達;設計:黃禹禛)

相較於民間的安置機構,公立的安置機構營運費用由政府編列,少了募款的壓力,且工作人員薪資也比照公務員,照顧人力與輔導資源都應比民間機構更好。但是,當公立機構將最需要照顧的一群孩子往外推,接住他們的,是和觸法少年同樣資源相對匱乏的民間安置機構。

徐瑜幾乎每天睜開眼都在為錢煩惱,位在的南投的「陳綢兒少家園」是她服務的安置機構,裡頭觸法少年佔了將近一半,當中約2成都有身心問題,除了定期就診服藥外,如果想給孩子更完整的心理諮商,她往往需要自籌經費, 「(政府)給我們這麼少資源要我們帶出一百分的小孩,說真的我們每天都是撐著在做,只求不要出事而已。」她說。

宏恩(化名)是犯下錯誤的那個生輔員,也是第一個向我承認曾毆打院童的人。事情發生的前一晚,他忙到了深夜,隔天早上6點他打起精神叫小孩起床,8點送他們上學後,他必須帶一個前晚感冒的小孩去市區看醫生。回到家園,他得盯著留園的2個「小鬼」寫完作業,等到下午4點,他先檢查所有放學回來孩子的書包,然後陪他們打籃球。撐到5點,放孩子去洗澡,以為可以稍微鬆懈一下。

宿舍傳來一陣陣起鬨聲,他跑上樓,走廊裡聚滿了院童,黑壓壓滿是人頭,咆嘯、爭吵、喝斥聲不絕於耳。左側宿舍的門口前,2名國中生打起來,趕來勸架的老師被兩群人馬包圍著,他看到後,撲上去把鬧事的一方壓制在地上。原以為事情平息了,晚上用餐時,當修女正帶著眾人禱告,剛才鬧事的少年抓起不鏽鋼碗盤又是一陣亂摔,餐廳裡喧鬧聲一浪高過一浪,有的在鼓譟起鬨,還有的等著看宏恩怎麼處理。然後⋯⋯事情就這麼發生了,宏恩氣得連續甩了鬧事的少年四個耳光,直到瞥見他的嘴角正在流血。

「我自己那時候也嚇到了。」宏恩看上去很緊張,雙手一直交叉抱著胸前。他在安置機構工作將近10年,他會早起幫少年燙好制服襯衫,也會半夜幫肚子餓的孩子煮泡麵,一直以來他都抱著熱情,希望陪少年走一段路。但機構裡龐大的照顧工作,讓他喘不過氣來,他說如果再遇到同樣情形,可能還會這麼做。

「地下法庭」式的正義

不願自己動手的,他們就讓大孩子來維持秩序。當生輔員看到學長在「管教」學弟,往往什麼都不用做,就能賦予打人的少年在群體中特殊的地位,同時也讓新來的少年懂得機構的規矩。

有項心理學實驗能具體說明這項教養理念:5隻猴子關在籠子裡,頭頂綁著一串香蕉,當有猴子想爬上去摘香蕉,機器就會對剩下的猴子灑水,接下來,只要有猴子想爬上去,其他猴子就會圍毆牠,即使換了新的猴子進來,只要牠想爬上去摘香蕉,一樣會被其他猴子痛毆,久而久之,所有的猴子都不敢再去摘香蕉了。

只不過,不管是社會局安置,還是法院安置的孩子,他們都帶著各自的創傷來到機構,卻在大人的管教中呈現童年關係的輪迴:強大的可以欺凌弱小的,弱小的沒有反抗之力。

夜晚的安置機構,是個近身肉搏的叢林社會,有套「地下法庭」在主持正義。這套系統同時滋養著兩群少年,有些人註定是這個地下法庭的執法者,他們大多肩寬體壯,敢衝敢拼,像狼一樣透著一股狠勁。

小誠則更像是羊,他平時裡很安靜,走路永遠低著頭、駝著背,像是把自己縮成一座地窖。儘管機構裡規定不能霸凌他人,但少年的秩序是按另一套規矩運行:菜鳥要幫老鳥洗衣、洗碗,負責大多數的打掃工作。最重要一點,是懂得保守秘密。小誠剛進機構時不懂這些規矩,當學長叫他幫忙洗衣服,他天真地報告老師,那天夜裡,他從床上被3名學長拉下來打,接下來1個月,他嚇得不敢再跟老師說話。

這是每個機構少年,吃下一個又一個教訓後,不得不掌握的生存技能。支撐少年的動力,在於他們相信能夠「向上流動」,15歲的阿德(化名)用打遊戲比喻,「就像升等一樣,你可以一個階級、一個階級升上去。」

因為逃學逃家,阿德3年前被送進安置機構。他對初入機構的印象,至今還很深刻,那天一名機構少年找「帶頭的」單挑,有不少人圍著他們,吹口哨、嬉笑、吵鬧,當中也包含2名生輔老師。最終,挑戰的少年輸了,但這件事讓他明白一個道理:要夠狠、敢衝,才不會被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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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機構裡的黑暗角落:那些被性侵的少年們。
逃學逃家,阿德3年前被送進安置機構。(攝影/吳逸驊)

某天,一名瘦弱的生輔老師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挑他毛病,評估之下,他認為自己能制住他,於是看準時機一拳揮去,將老師重壓在地。事後,他的懲罰是被用塑料水管抽打小腿,不過,他在少年間的地位也瞬間提升。「我以前在外面都不敢打架耶。」阿德將那次充滿勇氣的打架視為他青春期的蛻變。

阿德陸續在自己的兩隻手留下刺青,用縫衣針蘸點圓珠筆的藍墨水,針尖刺過,鮮血一小顆一小顆的從皮肉往外滲,最終結痂在皮膚形成印記。他用它們來威嚇別人,同時也提醒自己。他還要變得更強。

被隱藏的性議題

當拳頭成為真理,青春的荷爾蒙又在釋放,不難理解為何機構內的性侵會頻繁發生。仔細想想,機構內的少年和一般少年最大的差異,其實在於他們不像一般男孩有個屬於自己的空間,能夠解決欲望。

安置少年的欲望一直不被看見。「當他(安置少年)有欲望的時候,又找不到任何管道可以發洩,身邊剛好一個小弟弟在,很容易就抓他來口交或自慰了。」林月琴像洩了氣的皮球癱在座位上說道,她後來以兒少安置機構內的性侵為題完成碩士論文,在她訪問數位受害者後,總結出意外發生的原因與地點。

這些欺凌行為多數發生在機構內的寢室、廁所、人少的教室和天台,或者是戶外的空地和地下室。

在安置機構社工遭遇的所有問題裡,性一直是難以處理的議題。除了它牽涉錢、資源、名聲之外,往往還有違法的風險。陳綢兒少家園的主任徐瑜能夠理解少年的欲望,但站在一個機構經營者的立場,「我沒辦法提供他們(未滿十八歲的少年)那些資源(A片、A漫),因為那是違法的。」她說。

每個遇到類似問題的機構社工,都在盡力解決所面對的兩難困境,有些人選擇積極面對,讓有需求的少年帶不露點的刊物進浴室自行解決,但有更多人選擇忽視少年的欲望。

部分安置機構被打造成一個去性化的空間。加裝更多的監視器,嚴格禁止少年使用手機以及任何3C用品,電腦必須在老師監督下使用,除了機構提供的書籍外,都屬違禁品,禁止男女交往,書包、抽屜、衣櫃隨時會被抽查。

明遠就是在這樣去性化的環境中長大。可悲的是,這對問題一點幫助也沒有。小四那年,某個夜裡他正在睡覺,卻感覺到他的手被某人拉進褲襠裡,醒來後發現他在幫一名學長自慰。那天以後,那名學長更常在他面前裸露生殖器,要他幫著口交、自慰。最誇張的一次,學長把明遠拉到地下室,脫去他的褲子,嘗試著要進入他的身體。

身心的屈辱感以及被威脅的恐懼感,讓明遠始終不敢說出來。直到他上國中,有次終於鼓起勇氣,跟一名信任的生輔員說到此事,他心想對方應該是能幫忙的。那名老師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說話,直到後來坐到他旁邊握著他的手,說:「那位哥哥已經離院了,就不要追究了吧。」

那次談話後,明遠越來越不知道怎麼處理自己的性需求。他經常躲在陰暗的角落裡自慰,像是頂樓的曬衣場或是沒人去的地下室。某次,當他躲在戶外草叢後自慰時,他以為沒人看見,一架監視器卻拍下他手淫的過程,後來,機構的老師帶他去看身心科,整個過程,他聽見老師跟醫師在討論他有多麼不正常。最後,醫師開了藥,他為自己的手淫吃了3年的鎮定劑。

「你從小就知道自己的性需求是很丟臉的、危險的。」明遠認為這件事情對他的影響延續至成年前,他後來在機構只要一發現自己想自慰,就湧上很深的罪惡感,「你會警惕自己,你不能夠做這件事,你不能夠被發現,否則你可能會被轉院。」直到成年,他才知道自慰是一件正常的事,「我當初到底為什麼要吃藥?」明遠的聲音中夾雜了哽咽,對於那段迷茫的日子仍感到激動傷心。

林月琴覺得正是從政府到兒少機構都不願面對少年的性議題,才會讓機構內這些受害者持續地受到傷害。最糟的情況,就是這些被侵犯的少年變成了加害者。

「我只是運氣比較不好,被抓到而已。那些以前性侵我的哥哥呢?為什麼他們不用被關。」林月琴一直記得當年19歲少年小凱(化名)在監獄這樣對她說。小凱8歲住進育幼院,國中時有高中的哥哥要脅他幫忙打手槍,每次結束都恐嚇他不准講出去,結果,他轉而用同樣的方法要脅國小生的弟弟幫他服務。

小誠以另一種責怪自己的方式自我傷害。「我不怪他們,我知道他們也有需求。」當我問他想過告性侵他的哥哥嗎?得到這樣的回應。他講話的樣子很緊張,眼睛緊閉,身體搖晃著,能感覺到他在承受折磨。「可是我就很討厭啊⋯⋯我就像一個工具,要用就用,」他說。

他後來跟我講述他逃離機構的戲劇化情節。因為不甘被性侵受辱,卻又不能說出這個秘密,他開始無來由地突然大哭,或是歇斯底里地尖叫。最後,機構的老師把他關進一間禁閉室。

兩坪大的房間裡,角落擺著一個尿壺,屋子裡僅有一扇通風窗,讓整個屋子更顯悶熱和髒臭,四週是海綿軟墊舖成的牆,牆皮上用奇異筆寫滿了「某某某到此一遊」、「幹」、以及對安置機構的詛咒。

他在裡頭更常驚恐地大叫,因為,他總覺得晚上有鬼。關到第3天,他已經瀕臨崩潰,趁老師送飯來的時候,用盡力氣衝開不鏽鋼的鐵門,開始往樓上跑,一下子衝到天台,一腳跨坐在欄杆上揚言要跳下去。

院方通知他的家長,讓媽媽帶他回家。之後,他再也沒有跟任何人提過在機構裡發生什麼事,對此,他的解釋是「日子就這樣過下去就好。」

要求被性侵的孩子忘掉這件事,若無其事地生活下去,恐怕是體制對受害少年最大的殘忍。安置機構處理性侵案件有套最便宜行事的做法,將性侵的加害人與受害人分開,並強制轉院,然後社工在轉出孩子時,繼續隱匿孩子被性侵的事實,任他們在體系中流轉。

結果,記憶無法被抹除,痛苦在時光中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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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機構裡的黑暗角落:那些被性侵的少年們
(攝影/吳逸驊)

小誠最近在臉書寫下自己想要一台時光機。「我希望可以回到幼稚園,如果我那時候不那麼愛哭的話,我爸爸就不會打我,我也不會被送去機構,那大哥哥也就不會對我做這些事了。」他問我:「對不對?」

報導獲獎紀錄

2019人權新聞獎(Human Rights Press Awards) 【中文特寫優異獎】《遮掩的傷口:安置機構裡被性侵的少年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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