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審訊、思想的囚牢、暫停的人生:困在司法檢控巨輪的香港人
一名懲教署人員在香港荔枝角收押所哨站內站崗。這裡正在羈押等待審訊人士、判刑後等待分配監獄人士等等。(攝影/陳朗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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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高浪急的清算浪潮中,香港又走過一年。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此刻回看已覺遙遠,但當時曾以不同方式參與運動的普通人,過去兩年多其實從未離開幽暗的司法隧道:被檢控的,在等待漫長的審訊排期;被捕的,許久後等來正式起訴,再等待正式開庭。

「你沒有了未來。因為你一天不肯定,一天未審,你都不知道將來會怎麼樣」、「案件排期那麼長,本身是不是一個懲罰呢?」、「如果這一件事情在思想上困住了你,那某種程度上其實是in jail 」⋯⋯歲末之際,《報導者》採訪被官司困住的香港人,正視一場席捲許多普通人的巨大審判。

2021年春天,上學途中,Mia忽然收到一通來自警署的電話。電話另一頭,警察對她說,要為一件反送中相關案件預約拘捕她。

「我今天要上學,」Mia 記得自己向警察說。對方問她「能翹課嗎」,她冷靜地拒絕,希望為自己爭取多一點時間。放學後,Mia到警署報到,被正式落案起訴。當時,距離她的案件事發日已經過去將近一年半。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示威行動和警民衝突持續多個月,遍布香港各區。2019年一個晚上,Mia在家附近被捕。當時她還是個中學生,選擇拒絕保釋,在警署扣留48小時後「踢保
在香港法律中,警方做出拘捕後不能夠無限期拘留被捕人,須在48小時內決定是否正式落案起訴被捕人士,或是讓其保釋。若當事人「拒絕保釋」,且警方未有足夠證據將被捕人士帶上法庭,當事人便可無條件釋放,不需要繳交保釋金和按時報到。但由於刑事案件沒有起訴期限,警方可以繼續調查案件,並隨時落案起訴。
」。

雖然「踢保」後警方表示仍會保留追究權利,但隨著一天、一個月、一年過去,Mia也逐漸將案件拋諸腦後。她希望能成為護士,過去這一年多裡她自中學畢業,開始讀副學士課程,一直如常生活,認真讀書、準備報考大學。直到接到預約拘捕的電話,Mia才發現在她生命裡,2019年其實還沒有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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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化名)曾在2019年被捕,一年半後被正式落案起訴,希望成為護士的她一度對未來充滿憂慮。(攝影/陳朗熹)
Mia(化名)曾在2019年被捕,一年半後被正式落案起訴,希望成為護士的她一度對未來充滿憂慮。(攝影/陳朗熹)
拘捕、檢控仍未停止,審訊已排期至2024年

「從2019年6月開始,一直都是拘捕、上庭,拘捕、上庭,沒有停過。」在香港一家律師所,處理反送中運動相關案件的律師Aaron告訴《報導者》,因考慮安全原因,他選擇以化名受訪。處理案件期間他觀察,2019年運動影響非常廣泛,最終導致不少香港人都會直接或間接認識被捕的或正在經歷法律程序的人。被告,某程度上成為香港人的共同體驗。

翻查數據,截至2019年12月底,香港警方拘捕約7,000人,律政司檢控近1,100人。街頭運動在2020年1月過後逐漸平息,但拘捕和檢控仍在繼續。根據最新數字,截至2021年11月30日,一共有10,270人因反送中運動被拘捕,意味著過去兩年,約有3,000人再陸續被捕。

一萬多人裡,被檢控的至今有2,760人,其中1,384宗案件審結,但仍有1,014人正等待庭審。

這些人之中,絕大部分是像Mia一般的普通人,他們大多並非社會運動的常客。根據截至2021年7月的數據,被檢控者中,41%為學生,其中超過18%、即489人未成年。他們經歷被拘捕、上庭、審訊的過程,陷入巨大壓力和困擾。也有不少人像Mia一樣,被捕很久之後,突然被起訴。今年(2022)1月18日,2019年七一升旗典禮警民衝突中被捕的9名人士,被正式起訴暴動罪。

遲來的審訊在這之上,又添加更多不確定性。《報導者》採訪的數名律師均表示,因法庭無法消化大量案件,尤其是依賴大量影像證據、且同時有十幾至數十位被告的暴動案,一些反送中案件已排期至2024年才正式開庭,這之中還不包括尚未排期的案件。

長期打轉、不確定的軌跡,帶來精神和經濟上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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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者在香港西九龍法院外追送囚車。每當有示威或國安案件開審,警方都會在法院外封鎖道路,並截查追送囚車的人士。(攝影/陳朗熹)
支持者在香港西九龍法院外追送囚車。每當有示威或國安案件開審,警方都會在法院外封鎖道路,並截查追送囚車的人士。(攝影/陳朗熹)
「你被人拉
意即被拘捕。
,但不知道什麼時候被告;你被告,但不知道什麼時候上庭;你上庭,但不知道什麼時候審訊、什麼時候判刑,」Aaron形容,這對有案在身的人而言有如「雙重懲罰」,「你不知道會判多久,又沒有辦法離開香港,那你中間找不找工作、讀不讀書、考不考牌
考牌在香港意指考取專業資格證的牌照,例如教育、護理、工程、金融、會計、地產、急救、健身等。
呢?你找到一份心儀的工作,也未必敢接。你其實只是一個嫌疑人,但沒有辦法發展任何事情。」
多名律師告訴《報導者》,漫長的等待為被告帶來精神和經濟上的壓力。保釋候審的人當中,有些人失去理想的工作、讀書機會,在餐廳或珍珠奶茶店打工,或因為怕連累家人而離家。而不得保釋的還押
指「被羈押」。
者則失去自由,看不見審訊的盡頭。他們的人生,與他們親朋好友的人生,進入一個圍繞著案件打轉,長時間的不確定狀態。

過去幾年,Mia身邊不少朋友因參與反送中運動被捕,或與她一樣,踢保後一段時間被重新落案起訴,有些人則被馬上還押、不予保釋。

被起訴後的幾個月裡,Mia不時需要上庭。「那段時間沒有什麼心思專注在讀書上,好害怕上庭的時間會撞上重要的課或是考試。」她也擔心若罪成、留下案底,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她成為護士。

Mia平常喜歡爬山、露營,玩底片相機,也收集喜歡樂團的錄音帶。等待期間,煩悶的時候她就去看海。「一直都覺得,你走出來(指上街支持運動),你就預知了有坐監的風險。一有這個心態就覺得,okay的,對比其他(刑期可能更重的)人,我已經好太多了。」

去年春天之後,她一直幫自己做心理準備,想像牢獄中的日子。因為未滿21歲,她預計自己將被判入更生中心
香港的青少年服刑院所之一,接收14~21歲,判處短期監禁刑罰的青少年,定罪後會留下案底。
。宣布判決結果前幾晚,她寫了幾封信留給家人、朋友,「盡量寫一些好笑的事,叫他們不要擔心」,並在紙上一一列出來探訪名單,方便親友來監獄探望,以面對未來可能失去自由的日子。

案發兩年後,法庭裁定Mia罪名不成立。她聞判後感到釋懷,向旁聽席上流淚的母親與親友鞠躬致謝,不久後她便開始擔心起功課的進度,與即將公布的GPA

未審先入思想囚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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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天清晨6點多,警察上門拘捕阿俊(化名),告知他因2019年一宗案件被起訴。阿俊很快遭公司停職,生活一落千丈。(攝影/陳朗熹)
2020年一天清晨6點多,警察上門拘捕阿俊(化名),告知他因2019年一宗案件被起訴。阿俊很快遭公司停職,生活一落千丈。(攝影/陳朗熹)

律師Michael說,在為客人蒐證時,他過去兩年看的最多的就是大量影像片段,逐個去找片段中哪個是他代理的客戶、客戶當時做了什麼。考慮到安全問題,他選擇用化名受訪。

「但有些人過了很久才被起訴,第一反應是不太記得當時的細節,而且也很難找回當時的影像了。」Michael說,除了閉路電視外,媒體當時的直播片段也是一大證據資源,但過去半年《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眾新聞》相繼關閉,前兩者的網站、社交媒體全部被清除,一些影片可能已不復存在。

阿俊經歷過這種狀態。他最近花許多時間看律師給他的影像片段,要他在現場茫茫人海中辨認出自己,但兩年多過去,他已不太記得當天的細節。

2020年一天清晨6點多,阿俊被敲門聲吵醒。迷迷糊糊開門,警察站在門外告訴他,要因2019年一宗案件將他拘捕。阿俊在警署中過了一晚,隔天直接被帶上法庭。法官批准他保釋,但離開法院的那一刻,他身上也多了一條嚴重控罪。

他在2019年從未被拘捕,完全沒有預料到有一天警察會來敲門,落案起訴一年多以前的事件。他記得在法庭犯人欄裡,看見坐在旁聽席的媽媽哭得好像快要暈倒,心裡後悔這幾年沒有多花一點時間陪伴家人。

阿俊30多歲,有一份高薪、穩定的工作,原想繼續升遷,但被捕的第二天,他就被公司停職,後來遭到解僱。他的案件排期至2023年正式審訊,現在他每個星期要到警署報到一次,在餐廳做服務生。

「我不年輕了,在餐廳工作,薪水比以前少了超過一半。但我怎麼找工作呢?我怎麼找和過去差不多的職位,然後告訴老闆,2023年之後我不知道能不能繼續在這裡工作了?」

阿俊說,等待審訊的感覺就像一個人突然失去了未來。他喜歡打籃球,但過去與他一起長大、一起打球的朋友,過去一年多幾乎都已經舉家移民去了英國或是加拿大。阿俊說,他很理解身邊人紛紛移民,若沒有案件在身,他可能一早也離開香港,展開新生活。但他現在所想的是正式審訊之前要把房子退租嗎?車子是不是要先賣給其他人?

「你沒有了未來。因為你一天不肯定,一天未審,你都不知道將來會怎麼樣,」阿俊說。

「案件排期那麼長,本身是不是一個懲罰呢?」Michael反問。他形容,長時間的等待與未知對於被告來說是一種「思想上的囚牢」。

「如果這一件事情在思想上困住了你,那某種程度上其實你是in jail的。」

公義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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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外,支持者亮起手機燈、拉起布條,追送囚車。(攝影/陳朗熹)
法院外,支持者亮起手機燈、拉起布條,追送囚車。(攝影/陳朗熹)

長時間的等待、未知何時完結的審訊,影響著人們對審判的理解,甚至認罪意向。

律師Michael表示,被正式起訴後,許多人會列出各種量刑起點,計算認罪、不認罪的最早出獄期,純粹計算自己多久後可以如期「放學」(指出獄),像是計算一道道數學題。

以暴動為例,若以6年為量刑起點計算,被告若第一時間認罪能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在獄中表現良好又能減刑三分之一,最終須監禁32個月,「假設你現在22歲,出獄那天你還可以過25歲生日。」若不認罪等待審訊,聽到判決結果那天被告可能已經24、25歲,就算在獄中表現良好獲得三分之一刑期扣減,出獄的那天也已經快30歲了。

「直到這裡,大家都還在計算數字,沒有提到公義跟原則告訴我們,做過的事情就認,沒有做的事情就不要認,」他說,「公義和原則不知道為什麼,突然變成一個不可避免的成本。」

小樹也曾經做過這樣的刑期計算。

2019年,小樹被捕後直接被帶上法庭,且不予保釋、須即時還押,「我們叫這種情況為『直通車』,因為太突然,沒有心理準備,」小樹還記得他下囚車時,看見監獄牆上的鐵絲網,黃昏時橘紫色的天空,「那種蕭索的感覺,很淒涼。」

剛剛還押的幾天,小樹會想自己是不是正在做夢,如果閉上眼睛睡覺,再睜開眼是不是會發現自己其實在家裡呢?他在還押期間度過了生日,後來獲得保釋,但在保釋期間被加控新的控罪。

但與律師商討過後,小樹決定不認罪。他說,參考過往判例,計算過認罪與不認罪、加上刑期扣減後,小樹若最終被判入獄,須服刑的時間其實差不多。

Aaron說,一旦有案件在身,人們會有很多考慮,而愈來愈變成在考慮「與案情沒有關係的事情」,「究竟我有沒有罪?明明沒有罪為什麼要認?已經沒有人討論這些問題了。《國安法》的被告就更加是另一個層次。」

「不正常」日子裡唯一的「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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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家臻原為香港立法會社福界議員,他曾設立組織「石牆花」,支援在囚或還押人士及其親屬。在2021年的公民社會解體潮中,石牆花亦吿解散。(攝影/陳朗熹)
邵家臻原為香港立法會社福界議員,他曾設立組織「石牆花」,支援在囚或還押人士及其親屬。在2021年的公民社會解體潮中,石牆花亦吿解散。(攝影/陳朗熹)

2020年6月30日夜晚11點,港版《國安法》正式落地。根據警方資料,截至2022年1月12日,一共有162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方拘捕,他們之中年齡最小的只有15歲,最年長的79歲。被正式起訴的《國安法》被告多數不獲保釋,須還押等待審訊。

已解散的囚權組織「石牆花」創辦人、前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過去支援過許多因社會運動背負案件的人士與他們的家人。在香港,可以送給在囚人士的物資規格有嚴格規定,親友一開始未必能馬上了解狀況。石牆花過去代為採購物資,組織筆友計畫,並提供情緒支援,也曾就囚權議題發聲,例如倡議懲教署改善獄中酷熱情況。2021年9月,在香港公民社會解體潮中,石牆花也被多次點名,被指「協助獄中人利用特權建立影響力、危害國家安全」後,石牆花很快拉閘、關門。

石牆花解散後,邵家臻遠離社交生活,做運動,看早場電影,「時間很多,但是又有很多思念,也有很多愧疚,」慢慢讓自己痊癒,然後繼續探監,平均一週探兩次。他也會與在囚人士的家屬見面,關心對方的近況。「我探的全部都是以前認識的人,議會同事,跟以前跟進過的case。」

2019年4月,邵家臻曾因5年前的佔領中環運動入獄8個月,明白鐵窗生活的煎熬。他說,判刑前的無期還押是一種折磨。「就算你意志多強大,都會被消磨,」他形容,牆內人的狀態只有兩種,up and down,或是down and down。「每個人生命歷程不同,有些人逢年過節、遇到自己或是親朋好友生日便會down,但另一方面很結構性的是,知道外面的判決結果也會down。」

特別是對於沒有先例的港版《國安法》案件,每當有新判決,牆內的人便會用來參考,猜測自己的刑期。「唐英傑都判9年,那你就會想,自己要還押多久,正審
正式審訊。在香港的刑事訴訟程序中,在正式審訊之前,被告可能會經歷一連串的法律程序,如承認或否認控罪、交付審判程序、申請保釋、修訂控罪、進行審訊前覆核等等。
需要多久,正審認不認,認或是不認,坊間的反應又會怎麼樣,」邵家臻說,「所以裡面的人活動很少,但思慮很多,傷神而且傷心。」

邵家臻說,在等待中經歷情緒起伏的,不只是有案在身的人,他們的家人、朋友也承受了許多壓力。有些家人為了能日日來回監房探訪,辭職或是轉作彈性較大的工作,有時候,牆內的人將情緒發洩在來探訪的他們身上,他們也接收所有。

「你要承受很多負面情緒和負能量。他們被困住,但會有很多東西還想做,然後又很心急,」他說,像是「『我叫你找誰誰誰你還沒找到,有沒有搞錯啊?我叫你幫我update我的page(臉書專頁),你還沒有update,有沒有搞錯啊⋯⋯』家人會承受很多這樣的情緒。」

但他認為,傾聽是必要的。「整個監房都是不normal的。在那個監獄裡面,對他來說,你是他的normal life,」邵家臻說,「探監的重要性就是讓他至少擁有片刻正常,可以講一些讓他自己感覺正常的事情。」

整個社會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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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涉案家屬、朋友或支援者風雨不改的外輪候聽審。(攝影/陳朗熹)
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涉案家屬、朋友或支援者風雨不改的外輪候聽審。(攝影/陳朗熹)

脱罪後,Mia有時候會前往法庭,旁聽朋友的案件。在2022年的香港,她想留下,做一個陪伴者。「太多人移民⋯⋯一定要有一些人要留在香港,繼續做一些事情。」

阿俊現在繼續著每個星期去警署報到一次的日子。他和家人的關係變得近了一些,每個星期有一天,父母會開車接他下班、去警署報到,再給他家裡煲的湯和食物。他說,以前在裁判法院過堂時有星火612基金等援助,正式審訊可以申請法援
法律援助,為合資格的申請人提供代表律師或大律師的服務,主要適用於在區域法院及以上層級的案件。
,但自己要預備一筆錢,萬一到時罪成,他打算上訴。「到時,家人一定撐我到底。」
小樹最近終於知道了自己案件的正式審訊日期。他列出一張bucket list
願望清單、必做清單,甚至有「在離開人世前要完成的事項清單」之意。
,一項一項完成──出門5天,像是旅遊一樣探索香港,去香港的最北與最南端;萬一入獄,他已列出想看的書單,還有希望朋友沖洗出來寄給他的相片。經歷審訊的唯一好處,小樹說,是現在更珍惜相聚的每一刻。

Mia、阿俊、小樹等待審訊的期間,香港的公民社會出現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國安法》壓力和官媒、建制力量不斷追擊之下,支援在囚與還押人士的組織如石牆花、Jimmy Jungle結業,提供法律支援與開支的星火、612基金關門,支聯會、職工盟、教協、民陣等數十個公民團體也相繼解散,剩下零星、原子化的個人,嘗試聯繫牆內與牆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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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化名)以寫信的方式和獄中朋友保持聯繫,他說希望和獄內人創造一段互動的記憶,讓他們不至於覺得坐牢日子是空白的人生。(攝影/陳朗熹)
Chris(化名)以寫信的方式和獄中朋友保持聯繫,他說希望和獄內人創造一段互動的記憶,讓他們不至於覺得坐牢日子是空白的人生。(攝影/陳朗熹)

最近,Chris每天出門都會會隨身攜帶紙筆、貼好郵票的信封。他在這一年重拾了寫信的習慣,在生活中每一個等待的空檔,他抓緊時間,記下生活片段,寄給他認識的、還押中的年輕朋友,與過去他在社區中曾遇見的、因各種案件纏身而在獄中的政治人物。

Chris笑說,上一次這麼密集地寫信是與太太談戀愛時,兩人互相寫交換日記。許久沒提筆寫字,「好像控制不了自己的手,寫字歪歪扭扭的」,但他不想為了節省時間打字、影印,一方面覺得寫字較有溫度,另一方面也希望他自己與通信的對象是平等的。他親筆寫一頁,若牆內的朋友回信,也寫一頁。

很少人知道他的新習慣。但Chris希望每天可以至少寫一封信,如果日子較為忙碌,一個星期也至少寄出兩至三封。信中他寫外面的大環境,自我審查、白色恐怖、移民潮,或是他前一陣子去看達明一派演唱會的心得。無力時,有時牆內的人反倒安慰他。

對Chris而言,寫信不只是當下的陪伴。他希望創造的,是牆內的人在這一段時間內與人互動的記憶。「有時候我會想,過了一段時間他們出來(出獄),我一提起這些信,可能他們會有一些記憶浮現。這樣就不等於他們這段時間是空白了。」

而在律師樓裡,律師們一邊處理著反送中案件,同時嘗試理解《國安法》的框架如何在普通法體系中運行。另一名經手過社運案件的律師Will表示,《國安法》後,許多同行不願意主動接手相關案件,但他認為,去認識、去經歷新的法律程序,是所有法律工作者需要做的事。

在繁忙的工作之餘,律師們也盡力陪伴每一個陷入司法程序的人,走一段漫長的路。

Will補充,許多看似與案件無關的細節,律師幫忙多想一步,可以避免很多麻煩跟苦惱。例如幫忙聯繫、照顧牆外的家人,令他們安心。「有一些抗辯的理由其實跟他的情緒狀況有關,如果你不去關心他的話,其實未必知道。」

Aaron則說:「你知道我們不只把他當成一個案件。由第一天拘捕開始,我們都希望陪他走到最後,不論結果如何。定罪之後,有時候也會想去探一下他,給他一些意見。有些人出獄了,再重新生活,我們也都為他們感到開心。」

他說,在今天的香港,官司似乎已經不是一個人的事情。它是香港人一個共同的經歷,好像整個社會都參與其中。「我想sliver lining(一線希望)就是,你不是一個人面對整件事。其實很多你不認識的人,都跟你一起面對這件事,而精神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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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之下,荔枝角收押所仍然燈火通明。(攝影/陳朗熹)
夜幕之下,荔枝角收押所仍然燈火通明。(攝影/陳朗熹)

※為尊重受訪者意願,文中Mia、Aaron、Michael、阿俊、小樹、Chris、Will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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