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書摘

希望、交換、選擇:美髮建教生的生存之道
髮廊工作場景,非建教生。(圖/張國順攝、游擊文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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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書摘】

本文為《失去青春的孩子:美髮建教生的圓夢與碎夢》部分章節書摘,經游擊文化授權刊登,文章標題、小標經《報導者》編輯改寫。

台灣第一個「建教合作」始於1969年。建教合作是透過學校和事業單位的媒合,讓建教生上課之餘能擁有實習機會,經濟、學習弱勢的學生,由此獲得經濟支持,並習得一技之長兼取得文憑;而學校則因著與事業單位合作,得以辦理更具實用價值的教育;事業單位也獲得所需人力。然而多年實施下,制度也出現「剝削」的一面:許多建教生來到職場後,才發現勞動條件不符法規、被迫超時工作、甚至領不到最低基本薪資,建教生淪為廉價勞動力,甚至被人說成是「賤價生」。

本書由涂曉蝶2014年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所改寫。涂曉蝶的表妹,便曾是一位美髮業建教生。涂曉蝶看到15歲的表妹每天過著上班超過12個小時、月休僅6天的生活,她工作的辛苦並不亞於大人,但一個月的薪水只有7,000元。2009年至2013年間,涂曉蝶獨自走訪台北、宜蘭、新竹、台中、雲林、嘉義、高雄,記錄建教生在那個年代的生命故事──由家庭問題、經濟困境、教育不平等與勞動處境所交織而成。涂曉蝶認為,唯有接近並理解建教生的生活和處境,以及他們如何殺出一條「生路」,才能為他們提供最實質的幫助,讓建教合作的制度與政策,能真正為他們量身訂作。

(以下建教生人名皆為化名)

我大部分的報導者,都不後悔成為建教生。違約的小松鼠不後悔,向政府舉報店家違法的小葉也不後悔。許多建教生都不後悔成為建教生,即便他們的處境曾經是那樣辛苦。

只是,為什麼建教生甘願投入一個可能不利於他們的教育制度?為什麼接受低薪的待遇?又為什麼願意超時工作?

有人認為,那是因為建教生並不知道自己擁有哪些權益,他們不曉得自己的權利遭到侵蝕,他們沒有意識到自己深陷在一個不利於他們的環境之中,他們不懂《勞基法》⋯⋯。總歸而言,建教生之所以接受不合理的待遇,是因為他們「並不知道」。

但是,他們真的一無所知嗎?

現實才是真的

「不知道」是社會大眾認為建教生沒有跳腳的原因,但建教生告訴我的卻是,他們不是不知道,只是他們認識、看待、理解這件事的方式,與我、以及一般人不太一樣。

對我們來說,法令保障是「基本」,於建教生而言,法令保障卻是「理想」(註)
本書的田野始於2009年,收集至2013年止,在期間以及於2013年後,建教合作經歷了幾次重要的轉折,包括自98學年度起建教合作班學生全面實施「三年免學費」;2013年實施《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自107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再實施「免雜費」政策;2021年《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修正十三項條文三讀通過。這些變革都在在改善了建教生的困境與處境,與本文於2013年所報導之情況已有所不同。
;或者說,我們認為法令保障是應該的,但他們必須先解決與面對的,是來自現實的生活問題。

過去曾有家長提出請求,希望法規制度不要限制建教生加班賺錢。這個請求雖有違保護勞工的正義,卻提醒了我,建教生或他們的家庭所想要或需要的,可能與社會所想的並不一樣。原來,並不是所有人都想受到《勞基法》的保障。

過去,一些髮廊會在上午7點至9點之間就開門,於晚上8點、甚至更晚的時間才打烊。不過,自嚴格落實《勞基法》規定一天正常工時8小時後,許多髮廊紛紛縮短了營業時間。我以為,這會是一個好的改變,但美琪卻覺得,「這些規定不好。」

她告訴我,店裡有許多客人是上班族,因此上班前、下班後的時段客人很多。但為了符合正常工時,店家必須調整營業時間,或延後營業,或提早打烊,而不管是哪種方式,都會影響美琪的業績與荷包,「早休息,錢不夠你花,怎麼辦?用借的喔?」《勞基法》對每日工作時間設下限制,本來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保障(註)
今年(2021)5月2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建教合作法》部分條文修正,為進一步保障建教生的權益,未來廠商如果違反建教生工作時數與休息日相關規定,除了罰則外,應就違反規定時數,發給建教生該時數所換算的生活津貼2倍做為賠償金。建教生每星期受訓總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每7日至少應有2日休息,受訓期間如果遭遇《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放假日,均應依相關法令規定休息。
另外,《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建教合作法》)明定,建教生每日訓練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而且不得在午後8時至翌日早晨6時受訓。
,但對於建教生來說,好像變成一種懲罰。
從個人生命經驗出發的選擇

如果《勞基法》不能成為他們判斷工作條件合不合理的依歸,那什麼才是?答案是,他們的生命經驗。

榛果的媽媽身體不好,她與兩個弟弟一家五口,全靠爸爸一個人賺錢來養活。爸爸是推拿師,一個月的薪水從1萬元至2萬元不等。榛果成為建教生以後,店家給她的生活津貼與爸爸的收入相當,這樣的數字是高或低,榛果的對照組是爸爸,並不是《勞基法》規定的基本工資。

建教生的生活津貼是多或少,對照組可以是他們的家人、也可以是實習店家中的助理或設計師。事實上,許多美髮助理與新手設計師的薪水,與建教生所領的生活津貼水準,也並無二致。(註)
本書出版後,收到產業回饋今日美髮建教生的勞動現況,其薪資待遇已比照《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新台幣24,000元,並設有額外獎金制度,其次有關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勞動條件皆比照《勞基法》規定,相較於本書寫作於2013年所報導之情況已有所不同。

妮妮脫離建教合作改做全職助理時,店家給她的薪水約13,000元。一度休學轉做全職助理的彬彬,薪水以底薪6,000元加上抽成來計算,一個月也差不多是13,000元至15,000元。這樣的薪資條件,在美髮產業算是正常發揮,而建教生評估薪水合不合理時,對照的也往往是與他們一起工作或做一樣工作的人,而不是《勞基法》。

建教生的生活津貼數字到底合不合理,端賴其生活與生命經驗。他們有自己的一把尺來判斷合理或不合理,而那把尺不全是《勞基法》,更多的是來自他們經驗而來的判斷。

《勞基法》、勞動權益、勞動保障⋯⋯這些從未讓榛果以至他們的家人,或是身邊的助理及設計師的整體生活有所不同,對他們而言也就沒有太大意義。他們所身在的處境或許限制了他們生命的可能,影響了他們對世界的認知,但我更在意的是,他們如何試圖憑著自己的經驗,透過理性計算,找出一條適合他們的生存之道。

在什麼狀況下,法律才會成為他們起身使用的資源?

《勞基法》對於一些建教生來說,可能不曾存在於他們經驗的世界中,於是未能成為他們衡量是非對錯的一筆資源;而對於另一些知道它存在的建教生來說,由於《勞基法》未能在他們的經驗世界中發揮影響力,既不具有效性、亦不對店家產生約束力,於是它最終也不過是種毫無意義的存在罷了。

他們「看破」了《勞基法》。小松鼠說,店家表面上付給大家的生活津貼都符合基本工資,但扣除住宿費、餐費以及業績不達標的罰金,他們實領的生活津貼終究是低於基本工資。

法令保障是表面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店家總有辦法在遵守法規的同時,又以其他方式將薪資倒扣回來,讓最後付出去的薪水仍是他們只想要給出的數字。小葉說,有的店家乾脆假造薪資條,上面寫著18,780元(註)
此指2012年的最低基本工資,為每月18,780元,每小時103元。
,但最後只發出12,000元。

《勞基法》這一支勞工的保護傘,沒辦法為建教生遮陽擋雨,無法阻絕不法之事的發生,而建教生也不對法令抱有什麼期待。妮妮說,談論自己應有的權益是沒用的,這些問題新聞都會報導,但店家從不會多加理會。

換言之,法令是法令,現實社會是現實社會。或許我們認為法令終將成為生活的依歸,但事實是,建教生活座落在理想的象限之外,對於建教生來說,談法律、論保障在他們所處的環境中恐怕有些不合時宜。法律是理想,與他們活在的那個真實社會,有著落差。

比起法律保障,於他們來說更接地氣的資源,或是判斷合理性的依據,其實還是生命經驗,包括家庭背景、產業條件、所處現實等等。建教生善於使用這些資源,劃界出可接受的合理範圍,對照、訂定出一套適用於他們所在世界的標準,包括薪資或是勞動條件。當他們所受的對待低於所認知的合理尺度,建教生就會起而行動。

當然,法令規範仍可能是他們丈量合理與否的一種工具,像是筱涵的學妹就曾用《勞基法》向店家討回法令所規定的基本工資;小葉也曾努力鑽研建教生該有的保障,並向政府揭穿店家施加在他身上的不當行為,而當同儕確實透過「規定」拿回了原屬於自己的一些什麼,法令才有機會成為他們認為有用的資源。

學校同學、實習夥伴所分享的實習經驗,也都是他們用以衡量是非對錯的參照。當我們試圖理解建教生為什麼不「反抗」時,我想若能自建教生的生命經驗出發,或許就能理解一二,而這樣的一份理解,也才更有意義。

建教生的生命力超乎我們所想,法令保障仍是他們可動用的資源,只是不是唯一。

建教生理解的建教合作:平等的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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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剝削、建教生、勞動
髮廊工作場景,非建教生。(圖/張國順攝、游擊文化提供)

倘若建教生衡量所受待遇是否合理的判準與社會不完全相同,那麼建教生在看待他們與店家間的關係時,是否也有著自己的一套理解?

許多人認為,建教生受惠於店家,若不是店家,他們就不會有實習機會。不過,妮妮卻反過來告訴我們,「你的客人沒有我,你也不行。」相對於店家施、建教生受的關係,在建教生眼裡,「交換」才是建教合作的真實關係。

妮妮聽說,她離開店家的那2個月,店家流失了很多客人。那些不再上門的客人,都是她過往固定的洗頭客,在她離開以後,因為洗得不習慣、不喜歡,也就減少來店的次數,有的甚至再也不來了。

妮妮發現,即便只是洗頭,她存在的價值也不容小覷。小葉則是在實習過程中漸漸察覺,自己所負責的工作,事實上與正職助理並無不同。

凡在店家工作一段時日後,建教生大多能發覺自己的價值。他們知道自己不只是學生,還具備勞工的產值。

珊珊就認為,雖然店家將技術傳承給建教生,但建教生也幫著店家服務客人、經營店家,讓店家有錢賺,「講難聽一點,我們就是他賺錢的工具⋯⋯就算他不接客人,不幫客人服務,他坐在那邊也是有錢拿啊!」

過去,建教生被認為是來學習的,哪能遑論什麼產值。然而,建教生在實習過程中,卻經驗到了自己的勞動價值。於是一手交出勞動力、一手拿回技術,建教生與店家之間,並不是誰施予、誰受予。這是一種交換,大家平起平坐,沒有誰大誰小。技術,不再是企業的恩惠,而是建教生用自己的雙手,透過為店家工作所交換而來的銀貨兩訖之物。

小葉為了換取學習機會而願意為店家工作,而妮妮也接受了用勞力換學習的想法,「跟人家學技術,你就只能這樣。」至於小松鼠,她雖看破店家的諸多手腳,但卻仍不後悔去念建教合作,「雖然薪水很少,可是我也學到技術啦!我出去也可以當設計師啊!」

在這一個學生與店家的交換關係中,建教生不是「弱視」,事實上,他們大有能力衡量得失,判斷合理與否,並決定要不要接受這一切。

比權益更重要的事:生存

建教生的「選擇」,當然受制於結構,但我們不能否認這也是他們以有限資源,透過理性思考所得來的決策結果。他們並不是被動的接受,更多是主動的決定。建教生以他們手上所握有的資源,去丈量出可接受範圍的邊界,同時放棄對於他們生活無所幫助的工具。他們的遭遇不全然為迫不得已,也不全然是無可選擇。這是他們運用了他們的有限可能,所殺出的一條血路。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身限制,建教生有,我們也有。大家的可用資源不盡相同,於是理解世界的方式,也各有不同。對於社會而言的不合理或剝削,並無法帶領我們理解建教生為什麼仍然願意當個建教生,這不盡然是因為他們沒有意識到自己受剝削、被宰割,而是他們的經驗與社會所認知的並不全然相同。換言之「不合理為什麼還投入」的困惑,可能源自於人們與建教生所看到的建教合作,並不一樣。

法令,本是判斷是非對錯的基本原則,然而現實生活中,這卻不是人們決定離開或留下的唯一判準。為什麼建教合作的實習過程經常被爆違法,卻還能繼續運作?答案顯而易見,因為除了合法,對於建教生來說,還有更重要的事──生存。

著名的社會學大師安東尼.紀登斯(Anthony Giddens)
引自安東尼.紀登斯著、李康、李猛譯,《社會的構成》(台北:左岸,2002),頁353。
曾說:
如果他們沒有改弦更張,我們可以推測是因為其他方面的考慮,在行動者的心目中占據了更重要的位置:行動者可能沒有理解信念的錯誤意味著什麼,或者行動者實際上並不認為,有充分的理由證明他們所持的信念是錯的。

「大人們」經常認為建教生不了解制度、保障、權利、法規⋯⋯他們之所以接受不當的對待,一切都是因為他們「並不知道」。但我想,他們之所以接受,並不是出於一無所知。事實上,他們自有一套方法理解所處社會的道理與邏輯。那個道理與邏輯來自於他們的生活經驗,成為他們理解世界的資源,並幫助他們構築出一把別於時下社會,只屬於、也適合他們的量尺。

《失去青春的孩子》,游擊文化
【作者的話】

《失去青春的孩子》是一本關於台灣建教合作的書,講述的是一群孩子如何成為建教生,以及他們成為建教生以後,發生在他們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角是2009年至2013年間擔任建教生,時值15到18歲的17個孩子。至於故事的內容,包括他們過往的成長歷程、選擇建教合作的契機與原因、投入建教合作後的校園生活及實習日子。聆聽這17名建教生的故事外,本書也試圖爬梳1953年至2013年間的政府歷史檔案,試圖拼湊出建教合作創立之初的模樣,以了解制度的運作方式。而本書的最後,則選擇再一次與建教生對話,透過探問為什麼即便其建教經驗令他們受傷,他們卻仍不後悔、甚至推薦與他們處境一樣的青少年投入建教合作。這一個議題涉及教育面向,涉及勞動面向,也涉及階級困境。建教生的生命經驗則將這些抽象層次的問題化為具象,幫助我們對於階級有更多認識,而這也成為本人書寫本書的主要目的。 本書的田野始於2009年,收集至2013年止,在期間以及於2013年後,建教合作經歷了幾次重要的轉折,包括自98學年度起建教合作班學生全面實施「三年免學費」;2013年實施《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自107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再實施「免雜費」政策;2021年《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修正十三項條文三讀通過。這些變革都在在改善了建教生的困境與處境,建教合作也持續戮力朝「更好」發展。 本書出版後,筆者也收到產業回饋今日美髮建教生的勞動現況,其薪資待遇已比照《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新台幣24,000元,並設有額外獎金制度,其次有關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勞動條件皆比照《勞基法》規定,相較於書中寫作於2013年所報導之情況已有所不同。筆者認為,這樣的改變實屬不易,是眾多產業先進前輩為美髮建教生權益戮力奔走的成果。這本書的出版,也是希望能夠藉由揭露美髮建教生的真實景況,讓更多關心美髮建教生相關權益的讀者們、政策制定者等,可以能夠給予更直接的支持與回應。 最後,本人也希望藉由本書協助建教生及其家長了解,若建教生於實習現場遭遇困境,可尋求教育部、勞動部及相關民間團體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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