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風似友 2026春 台北古書拍賣會暨絕版書市」於3月29日舉辦公開拍賣會,原本預定拍賣已故詩人楊牧3件詩作手稿,因楊牧家屬夏盈盈發出律師函與公開聲明,譴責手稿拍賣有重大法律與倫理問題,侵害作家財產合法繼承人權益,最後下架撤拍。
作家手稿、私人信件能買賣嗎?一週來的文壇紛擾,在雙方後續分別發出聲明,肯定這次爭議帶來釐清手稿所有權、著作權的正面意義後,暫時落幕。這次事件,首度讓台灣的手稿拍賣市場現況、對文化流通的正負面意義、倫理責任與史料保存的討論躍上台面。
3月23日,楊牧家屬夏盈盈及楊牧文學研究中心發出聲明,指出已發律師函給「清風似友 2026春 台北古書拍賣會暨絕版書市」主辦單位「掃葉工房」,要求撤拍3件楊牧詩作〈北西北〉、〈夜宿大度山〉、〈西班牙・一九三六〉手稿、公布賣品委託人資訊。聲明中嚴詞指出,委託與拍賣都是違法行為,並要求接受投稿的《中國時報》清查楊牧手稿現況,呼籲非法持有楊牧手稿的委託人,立即返還手稿。
掃葉工房隨後發聲明回應:基於倫理與尊重家屬意願,允諾撤拍3件楊牧手稿,但礙於保密原則,無法公開委託人資訊。
兩造聲明,引發文學界議論。爭點圍繞於手稿來源、手稿物權歸屬、拍賣公司是否應ㄡ揭露委託人資訊、媒體機構與編輯留存原稿的法律權與倫理責任等等。

「看『清風似友』的拍賣,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推廣字畫、手稿、舊書的收藏趣味,增添藝文風雅品味,從豐富精美的拍賣圖錄,可見主事者的用心;憂的是,怎會有那麼多恐引爭議的拍品?例如大量私信被重製、散布,未免疏忽了著作權的規範,令人心驚。」
葉步榮在聲明中說,去年(2025)3月,楊牧太太夏盈盈得知楊牧手稿和私信,部分由《中國時報》之《人間副刊》前主編、作家季季提供「清風似友」拍賣,希望阻止。然而後來與季季、掃葉工房負責人傅月庵私下溝通未果。
到了今年(2026)3月,又有楊牧3篇手稿拍賣。葉步榮指出,那也是在《人間副刊》發表的(非季季主編期間,應非季季提供),「夏盈盈以連續3年拍賣,恐怕嗣後年年都有,對她無異是一種凌遲,深以去年的容忍是錯的,要我問蕭雄淋律師可否代為發函,表達抗議並阻止拍賣。」訴諸媒體公開議論後,對方允諾撤拍。
葉步榮寫道,「看到熱烈的回響議論,應有釐清手稿所有權、著作權等的正面意義。夏盈盈的毅然站出,引發很多有益的討論。」
3月31日,傅月庵再度以聲明回應,對於未能及時扮演溝通管道,「致使夏盈盈徒增焦慮與介懷」,表達歉意,也承認縱使已承諾撤拍,「在拍賣服務流程上,圖錄與網路訊息已經廣為流傳,有未盡周全之處。」 傅月庵在聲明指出,「經此事件,我們將更加注意,在拍賣作業中主動關注原作者及其家屬之權益,積極建立事前溝通機制,善盡拍賣公司應有的專業與責任。」
後續如何處理這3件手稿?葉雲平受訪表示,目前夏盈盈仍希望委託人「歸還」手稿:「對夏盈盈師母而言,最重要的最終目的,便是取回3件(及其他)楊牧先生的手稿。為達此目的,有可能透過任何途徑或方式。」他指出,若法律上認為委託人是非法侵占,便只有「歸還」一途;若法律上認為委託人是合法持有,除了「歸還」,便另有「購回」選項。
傅月庵指出,拍賣會後持續協助委託人與楊牧家屬溝通,撤拍的3件手稿已退給委託人,對方表示,等各方都心平氣和,再討論手稿如何處置,委託人考慮途徑包括歸還家屬、捐獻給楊牧研究中心、或者由家屬購回。
其他高價拍賣出的作家手稿,還有作家梁實秋的散文〈副刊與我〉手稿,以20萬元售出;2024年過世的作家瓊瑤追憶自己筆名由來的文章〈名字,名字〉手稿,以17萬元售出。
已故知名香港作家金庸、倪匡在1970年代寫給時任《人間副刊》主編高信疆的信件,分別以12萬元、10萬元售出。

傅月庵說明,「清風似友」舉辦以來,多以古書、線裝書為主要拍賣品,作家與名人手稿拍賣,是近兩、三年才出現的市場供需。
2023年以來,他替過世好友、資深編輯吳興文家屬整理其留下的大量文書,協助分門別類,並舉辦吳興文專場拍賣會;2025年,協助重病中的季季整理過往擔任副刊主編時,珍藏的大量手稿與信件、並舉辦拍賣專場,起因也是季季動手術前念茲在茲,要妥善處理這些文書。
戰後第一代作家年事漸長、逐漸凋零,長年積累的大量文稿、信件、書籍堆放家中,若後代無心力保存,或家中空間有限,須仰賴有心保存者介入分類整理,進而判斷價值。
傅月庵說,在協助季季分類時,有文學與研究價值的文件,送往公家典藏;內容若屬與作家往來的信件或便籤,則會協助季季判斷是要拍賣或者自行收藏,「她覺得若有人想收藏,就都拿出來賣。」
「拍賣讓好東西到想要的人手中,本是一場佳話。」傅月庵認為,拍賣會做出口碑與信任,讓手上有作家手稿的藏家,將藏品委託「清風似友」拍賣;也觀察到出高價收購的買家,不少來自中國,以電話或書面委託參與競標。例如2024年,已故作家林文月手稿,以85萬元成交,就是中國買家得標。
戰後台灣作家手稿,在中國買家眼中價值不菲,拍賣會是否導致重要文化資產流向對岸?「我是生意人,只要有人願意以合法方式來買,文化的流動不應受到限制。」傅月庵回應。

紙本投稿為主的年代,大量作者手稿投往報社編輯部,這些手稿又如何來到拍賣市場?《聯合副刊》前副刊組主任宇文正,在個人Facebook頁面上公開發文,敘述1999至2024年在聯副的編輯工作日常。她指出,副刊在稿件刊登後,會保存原稿約兩個月,萬一見報的文章有訛誤,能跟原稿比對。但為節省工作空間,兩個月後這些原稿,會丟進垃圾捅或回收。
「每個人工作的空間極為有限,工作量更是龐大,從來就沒有保存並歸還作家原稿這樣的服務。把稿子無誤地(並且美美地)刊登出來,便是主編為作家所盡的最忠誠的義務。」
宇文正在社群媒體指出,「現實狀況,稿件寄出便交由主編處理,是長年以來作者與編者的默契,若是有珍貴的照片、畫作之類,則一定會妥善寄還。癥結點在於,現在因為手稿難得而珍貴,電腦寫作未普及之前,人人都是手稿,不覺得珍貴,所以明知道刊出後多半是進了垃圾桶,也習以為常。無論對待手稿的態度或是法律的規範,我想都需要重新去定義、釐清。」
1990至2012年間擔任《人間副刊》主編的楊澤受訪指出,其編輯工序基本跟聯副沒有太大差別,不過《人間副刊》的辦公室空間更散漫、雜亂,編輯行事作風「也更瀟灑、各自為政」。
他回憶,《人間副刊》人員編制不少,編輯、撰述委員在內多達15人,狹小辦公室人來人往,都有接觸稿件的機會。作為主編,看完版面後,不會過問已完成編輯、進入排版流程的原稿去向,報社也沒有保留作家稿件的程序或習慣,除非另與作家明文約定。一般而言,做完版面的原稿累積一段時間後,就會有人把原稿處理掉,他認為楊牧這次拍賣的手稿應該是在過程中有人留存。
楊澤強調,不會刻意去懷疑《人間副刊》歷任主編和撰述委員、工作人員是否拿走原稿,過去的確沒有退還作家稿件的慣例,原稿會保存下來,也許出自某人的偶然舉動──如果當時大家都意識到作家手稿未來的價值、甚至很有價格,「那不是搶成一團嗎?」
楊澤說,2024年看到楊牧的詩作手稿〈帶你回花蓮〉出現在「清風似友」拍賣會,並以12萬元成交,「當時感覺很驚喜,那麼好的一首詩,原稿居然被保存下來,還出土重現,本來也認為是一樁美事。」以副刊編輯工作現場的習慣,他覺得,「理論上這個東西是會不見的,」楊牧手稿重見拍賣會場是偶然,對於大歷史而言,「很有趣也很幸運。」
但對家屬感受而言,恐怕又是另外一回事。

「會做這個(古書拍賣)是因為我們喜歡書,只要沒有賠錢,就很高興了,」傅月庵說。古書、手稿拍賣,與珠寶、書畫、瓷器等高價古董拍賣市場,應有區隔,前者因獲利少,目前在台灣仍為小眾,以去年整場拍賣成交總額800萬元而言,「只是人家一張畫的價錢。」
他解釋,拍賣平台賣出一件拍品,大約獲得25%至30%佣金,若扣除成本,例如拍賣會人力、拍品維護展售、圖錄製作等等,「最後有10%到15%就很多了。」
手稿來源如何鑑定?是否會有造假?傅月庵說,鑑定方式以提供者與原作者的關係,來判斷可信度,拍賣前也會與委託人簽署合約,確認來源合法。由於手稿賣價不高、造假不划算,「我很少見過偽造的手稿。」
不過他指出,在手稿拍賣熱潮興起後,會不會出現造假就不好說。曾經遇過賣家拿來一堆作家周夢蝶的書信,「但我跟周公(周夢蝶)太熟了,一看就知道,當中有真有假。」有行情,才會有人造假。
實體拍賣會的流程是:拍賣平台預先製作拍賣圖、公告拍品與起價,並在拍賣會之前舉辦預展,讓買家親眼到現場查閱拍品。傅月庵表示,「若公眾對拍品有疑慮,對拍賣公司而言,撤拍是常見的事情。」
可以說,手稿買賣的供需,已經實質存在,如何定價,反映出作家名氣、作品評價與傳播廣度。作者身故後,伴隨名氣累積,讓「真跡」與本人劃上等號,進而產生無形價值;手稿上的編輯痕跡、錯字、與編輯討論對話紀錄等,讓手稿具有「第一手幕後花絮」的文化意義與研究價值。
「價值是想像出來的,」傅月庵說,在世作家聽聞自己手稿在市場上買賣,第一反應經常是「那個也有人要買啊!」訝異之外,或許也感覺光榮。
拍賣會現場,也有二手書市集,定價憑賣家主觀與二手行情認定。一個書攤擺出楊牧親筆簽名《奇萊前書》精裝版二手書,售價2,000元;1984年出版的《文學的源流》絕版書原價90元,二手書售價500元。
一位在「清風似友」現場參與競標的劉先生,以兩萬元標得作家琦君於1977年與1983年寫給季季的兩封親筆信札。劉先生本業是高中數學老師,自稱因為喜愛現代詩與文學,經常參加拍賣會,也會在網路上購買絕版書,特別愛好七等生、琦君等作家作品,「有緣就收。」他認為網路購買看不到實品,有「繳學費」風險,實體拍賣會可在預展先了解拍品狀況,保障較高。
將年代久遠的手稿買回家,辨認字跡、考據作家生平,或偶爾拿出來翻閱,對他而言是樂趣。不過脆弱紙張,如何持續妥善保存?「如果之後有困難,也許會再拿出來拍賣吧,也許捐給文學館,不過,如果作家家屬(對拍賣行為)有疑慮,還是要尊重,」劉先生說。

手稿買賣滿足藏家雅趣,卻觸動作家家屬敏感神經。此次楊牧手稿拍賣爭議,起源自遺孀夏盈盈不滿楊牧手稿成為商業拍賣標的,認為委託者與拍賣平台未獲家屬授權、行為違法,侵害其財產繼承權,並且對文學創作者缺乏尊重。
楊澤回憶,當初見到楊牧珍貴手稿現身拍賣場,直覺認為文獻出土是好事,卻沒有意料到家屬如此在意手稿遭拍賣。
他說,在此次爭議中,與其說倫理,倒不如說是台灣文壇從沒有建立拍賣手稿的「社會契約」──傅月庵作為拍賣平台代表,沒有事前跟家屬、洪範出版社先善盡溝通,卻「先斬後奏」,「人情義理沒有處理好,就引起很多問題。」楊澤認為,應先有社會契約的共識,後面才會產生關於藏品的美學討論。
傅月庵坦承,拍賣手稿並沒有事先通知家屬,「沒有那麼多功夫,委託人說來源沒有問題,我們就信任上拍,一場有400多件拍品,不可能一一去通知家屬。」但此說詞也引起質疑:既已知道有人提出抗議,那麼至少可以就有異議者,優先詢問家屬。至於拍品委託人,傅月庵說,「基於保密原則不能透露,這是行規。」
傅月庵推測,此次楊牧手稿撤拍風波,影響買家購買部分同場拍賣作家手稿意願,他認為以市場角度而言,是不利文化流通。
例如過往受到買家青睞的作家余光中手稿,這次拍賣會中,除了詩作〈蔡元培墓前〉手稿,以及1981年寫給女學生屈大原的私人信件,分別以5萬元、6萬元售出之外,散文手稿〈中國的陰影〉、以及收錄於詩集《白玉苦瓜》的3份詩作手稿〈大寒流〉、〈斷奶〉、〈處女航〉均流標。
余光中女兒、學者余幼珊接受《報導者》詢問時指出,父親和屈大原女士的書信往來,是給屈女士的私人信件,也在2019年拍賣過,「但因為是私人信件,所以我們無從過問。對父親手稿或信件在市場上拍賣,我們不曾想過提出法律要求。」
《聯合副刊》前主編宇文正在Facebook發文提及,過去曾經手許多余光中原稿,基於情誼與個人喜愛,留下部分手稿、或分送親友,直到手稿出現在網路拍賣,才依照余光中女兒要求部分返還。
余幼珊對《報導者》表示,那時純粹是父親剛離世,家人希望能更齊全地整理父親手稿,後來都捐給國家圖書館蒐藏,「父親在世時,也捐了多批手稿給不同單位。」她指出,家屬立場當然不希望父親的手稿或書信出現在拍賣市場上,因為更希望父親的文字物件是留給公眾的,「而不是在各個拍賣場上流轉、拍來拍去。」但無論如何,余家不會以法律途徑要求。
本次拍賣會公開拍賣的,還有作家蔣勳1980年發表於《現代文學》的小說手稿〈相親〉,以8萬元賣出;他的另外一件山水水墨畫起拍價25萬元,則無人競標。
傅月庵透露,蔣勳早期字畫多分送親友、文友,也知曉有人在拍賣市場買賣其手稿和字畫,會囑託(蔣勳文化基金會)員工來拍賣會購買。傅月庵說,「他覺得送出去的就是人家的啊,自己花錢去買回來。我會主動通知他們(蔣勳文化基金會),看是否有購買意願。」對此,蔣勳本人不願受訪表達意見。
傅月庵認為,文學傳播需要仰賴出版,「就像出書也是商業行為」,作家手稿或相關史料,能藉由拍賣的商業行為,重新出土、被看見;假使有收藏楊牧手稿的藏家擔心拍賣引起爭議,而不打算把收藏公諸於世,或許有些手稿就不再見天日,喪失流通展示的機會、進一步失去理解與傳播作家重要性的機會,可能是文學史的損失。
作家文稿所有權,到底屬於持有者或是家屬該繼承的遺產?和鼎法律事務所所長、律師劉博文分析,過往媒體機構或者出版社,對於原件退回的規範每家不一,本案應回溯當年的編輯是否有與楊牧約定原稿處理方式,或有無就「手稿保留權」約定;若無書面約定,所有權仍屬楊牧並由家屬繼承。
至於本案手稿所有權部分,能否成立《刑法》侵占罪,或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因1970年代投稿至今,已超過追訴時效20年,他認為要進入法律程序可能有技術困難;語文著作權部分,掃葉工房的圖錄、網站資訊為部分重製,能夠主張的範圍恐怕不多。
劉博文說,律師函表達家屬對手稿強烈情感及譴責商業行為違反倫理,已經達成撤拍效果和警示作用;法庭程序曠日費時,容易因技術問題卡關,對於委託人與家屬恐非適宜解方,上法院必須逐一證明論點,「容易只有淚、沒有真相。」
那麼,該如何解決方為上策?劉博文建議,由熟悉文化創作價值的文化界人士共同協商,針對相關議題約定規範與共識──對於講求情理道義、無合約習慣的藝文界而言,相較等待法律做出解釋,更能兼顧利益共享、文物保存與人情。

文學作者手稿拍賣,在台灣起步不久,但在成熟的國際古物拍賣市場,已是備受重視的品項,也常見爭議。然而,拍賣本身未必一定有倫理瑕疵,關鍵在於,拍品所有權歷史溯源、出處(provenance)是否清楚、授權是否明確,以及收益究竟流向私人,還是回到公共文化保存。
2014年,北京歌德拍賣原定拍賣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中國作家莫言短篇小說〈蒼蠅.門牙〉手稿,預估價值達4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860萬元)。莫言得知後,公開表明不願手稿在商業市場被炒作,要求委託人歸還,之後拍賣方在爭議中宣布撤拍。莫言拿回手稿後,捐贈給中國現代文學館典藏。
國際常見的情況,是作家、名人手稿經法院、基金會、公益募款或國家文化機構介入後,進入公共典藏。例如作家卡夫卡(Franz Kafka)手稿在違背作家遺願之下,被經紀人保存,後續輾轉到他人手中,長期在拍賣市場流通。經長年訴訟後,2016年由法院裁定,歸以色列國家圖書館,進入公家典藏。
英國的Honresfield Library原本是英國私人家族收藏,不對外開放,2021年原擬拍賣其中文物時,因外界憂心這批包括珍.奧斯汀(Jane Austen)、艾蜜莉.勃朗特(Emily Brontë)等名家的珍貴手稿與書信流入私人買家,最終由慈善組織與公共機構聯手募資買下,是手稿從市場退出轉入公共的案例。
台灣也有以拍賣機制處理作家手稿、並把收益導向公共文化用途的先例。最具代表性的是2013年《文訊》雜誌社30週年舉辦「作家珍藏書畫募款展覽暨拍賣會」,包括王文興、王鼎鈞、白先勇、余光中、周夢蝶等近200位知名作家捐贈600餘件手稿、書畫與藝術品,最後募得約2,000餘萬元,捐予成立公共性的文藝資料中心。
作家手稿直接捐給公家典藏,似乎是最沒有爭議的途徑。台灣文學館、國家圖書館為目前主要公家典藏單位,有清楚的流程規範。
然而,不論是私人收藏、或者公共典藏,「首先還是要有人保存,」本身收藏佛像的楊澤強調。
他認為,從大歷史觀點看,很多東西的佚失與保存,都是偶然,不論書畫、手稿、雕像都是如此;過去沒有人會刻意收藏現代文學,因為沒有價值、也沒有價格,現在如果大家都有這樣的意識,那麼或許很多東西會因此而保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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