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所作業勞作金過低:解方篇

首度開放受刑人擔任夜間照服員背後,看見監所作業的局限與突破
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推動「自主監外作業」,讓受刑人前往佳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擔任照顧服務員,圖右為參與作業的小玲(化名)。(攝影/黃世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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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監所的日子,收容人不全然在舍房裡「蹲苦牢」,多數人的鐵窗歲月會在一週5天,每天4到8小時的「作業」中度過。除了少數人有機會參與具備專業技術,勞作金也高的醬油、巧克力工場,絕大多數收容人從事低技術門檻的「委託加工」,以摺紙袋最常見,月均勞作金不滿600元。

就算在獄中成為摺紙袋高手,有多少人會在出獄後以此維生?眾多對更生沒有幫助的「委託加工」項目常被詬病。但監所不比民間企業,得以戒護安全為最高考量,創新作業點子不易發揮。直到近年,監所推動「自主監外作業」,讓受刑人到監獄外工作,逐步復歸社會,今年(2023)甚至開始有受刑人擔任夜間照顧服務員。然而民間擔憂聲音難免,作業名額更極為有限,目前僅1%收容人參與。為收容人鋪一條自立更生之路有多難?《報導者》走訪監所與自主監外作業廠商,看見監所作業的局限與設法尋路。

「啊──慢慢吃、慢慢吞,很棒,這碗都吃完囉!」穿著「佳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照顧服務員制服的小玲(化名)一口口將食物泥餵進阿媽口中。她為老人家擦嘴,不知說了什麼趣事,讓阿媽咯咯笑起來。

1公里外的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小玲的獄友兼同事小美(化名)剛起床著裝,準備到佳安擔任夜間照服員。2017年起,法務部推動受刑人
在通指未定讞被告與定讞犯人時以「收容人」稱之,專指在監服刑犯人時稱「受刑人」。按照現行規定,未成年收容少年不需作業,看守所的被告可自行選擇是否作業,犯人則需作業。
本文談的監所作業,並不單指監獄,也包含看守所等矯正機關,因此大多使用「收容人」一詞;若段落談的是監獄內的情況,則多使用「受刑人」或偶爾穿插使用「收容人」。
從事「自主監外作業」,讓表現良好、即將出監的受刑人和一般人一樣「朝九晚五」到外面的合作廠商、機構上班,作業所得比照基本工資。基於戒護管理考量,參與自主監外作業的受刑人以往沒有夜間工作的機會,但桃女監在今年4月首度突破,成為全國第一個讓受刑人夜間出工的監所,也更貼合照服員產業的實際需求。
全台首度讓受刑人「夜間出工」擔任照服員

小美的工作時間是晚上8點到隔天早上8點,中間可休息4小時。雖然生活作息日夜顛倒,但她看起來精神奕奕,露出爽朗笑容,說自己很好睡,不難調整作息。「出工一定要養足精神,很多人以為老人家晚上在休息、比較好顧,但其實晚上的照顧風險與狀況比白天多,得每小時注意長輩呼吸是否平穩、頭有沒有撞到床沿護欄,隨時保持專注,」小美如數家珍。

50歲的她曾從事八大行業、開檳榔攤,多年來因施用海洛因、安非他命反覆入獄。刑期漫漫,她在監獄學過書畫裱褙、烘培、中式小吃等,但沒有考證照
桃女監作業科長黃惠雅表示,監所空間有限,缺乏證照檢定的合格考試場地。若要帶受刑人外出到合格場地受訓、練習,就得調撥有限的戒護人力,還有額外的交通成本。開辦很多技訓班,收容人卻不容易考證照,是許多監所辦理技訓課程時的共同瓶頸。
,出監後相關工作不好找,很快就回到熟悉的工作環境,藥癮再度復發。

她這次因施用毒品被判刑3年2個月,一開始下工場製作拉鏈,勞作金約1,000元,不到每月生活所需的一半,所幸有先生幫忙支應。但在服刑2年後,她發現不同以往的作業選擇。

(延伸閱讀:〈日復一日摺紙袋,月領600勞作金──我們期待受刑人走出怎樣的更生之路?〉

2016年年底,桃女監看見人口老化趨勢下的照服人力需求,與鄰近醫療院所、養護機構開辦長期照護技能訓練班。學員需經過110小時的學、術科培訓,並實際進入養護機構實習、考取證照
照顧服務員單一級技術士技能證照。
。正逢2017年法務部矯正署「自主監外作業制度」上路,受過長照訓練的照服員,正好銜接上監外工作的新制。至今已有15名收容人到佳安、7名收容人曾在另一間配合的怡德長照中心擔任過照服員。

小美從小被祖父母帶大,習慣也喜歡與長輩相處,因此參與長照技訓課程。她今年3月通過遴選,到佳安擔任自主監外作業的日間照服員;9月,桃女監作業導師詹雅萍問她是否有意願轉為夜間作業,她認為要挑戰自己,再說未來若想當照服員也得日夜輪班,便答應了。

工作累積成就與自信,她們開始對生活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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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時參與自主監外作業的林淑惠,假釋後,在原本服務的長照中心繼續擔任廚師。(攝影/黃世澤)
服刑時參與自主監外作業的林淑惠,假釋後,在原本服務的長照中心繼續擔任廚師。(攝影/黃世澤)
「開始在監外工作後,對生活有更多期待。」

小美說,她喜歡跟長輩聊天、分享生活瑣事。看到原本只能用鼻胃管灌食的阿公,在照顧後能用雙手握住喝奶杯;神情呆滯的長輩,因她說的笑話露出笑容,這些小小進步,都是她的成就感來源。

夜間照服員的勞作金
桃女監表示,目前桃女監在佳安有日、夜間自主監外作業照服員各1名,還有1位清潔服務人員。目前一般勞工基本工資為26,400元,自主監外作業日間照服員的作業所得為28,400元,夜間出工為30,000元。但根據《監獄行刑法》,受刑人不能實拿全額的作業所得,經扣除作業支出、被害人補償、飲食補助等金額重新分配計算後,能拿到的勞作金低於原作業所得的6成。
矯正署表示,夜間自主監外作業與機關收容特性、協力廠商合作意願及環境安全評估息息相關,如各項要件均符合,樂見其成。
比製作拉鏈高得多,小美現在每月能寄10,000元回家,「之前花太多老公的錢,現在要有所回饋,」她爽朗笑著說,看見她的改變,另一半非常開心,會開玩笑地說「什麼時候要寄錢回來呀?」

讓小美在這裡自在工作,且願意學習、付出更多的關鍵,是她從未受到歧視。「如果只是做表面工夫,我們都看得出來。但在這邊工作,換上制服後我們都是照服員,沒人用異樣眼光看我們。」

小美的另一位自主監外作業「學姊」林淑惠也有相同看法。54歲的她自小因案出入警局,後來認識毒友、用藥、涉入更多刑事案件,「跑路」多年直到被捕。出監前1年,她因表現穩定被遴選到佳安擔任自主監外作業清潔員,「洗長輩的髒衣服,起初覺得心裡有疙瘩,但這裡的前主任余國康親自教我怎麼洗,實際去做也發現沒那麼難。」

林淑惠說,由於原生家庭經濟優渥,她長期不為錢煩惱。

「來這裡作業後,發現原來我真的可以做事,還能每月寄5,000元回家,不再是隻跟家人伸手的米蟲。余主任跟同事都很支持我們,不曾用有色眼鏡看我們,我是被余主任教善良的。」
她前年假釋,繼續留在佳安擔任廚師,也考取照服員證照。出監後去辦身分證準備上班那天,她在戶政事務所哭了快2個小時,因為被通緝太久,她已20多年沒領過身分證
若通緝期間身分證遺失或需換發,犯嫌不會去辦理,否則會被發現通緝身分。
,現在終於能重啟人生。
自主監外作業廠商:「扶一把,就能防止受刑人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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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是收容人日常作息中的重要一環,在桃女監門禁森嚴的習藝區內,受刑人製作南棗核桃軟糖、巧克力等自營商品,亦有內著車縫、照服員訓練班等技訓課程。(攝影/黃世澤)
「作業」是收容人日常作息中的重要一環,在桃女監門禁森嚴的習藝區內,受刑人製作南棗核桃軟糖、巧克力等自營商品,亦有內著車縫、照服員訓練班等技訓課程。(攝影/黃世澤)
桃女監在今年4月開辦照服員夜間作業,首位擔任夜間照服員的收容人已在6月期滿出監,目前在佳安工作
佳安老人長照中心主任李漢文表示,早年確實會請應聘者提供良民證,但業界近年則傾向請應聘者簽署同意書,授權機構查詢是否有性侵前科,曾犯性侵罪者不錄用,而非有前科者一概不用,更生人投入此產業的標準已放寬許多。
,小美是第二人。
她搭乘獄方簽約的計程車上下工,身邊沒有戒護人員,也不戴戒具
指手銬、腳鐐、聯鎖、束繩等。
,但作業期間不可對外聯絡或使用手機,返監時需定期驗尿。佳安則負責受刑人的計程車車資與保險
受刑人不是勞工,也沒有勞保,監方洽談自主監外作業時,都會要求廠商為受刑人保險。
。詹雅萍說,與佳安有從開辦長照班以來累積的信任基礎,但戒護安全還是首要考量,受刑人需表現良好
根據《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受刑人須於本監執行逾2個月,最近6個月內無妨害監獄秩序或安全之行為而受懲罰。
、身心健康穩定、排除特定案由
根據《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毒品販賣、製造、運輸累犯、曾犯性侵、脫逃罪、家暴罪、違反保護令者不得參與自主監外作業。重大矚目案件的當事人,監所一般也會避免其參與。
、即將出監或提報假釋
根據《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符合遴選標準的受刑人為刑期7年以下,殘餘刑期未逾2年或2年內可達陳報假釋條件;或刑期逾7年,殘餘刑期未逾1年或1年內可達陳報假釋條件。
才有參與機會。夜間作業更嚴格,得先在佳安工作超過3個月,熟悉工作環境與長輩情況,且至少返家過一次
收容人的考核被稱作「累進處遇」,分數等級達到最高的一級,可在限定期間返家與眷屬同住,目的是藉由穩定的親情支持降低再犯率。
,有良好家庭支持度,才有資格勝任。

「也就是她們沒有脫逃或再犯的理由,」桃女監作業科長黃惠雅補充。

機構端怎麼看?「當我弄清楚這背後的成本開銷,我第一時間的想法是趕快把這項作業停掉,期滿不續約,」今年2月到職的佳安老人長照中心主任李漢文說得坦白。

他表示,很多人以為機構人手不足才轉向監所人力,其實佳安沒有請不到人的問題,任用收容人的成本反而比一般員工高。「收容人無法配合彈性排班,且需要專車接送,短短5分鐘路程,單趟車資400元。而且行政流程複雜,整體不划算。」

但當他與受刑人聊起過往人生,看法開始轉變。比起其他出監後重蹈覆轍的更生人,他發現參與自主監外作業的人較能穩定更生、有能力彌補對家人與被害人的虧欠。

「有人扶一把,她們就有更多機會不再走回頭路。多聽幾個故事,就會發現這件事很值得去做。」
他說,監外作業剛推行時,長輩、家屬、機構董事會都有很多意見,但收容人表現有目共睹,質疑聲量就小了。「她們要突破機構的門禁不難,但每個人都清楚自己跑不遠,被抓就得在監獄待更久
矯正署表示,可參與自主監外作業的受刑人,都符合可假釋或即將執行期滿的標準。萬一期間脫逃後被捕,需返監執行剩餘刑期,還會外加一條脫逃罪,執行期滿之前不可再參與自主監外作業。
,這些年來沒人嘗試脫逃。重點是,她們都非常珍惜這份工作機會。」

李漢文觀察,這次的夜間作業,桃女監克服許多難關,甚至修正內部規定跟制度。「我在社福界工作快30年,很少看到一個方案能投注這麼多人的關注,就為了改變一個人的人生。」

黃惠雅說,起初沒有計程車隊
若出工人數多,有些自主監外作業會安排交通車統一接送。
願接這麼短的路程,最後是協調接送其他自主監外作業人員的計程車,傍晚返監時接續載夜間照服員去佳安。監方也實際去佳安確認夜間照服員的休息處所與支援人力、勘查門禁等安管措施,提出安全管理計畫給矯正署審核通過,才啟動夜間作業。
監所作業限制多、難改善,勞作金普遍低廉
小美、林淑惠的際遇並非每位受刑人都有,根據矯正署統計,目前全國45個監所約54,000名收容人,從事自主監外作業者約500人,占1%
矯正署表示,這是疫情期間無法出工造成的影響。現在合作廠商慢慢回流,可預期人數會繼續提高。
,小美更是目前唯一一位夜間出工的受刑人。超過6成收容人從事「委託加工」,作業內容多為替民間廠商
也有公部門委託的例子,例如2020年行政院振興三倍券、2021年振興五倍券的分裝,就有很大比例出自受刑人之手。
進行技術門檻低、勞力密集的代工產業,勞作金低廉,月平均不到600元。
鐵窗裡的「工作」

看守所的收容被告,由於判決尚未定讞,基於無罪推定原則不強迫參與作業;經法院判決確定送監執行的受刑人,則依法須參與「作業課程」,性質類似在監所內工作。受刑人入監後皆會由監獄調查科的「新收調查小組」評估,視各工場的人力缺口分配下工場,也會錯開仇家宿敵,以免冤家路窄,在工場裡起衝突。符合作業性質所需的特殊專長或證照,有機會被遴選到相關性質的工作。作業獲得的「作業收入」,需扣除作業成本後重新分配,4成用於被害人補償等項目,6成才是收容人的「勞作金」。

目前的監獄作業包含:

  1. 自營作業:由矯正機關依其特性自行開發,從原料採購、機具設備,製造到行銷都一手包辦,近年推動「一監所一特色」,屏東監獄的醬油、桃女監的南棗核桃軟糖等相當知名。若產品熱賣,受刑人的勞作金就優渥。一般會遴選有相關技能、表現與能力俱佳、有學習意願、經濟拮据無家人金援的受刑人參與。
  2. 委託加工作業:指廠商委託監所製作或代工產品,由於得在矯正目的、機關安全及廠商需求間取得平衡,多以摺紙袋等沒有戒護安全顧慮的項目為主。技術含量低,勞作金也低。
  3. 視同作業:協助機關內炊事、清潔、搬運、看護、行政工作等。
  4. 指定監外作業:指受刑人在監獄外的特定場所工作,包含戒護監外作業及自主監外作業。性質如同一般人正常上下班,薪資以基本工資計算。需表現良好、身體健康、即將出監或陳報假釋才有機會被遴選,犯性侵、家暴、曾脫逃、違反保護令等罪則不能參與。

監所亦會開辦「技能訓練」,例如桃女監開辦「內著車縫師班」,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合作,聘請知名內衣品牌的縫紉業師入監授課,首批14名學員將在11月完訓,未來有機會開展監獄自營作業,內著產業亦有縫紉師傅需求。不過技訓不是作業,沒有勞作金,成為不少經濟拮据受刑人卻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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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女監開辦「內著車縫師班」,希望受刑人培養符合產業需求的專業技能,亦有可能發展成自營作業。(攝影/黃世澤)
桃女監開辦「內著車縫師班」,希望受刑人培養符合產業需求的專業技能,亦有可能發展成自營作業。(攝影/黃世澤)

台中監獄有4,700多名受刑人,人數全台最高,近8成從事委託加工。穿過5道森嚴鐵門,在「改悔向善」的標語下,工場裡的受刑人或拿著被粗鐵鍊固定的剪刀裁布,或低頭用縫紉機為已剪裁成型的衣服車縫收邊。隔壁是印刷與紙袋工場,一側是高速運轉印刷機,另一側的受刑人分工合作,為紙袋放底板、裝提繩。由品檢員確認後裝箱出貨。正值中秋節,是紙袋工場每年最忙碌的時刻之一,桌上的材料堆成小山。

「法律規定受刑人作業時間每天不超過8小時
《監獄行刑法》規定,作業時間應斟酌教化、數量、作業之種類、設備之狀況及其他情形定之,每日不得逾8小時。但有特殊情形,得在徵求本人同意後延長作業時間,連同正常作業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並應給予超時勞作金。
,但實際作業時間有到4、5小時就不錯,旺季量大時還不一定能趕出來。」台中監獄作業科作業導師鄭有益細數,監獄8點半開封
收容人離開舍房,到工場準備作業。
,11點半準備吃午餐,下午1點半到3點左右作業,之後開始打掃、點名準備收封。由於所有需要離開舍房才能做的事,都得在收封前做完,因此教化課程、親友接見、看病、運動、盥洗
開封的日子,收容人會在作業後統一於工場盥洗。
等,都會占用作業時間,產能不若一般勞工穩定。
旺季時人人趕工,當遇到加工品項的淡季,就算廠商會支付最低的工資數額
實務上,監所與廠商簽約時,會確保一旦當日該工場有一定人數的受刑人出工,就算廠商無工可派,也要支付一定的金額。
,勞作金仍不理想。此外,戒護人員有工時限制,人力不足時無法開封;COVID-19期間,有人染疫也不開封。而這類簡易手工的作業單價極低,加工一個少則幾毛,多則1、2元,眾多因素疊加,委託加工勞作金自然低廉。
軟硬體局限,開發作業項目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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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第一線矯正人員到矯正署,都明白委託加工長期存在勞作金過低、不易培養出社會實用技能的問題。然而基於監所的軟硬體限制,開發新項目時往往手腳難伸。(攝影/黃世澤)
從第一線矯正人員到矯正署,都明白委託加工長期存在勞作金過低、不易培養出社會實用技能的問題。然而基於監所的軟硬體限制,開發新項目時往往手腳難伸。(攝影/黃世澤)

如何找到委託加工廠商?如何議價?矯正署作業科長詹國裕表示,除了在各監所網站發布招標公告,作業導師或監所人員也會透過自身人脈開發合適的廠商來投標,亦有廠商彼此介紹。議價時,依規定會先「試做」,評估一天的工時與能產出的件數,再召開評價會議,邀請廠商同業、企業代表或相關領域的老師參與議價,確保勞作金合理。

從第一線的作業導師到中央矯正署官員,其實每個人都清楚委託加工勞作金過低的問題,也在受訪時一致表示希望引入高作業單價、高技術性的項目。但畢竟戒護安全優先,規劃作業時會以低危險性的職類為主,集中式管理還會衍伸許多作業限制,加上眾多軟硬體導致的局限,讓企業望之卻步:

局限1:老舊監所擠不進大型機具

詹國裕表示,許多矯正機關的屋齡逾半世紀,最早的作業場地以手工工場的概念設計,空間很狹小。若塞進大型機具,原本能供百人作業的工場恐只能容納20人,其餘收容人無處可去。若要擴建,監所是鄰避設施,有土地難覓
詹國裕說,少數的例外,是擴建中的八德外役監。監方在2015年接收國防部軍事看守所土地,展開全國第一個監獄結合企業的BOT案,設置在監獄內的工場有充足機具空間,目前已確定有鋁製業、洗衣業者進駐,待約2年後完工,收容人就能從事更具技術性、勞作金也較高的委託加工以及技訓課程。
的問題。

局限2:收容人能力、素質良莠不齊

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所所長賴擁連表示,收容人來自各行各業、不同背景,教育程度以國、高中職居多,對需精密加工、產品高單價的廠商吸引力有限。最終能對應的,就是人人都能勝任的簡易手工業。

局限3:收容人無法自由對外聯絡

不乏收容人提出想在獄中接案寫文案、設計網頁的構想,鄭有益指出,收容人無法自由打電話與上網,主要靠寫信對外聯繫,與發案方溝通、改稿時會有困難。

局限4:收容人製作產品恐無法外銷

詹國裕表示,部分歐美國家禁止進口受刑人生產的產品,以外銷為主的廠商,便不會與監所合作。另外,台灣產業轉型,手工加工類的勞力密集產業外移,讓監獄能接洽的廠商減少。

局限5:作業科人員未必熟悉產業現況

一份對國內監所作業的研究顯示,基於矯正機關人員頻繁的輪調機制,作業科人員的流動快,有時無法完整交接。部分作業科人員不具備商業或作業項目相關背景,對產業現況、作業開發、議價等都得邊做邊學。

廠商也有話要說。一名委託監所加工紙袋的業者接受匿名採訪時指出,監所遇到狀況不開封,廠商就面臨出貨開天窗的風險。而且產品良率較差。摺歪、黏壞、作業時在紙袋上留下割傷血跡的比率遠高於家庭代工,他們得加派人力檢查,還得負擔載運材料、成品進出監所的成本,「如果品質沒增加,還要求調高單價,我覺得不合理。」

另一名接受研究訪談的民生用品傳產廠商抱持不同看法。他形容,自家公司是「非常夕陽、沉到海平面下的傳統產業」,沒有新血願意投入。由於產品需要大量手工包裝,他們願小幅提高作業單價,以維持人力穩定,以及與有作業導師可把關作業品質的監所維持合作關係,否則開發新的勞動力不易,恐耗費更多時間成本。
「劣等原則」、不與民爭利,阻卻監所改善作業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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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監獄的「應報」、「懲罰」濃厚色彩,常讓外界忽略其矯正教化、讓受刑人復歸社會的終極目標。(攝影/黃世澤)
長期以來,監獄的「應報」、「懲罰」濃厚色彩,常讓外界忽略其矯正教化、讓受刑人復歸社會的終極目標。(攝影/黃世澤)

長期以來,監獄的定位是以高牆隔絕罪犯,讓受刑人遠離社會以策安全,並贖罪、反省、不再犯錯。為讓受刑人有事做,因此安排「作業」以利囚情穩定。近年,西方國家刑罰與獄政制度的「復歸理念(Reintegration Philosophy)」逐漸影響台灣的監所作業方向。不過監所的歷史包袱、戒護安全優先的原則、民間對受刑人的負面印象,卻讓轉型過程處處掣肘。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李茂生前年接受監察院委託,與團隊研究台灣的監所作業與勞作金現況。他表示,監所作業改革的兩大障礙,其一是「劣等原則」
原文為Less eligibility。此原則影響監獄政策數百年。1777年「監獄學之父」霍華德(John Howard)主張監獄內的物質生活應較外界為低;邊沁(Jeremy Bentham)在其 「圓形監獄」(panopticon)中亦主張,罪犯所受到的待遇,不應高於社會上那些最窮苦的階級,目的在避免過於優渥的監獄環境不但無法發揮刑罰的嚇阻效力,反而為社會最底層者提供犯罪的誘因。此想法也與 「應報」的觀念相結合,認為監禁不僅拘束受刑人的人身自由,各種惡劣的處遇也是受刑人所應受到的懲罰,使刑罰的嚇阻效力得以發揮,也在懲罰受刑人所犯下的罪行。
,受刑人的生活條件不能高過監所外的社會,懲罰受刑人的過錯之餘,也能避免生活水準較低的人士選擇犯罪入監。順著此脈絡,若要花費公帑提升監所的生活水準,易引起社會反彈。

其二是「民業壓迫論」,比民間企業擁有更多、更低廉的勞動力的監所,可進而以低價銷售收容人製作的產品,產生與民爭利之嫌。監所只得對作業內容與銷售管道設下更多限制,讓帶有復歸社會內涵的監所作業,剩下打發時間與維持秩序。

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則說,基於戒護安全考量,自營作業、自主監外作業遴選仍以表現良好的同學(受刑人)優先,也偏好學習能力強、年輕力壯的的人力,但其實長刑期受刑人才是真正需要這類作業的人。

她表示,就便於管理的角度,監所會希望受刑人聽話順從、不要有想法,同學常形容自己被「格式化」。但無論刑期長短,同學都會產生一定程度的社會脫節,尤其對長刑期受刑人而言,服刑20多年後出獄,脫離按表操課的日子,從智慧型手機不普及的年代,來到人手一機的世界,這宛如時空穿越般的衝擊難以消受。

「從完全監禁到完全自由,『斷崖式』重返社會會讓人摔得遍體鱗傷,對社區沒有助益,」嘉義監獄副典獄長鍾志宏形容。在矯正署任職期間,他曾協助草擬自主監外作業政策推動說帖,後來到監獄及外役監獄服務,深刻感受漸進式復歸處遇的重要。

強化自主監外作業,仍有困境待解
國外的監所怎麼做?《報導者》徵詢的學者皆認為,各國憲法或基本法對受刑人勞動的定義不同,監所發展的歷史脈絡、環境、收容人給養條件差異甚大
以日本為例,熟悉日本犯罪人處遇的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謝如媛表示,日本憲法禁止任何人受到奴隸拘束,而受到違反意願的任何形式強迫苦役,因犯罪而受處罰的情形除外。根據日本官方令和4年版的《犯罪白書》,令和3年(2021年)每位受刑人每月的作業獎金平均是日幣4,516元(約新台幣975元),另有資料顯示最高為10,000日元(約新台幣2,200元)左右。此外,日本獄方實現「充分給養」,原則上會提供所有基本生活用品,除非受刑人想用不同產品或想買書等,才有額外的開支。
熟悉德國刑事政策的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表示,德國《聯邦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工資報酬是所有法定養老保險者平均收入的9%,但各邦有自己的邦監獄行刑法,受刑人的勞作金如何分配,就要看各邦的規定。Rheinland-Pfalz邦的邦監獄行刑法則從2013年起不再規定強制勞動,而是讓受刑人自由選擇是否從事勞動。
賴擁連曾參訪美國德州的監獄,受刑人沒有勞作金,但從入監以來的生活所需都由監獄提供,內衣、床墊等定期更換。收容人養雞、種菜自給自足,有占地廣闊的床墊工場、數個足球場大的汽車工場等提供收容人作業與技訓。但在地狹人稠的台灣,這類模式無法對比或複製。
,不易放在一起比較。若要為台灣收容人作業的未來找解方,最直接的方向,是強化已邁入第6年的自主監外作業,但也有諸多困境待解。
困境1:廠商不信任、鑽漏洞,民眾不友善

鍾志宏表示,許多廠商仍不放心任用受刑人,另曾發現不肖廠商入監洽談自主監外合作,實則聘僱所認識的受刑人外出工作。這有賴獄方提升對企業主的熟稔度,建立信任或為契約聘僱把關。

陳惠敏觀察,由於受刑人都希望表現好、趕緊出獄,廠商實際用人後,多給予正面評價,但難免會遇到民眾的不友善目光。她曾訪談一位安裝太陽能電板的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某次他到一戶人家頂樓作業,女主人對他的細心讚不絕口。但當他第二次出工,女主人不知從何得知他的受刑人身分,對領班埋怨「是不是請不到人,才找個犯人過來?」陳惠敏說,這位受刑人覺得異樣眼光難以避免,不如提早練習承受。「一些受刑人就會寧可在監做委託加工,至少不會被歧視。」

困境2:社會對自主監外作業的風險零容忍

實務上,自主監外作業不免發生收容人作業時借用手機對外聯絡等違規情形。收容人脫逃、逾期未歸,更是監所的最大擔憂。雖根據矯正署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總計核准6,264人自主監外作業,5人於作業中脫逃,事故發生率0.08%,且都已緝捕歸案,但總會引發輿論的強烈抨擊。

「社會如何看待自主監外作業?是用風險零容忍的態度?還是能接受合理風險?若是前者,這項政策就不易落實。」鍾志宏說,社會的容忍度與輿論壓力,是自主監外作業難以克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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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容忍度與輿論壓力,是自主監外作業難以克服的限制。圖為桃園女子監獄。(攝影/黃世澤)
社會的容忍度與輿論壓力,是自主監外作業難以克服的限制。圖為桃園女子監獄。(攝影/黃世澤)
困境3:收容人留任機率低

緊鄰中區工業區、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的台中監獄,有不少配合自主監外作業的友善廠商。《報導者》採訪一名從事倉儲管理、一名做食品包裝的自主監外受刑人,兩人均表示對當前的作業滿意,同事相處融洽,公司也歡迎留任,但他們服刑期滿後,都會回鄉投入原本的職場。

「100個自主監外受刑人,有1個留下來就不錯。」台中監獄作業導師張文雄說,廠商有高度意願留任已訓練上手的人力,但原本就有工作的同學會回歸原職場,戶籍不在台中者會回鄉工作,或找個無人知曉他過往的環境重新開始。一大癥結在於,當前自主監外作業的項目仍以勞力密集工作居多,若同學有選擇,勢必傾向待遇、工作環境更優的產業。

困境4:作業開發、媒合亟待跨部門合作

鍾志宏表示,目前勞動部已與監所合作開設技訓課程,但出監後的就業媒合仍是大問題。「經濟部對企業需求的掌握,一定比我們矯正機關一間間詢問的效率來得快,」若能媒合工作環境、技訓效果的廠商,甚至能讓收容人技訓後返鄉就業的連鎖企業,會更有利更生。

賴擁連說,若政府提供減稅、補助等誘因,讓廠商能以儲備員工的概念,給予技訓中的收容人些微工資,順利完成訓練且留任者再將薪資上調,或可減緩當前的缺工問題,但這需要跨部會合作。

想在短時間內突圍不容易,但這些艱難的改變,都有機會讓收容人與社會重修舊好。夕陽西下,小美準備上工。刑期進入倒數,她覺得心情跟以往不太一樣,「之前會覺得有點茫然,但這次踏出監獄大門,我知道自己會繼續做長照。」

索引
全台首度讓受刑人「夜間出工」擔任照服員
監所作業限制多、難改善,勞作金普遍低廉
強化自主監外作業,仍有困境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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