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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熟悉托育政策歷史的人來說,這個畫面其實一點也不陌生。因為我們早就走過一次,而且走得並不成功。這項構想,幾乎就是2012年上路、後來黯然退場的「親屬保母制度」翻版,同樣是祖父母受訓後照顧自己的孫子女,就能領取補助。
以台北市北投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為例,2016年底親屬保母人數約280人,但當年「從親屬保母轉為一般保母」的人數是「0人」。
原因也不難理解。多數祖父母參與親屬托育,目的本就不是「成為托育工作者」,而是「把自己的孫子女顧好就好」。年紀、體力、生活安排,都讓他們幾乎沒有意願再多收一個孩子。
更值得警惕的是,親屬保母制度還可能產生「反效果」。
當年爺奶津貼上路後,托育訓練課程被大量「只為領補助」的阿公阿媽擠爆,導致真正想投入托育工作的年輕人、轉職者,反而搶不到課程名額。若這段歷史重演,托育人力荒恐怕只會更荒。
衛福部2022年《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顯示,學齡前兒童「最理想的托育方式」排名第一的是專業托育(47.7%),其次才是父母自行照顧。至於「其他家人照顧」,只占11.7%。
換句話說,社會早已從「家裡自己想辦法」轉向「期待專業、穩定、可依賴的托育服務」。
更現實的是,就連祖父母自己,也並沒有那麼嚮往「全職顧孫」。
2025年「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委託皮爾森數據公司針對女性進行的調查顯示,願意「積極承擔主要顧孫責任」的阿媽僅19.7%。多數人的態度是「可以幫忙,但不想當主責」,理由則很誠實,包括擔心體力負荷不了(64.8%)、生活被綁住(53.6%)。這些顧慮,不會因為多一張證照或一筆補助就自動消失。
更少被提及的是,親屬保母制度其實會大量消耗托育管理與訪視資源。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2017年委託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副教授王舒芸執行《105年度建構托育管理制實施計畫之成效評估方案》,成果就已指出,親屬保母大量進入系統,卻難以轉為專職托育人員,不僅排擠訓練資源,也讓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原社區保母系統)疲於奔命。地方政府甚至直言,親屬保母是「無效輔導、消耗人力的元凶」。
過去實務經驗與相關研究皆發現,親屬保母往往存有「有收托之名,無收托之實」──雖然孩子名義上由親屬保母照顧,但實際上可能並非全由親屬承擔。當時制度規定,只要有領補助,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就需要前往訪視輔導,在王舒芸的研究中發現,曾有縣市政府代表在研究訪談時表示:
「實質上我們要管理他,是非常的困難。因為訪不到,後續還要再去訪,要訪到才可以。所以其實不叫作(訪視)一次,可能是好多次。」
也由於是親屬照顧,對親屬保母來說,會認為「是照顧自己的孩子,他們最有權力為孩子做決定」,因此對訪視社工的建議可能置之不理。
最後結果就是,中心訪員得多跑好幾次才能完成一次親屬保母訪視,但輔導成效相當有限;訪員無法將時間與心力用在真正需要訪視輔導、管理支持的一般保母。當年實況就是,訪視輔導人員很忙,但管理效能並沒有因此變好,因為心力與時間未能精準放在專業托育人員身上。
這並不是貶低阿公阿媽等親屬保母,而是政府的公共管理體系制度的設計初衷,就是「降低家外送托風險、提升整體照顧品質」。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定位,是將居家托育(保母)視為「專業正式照顧工作」,基於維持兒童照顧品質與托育安全的目標,居托中心依此而提供托育工作者相關品質輔導與就業支持等協助及資源。因此,中心依法有權輔導、要求保母改善照顧品質。
然而,親屬托育多數只收托自己的孩子,本質上還是屬於家內照顧,就如同前面所述,中心訪員訪視只能給建議,但對於照顧狀況並未能有實質約束效力或品質輔導與要求改善。
再者,如果政策再次鼓勵祖父母「回家顧孫」,政策影響的族群中,首當其衝的,常是仍在職場中的阿媽。
一篇2023年獲得台灣經濟學會最佳論文獎的研究早已指出,台灣不少職場中的中高齡女性不會因為成年子女提供經濟支持而離職,而會因為想要顧孫而提早離職或退休。結果是,不只影響她們當下的工作選擇,更會直接衝擊晚年的經濟安全,加劇女性老年貧窮風險,也與國際「支持中高齡就業」的趨勢背道而馳。
親情當然無價,但托育制度不能只靠親情撐場面。真正能支持家長就業、減輕家庭壓力的,是普及、穩定、專業、可負擔、安心的托育服務,而不該把照顧責任再次推回家庭,特別是推回家中的中高齡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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