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支持育兒女性就業、促進育兒父親照顧,建立「雙就業、雙照顧」家庭體制,這是賴清德總統選前的政見。因為,這是少子女化的台灣迫切需要的一帖藥方,同時兼有提振生育率和阻止勞動力流失的作用。
不過,日前《自由時報》專訪賴清德總統,他突然在自己的政見之外,發揮創意,提出了要幫人民解決問題的的育兒政策,也就是「育兒家庭,家家有外籍幫傭!」賴總統的說法是「政府希望婦女勞動力能釋出,就要協助他們解決問題」,因此外籍家庭幫傭的資格「可以一個小孩就好」,且小孩只要「12歲以下也能聘請」(目前政策是家中有3名6歲以下子女,或有4名以上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6歲以下,才能聘請外籍幫傭)。
賴總統原本的選前政見「雙就業、雙照顧」的方向正確,但這次提出的「家家可請外籍幫傭」卻是錯誤解方,把育兒責任外包給外籍幫傭,殊不知在婦運界,早就因為主婦要不要用幫傭這命題早已吵了一大架。
我的朋友、婦女新知祕書長覃玉蓉記性超好,甚至翻出了一篇34年前的文章給我,是婦運前輩李元貞教授於1991年在《婦女新知雜誌》撰寫的〈開放外籍女傭不是辦法!積極規畫婦女政策才是正途〉──34年前的文章,就可以反駁2025年的賴清德總統了。
這篇文章寫道:「僱用外籍女傭須提供住宿,就此條件來看,只有高薪階級的家庭(包括富貴人家的少奶奶和官太太)才請得起外籍女傭。⋯⋯只會讓更多官太太及少奶奶省下時間去從事交際應酬,而一般的職業婦女無法享受引進外籍女傭的益處,反而會造成特權的現象,凸顯社會階級的不平等。」
所以,34年後,育兒家庭都買得起大房子,可以讓外籍幫傭有房間住了嗎?沒有吧,身邊多的是租房子、請保母,邊上班邊育兒的月光族,所以即使「一孩就能請外傭」,能請得起的家庭,仍然是較有資源的家庭,「社會階級的不平等」依然存在。李元貞老師1991年的批判仍然有效。
李元貞也寫道:「中上階層婦女因請不到本地女傭而要求政府開放外籍女傭,事實上是想得到更廉價的家事服務,未顧及此會造成本地女傭的失業。」「外籍女傭⋯⋯無年終獎金或節日紅包,一天24小時工作,一週只有週日休假,國定假日不一定休假,耶誕節放假、長假及探親假由雇主決定,並可以契約約束不許跳槽。她們之所以忍受這麼壞的勞動條件,當然是因爲在家鄉沒有出路所致,如此等於在打擊本地女傭較合人道的待遇,使本地女傭失業。」
34年後,廣義的托育及家事服務業,在台灣已經蓬勃發展。有日間型的保母服務(主要有一對多的「在宅保母」,以及一對一的「到府保母」),也有鐘點式的居家清潔服務,甚至也有大量機構式的托嬰中心,都是年輕育兒家庭可能會運用的服務系統。此時,若全面引進外籍幫傭,讓「育兒家庭家家有外籍幫傭」,上述服務系統的工作人員會不會因此失業?確實有可能。李元貞老師1991年的批判,仍然有效。
無論如何,賴清德總統的「育兒家庭皆可請外籍幫傭」,這並不是創意。這是一個婦女團體早在34年前就已經猛烈批判過的超級老議題。賴總統體貼地拋出「新」構想,只證明了賴清德總統本人對性別、福利議題十分不熟,也沒有稱職的幕僚為他引介新的思潮,才會以為這個法子「可行」。
當然,過了34年,也該讓我們找一些新理由,說明為什麼此時不應該實施「育兒家庭皆可請外籍幫傭」。
首先,歷經馬英九總統時代的「幼托整合」、蔡英文總統時代的「教保公共化」,台灣的0~6歲托育服務雖不至於完善,也已經高度體制化了。
現在,生完小孩的年輕女性,為了回到職場,有以下的服務可以提供支持:在宅保母、到府保母、準公共保母;私立托嬰中心、準公共托嬰中心、社區公共家園、公共(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私立幼兒園。這是歷任總統、歷任行政院長(包括時任行政院長的賴清德本人),層層疊疊建構起來的托育服務體制。
對於其中的托育或教保服務人員,政府有一定程度的專業化要求(學歷或考試),也有一定程度的監管(訪視或評鑑),甚至有高度的政府經費補貼──家長基本上只要部分負擔托育費用,其餘大部分會由政府補助。
育兒家庭家家改用外籍幫傭?這是給上述托育體制賞了大大的一巴掌。
也許有人會反駁,台灣的托育體制還不夠安全、時有兒虐案件傳出,無法受到家長信賴,所以很多媽媽不敢送托,還是選擇自己回家帶小孩,所以才造成女性無法就業,因此為了鼓勵女性就業,外籍家庭幫傭還是有必要。
但是,沒有專業化要求、也沒有監管的外籍幫傭,可信賴度會比一般的托育服務還高嗎?身為父母,你放心把小孩完全丟給外籍幫傭,一對一在家,然後自己白天去上班嗎?這恐怕只會造成監視器產業大發利市吧?

其次,賴總統表態支持女性勞動力釋出,或支持女性就業,雖然不是壞事,但這其實是一個失於片面的政策目的。台灣真正困難而迫切的政策目的,是支持青年女性「兼顧就業和育兒」。也就是說,政府必須同時提升女性勞參率及生育率,以維持勞動力、財政、社會福利的永續。
要「兼顧就業和育兒」,就必須改善工作、家庭之間的嵌合關係。這像是蹺蹺板,托育服務是支點,上面的兩端分別是家庭及工作。而有支點,才會有工作、家庭平衡的可能性;可是工作、家庭不能兩邊都太重。也就是托育、工作、家庭,三個端點都需要政策資源的支持。
以此蹺蹺板為架構來思考政策,就會發現台灣政府在「支點」(托育服務),已經下非常多功夫了。當然,它還有進步空間,例如托育的可信賴度還是必須進步;2歲以下公共托育名額仍然不足;0~2歲、2~6歲托育制度之間仍然斷裂;夜托、臨托服務仍然低度發展等等。
然而,現在台灣真正匱乏的,是「工作」端的友善職場政策,以及「家庭」端如何促進男性育兒的政策。
蹺蹺板上,「工作」端如果沒有友善職場政策,新手媽媽仍然會在老闆和同事的壓力下,一邊工作、一邊飽受歧視,最終不如歸去,回到家中自行育兒;蹺蹺板上,「家庭」端如果沒有促進男性育兒政策,看著「隊友」只會滑手機或打瞌睡,新手媽媽同樣會一股惱火決定──算了,老娘自己來帶小孩,也不必妄想有二寶了。
為什麼日本前首相岸田文雄會訂定政策目標「2030年日本爸爸的育嬰假申請率要提高到85%」?因為日本人知道,女性兼顧工作和育兒的關鍵之一,是在「家庭」端必須促進男性投入育兒。
為什麼德國的育嬰假,會彈性發展到以「小時」為單位,讓家長可以每天都請1到2小時的育嬰假,所以每天實際只上班6或7小時,但是政府補助薪資,讓家長收入不會減少?因為德國人知道,女性兼顧工作和育兒的關鍵之一,是在「工作」端必須促進職場的友善及彈性,畢竟接送小孩也需要時間。
這時候,賴總統高呼「育兒家庭,家家可請外籍幫傭」,從上述三端點的思維來說,其實是弄錯政策重點。
大力開放外籍幫傭,嚴格來說,只有一種人會鼓掌叫好,就是需要請「到府保母」的家長。因為到府保母的薪水行情高,以台北來說,金字塔頂端的家庭每個月約花7、8萬元(雖然仍享有有1萬多的政府托育補助)請保母到府育兒。一旦改請外籍幫傭,只要3萬多元,每天服務還從10小時變成24小時,何樂而不為?除非是為了「拚教養」,堅持要求本國籍的高學歷保母。
所以,「可請外籍幫傭」會是幫助全台灣女性有效兼顧工作和育兒的政策嗎?不會。因為促進友善職場,仍然沒有改善;促進男性育兒,也還不見聲響。
大力開放外籍幫傭,等於只是用外國籍的托育服務人力,替代掉現行托育體制下的本國籍工作者而已。更進一步言,這樣做並不會有效增加新手媽媽的就業率;因為,現在就不信任托育體制和本國籍保母,寧願棄業、自己帶小孩的媽媽,也不太可能因為有了外籍幫傭,就會離開小孩,開開心心去就業。
總結一句話──「育兒家家可請外籍幫傭」,只是重複34年前的老議題,既不新鮮,也不高明。真正能幫助青年家庭兼顧工作與育兒的,是托育體制的持續強化、職場的彈性改革,以及男性育兒責任的落實。期盼賴清德總統還是先落實他選前經過智囊群千錘百鍊的育兒政策,尤其是在勞動部日前剛克服萬難,使育嬰假可以分日、家庭照顧假可以分時,更彈性地請假之後,請讓育兒蹺蹺板更順暢、更平衡的運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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