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域生養崎嶇路

國際搶工潮下,政府和企業得速找解方

懷孕就解約?直視雇主的苦與移工的難,哪些改變才能扭轉弱弱相殘?
印尼籍看護工Nani懷孕後想繼續留在台灣工作,雇主擔心她無法繼續照顧阿媽,加上孕產過程中的種種風險,透過仲介要求解約。(攝影/楊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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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專題

面對各國的搶工潮,落實懷孕移工的權利,已不只是基於人道關懷,更是盤點台灣勞動力、促進產業與長照政策革新升級的一次機會。《報導者》在系列專題中,已逐一剖析在台移工從懷孕、生產到育兒的崎嶇路程,諸多問題環環相扣。已有在前線的NGO工作者與中央和地方政府協助窗口,以及仲介、雇主等,正努力轉變思維和作法,試圖解開盤根錯節的無奈與無助,讓勞雇雙方不再弱弱相殘。

直到遇見「姊姊」,Nani才像尋得浮木,不再惶惶不安。

在南洋香料氣味飄散的閣樓裡,Nani親暱喚黃燕妮「姊姊」。嫁來台灣23年的印尼新住民黃燕妮,在宜蘭縣冬山鄉經營書店兼餐廳,這裡不只賣家鄉味,也是解決疑難雜症的萬事屋。黃燕妮從翻譯到爭取權益一手包辦,稱得上是當地移工和外配的大姊。不過,因懷孕被趕出門,Nani是她遇上的第一個。

仲介跟Nani說,如果想留下來照顧阿媽,就把孩子拿掉。面對二選一的難題,Nani既不想丟了工作,也不願割捨心肝寶貝。

34歲的Nani來台做看護5年,去年底,和男友在宜蘭的清真寺辦宗教婚禮,雇主放她2天假,還親自來參加;沒想到一得知她懷孕,態度180度大轉變。面對被威脅遣返的壓力,Nani想起同鄉網紅說過的1955專線
勞動部提供在台移工免付費、24小時的多語言諮詢申訴專線。
,電話那端向Nani解釋移工懷孕不必回國。但雇主不要她、仲介不幫她找工作,Nani無路可走,只能簽下離職同意書,勞雇雙方「合意」解約。
1955話只說一半,沒告訴她懷孕移工可以申請「暫緩轉換
出示醫院診斷證明或孕婦健康手冊,懷孕移工可以暫緩轉換期的計算,直到生產後60天再重啟轉換雇主的程序。換句話說,暫緩轉換(60天)+法定轉換期(60天)+申請展延一次(60天),移工只要在生產後半年內找到新雇主,就不需被遣返回國。
」,讓Nani以為在一般法定2個月(60天)的轉換期找不到新雇主,就得打包回家。她們也不清楚根據台灣現行法律,移工有權在台灣懷孕、生產,享有產假,可請領勞保生育給付,有能力扶養者還可在台灣育兒。
不曉得這資訊,兩人乾著急,甚至想過花錢買「假雇主」
指付費給有移工閒置配額的雇主,換取有勞雇契約的身分,以免失去合法居留資格被遣送回國。
,賭一把留在台灣的機會。

幸好後來沒做傻事,黃燕妮想起能向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求援,他們協助釐清法律並辦好手續。而Nani家鄉表妹遠嫁淡水,允諾Nani孩子生了就交給她照顧,讓Nani可以找下一份工作。

一步步,像摸著石子渡河,絕處終於逢生。我們問Nani,懷孕後最難的是什麼?她想了一下,望向旁邊的黃燕妮靦腆一笑,「全部都好困難,只有姊姊在比較放心。」

不合意的「合意解約」:資訊落差、仲介抽身,懷孕移工丟失的法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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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i(中)懷孕解約後,黃燕妮(右)開的複合式餐廳成了她暫時的避風港,可以在此打雜、賣便當貼補生活所需,店裡也有其他新住民媽媽能互相照應。(攝影/楊子磊)
Nani(中)懷孕解約後,黃燕妮(右)開的複合式餐廳成了她暫時的避風港,可以在此打雜、賣便當貼補生活所需,店裡也有其他新住民媽媽能互相照應。(攝影/楊子磊)

如果沒有這麼多幸運疊加,Nani可能已經回印尼去了,一家三口只能分隔兩地。大多數的懷孕移工都盼望兼顧職場和育兒,但也和Nani一樣,並不清楚法律規定。

為了協助移工媽媽,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在2020年成立「懷孕移工支持小組」,工會曾詢問來參加講座的看護工,是否知道懷孕無須離職、也不必被遣返?祕書長黃姿華表示,有超過半數都不知道,而仲介有時是心知肚明卻不講。

就算移工知道打1955申訴,但後續文件卡在程序和語言不友善,誰來替她們辦理?黃姿華無奈地說,平常每月向移工收費的仲介,不想增加工作成本,乾脆兩手一攤不幫忙,「說『從今天起你離職,我不再收你的錢,所有文件還給你,終止委任契約,你自己想辦法。』」

常遇到移工來店裡求助,黃燕妮的觀察是:

「他們最信任的是仲介,把自己的命運掛在仲介身上,但是大部分的仲介都沒有站在他們那裡。」

目前移工政策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移工轉出得要找到新雇主,原雇主的聘僱配額才會空出。考量移工懷孕後難以勝任原工作,而原雇主仍有勞動力需求,勞動部在2019年的函釋提出「合意終止契約」機制,只要勞雇雙方都同意,即可解約,不用等移工找到新雇主,原雇主就能找人遞補。

只是,怎樣才算是「合意」?

投入移工協助8年、處理過許多勞資爭議的黃姿華說,讓移工「自願離職」的方法百百種,諸如雇主或仲介的「關心」,問孕婦打算工作到什麼時候、要是流產怎麼辦⋯⋯直接或間接在言語上施壓。她也遇過仲介直接殺到醫院去,病床上的移工剛醒來,還搞不清楚狀況,就被要求簽離職同意書。

函釋寫明,勞雇雙方終止契約要經過地方勞動局的解約驗證,確認移工真實心意為何,否則按《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雇主不能單方面解僱。

但令黃姿華憤怒的是,曾有地方勞動局人員反問移工,「『妳的老闆把阿公送去養老院了,妳沒有人可以顧了,沒工作了,那妳幹嘛不簽(自願離職)呢?』勞工局這樣故意去跟工人講!」工人以為失業要被遣返,在絕望下就簽名了。

勞動部:會多訓練地方公務員、多查核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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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門委員胡欣野表示,近年政府開始推動諮詢和安置等整合性服務,希望能保障女性移工的人權與工作權。(攝影/楊子磊)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門委員胡欣野表示,近年政府開始推動諮詢和安置等整合性服務,希望能保障女性移工的人權與工作權。(攝影/楊子磊)

監察院調查發現,近3年懷孕移工解約回國的比例從4成上升到6成6。解約驗證究竟有沒有落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門委員胡欣野回應,針對解約驗證有做過多次教育訓練,他們通常請地方政府特別注意移工神色或反應有無異常。

她提到,有些地方政府還會請仲介和雇主先離場,「只有移工(在場),才能夠真正讓他放鬆,願意講出是否真的自願回國。」看似周全,但NGO在各地勞動局實際感受到的「品質」卻時有落差。

胡欣野表示,為減少懷孕移工不了解《性工法》保護而選擇解約的情形,勞動部會利用1955的官方Line@帳號主動推播、加強宣導。

此外,勞動部補貼桃園市政府設立的「外國籍婦幼諮詢服務中心」,在今年1月正式啟用,委由勵馨基金會營運辦理。移工可諮詢孕產及工作等法令問題,中心也設有25組母嬰入住的空間,短期安置懷孕或產後的婦女的移工婦女。因疫情等因素,從5月開始收案安置,截至8月底,有1組入住。考量到地理的可近性,預計在高雄拓點。

勞動部也希望從多重管道改善資訊不對稱,目前已把告知孕產權益納入仲介評鑑項目,但監察委員質疑項目佔分太低、無法起實際作用。胡欣野接受《報導者》採訪時回應,勞動部會多加查核,民眾若發現仲介未盡告知義務,或提供錯誤訊息,也可主動檢舉。

憂喜交雜的雇主心聲:如果政府給移工生產照顧中心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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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好不容易到來的孩子,33歲的印尼籍看護工娃娃和37歲當廠工的丈夫都很期待,雇主一家也替他們開心,但工作上的力不從心和照護的需求也是難以迴避的困境。(攝影/楊子磊)
對於好不容易到來的孩子,33歲的印尼籍看護工娃娃和37歲當廠工的丈夫都很期待,雇主一家也替他們開心,但工作上的力不從心和照護的需求也是難以迴避的困境。(攝影/楊子磊)

可是回到契約另一方,解約成了雇主口中沒辦法的辦法。雇主想讓移工留下來,但孕後無法負擔的工作要由誰來承接?有長照需求的家庭更捉襟見肘。

得知33歲的印尼籍看護工娃娃
「娃娃」的印尼本名是Wasniin,「娃娃」是雇主張小姐替她取的小名。文中從雇主敘述出發,便保留此稱呼。
懷孕,雇主張小姐一則以喜一則以憂。由於母親高齡91歲,失智臥床,時常需要搬動,照顧起來並不容易。張小姐是少數在《報導者》接觸後,願意受訪的雇主,但也希望不要具名,她坦誠地說:
「現在生子的也很少,所以也替娃娃高興⋯⋯。懷孕是她的自由,只是我們要適應這個變化。」

娃娃到家裡的6年來盡心盡力,雇主一家人也很肯定她。每個月的1天休假,娃娃可以去找同在彰化工作的丈夫團聚,張小姐就自己擔起照顧工作。但原先只是「補位」的情況,在娃娃懷孕後變成常態。因醫師叮嚀娃娃不可過度勞累,從洗澡、推輪椅到抱上抱下,較吃力的差事改由張小姐接手,娃娃在旁協助。

「我們很緊繃,阿媽隨時會有狀況,還有看護懷孕了也要注意。」

娃娃本想在台生產,但考量醫療費用高後續育兒成本難負荷,她決定6月中回國,先生今年11月合約期滿後也會回去。張小姐感嘆,她們家的條件無法讓娃娃和小孩同住:

「如果政府有一個生產照顧中心,顧小孩子,她們好的(勞工)就不用回去了。」

移工市場逐漸轉向勞方,在疫情鎖國只出不進下更是如此。

張小姐坦言,現在是移工在挑雇主,「有錢的人可以去當地找(指從國外重新引進),不然我們就等(在台灣)轉出的,但也是很多人在排隊中。」不知道何時才能等到,照護需求卻已迫在眉睫。娃娃離開後,張小姐打算把母親送到護理之家去,雖不能常伴身旁,至少有專人照顧。

「難以友善」的背後是求援訊號:空窗期缺工、喘息服務不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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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想繼續留台的娃娃夫婦,考量生產和育兒開銷,最後仍決定回國。圖為友人接送娃娃到桃園國際機場搭機。(攝影/楊子磊)
原想繼續留台的娃娃夫婦,考量生產和育兒開銷,最後仍決定回國。圖為友人接送娃娃到桃園國際機場搭機。(攝影/楊子磊)

全台21萬個家庭看護工,看護工一旦缺席,對數十萬家庭的照顧立刻產生無人補位的衝擊。

外籍看護工制度性的低薪,讓她們陷入不能離席的窘境;一旦她們因病或懷孕不能工作,雇主成本就提高很多。協助外籍看護工組工會的黃姿華說,「那薪水真的太低,低到任何一個人都無法取代她的存在,24小時,一天不用700塊,誰能取代她?」

雖然政府有長照資源,但投身勞工運動近15年,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研究員陳秀蓮說:「政府的觀念是,我讓你以月薪1萬7
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2022年8月10日通過勞動部規劃家事移工建議調薪方案,由每月薪資1.7萬元調高至2萬元,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都適用。
請一個人在你家,你已經使用這個(廉價的)優惠了,不要再來搶這些稀有的長照資源。」
2020年底政府放寬規定,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遇到移工休假或因故無法上工,能直接向各縣市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簡稱照管中心)申請喘息服務;依被照顧者的失能等級,分別給予14天或21天的補助額度。今年,勞動部更研擬要把天數延長到52天(註)
勞動部今年擬將喘息服務的時數延長至52天,但如果雇主有心留下懷孕移工,一樣不夠抵法定56天的產假。

然而,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簡稱雇主協會)常務理事陳靜儀直言,這是看得到吃不到,因喘息服務需求遠大於供給,「我爸是重症八級(最高級別),我一天頂多排到2個鐘頭。」

從事金融業的陳靜儀,自2017年起聘僱外籍看護,照顧重度失智、行動不便的父親,沒想到前年移工跑了,又找不到合適的接替人選。申請喘息服務先等了2、3個月,等個管師評估完、據點
此處指有提供喘息服務的長照據點。
剛好也有人力才安排,但現實是假日永遠找不到人,平日也只有白天跟下午各1小時的服務,剩下時間,她和妹妹只能協調輪流排班。

陳靜儀直指,「其他家庭有多少能有這樣的人力?大都是一個人。這是嚴重的社會問題。」她認為,當照顧被看成是個別家庭的責任,政府就有迴避投入更多資源的藉口。這也是邁向高齡化社會的台灣,許多照顧者的心聲。

假如遇到移工懷孕,雙方也合意終止契約,雇主能順利找到下個人嗎?

陳靜儀說,現在缺工嚴重,都要等,而且費用也大幅增加,「什麼人頭費、隔離費,雜七雜八,以前想不到的都會出來,」光是引進,就得先付給仲介大約5萬元,還不包括之後每個月的薪資。

如果從國外重新引進,有些仲介還另外要「買工費」,陳靜儀說,「以前會說某區的人比較聽話不會跑,所以要求多付。以前多付會比較快找到人,疫情後變成不付找不到人。」現實已經演變為就算移工配額沒被卡住,雇主也愈來愈難請到下個看護工,中間的照顧空窗期怎麼填?

曇花一現的解方實驗:「外展看護」能解雇主和移工的長照死結嗎?

為了替空窗期尋找長照服務中勞雇雙贏的可能性,美家人力和弘道老人基金會等4間機構,在2013年時曾加入勞動部推出的「外展看護」計畫,看護工直接由機構聘僱,案主需要時再派到家戶中提供服務,非由家庭雇主聘用。

當時參與的美家樂齡居家長照機構執行長林淑如解釋,每個家庭可能會有2~3個外籍看護工輪時段照顧,同時搭配本國照服員盤點需求,這個方案若推動得宜,在訓練充足的前提下,每個家庭不須仰賴單一看護工,移工和案主可以更健康平衡,人力調度上更有彈性,一旦照顧人力有狀況,就有人可補位。但試辦在2019年暫停,主因在於外展看護不在外過夜,家庭仍擔心夜裡的臨時照顧需求;同時,月付2.5萬元,比聘一個移工1.7萬元高出不少。

做了十多年仲介、公司也落實移工零付費的林淑如說,當市場更重視勞動權益,讓工作者脫離孤立、過勞的情境,用外派來掌控工時,是移工政策應當思考的方向。

不只台灣,對大量引進移工的東亞國家來說,移工若在工作國經歷孕產甚至育兒過程,也幾乎是一條磕磕碰碰的道路。

新加坡至今仍禁止移工懷孕,一旦發現,不是中止妊娠就是驅逐出境。香港跟台灣較保障移工權益,在香港,只要外籍家庭幫傭工作滿40週,懷孕的話,雇主要給予10週的帶薪產假,且不得任意解僱;但學者調查,有三分之一的女性社福移工
社福移工主要從事機構看護、家庭看護與家事工。
不清楚自己有這些權利。(註)
上述國家狀況,引用自台灣師範大學陳美琪之碩士論文〈全球照顧鏈的悲歌:失聯社福女性移工生育安置歷程之初探〉。查閱網址請點此
也有國家如日本,在搶工大潮下,2021年已研擬放寬政策,讓特定產業移工取得「特定技能」資格後就能不限次數展延居留時間,等於實質上取得永久居留權,還能讓家屬一同赴日依親。(註)
日本2019年開始推行的「特定技能」制度,分為「特定技能1號」和「特定技能2號」。
  • 「特定技能1號」每年需更新1次,最長可以留在日本5年,在日期間不能攜家帶眷。
  • 「特定技能2號」可以將留在家人接來日本一起生活,且沒有簽證更新次數限制,等同可實質上在日永久居留。
但特定技能有限制適用於14個產業,包括看護、大樓清潔工、金屬材料加工業、工業機械製造業、電子業、營建業、造船業、汽車工業、空運業、飯店業、農業、漁業、食品製造業與外食服務業。「特定技能2號」更僅納入營建業和造船業,但2021年日本政府研擬放寬限制,讓14個產業(除看護,因看護原本就不限制簽證更換次數)都能適用。
另一個正向投資:增進跨國工作者孕產權益,有助企業攬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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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台近20年,菲裔美籍神父Joy Tajonera切身感受移工父母來求助時的無力和痛苦,他呼籲政府應加強宣傳和落實移工的法律權益,企業也要重新看待他們對台灣經濟的貢獻。(攝影/楊子磊)
來台近20年,菲裔美籍神父Joy Tajonera切身感受移工父母來求助時的無力和痛苦,他呼籲政府應加強宣傳和落實移工的法律權益,企業也要重新看待他們對台灣經濟的貢獻。(攝影/楊子磊)

在潭子加工區附近的天主堂裡,來台近20年、協助無數移工的菲裔美籍神父Joy Tajonera(中文名陳智仁)直言:

「真正把事情搞得很複雜的,不是那個人(移工爸媽),是系統。」

看見這麼多移工父母來求助,神父Joy為他們心疼,「我認為不好的父母是少數,99%的移工爸媽都是好爸媽,但正是制度讓他們落入艱難的處境,」不少雇主和仲介把她們趕離職場,一旦懷孕就說不需要她們。

「我認為台灣的大公司可以負擔得起,」他說,台灣公司都會辦員工旅遊,但比起這樣的福利,托育才是更迫切的需求。神父Joy向官方建議,得到的回應卻是台灣人也有一樣問題。他認為,好的企業會為在他們公司的員工提供良好的孩童日托,「這是台灣政府真正應該鼓勵的一件事,例如為這樣做的公司減稅,這作法在歐美很常見。」

台灣移工已達70萬大軍,如何保障他們身而為人的家庭團聚和生養權利,同時留住可貴的勞動力,需要更多企業和工廠雇主一起思索解方。

這一年,致力移工教育和培力的非營利組織One-Forty,接到許多來自雇主的電話諮詢。大學期間前往菲律賓而開始關注移工議題,33歲的One-Forty創辦人陳凱翔告訴我們,「外勞留下來」和「移工學中文」是現在最熱門的Google搜尋關鍵字。

關鍵的轉捩點是今年4月30日,行政院核定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正式實施。過去移工在台工作有年限,廠工最長12年,看護工14年。新政策有機會留住資深移工,以及申請永久居留。(註)
上路後,只要在台工作滿6年的移工,可由雇主申請留用,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取消工作年限。成為資深移工後,只要再經過5年,符合薪資額達2倍的基本工資,可或取得乙級專業技能證明的條件,就可依《入出國移民法》規定申請永久居留。

消息一出,不少家庭到企業雇主都來問One-Forty能提供什麼培訓,他們說是想讓跟了很久的移工留下來。陳凱翔表示這是轉變思維的開始,假如移工不用走,企業就不必歸零重來,也就有誘因投入更多資源,把他們當成是人才來培育。

陳凱翔指出,一旦移工在台灣待得更久,成家育兒的需求自然會是個議題,「那麼育嬰和托育這些措施,就變成是一個吸引人才的亮點了。」而且,有些企業動輒上百、上千名的移工,假設在宿舍設置托育服務,也有規模經濟效應。

至於家庭雇主,One-Forty發現,也不是所有勞雇組合都是弱弱相殘,還是有雇主希望打好跟移工的關係。One-Forty預計推出「友善雇主指南」,陳凱翔說,原先只是想協助雇主更了解移工的文化和習慣,但聽到孕產的慘烈實況,他也考慮把相關內容納入手冊,「讓雇主知道現在的法令,其實允許看護結婚生小孩,並不是說怎麼這樣,就要打電話給仲介,說要趕快遣返。」

在全球照護鏈的結構下,移工女性在遷徙時與子女分離、在異地生養所面臨的艱辛,彷彿是難以撼動的宿命。但勞動力市場的改變、族群共融意識的提升,讓暗處有機會照進一點光。

從作為補充到不可或缺,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客工」有機會成為真正的「移工」。這條路不確定要走多久,但對彼此的理解,是現在就可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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