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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非婚性行為有罪化」風波:在取締黑魔法與禁止同居背後的民主倒退
12月初,印尼國會通過了歷史性的《新刑法典》草案(RKUHP),內容不只以傳統價值限縮個人自由,更透露出印尼日漸加速的「民主倒退」。(攝影/Getty Images/Agung Paramesw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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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初,印尼國會通過了歷史性的《新刑法典》草案(RKUHP),取代100多年前荷蘭人留下的殖民地刑法。但這份被印尼政府譽為「司法解殖」的新版刑法,卻在國際社會引發爭議與關注──因為新法擴大了通姦罪的定罪範圍,並將所有「非婚姻關係的性行為」皆視為刑事犯罪。

保守的入罪政策,很快引發旅遊業與外國觀光客的恐慌,但印尼政府卻不斷澄清該罪「幾乎不可能施加於外國遊客」,反呼籲外界應尊重並理解印尼的社會價值觀。同一時間,過去幾年屢屢引發爭議的〈反黑魔法罪〉、〈侮辱總統尊嚴罪〉與〈墮胎罪〉也都同時列入新法典。但聯合國與印尼本地的公民NGO卻都大響警鐘,強調非婚性行為的有罪化與各種奇妙怪法都只是冰山一角,投射在爭議背後的真正危機點,其實是印尼日漸加速的「民主倒退」。

「同居禁令」加「非婚性行為有罪」爭議, 是國際社會太過緊張?

在歷經數十年的修法討論與政治拉扯後,印尼國會終於在2022年12月6日,經由國會三讀通過《新刑法典》草案。但這份新版刑法的2項新增罪行,卻引爆了國際爭議──

  1. 非婚性行為有罪:所有非婚姻關係的性行為皆會被視為刑事犯罪,違者最高可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易科罰金1,000萬印尼盾(約新台幣2萬元)。
  2. 異性同居有罪:所有非婚姻或親屬關係的男女,不得同居,違者最高可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2項爭議修法讓全球旅遊論壇與旅行社湧入大量焦慮提問:「印尼新刑法實行後,未婚情侶是不是就不能去峇里島玩?」國際各大媒體頭版關注「非婚性行為入罪化」的輿論壓力,不僅讓好不容易才等到疫情開放的印尼觀光業者急跳腳,峇里島州政府也緊急保證「警方絕不會檢查觀光客出入境與酒店訂房的伴侶關係個資」,最後連印尼司法部都出面強調:印尼的新法條文「基本不影響觀光業與外國遊客」。

印尼司法部解釋:《新刑法典》草案雖已三讀過關,但在總統簽字批准後,還有長達3年的過渡緩衝期,最快2025年12月才會生效上路。再者,無論是非婚性行為罪還是非婚同居罪,都是「有限制告發者資格」的告訴乃論──簡言之,只有被告的法定婚姻元配和父母子女一等親屬,才有資格檢舉犯罪。

一般來說,外國情侶赴印尼旅行,會被自己的直系血親與法定配偶「跨海檢舉」的成案可能性極低。再加上告訴乃論的約束,除非有人報案檢舉,否則印尼警方無權主動搜索與取締。因此印尼政府才會拍胸脯擔保新版刑法絕不會影響外國觀光客的旅行計畫。

儘管外國遊客擔心的「非婚性行為罪」看來只是虛驚一場,但在爭議的新聞討論中,卻也意外讓國際社會看見了印尼法學界與公民社會,對於印尼《新刑法典》的高度疑慮──因為「非婚性行為罪」與「非婚同居罪」,確實打壓了印尼社會的性別平等與個人自由,但引發爭議、甚至危及民主自由的新法內容,卻不僅只如此。

印尼堅持「全新刑法」的理由?去除荷蘭殖民的歧視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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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負責監督修訂的印尼議會委員會主席班邦(Bambang Wuryanto)將《新刑法典》草案交給眾議院副議長。(攝影/REUTERS/Willy Kurniawan/達志影像)
12月6日,負責監督修訂的印尼議會委員會主席班邦(Bambang Wuryanto)將《新刑法典》草案交給眾議院副議長。(攝影/REUTERS/Willy Kurniawan/達志影像)

面對排山倒海的國際壓力,印尼政府除了冷靜解釋,也不忘強硬主張外國人應該要「尊重印尼本地的社會價值與傳統文化」,並強調印尼目前現行的《刑法典》(KUHP)絕大部分仍沿襲自荷蘭殖民政府在100多年前留下來的《荷屬東印度群島刑法典》(Wetboek van Strafrecht voor Nederlands-Indië)。

在16世紀末的大航海時代,往東方探索香料貿易的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印尼爪哇島建立了殖民地。而當1799年荷蘭東印度公司解散後,印尼殖民地則由荷蘭政府接管,進入「荷屬東印度」時代。但無論是荷蘭東印度公司還是荷蘭政府,對於東印度群島殖民地的統治都具有明顯的種族階級色彩,許多殖民地法律與權利保障只適用於歐洲人。一直到了20世紀初,荷蘭為了加強對印尼本地的社會控制,這才於1918年頒布了殖民地專用的《荷屬東印度群島刑法典》。

「荷蘭殖民者留下的刑法條文,至今仍是印尼日常法律的基礎,但其中所存在的殖民主義、威權與歧視色彩,卻一直影響著印尼作為現代法治國家的核心價值,因此早從1950年印尼正式建國以來,歷代學者都一直希望能夠通盤修改《刑法典》,好讓我國司法體系徹底揮別殖民遺緒。」印尼法學專家、刑事司法改革研究中心(ICJR)的執行長伊拉斯謨(Erasmus Napitupulu)向印尼大報《羅盤報》(Kompas)解釋

「以死刑為例,出於文明與人道精神的考量,荷蘭本土從1870年開始就廢除了(一般犯罪的)死刑(註)
荷蘭是歐洲第3個廢除死刑的國家,僅次於聖馬利諾與葡萄牙。但荷蘭國會1870年的廢死範圍並不包含「軍法死刑」,因此在二次大戰結束之後,荷蘭仍於1952年處死了2名參與滅絕荷蘭猶太人的納粹黨衛軍幹部──荷蘭後來在1983年全面廢死,這也成為荷蘭歷史上最後一次執行死刑。
,但在1918年頒布的《荷屬東印度群島刑法典》卻一直保留死刑。」伊拉斯謨認為:
「因為殖民者認為印尼社會有必要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我們被認為是騙徒,是沒有受過教育、不受信任、卑微可鄙的人民,所以這塊土地上的人們才需要被死刑威嚇管理。類似狀況也出現在殖民地專屬的仇恨言論罪與叛國煽動罪,因為印尼人被視為膚淺、容易被煽動激怒、無法控制情緒的種族。」

雖然在17世紀末期、荷蘭東印度公司破產解散後,荷蘭就逐漸失去了海上霸主的昔日地位,但在印尼的殖民統治卻一直延續到了二次大戰以後,當時的荷蘭政府再也無法承受印度尼西亞獨立戰爭(1945年~1949年)的高昂代價,於是才承認由革命軍領袖蘇卡諾(Sukarno)建立印度尼西亞共和國。但獨立建國的印尼百廢待舉,要如何有效治理全國1萬7,000多座島嶼、超過100個不同語言與文化歷史的民族,也讓新政府極為頭痛。因此,荷蘭殖民者留下的《荷屬東印度群島刑法典》才被直接沿用為印尼共和國的《刑法典》,以作為過渡時期的權宜之計。

不料這種過渡狀態卻持續了70多年,因為殖民時代的刑法同樣留給中央政府相當大的鎮壓權力,所以在蘇卡諾、蘇哈托(Suharto)的獨裁時期都沒有積極修法的動機。一直到1998年獨裁者總統蘇哈托下台,印尼終於結束了威權專制、正式走入民主時代,印尼政府與社會這才終於展開「司法解殖」與「刑法印尼化」的改革進程。

但在超過20年的漫長討論中,印尼政府與民間司改NGO之間對於「進步」的想像,差異卻是愈來愈大。

從取締「黑魔法」,到打壓言論與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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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抗議《新刑法典》草案的反對運動者們在印尼國會前聚集抗議。(攝影/REUTERS/Willy Kurniawan/達志影像)
12月5日,抗議《新刑法典》草案的反對運動者們在印尼國會前聚集抗議。(攝影/REUTERS/Willy Kurniawan/達志影像)
在《新刑法典》草案三讀過關後,印尼法律人權部長
即印尼的「司法部長」。
亞索納(Yasonna Laoly)公開表示:「全新修訂的《新刑法典》草案,讓印尼實現了殖民時代刑法的去殖民化,對於國家主權是非常重要的進步分水嶺。」

他特別強調,荷蘭人100多年前留下的殖民地刑法,有許多內容早已過時,或者無法有效回應「印尼社會的日常需求」──然而亞索納指的在地刑法需求,恰恰就是引發最多國際關注、甚至嘲諷的爭議核心。

在印尼官方的論述裡,新增的非婚性行為罪與異性同居罪,是符合印尼風土民情的立法調整。因為印尼「主流社會價值」並不認可婚前性行為與同居,所以新版刑法的「增強規則」即是回應社會對於道德秩序的要求標準。此外,新版刑法也增加了極為爭議的「使用黑魔法罪」,包括宣稱能使用咒術、或使他人相信被告可使用巫術傷害他人者皆屬犯罪,被告發者最高可被判處18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在國際媒體的報導裡,黑魔法罪與非婚性行為罪,時常是被譏諷、或解讀為「印尼走向宗教保守主義」的象徵。不過這種來自國外的訕笑與批評,卻被印尼解讀成「昔日西方殖民者的凝視」,反而助長了政府對於民族主義式修法的支持與決心。

但事實上,印尼公民團體雖對這些爭議法條感到不滿,但真正讓本地輿論感到憂心的,並不是黑魔法、婚前性行為或者是國際觀光客的觀感,而是新版刑法「威脅新聞與言論自由」的威權色彩。

像是過去曾被憲法法庭判斷違憲的「侮辱總統罪」,在新版刑法中再次復活,未來凡言論涉嫌誹謗正副總統、內閣部長、國會、憲法法院與最高法院⋯⋯等國家首長與機關,傷害其「尊嚴與榮譽」者,最高可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但罰則中,並沒有明確定義「誹謗」與「批評」的具體差別,反而擴大對「散播誹謗內容」的起訴範圍,除了個人發出言論之外,網路轉貼、播放錄音、甚至諷刺性表演,只要符合「能讓他者看見」就可被追究侮辱首長與國家機關罪。

此外,另一個爭議焦點──新版刑法〈240條〉──也被指控是套在新聞自由頭上的吊索,其條文敘述為:

「任何人在明知或有理由懷疑會引起社會騷亂的情況下,仍傳播不實、誇大、或不完整的相關新聞者,將被處以最高2年有期徒刑。」

但印尼的公民團體對此卻表達了強烈抗議,指控新版刑法意圖模糊「引發騷亂」的因果關係,畢竟在重大事件之下,沒有新聞記者能完全確定報導的內容會不會引發騷亂,因此其造成的直接結果就是強化媒體自我審查,進而限縮新聞報導對於公民抗爭與社會運動的關注,擴大公民社會的寒蟬效應。

譬如因支援西巴布亞人權運動
西巴布亞省(West Papua)位於印尼東部,是目前全印尼局勢最動盪、至今持續軍事鎮壓中的衝突地區。在殖民時期,西巴布亞原是「荷屬新幾內亞」的管轄範圍,曾在荷蘭的支持下於1961年建立西巴布亞共和國,但卻遭到印尼發兵入侵,並在1969年得聯合國承認對此地的主權地位。但印尼在西巴布亞的統治卻被當地居民視為「殖民占領」,印尼軍隊在此的長期鎮壓、種族歧視與法外處決問題,亦激發西巴布亞獨立運動,雙方武裝衝突至今。
而被印尼政府通緝的維權律師許愛茜(Veronica Koman),就以西巴布亞的「衝突報導」為例,強調印尼政府不僅涉嫌隱瞞非法殺害平民與戰爭罪暴行,軍隊更全面封鎖新聞報導、並以「散播假新聞」為罪名來封殺所有報導在地真相的新聞媒體。再加上《新刑法典》也強化了印尼警方對公民示威的事先審查權,未來所有團體的集會遊行都需要事先申請並得到許可,突發型示威將一律視為刑事犯罪,同時過往屢屢被用來對付西巴布亞非暴力獨立運動的「叛國罪」(註)
今年12月,才有3名西巴布亞學生因公開懸掛西巴布亞獨立運動的「晨星旗」而被印尼軍隊逮捕、並以叛國罪起訴。
,刑度更大幅加強至最高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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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3日,反對運動者在印尼通訊與資訊科技部大樓前,抗議政府切斷西巴布亞網路訊號阻止當地傳播抗爭訊息。(攝影/NurPhoto via AFP/Andrew Gal)
2019年8月23日,反對運動者在印尼通訊與資訊科技部大樓前,抗議政府切斷西巴布亞網路訊號阻止當地傳播抗爭訊息。(攝影/NurPhoto via AFP/Andrew Gal)

官方特別強調新法的條文是為了給社會秩序劃清界線,以清楚的舉發規定與懲罰刑度,替代印尼各地常見的訴諸私刑。但反對者卻強調,用嚴刑峻法來強調傳統家庭價值,往往會鼓勵民眾採取更激烈與侵略性的私刑手段──以印尼最保守,對於性少數與自由戀愛最不友善的亞齊省為例,其針對LGBT、非婚感情關係與通姦等問題的私刑施暴率,就比印尼全國平均高出300%

藉新法擴大壓制人民自由,「這個政權比殖民政府還蠻橫」

「毫無疑問地,印尼已進入了後蘇哈托時代(reformasi) 改革開放終結的至暗篇章。」在國會三讀通過《新刑法典》草案後,印尼最有聲量的英語報社《雅加達郵報》(Jakarta Post)發表了一篇海內外關注的強硬社論

「在接下來這個時代,不自由主義與宗教保守主義只會為權力菁英的利益服務,我們的民主將因此被步步侵蝕、並助長一切反民主的力量。」

《雅加達郵報》與其他反對意見多認為,印尼的《新刑法典》草案之所以令人失望、心寒、甚至緊張的主要原因,並不在於法條實際修正的結果,而是在修法過程中,當前印尼的佐科威總統(Joko Widodo)政府所展現出來的政治態度,已不再有他當年上任之初的進步開明,反而大步地朝保守主義與傳統政商菁英靠攏。

佐科威的支持者強調,印尼主流國民的家庭觀念確實相當保守,因此《新刑法典》自然會與歐美國家的標準不太一樣。更何況在「死刑」等牽扯到國際外交的重大修法上,佐科威政府已爭取到了重大進展──未來印尼的死刑將改為「死刑緩期執行」,如果死刑犯在囚10年表現良好、展露明確懺悔態度,死刑判決則可在司法檢核後改為無期徒刑──因此各界在批評印尼「保守」之餘,應該要用「比較級」的角度來理解印尼政壇的價值觀妥協,用鼓勵代替批評來回應每一小步的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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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0日,在雅加達的街頭,一名販售許多印尼領袖照片的街頭小販擺出佐科威的人形立牌。(攝影/AP Photo/Tatan Syuflana/達志影像)
2019年9月20日,在雅加達的街頭,一名販售許多印尼領袖照片的街頭小販擺出佐科威的人形立牌。(攝影/AP Photo/Tatan Syuflana/達志影像)

但反對意見卻指出:《新刑法典》草案所衍生出來的種種「惡法爭議」其實早已在民間引發反彈與激烈爭辯,像是一度包圍國會大廈與警方在首都街頭爆發激烈衝突、創下自1998年蘇哈托垮台以來最大規模街頭抗爭的2019年印尼學運,當初訴求就是要佐科威總統退回惡法、重新啟動公民參與公開討論《刑法典》的修改方向。但佐科威政府卻採取拖延戰術,公民團體與學生組織雖然後續收到了公聽會的邀請,但修法方向仍是由國會政黨自行討論,民間NGO只能單方面地聽政府解釋修法過程,並沒有真的參與修法討論或納入諮詢。

在此狀況下,2019年學運所反對的侮辱政府領導人與國家機關罪,幾乎原封不動地在2022年三讀通過;同居禁令、非婚性行為禁令等牽扯個人權利問題,最後也只加上了「僅限一等親與法定配偶有資格告發」的檢舉限制;孕婦墮胎入罪化的爭議修法,亦照常過關──除非遭受性侵、有重大健康風險且懷孕14週以內者,在醫生建議下可進行人工流產手術,其他所有孕婦一率禁止墮胎,孕婦本人將面臨最高4年有期徒刑,執行「非法人工流產手術」的醫護人員將面對5年牢獄,其他非限定專業醫護人員者亦不准提供他人使用墮胎藥物或途徑的資訊,否則都將面對刑事罪責。

印尼的性平團體指出,佐科威政府在翻新《刑法典》時,明顯只顧慮「傳統家庭價值」而刻意忽略「印尼社會性別不平等的權力結構」。以非婚性行為罪與同居罪為例,政府主張一等親告發原則是保護「家庭中可能受害的成員權利」,但實際上卻可能加強傳統家庭對於個人婚配與感情選擇的控制權力。除此之外,將非婚姻同居關係視為犯罪,也可能讓家暴與性侵受害者因害怕被控罪、更畏於尋求社會救助,進而強化性別不平等的惡性循環。

不過《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日經亞洲評論》(Nikkei Asia Review)的分析皆指出:印尼的新版刑法改制,仍保留了相當多的殖民舊法,條文內容也出現大量模糊不清、前後矛盾的拼裝車問題,就結果來說雖然並不進步,但也沒有非常保守,明顯是為了討好國會宗教保守溫和派政黨的「協商折衷」──這其中所隱藏的政治目的,主要與2024年印尼總統大選有關,因為已經連任一次、達到總統任期門檻的佐科威很可能即將離任,因此要如何協調國會政黨聯盟、趁選舉之前儘早安排接班權力版圖,才成為佐科威目前最在意的焦點。

「民主的基礎是個人自由,但如果當局一受到批評就要懲罰發聲者,所謂的民主就會自我毀滅。」印尼新聞雜誌《時代週刊》(Tempo)對於佐科威政府藉由《新刑法典》,擴大壓制新聞自由、威脅輿論批評政府領導人的做法,也發表了嚴厲的譴責社論

「印尼不是君主制國家,印尼也不屬於總統所有,這個共和國屬於所有印尼人民,無論是誰當選執政,都無權懲罰欺凌這個國家的主人──所以如果有一條法律是刻意設計來免於當權者被人民嘲笑,那我們只能說:這個政權比殖民政府還要蠻橫。」

澳洲國立大學的東南亞研究期刊《新曼荼羅》(New Mandala)則認為,為了布局2024年大選的權力洗牌,佐科威政府未來2年內應該會持續倒向溫和主流派的宗教保守政黨與大型財團。但其所形成的權力結構,很可能會種下日後政治危機的種子:

「爭議的《新刑法典》,還不算印尼民主棺材板上的最後一顆釘子──但它給了其他想把釘子敲進去的人,一把沉重的鐵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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