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永鋕過世19年後,仍在校園肆虐的性霸凌

玫瑰少年的痛不曾遠離:世新宿舍性霸凌事件,後來呢?
教育部統計,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受害者約7~8成為女學生,校園性霸凌則顛倒,受害者有7成為男學生。(案發校園示意照片,非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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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蔡依林向葉永鋕致敬的歌曲〈玫瑰少年〉,奪下第30屆金曲獎的年度歌曲。在這首歌從提名到獲獎的前後,台灣校園又發生兩起社會矚目的性平案件:劉姓國三男學生不堪長期被同學嘲諷是同性戀,跳樓重傷;大學男生L同學遭人闖入寢室嗆聲「你像個娘娘腔一樣活著」,兩起案件經性平調查,均認定為性霸凌。

根據教育部統計,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受害者大多為女學生,校園性霸凌則相反,受害者大多為男學生。葉永鋕過世19年,他的遭遇被寫成歌、編入教材、成為修訂《性別平等教育法》的關鍵引信,但玫瑰少年們因「娘娘腔」遭霸凌的痛苦,卻不曾消失。

今年6月17日,世新大學法律系L同學(化名)的宿舍房門被敲響。門一開,一名黑衣男學生闖進房間,作勢要揍他、摸他下體,夾雜不堪入耳的言語,兩名同伴抱胸旁觀。

L同學發現,這個黑衣同學過去就曾疑似針對他的性別氣質捉弄他,幾天前的深夜,他如廁時被對方關燈,他向舍監反映有性平事件,不料對方竟找上門。

他想起,自己國中時也曾被這樣霸凌,那時他隱忍2年,這一次,他不想再吞。

他舉起手機,按下錄影鍵。

玫瑰少年們被壓抑的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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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玫瑰少年
今年6月17日,世新大學法律系L同學遭遇性霸凌,一名柯姓男學生闖入宿舍,痛罵他「像個娘娘腔一樣的活著」(案發校園示意照片,非當事人)。(攝影/陳曉威)

影片中,黑衣同學罵他「像個娘娘腔一樣的活著」、「你沒資格錄我,你不要比法律、你比不贏」、「大部分的人都覺得你很奇怪」、「你沒實力,連做人也不會,人家逗著你玩,和故意想弄你,你分不清」。兩段總長2分半鐘的影片,滿是嘲弄與歧視。

「我跟朋友講,沒人相信竟有這種(闖宿舍挑釁的)事,所以把影片PO臉書。」不只朋友不信,L同學也以為,性平教育實施這麼久,校園中的性霸凌、歧視應該會隨之減少,結果他錯了。

上傳Facebook的兩段影片,共吸引超過2萬次分享,4萬多則留言,以及海嘯般湧來的私訊。數不清的陌生網友向L同學傾訴求學時被性霸凌甚至性侵的遭遇,回響多大,傷口就有多深。

網友查出黑衣同學姓柯,是知名律師之子,也有網友稱他國中就曾以歧視言語評斷他人。憤怒留言灌入柯同學的Facebook,反嗆他更娘炮。

柯同學PO文稱自己被誤會在先、情緒失控,願向L同學道歉並負責,但在洗版罵聲中很快就關閉Facebook。L同學則認為這份道歉避重就輕,他根本不認識對方,不解為何到大學了還有這種霸凌事件。他因心悸恐慌延後期末考,有段時間得繞路去廁所,怕又撞見柯同學。

「還有人說我們的國家不需要性平教育?」他在Facebook拋出疑問。

但他也說,若大家還是以性別氣質與娘娘腔等字眼反擊柯同學,只是滋養更多性霸凌的種子,「葉永鋕的廁所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如果你願意感同身受我的受傷,我想請求大家避免這樣的反擊方式。」

葉永鋕在廁所發生什麼事?

生前就讀屏東縣高樹國中的葉永鋕,因陰柔性別氣質遭同學霸凌,甚至如廁時遭脫褲「檢查」他是不是男生,導致他不敢在下課時間上廁所。2000年4月20日上午,葉永鋕在接近下課前提早去洗手間,後來被發現倒臥血泊中,送醫不治,過世時僅15歲。

葉永鋕之死引起性別平權人士與社會工作者關注,認為與性別教育欠缺、學校未注重其性別特質息息相關。2000年底,教育部宣布「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更名為「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教育政策從兩性教育延伸轉化成為多元性別教育,2004 年將《兩性平等教育法》修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法》,內容更著重性傾向、性別特質、性別認同。

高樹國中校長等3名行政主管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全案纏訟6年,3人分別處以5個月、4個月與3個月有期徒刑定讞。

男學生是校園性霸凌的主要受害者

教育部統計,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受害者約7~8成為女學生,校園性霸凌則顛倒,受害者平均約7成為男學生,多數在12~17歲受暴,國中階段最頻繁。

L同學就是在國一遭到將近半個班的同學性霸凌,那時他打不進班上的小圈圈,加上喜歡提問,成為勢力團體看不慣的出頭鳥,「可能是我還沒變聲,他們每天幫我取一個綽號,娘炮、泰國人妖、站壁的
泛指在馬路、巷弄、公園等處拉客的性工作者。
⋯⋯其他同學在旁邊看,怕萬一插手,下個被霸凌的就是他們。」

當年帶頭欺負L同學的,是位成績優異,人緣很好的男同學。強勢男性羞辱陰柔男性是性霸凌的普遍樣貌,教育部的統計顯示,校園性霸凌的加害人,有7~8成是男學生。

校園性霸凌案件受害者,約7成為男性
男人何苦為難男人?長期研究性別與空間的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畢恆達曾在一篇紀念葉永鋕的專文
〈夜.永鋕不忘〉,2000年載於〈兩性平等教育季刊〉,後收錄於畢恆達2004年出版的著作《空間就是性別》。
中分析,這可能和鞏固「正向」男子氣概有關。

他指出,在傳統男性價值社會,男童社會化為男人的過程中,會不自覺學習父權體制的強迫異性戀、歧視女性、恐同等;進入青春期後對性好奇,會藉由玩抓下體、尿尿比賽、比力氣、或為女生身材打分數等肯定自己的男性特質。對娘娘腔與同性戀的取笑與排斥,則是祛除自身女性氣質的儀式。

這是19年前的文章,而以男子氣概多寡建構的權力位階至今並未翻轉。

「女漢子」崛起,不代表歧視停止

長期在校園為青少年進行心理諮商與班級輔導的性諮商師黃怡禎認為,雖然現在不乏氣質陰柔的男偶像,但她在實務工作中觀察到,欠缺男子氣慨的男生,在校園的處境仍相對不利,仍常是受到同儕欺負與取笑的對象。

她也發現,開黃腔、討論性愛話題、評論女生的身材等,在校園中依舊是建構男子氣概的一環,而交女友、擅長運動等很"man"的舉動能提升男學生在班級的地位。因此,陰柔男生得有更好的能力,例如功課好、有才華,才較能保有一席之地。

「我有些氣質陰柔的男性朋友,求學時就靠好成績來ㄍㄧㄥ住自尊,」新北市鷺江國小資深性平教師翁麗淑心有戚戚地說,由於找不到認同,他們常覺得自己像格格不入的怪物,或會模仿同儕的男子氣概,讓自己變得和其他人一樣。

從文化脈絡檢視,對陰柔男性的描述,向來脫不了「娘炮」等負面評判。因陽剛特質被貶抑的女性則愈來愈少,「男人婆」揶揄已經過時。中國近年出現「女漢子」一詞,形容性格言行與男性相似,個性豪爽、不拘小節、不怕吃苦的女生。

為何有這樣的差異?翁麗淑毫不遲疑地說:「我們還是很父權,認為女性表現陽剛,是種向上提升,可以允許,但男生不能『自甘墮落』去學女生的樣子。」她反問,不然前陣子的校園男裙運動
此處指板橋高中從今年的新學年開始放寬服儀規定,男、女生都可穿裙上學。建國中學響應,今年8月起學生可穿便服入校,包括裙子。各縣市學校也開始討論制服解禁議題。
怎麼會報這麼大?女生都穿長褲多久了!
每學期4小時性平課,有教才有差
性霸凌成因,最直接的聯想是性平教育不足。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各級學校每學期須有4小時性平課程,但教育現場的落實情況不一。去年性平教育案公投
2018年公投第15案: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未通過,則被形容是性平教育的反挫。

青春期的少年開始進入社會化,尋求認同、和「同類」結盟,並將習得的價值觀複製到校園操演。若偏誤的觀念沒有在學校被發現、導正,大家眼中「不一樣」的同學就成了苦主。

家庭是塑造孩子價值觀的關鍵,黃怡禎曾碰過一位學生以「死變態」稱呼喜歡同性的同學,一問發現是因為爸媽告訴他同性戀不正常。在班級輔導中,她便引導學生認識性別氣質與性傾向的多元,讓同學知道同性戀並非不正常,性別氣質與性傾向不同的人,也不是變態。

國中校園常見學生說黃色笑話、男生玩抓下體,黃怡禎卻發現往往沒人教導學生該如何表達感覺、確認意願、拿捏分寸,「行為人覺得自己在玩,受害者隱約不舒服但勉強接受,霸凌就藏在裡頭。」

在班級輔導中,她會設計活動,讓學生感覺與體驗自己的人我界線
除了身體界線之外,還有語言、動作、聲音等。
,意識到每個人的感覺與界線不同,進而尊重個別差異。接著練習表達自己不舒服的感覺、拒絕不喜歡的事、懂得尋求協助。

「有教絕對有差,」翁麗淑教過一個很嫵媚的男學生,蓮花指是正字標記,冬天會披著很美的披肩上學。她在班上一面帶入性平觀念一面觀察同學相處,發現沒有排擠情況,「學生會說『實在受不了這麼娘,但他沒有不對』,不會因為別人不一樣去笑他。」

社會早向前走,校園裡還在打安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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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玫瑰少年
性霸凌悲劇頻傳,然而台灣校園的性平教育卻仍在打安全牌(案發校園示意照片,非當事人)。(攝影/陳曉威)

《性平法》上路15年,性平教育固然有所進展,但還是常出現讓翁麗淑「翻白眼」的時刻,「社會氛圍往前走,很多孩子的性平意識提高,性平教育還放不開手腳,這讓孩子很錯亂

身兼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的她列舉:「學校還在打安全牌,教女警、男護士、男生可以玩洋娃娃⋯⋯當這種東西變樣板,不是真的支持男生玩洋娃娃,而是讓學生知道什麼是正確答案。考試鐵定第一名,但校園性平案還是這麼多。」

各縣市教育局都有性別平等教育輔導團,她發現有些輔導團進了校園,仍避談同志教育,理由是「萬一家長反彈,誰要收尾?」

性平教育要對話的不只是家長與保守團體,還有身處同個教學現場的老師。去年公投前夕,她和夥伴在校園談同志教育,「有老師要我們中立、不能有立場影響學生,」她氣極而笑,「老師的一言一行,不就是要影響學生嗎?」

「性別運動就是在反中心、反威權。萬一校園體質沒變,性平進到校園就變口號,」翁麗淑擔憂地說。

440萬學生,每年只有40人遭性霸凌?

勵馨基金會今年初公布一份調查,有4成2的多元性別族群表示曾遭受過性別暴力對待,包括霸凌、肢體暴力、精神暴力等。這些暴力與歧視有近7成發生在國中階段,最常受害的場域是校園,多數被霸凌者認為,這對他們造成一輩子的傷害。

教育部的統計卻彷彿另一個世界:全台灣有440萬名學生,每年性霸凌通報大約100件,和性侵害、性騷擾的通報件數有15~50倍的落差。經調查屬實的性霸凌受害者,約30、40人。

「怎麼這麼少?」聽到這數字,翁麗淑瞪大眼睛。

校園性霸凌通報件數,遠低於性侵、性騷擾通報

檢視過往新聞,許多性霸凌事件已持續數月甚至多年,受害者求救卻遭到漠視,更別說進入通報或性平調查。心中痛苦無人搭理,有人選擇從高樓一躍而下。

2011年同志大遊行隔天,鷺江國中國一學生楊允承從住處墜樓身亡。內向瘦小的他長期被霸凌、嘲笑娘娘腔,卻無從求助。他在遺書提到,想找爸媽訴苦,但爸媽太忙,老師看到也沒說什麼。

「跳下來,問題才出來,不是很可怕嗎?」這是翁麗淑教學生涯中極衝擊的事件,鷺江國中離她家很近,說不定她曾在街上與楊允承擦身而過,卻未能阻止憾事發生。她閱讀新聞報導,覺得這孩子的壓力源,可能來自於否定個人特質、要他改變、和同儕一樣有男子氣概的聲音。

他們因性霸凌受傷,甚至喪失性命
隱微在「性」與「權力」之間
對於遠低於想像的性霸凌通報件數,翁麗淑做出另個推測:「會不會有些被當作校園霸凌通報
性霸凌須依《性別平等教育法》通報,校園霸凌需照《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通報。
了?」一個人可能同時因為娘、胖、身上有味道、反應慢、成績太好、成績很差等各種「不夠主流」的特質受欺負,多數霸凌受害者承受的是「綜合霸凌」。

「這讓性霸凌很難單靠性平教育根治,」她感嘆,更盤根錯節的癥結點,是校園中「誰才是主流」的價值觀不曾被顛覆

翁麗淑的猜測無法從教育部統計中驗證。每年的校園霸凌通報為500、600件,調查屬實者在200件上下浮動,和民間團體的調查落差極大,常被質疑有通報黑數。至於其中有多少通報包含性霸凌案情,不得而知。

但這種假設確實點出校園性霸凌的複雜性──兼具大人小孩常不知道從何談起的「性」,以及隱微在人際與班級權力關係間的「校園霸凌」。

校園霸凌的6種樣態

根據《反校園「暴力霸凌」手冊──學生版》,校園霸凌依照不同手段,分為以下6種常見樣態:

  1. 關係霸凌:常見也容易被忽略,多為透過人際關係運作,將弱勢者排拒到同儕團體之外,並時常伴隨言語霸凌,讓人感到被疏離的痛苦。
  2. 言語霸凌:以嘲諷言語攻擊、貶抑他人,雖沒有傷口,但可能帶來難以抹滅的心理傷痕。
  3. 肢體霸凌:以拳打腳踢、搶奪財物等方式造成恐懼,是較容易辨識的霸凌。
  4. 網路霸凌:透過網路散佈謠言、不雅照等,造成的影響無遠弗屆,也因具匿名性,加害人較難被察覺。
  5. 反擊霸凌:受凌者不堪長期欺壓,對霸凌者展開反擊,或轉向欺負更弱小的同學。
  6. 性霸凌:透過肢體、語言或其他暴力,對他人的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嘲弄貶抑。例如罵人娘娘腔、死gay,以及玩阿魯巴、千年殺等。

律師林維信是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人才庫的一員,時常受聘與學校性平會共同調查性平案件,有10年調查經驗。他對一起發生在某國中課堂的事件印象深刻:當時全班玩比手畫腳,比畫同學特徵讓大家猜名字。其中一位女同學小婕(化名)一直被抽到,因為她發育早,同學只要比出胸部的手勢,大家立刻猜出是她,然後哈哈大笑。前兩、三次,全班都笑得很開心,小婕也一起笑。接著被抽到第四、第五次⋯⋯每個人都比出胸部,小婕突然哭了。

小婕在性平調查時就說,她起初不覺得被性霸凌,所以跟著笑,笑到最後卻不知道為什麼好想哭。參與遊戲的同學則說,當下感覺怪怪的,但大家都這麼開心,不好出面打斷。

這是處理性霸凌事件時的常見障礙:對性霸凌的認知欠缺,導致性霸凌的被害意識不見得像性侵、性騷擾這麼明顯。另一方面,正因性霸凌的目的不是滿足個人慾念,而是權力的展演,藉由讓對方不舒服集體取樂,導致容易和其他樣態的霸凌一起被蒙混在「我們只是在玩」的說詞裡,比性侵、性騷擾更難揭露與辨別。就算旁觀者覺得不妥,也幾乎不會有人跳出來打斷大家的「歡樂」。

校園霸凌、性騷擾和性霸凌間有模糊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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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玫瑰少年
性霸凌通報案量少,不見得是學校要掩蓋,更可能是師生的認知不足(案發校園示意照片,非當事人)。(攝影/陳曉威)
參與起草、修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準則》
2012年修正為《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並將性霸凌納入法規與通報機制。
的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吳志光也認為,性霸凌通報案量少,不見得是學校要掩蓋,更可能是師生的認知不足。15年前《性平法》立法,性侵害、性霸凌就已經是法律概念。性霸凌是後來才納入,防治宣導較晚才開始。

他也說,性霸凌與一般霸凌,確實有通報區分上的模糊地帶。比如今天罵了一大串髒話,其中一個詞貶抑了受害者的性別特徵,通報時要怎麼切割?

當然有學校會同時通報性霸凌與校園霸凌,但更可能是先以校園霸凌處理。因為若要同時通報兩邊,還得多跑一個性平會程序,「對學校來說比較嚴謹⋯⋯講白點,就是比較麻煩。」

另種情形是把性霸凌通報為性騷擾。林維信表示,性騷擾的定義可涵括某些性霸凌的樣態
根據《性平法》,性霸凌的定義是「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性騷擾的定義之一則為「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其中的「不受歡迎」有較大的解釋空間,因為性霸凌的舉措同樣涵蓋不受被害人歡迎的行為。性霸凌既能被涵括在性騷擾的解釋內,卻又「非屬性騷擾」,有些矛盾,性平會和調查小組下決定前都得仔細做判斷。
,兩者的區分,仍有一些爭議與模糊地帶,他就遇過數起通報性騷擾,最後認定為性霸凌的案例。

例如那場比手畫腳遊戲,上課的科任老師認為同學玩過頭,只安慰小婕,沒有通報。導師聽說後,認為胸部手勢有性意味,符合性騷擾定義,通報性騷擾。

調查小組委員認為,小婕是遭遇全班同學多對少的欺凌,比起騷擾,更符合霸凌樣態,因此認定為性霸凌,並要求學校為小婕與班級做輔導。未即時通報的科任老師,被懲處自費去上性平研習。

這是性平調查時的小煩惱──確實有部分老師消極通報,但也有很積極的老師,通報時因知能不足產生混淆,這可能間接導致性霸凌的通報件數很低。

「但還是要強調,我們鼓勵『通報』而不是『正確通報』,就算報錯,調查過程仍可以思辨這是騷擾或霸凌,總比無視或掩蓋好,」林維信說。

老師也可能是霸凌結構的一環

班級性平事件的覺察與通報,教育工作者是關鍵第一線,但從老師到校長,對性平的積極與敏感度出現落差。

L同學在國中被霸凌時,曾數度求助導師,導師只宣導「不要亂為同學取綽號」;父母也拜託導師幫忙,得到回覆「要讓小孩子學習面對」。

另一位老師建議他對霸凌者釋出善意,所以每當霸凌者的小圈圈起內鬨,他就和被排擠出來的人做朋友,「像邊緣人互助會。」

被霸凌的日子過了2年,直到重新分班,小圈圈勢力解構,他才真正脫離苦海。

「導師幾年後跟我道歉,說他沒及時伸出援手,」L同學說,他能理解,也已原諒,那時大家還不是很了解性平,加上導師是初次帶班,或許欠缺處理性平事件的經驗與知能。

「不作為」也是一種霸凌

翁麗淑則認為,老師也可能是霸凌結構的一環,霸凌較嚴重的班級,若老師有默許的情況,除非小孩轉向其他管道求助,否則很難解決。

老師察覺霸凌卻未採取行動,林維信稱作「不作為霸凌」。他指出,就算學生覺得在玩,但老師要有基本sense。

林維信也發現,老師對性平事件的積極程度,很大程度取決校長的態度:「一個認同性平事件很重要的校長,跟一個覺得沒什麼的校長,調查時的順利感落差很大。」據他的經驗,年輕、剛考上的校長普遍較具性平意識,觀念保守的資深校長則較難改變觀念。

「有些學校想把事情蓋起來,怕麻煩、傷形象,這都是想太多,」林維信說,每當有機會到學校,就會和教職員尤其校長強調,每所學校都會發生性平案,通報不代表學校做不好,是代表關心學生,謹慎處理,對學校是正面加分。

他不諱言,部分教育工作者可能因宗教信仰影響對性平教育的立場,「某些宗教教義經過有心人的解釋,會跟台灣目前的教育理念不一致,」他謹慎地拿捏用詞,不想一竿子打翻整船人,「這情況下,我個人覺得他們有點陽奉陰違,表面尊重性別多元、性別差異,落實上是不太一樣的。這部分需要一點時間。」

進入司法的案子,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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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玫瑰少年
實務上來看,性霸凌事件通報少、調查屬實更少,選擇走司法程序的更是少之又少。(攝影/陳曉威)
今年4月,台中雙十國中劉姓國三男學生不堪長期遭同學嘲諷外型、性傾向,從4樓跳下雙腿骨折。全案經性平調查為性霸凌,並建議懲處校長林百脩
除此事件外,林百脩2019年8月底遭控,從2016年起陸續向30多位家長開芭樂票借錢,曾在2個月內跳票5000萬元。他聲稱20多年前繼承父親經商留下的債務,正全力償債,並已向台中市教育局口頭請辭校長職務,不過台中市教育局卻是接到他的「退休申請」。目前林百脩請假中,雙十國中校長職務由教務主任暫代,台中市教育局指出,懲處決議應會比退休案還快出爐,若有處分將會落實。
等失職人員。

劉家進一步委任律師提告,劉媽媽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她無法透露細節,只盼讓該負責的人負起責任。兒子目前正在努力復健,對一位母親而言,孩子活著已是最好的事情,全家正努力讓生活恢復正常。

實務上來看,性霸凌事件通報少、調查屬實更少,選擇走司法程序的更是少之又少。

林維信沒遇過純因性霸凌告上法院的案例,「要承認的是,大家都太忙,若不是很嚴重的傷害,往往就算了。」

殘酷的是,若霸凌發生當下沒發現肉眼可見的傷害,司法能做的其實很局限。「比如一個人遭性霸凌,過段時間後自殘,要怎麼證明這和性霸凌行為人有因果關係?」林維信說,就是因為走司法太困難,台灣才用《性平法》防制性霸凌的發生,也讓行為人在調查過程中知錯。

少數恐嚇、傷害案件中,能依稀看見性霸凌的影子,受凌者忍無可忍,以暴力樣態爆發傷人。林維信遇過一件傷害案,一位長期被同儕性霸凌的男學生,某天拿美工刀將對方劃傷,「這個案件促成和解,但我看到一件悲劇,對方皮肉傷能復原,受凌者的心理創傷可能會是一輩子。」

何時「非主流」的人們才能不再受傷?

L同學性平事件的調查報告日前出爐,柯同學被懲處一支大過,但他已因故未繼續就讀世新。L同學表示,考試作弊會被勒令退學,霸凌侵害他人權利、影響同儕價值觀,卻僅是大過處分,未盡公平,他不排除循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世新校方指出,為保護當事人,不便多談調查結果;強調該校是國內唯二有性別研究所的大學,向來致力性平教育,校內有同志社團「飛魚社」,每學年始業式均有一堂課專門做性平教育宣講,L同學的案件應屬個案。

L同學想著,若時光能倒流,同樣在第一線面對學生的舍監也熟悉《性平法》,接獲他反映有性平事件後立即通報,是不是就能避免後續風波?

再往前推,若柯同學的行為,在國高中階段就曾被通報、導正,是否就不必等到成年了、要對自身行為負完全刑事責任,才開始學習如何尊重人?

若社會能尊重每個人的不一樣,不同於「主流」的人們,是不是就能不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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