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空服員罷工之前,空服員職業工會幹部洪蓓蒂、蘇盈蓉、沈家源、張書元都曾被懲處停飛,不過當年的「停飛四劍客」很快速就恢復了原職。相較之下,罷工後這兩年內,已有6名幹部被懲處,另有2名幹部被約談。原本寄望以法律還己公道的工會,反而陷入泥淖⋯⋯
現年41歲的華航企業工會理事張書元,在華航擔任空服員已經19年,對於身經十幾件裁決與訴訟案的他來說,去勞動部打裁決、法庭打訴訟已經習以為常的事情。
在罷工前,張書元已經是資方「頭痛人物」。2015年1月22日,他和幾位工會幹部策劃「憐荒尾牙」晚會,要跟資方爭取年終獎金分配,後來被華航懲戒,停止飛行任務。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前祕書長林佳瑋透露,在被公司停飛後,張書元不顧公司「員工受訪規定」,竟然接受媒體採訪,對於整個工會運動是很重要的轉折。
「公司會發一些員工規則,裡面提到禁止個人受訪;到抗爭記者會現場之後,還有兩個主管在等我,」張書元說道。因為他「膽敢」違反公司規定說出員工心聲,這個效應延伸到後來資方提出《勞基法》84-1條款同意書、恣意更改報到地點等事件,越來越多員工願意接受媒體採訪,進而引起空服員怒火,最後上街頭罷工。 目前是空服員企業工會理事的張書元,在華航罷工後這兩年,又多添加了好幾件訴訟案。
去(2017)年6月,他在交通部前的「運輸業工時大體檢」活動中,擔任抗議行動劇演員而被公司懲處一大過兩小過(此案已被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判定為打壓工會行為);也曾在臉書批評華航光鮮亮麗招考空服員的廣告都是騙人的,真正的情況是辛苦又過勞。以上行為雙雙被華航以民事損害名譽及刑事誹謗罪提告,不過民事部分華航已敗訴,刑事部分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承辦許多華航訴訟及裁決案的律師劉冠廷指出,資方總是宣稱懲戒是公司本來的管理權限,因此工會必須使用裁決來向會員、民眾宣告:資方此舉是打壓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而不是管理權限。
針對華航公司發動的種種懲戒,張書元選擇以訴訟救濟自己的權利。但多年訴訟下來,他越來越明白:「法律,已經是資方的武器!」
「勞裁多到我已經記不得了,再加上民事與刑事的案子,我幾乎都贏。但其實訴訟就是在賭,我只要輸一次就是沒有工作了,對公司來說卻沒差呀!就算我勞裁贏了,又怎麼樣?公司就是繼續罰錢,然後再走行政訴訟,繼續打官司。我覺得這就是身為一個法人跟自然人的差異吧。」
事實上,華航資方這兩年採取更積極的訴訟手段。過去,勞方發動的主戰場已經成為資方佔領的地盤。
以「禁搭便車條款」訴訟為例,2017年3月25日,勞裁會認定違反禁搭便車條款明顯是打壓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但依照規定,勞動部只可以對華航打壓工會的行爲開罰,法定額度是3~15萬元。即使能累罰,但都需要再一次申請裁決,即使再罰個3~15萬元,華航壓力也不大。 對工會幹部來說,他們真正要的不是對公司罰錢,而是希望能夠落實「會員才可以享有特定權利」的概念,期待未來讓更多人知道工會的福利、認同工會的理念而加入工會。
然而,勞裁會的決定只能對公司開罰,而無法促成資方執行,於是工會再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希望可以得到一個民事判決,強制華航執行。工會要求,如果公司將全體員工外站津貼加薪至5美元,則參與罷工的會員要再調漲至7美元。
這訴訟目前還沒有結果。但華航公司在工會提起民事告訴後,也不甘示弱地去桃園地方法院提了另一個訴訟,主張2016年6月24日當時所簽定的罷工協議,肇因工會採取突襲式罷工,用「造成華航公司與旅客之困擾」的方式,迫使華航接受團體協約,且當時何煖軒董事長與總經理剛到任一天,因此華航公司是在「急迫、輕率、無經驗」的狀況下接受罷工所提之7項協議,法院應該撤銷該協約。 桃園地院受理這個訴訟後,導致台北地院暫時停止由工會提起的訴訟。因為後者認為,如果要判華航違反契約,應該是以契約的存在且有效為前提,為了避免矛盾,台北地院法官就裁定暫時停止這個案件,想等到桃園地院判出來之後再做決定。即便後來,這個暫時停止訴訟的裁定被上訴審法院撤銷,但是光是這個停止訴訟到再開啟訴訟,又耗費超過半年時間。 時間顯然站在資方那邊,走法律程序對資方有利多了。
雖然勞裁會還了林馨怡、朱良駿、張書元一個公道,但是訴訟所耗費的時間與金錢成本,卻是無法回復的。
朱良駿說:「這就是資方跟勞方最大的差異,資方可以去忍受3、5年的訴訟,最後輸了也沒有差;但是對勞工來說,就有可能在3、5年間發生一些令人遺憾的事情。」 劉冠廷提到,訴訟雖然是大家都可以行使的權利,但是勞資雙方資源不對等,對勞工來說,律師費就是極大的成本,但公司只要每年預編訴訟費用,公司出錢就可以。
對工會來說,以往很重要的抗爭手段之一就是訴訟。然而,看準訴訟結果未必真的對勞方有利,資方懲戒工會幹部的情形已經越來越檯面化。
在桃空職工內,華航員工會員代表有27人(身兼理監事者有12人),在他們拿下華航企業工會之前,沒有被公司約談過。然而,2017年張書元等人成功拿下企業工會主導權後,公司即針對桃空職工幹部在網路上的言論及工會活動的發言,採取約談懲處的動作,如今已確定有被懲處的理監事共4人(朱良駿、張書元、潘家洛、林馨怡),被約談但懲處尚未發布的有2人(蘇盈蓉、張馨方);在企業工會部分,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因為工會言論而遭到懲處、祕書長朱梅雪則是因為工會言論被華航控告妨礙名譽。不僅如此,前桃空職工祕書長林佳瑋(非華航員工)也被華航告毀損名譽。
張書元提及,雖然他們碰到的訴訟大部分都贏了,但最後公司可能不予理會或是一直拖,這些事情對於他個人的生活有很大影響,別人看在眼裡,或許就不再願意站出來,怕受到一樣的對待。「其實就是一種寒蟬效應。大家都覺得我們受到《工會法》的保護,但直到我們在這個處境裡,才知道《工會法》是一個沒有用的東西。連我們工會幹部都受到打壓,這會影響到會員,不出來參與,」他說道。
一位匿名的空服員則說:「2016年我有參與罷工,雖然我曾經是那個大聲疾呼叫大家去罷工的人,但現在華航裡面風聲鶴唳,幾個幹部都被打壓成這樣,根本就沒有人敢出來了。」
雖說工會要團結,但幹部種種受到打壓的狀況,會員們都看在眼中,想要發表喚起會員勞動意識的言論,又會遭到關切。如此一來,工會要如何號召動員?
匿名受訪的4名非工會幹部的空服員,不約而同地提起公司這兩年政策的改變:包括東南亞國家的外籍組員開始出現在以前不用外籍組員的航班裡,如飛中國、日本的航線。還有,華航發布的產學合作計畫,也就是招募學校實習生,每學期提供15萬元獎學金,也就是一年25萬元的薪水,讓實習生每個月上飛機服務60個小時。
2018年6月間,空服員職業工會持續針對華航實習生的開了多場記者會。雖然這兩個計畫的影響還未立即顯現,但空服員認為,這無疑是公司要利用更便宜的勞力來因應未來業務的拓展,一定會對他們產生排擠效應。
不站出來,是眼看自己的權益可能在逐漸消減中;站出來,可能立即面臨資方打壓權益受損──多數華航空服員的處境就是如此。
面對資方軟硬兼施的動作,記者在採訪過程當中問了每個工會幹部同樣的問題:「你覺得現在最需要改變的現況是什麼?」
「團結!」 「會員要團結啦!」 「沒有團結起來爭取自己的權益真的不行!」
對於工會而言,台灣的法律及訴訟制度無法保護他們,他們沒有辦法跟雇主談判,雇主不理就是不理,說話太大聲反而會被認為是叛亂分子。「因為他們不會解決問題,只會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張書元說。
但要如何打破寒蟬效應,讓會員更願意站出來?此刻,工會幹部也沒有清楚的答案。
他們重申,在此艱難時刻,能夠支持、保護幹部的就只有會員了。得讓工會幹部知道,自己背後有會員支持,一來可以讓幹部並非盲目地往前衝,二來也讓公司理解這是大多數員工的勞動權益,而不是少數人意見。除了街頭抗議行動之外,花更多能量在會員經營與溝通上,恐怕是下一階段華航工會必須經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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