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現場【法律人追劇】

(※本文含《劇場版『鏈鋸人蕾潔篇』》劇透,請斟酌觀看。)
今年(2025)的電影可真的是被動畫片刷盡排行榜的版面,先有《鬼滅之刃》帶來的視覺震撼和猗窩座背後令人鼻酸的故事,最後成為台灣電影票房影史的第三名;隨之而來的《劇場版『鏈鋸人蕾潔篇』》,帶著少年間的懵懂愛慕,還有面對世界探索的青澀與不知所措,當蕾潔親聲細語說「砰」之後,隨之而來是各種呈現爆炸畫面巧思的分鏡與反差,耳邊響起日本炙手可熱的歌手米津玄師和天后宇多田光的歌聲,推著觀眾不斷前進戲院,至今也累積過了2億的好票房。
作者藤本樹架構出人類和惡魔並存的世界,充滿想像力卻仍保有現實世界的各種設定,包括主角們駐足的咖啡廳、走過的街道、一起躲雨的電話亭都真真切切存在,這讓《鏈鋸人》這部作品打破動畫和現實分界,吸引著過去沒有注意到這部作品的目光,一探究竟惡魔世界的詭譎與迷人之處。
《鏈鋸人蕾潔篇》只是《鏈鋸人》的一個小章節,《鏈鋸人》世界觀在設定上完整且宏大,人類和惡魔共存,惡魔並非全會造成危害,也有成為人類的夥伴,另外還有惡魔寄生人類身上並融合而成的武器人;當惡魔危害人類時,政府部門編制上的「對魔特異課」(由具有特殊能力的惡魔獵人、惡魔、武器人組成)會出動平息紛擾。
主角淀治是一個打從懂事起就每天為生活拚搏的人,他在偶然間救下的波奇塔(鏈鋸惡魔的化身)成了他唯一的夥伴。他藉助波奇塔斬殺惡魔,再讓黑道集團拿惡魔的屍體器官去販賣,日復一日透過這樣方式償還父親留下的巨額債務。不過淀治在某次執行任務時遭到黑道設局不幸身亡,波奇塔決定替淀治的心臟賦予新生,於是乎鏈鋸人就此誕生。淀治胸口的啟動拉繩只要一拉動,伴隨電鋸馬達的聲響,惡魔就此降臨,而淀治在獲得變身能力後,也被召募到「對魔特異課」,開始其過往未曾體驗過的能睡上好覺、能好好吃頓飯,還有血之惡魔帕瓦、惡魔獵人早川秋陪伴(同時也為工作搭檔)的生活。
《鏈鋸人》非常有意思的地方,在於強調和惡魔締結契約。對於一般的惡魔獵人來說,除了體能與武術的鍛鍊以外,要能跟為非作歹的惡魔作戰,必須搭配一些超自然的能力,這些能力也來自於向不同的惡魔所借用,要能借用惡魔的超能力,就必須和各別惡魔訂定契約。
不同惡魔獵人和惡魔的契約帶出的能力不同,付出的代價也不同,例如在《蕾潔篇》中也有登場的早川秋,就和狐狸惡魔、詛咒惡魔跟未來惡魔訂約,狐狸惡魔訂約的代價是每次召喚時要給其食用一部分的皮膚,只要比出特定手勢鎖定對象就能召喚狐狸惡魔撕咬;而詛咒惡魔則是需要早川秋的壽命作為代價,攻擊的手段是使用背上的刀揮擊,必定會造成對方無法閃躲的重創;至於未來惡魔因為看到早川秋未來會死狀悽慘,所以只要求讓他住進去眼睛裡作為代價,能力上則是賦予早川秋可以預見敵人的動作並窺視短暫未來的能力。
這些以惡魔之名的契約,對應到我們熟知法律上的契約,就產生很多趣味的對比與聯想,也帶來對於契約類型與法則的反思。
首先,不能不提狐狸惡魔,作為作者設定中對人類最友善的惡魔,不吝於和多位惡魔獵人訂定契約,不同於其他惡魔大多只會和一位惡魔獵人訂契約,這就好比《著作權法》中的專屬授權契約和非專屬授權契約概念上差異相似。
著作權是保護人們將思想活動化約成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創作的權利,其經濟商業價值驚人,如透過線上影音平台,一首好的音樂作品可以有上億的點閱流量,一部好的戲劇作品更可以跨越國界,成為世界上各地都熱追的劇集,而著作權的授權必須透過契約為之,才能談妥相關的授權範圍、授權期間、授權種類及使用方式、權利金等方方面面的細節。
其中專屬授權契約,就是常常在著作權領域中出現的關鍵角色。專屬授權契約是一種獨占性的承諾,在授權範圍內,授權人(著作財產權人)不得行使權利,也不能再授權給第三方,伴隨而來是被授權人可在授權範圍內,以著作財產權人的地位行使權利,甚至可以用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這也意味著作權人一旦簽署了專屬授權契約,在期間內就不能再授權給其他人。
所以狐狸惡魔面對有求於祂的惡魔獵人,都大方訂立契約借用能力,可以稱得上是廣泛授權使用,跟非專屬授權契約概念可以比擬,也意味祂可以得到更多惡魔獵人的獻祭。
關於狐狸惡魔還有一個別富趣味的觀察細節,那就是明明都是和祂簽立契約,但召喚其現身時,有些惡魔獵人只能召喚祂的前掌爪牙撲殺惡魔,有些則是可以召喚出狐狸的頭部齜牙咧嘴一口氣吞下敵人,這之間的差異是狐狸惡魔設定喜歡帥氣跟美麗的惡魔獵人──對於長相平凡的惡魔獵人,縱使可以訂立契約,但狐狸惡魔不屑於露出頭部幫忙剷除惡魔。
這讓人想到應徵工作時雖然簽立的是僱傭契約、是私人間的約定,但考量就業市場中的就業平等機會,國家仍有必要適度地介入,這也是過去常談到,在《憲法》上人民所擁有的基本權利,本質上用來對抗國家公權力,談論的面向是人民和國家,不過私人之間仍然要有國家適度介入,這即是基本權對第三人的效力。《就業服務法》就是這樣概念下所推出的法律,該法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能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等因素加以歧視,也就是不能用這些因素作為差別對待(歧視)的理由。
惡魔不會按牌理出牌,不過彼此間訂立契約的代價差距實在太大,像淀治本身為鏈鋸的武器魔人,蕾潔則為炸彈的武器魔人,是惡魔和人類融合,自己只要觸碰開關就能變身成惡魔(鏈鋸人是胸口的啟動拉繩、蕾潔是脖子上的安全插銷),武器人還伴隨無限再生的能力,說是不死之身也不為過。相反的,人類和惡魔訂約的代價就南轅北轍,在漫畫原作中一位人氣角色惡魔獵人姬野,她的幽靈惡魔在使用能力上必須犧牲身體某一部分的器官,最開始姬野交出一隻眼睛,劇情進展到後面遇到更強大的敵人時,姬野為了保護同伴,整個人完全被惡魔給吞噬來交換惡魔幽靈的全力以赴。相對的,也有如早川秋的惡魔,狐狸惡魔只需要吃掉部分皮膚,未來惡魔只需要住進眼睛,這些不痛不癢的代價,不免使人感到這些惡魔契約有顯失公平的疑慮。
- 《民法》第247-1條:「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 《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第12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蕾潔和淀治有著類似的背景和遭遇,都是武器人、沒上過學、沒真正過上平凡人的生活,蕾潔從為了奪取鏈鋸人的心臟有目的接近,在兩人交手過程中,淀治幾乎被炸得面目全非,實力上處於弱勢幾乎一面倒,淀治最後用鏈鋸纏繞蕾潔,環抱著一起下沉入海中才讓兩人的打鬥告終。兩人的互動看來,比起要對方消失,更像是在確認雙方真正的心意,既是相愛、也是相殺。淀治的告白觸動了蕾潔,讓她選擇不遠走高飛,但違背命令迎來殺無赦的唯一結局──淀治不會知道咖啡廳外的目光,用遺憾定格畫面,也告訴我們,在惡魔的世界中不會有王子與公主的童話。
法律人也追劇?當然,只是他們不會在法庭上告訴你而已。有的法律人不僅愛追劇,更希望解讀及探討影視作品中的法治文化意涵,並讓司法改革可以更加通俗易懂。
《報導者》在週末開闢「法律人追劇」專欄,邀請曾以《羈押魚肉》一書獲得金鼎獎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雲林地方法院法官王子榮等法律人執筆,每月一篇與讀者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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