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花蓮震災,菲籍看護Melody的身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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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06花蓮地震造成17人死亡,「雲門翠堤社區大樓」傷亡慘重。其中,一位7樓住戶雇用的菲律賓籍看護Melody Albano de Castro遭衣櫃重壓,被搜救隊抬出時已罹難,遺體由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送回菲律賓。

Melody客死異鄉的遭遇令人遺憾,也因身份特殊引起廣大關注:東南亞看護工若不幸在台灣遇到事故,到底可以獲得哪些保障呢?

首先,「家庭類看護工」在台灣一向不適用《勞基法》,不受基本最低工資、休假及工時的保障,且根據《勞保條例》規定,受雇於5人以上公司行號、機關團體,雇主才必須強制為勞工投保勞保,但像Melody這樣的家庭看護算是受雇於自然人,不符合強制加保的條件,僅採自願加保原則。

但這不代表Melody的家屬無法獲得任何補助,《職災勞工保護法》第6條規定,對於沒加入勞保卻遭遇職業災害的勞工,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予以補償時,得比照勞工保險條例的標準,按最低投保薪資申請職業災害殘廢、死亡補助。

也就是說,Melody家屬可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向職安署申請未加勞保勞工的職災死亡補助,如經審查通過,職安署將依勞保第一級月投保薪資發給死亡補助45個月,以現行勞保第一級月投保薪資22,000元計算,可發給99萬元。這筆錢從哪裡來?職安署可向雇主索討,若雇主支付不足,再動用公務基金來支付。

既然Melody沒有勞保也能得到這些保障,有沒有勞保到底差在哪裡?

曾多次協助勞工團體、現任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的胡博硯解釋說,Melody的個案確實較難凸顯制度問題,她乍看之下可以獲得保障,主要是因為她在地震中直接死亡,「有保勞保就能請領傷病給付,失能也有給付,但沒有參加勞保的勞工,發生死亡、重殘的情況才有賠。」

胡博硯說,未參加勞保的職災勞工可請領的補助有處理死亡跟殘障問題,但沒有傷病給付,所以如果不是死亡,後續還需要看病的話,恐怕就很難保障。

再者,胡博硯指出,外籍看護工的薪資本來就極低,跟第一級月投保薪資22K也差不多,所以用22K當基數乘以45個月,跟《勞基法》規定以「平均工資」乘以45個月也差不多,但若是薪資沒有這麼低的勞工,就會出現落差。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研究員陳秀蓮則說,花蓮震災是重大事件,媒體和輿論都極為關注,Melody也較容易獲得官方重視,但平常是不是所有看護工受傷或死亡時,都能適用《職災勞工保護法》相關給付?

陳秀蓮說,這些給付需由死者家屬主動申請,但許多移工家屬根本不在台灣,也不知道此資訊,加上語言隔閡,最後不見得能申請成功,此次Melody則因震災關係,才有官方介入協助,但就算申請了,也不一定就能被主管機關認定為職災而獲得補償。

勞動部職安署職災重建科科長簡秀華13日受訪時證實說,花蓮縣政府目前還在協助Melody家屬收集相關申請文件,至於能否發放補助,她表示還是要看最後送來的資料才能認定:

「能不能視為職災,要看勞雇關係、工作契約怎麼訂、災害發生時做了什麼,再去看檢查單位(的檢查情形)⋯⋯補助與否是我們這裡決定,但職災認定會去參考許多單位。」

但簡秀華說,理論上只要是合法引進的外籍勞工,就算沒有勞保,只要雇主沒有給予適當補償,就可以啟動《職災勞工保護法》第6條的機制給予補償。Melody事件並非特殊個案,而是通則。

不過,工傷協會專員劉念雲受訪時根據第一線服務經驗表示,一般家庭看護工根本不會清楚有這些權利,遑論主動去申請。劉念雲更以去年12月「桃園市蘆竹區矽卡公司宿舍大火」(以下簡稱矽卡案)為例,說明政府單位運作時的整合也是一個問題,她指出,矽卡案發生後,桃園市政府的職災個管員
勞動部設置職災個案管理員,協助職災員工或其家庭,連結社福、就服等相關資源。(各縣市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窗口網址
對於被波及的本地勞工都主動告知相關權益,對於外籍勞工卻不然。

「我覺得是職災個管員沒有將外勞當作他的管理範圍,他們會轉到外勞事務科,但這個科有沒有對職災事務這麼了解?就進入三不管地帶,外勞事務科也許會告知權利,但無法這麼全面地告知要填哪些表格什麼的。我們有向桃園市政府抗議,說職災個管員應搭配外勞事務科的通譯人員。」

劉念雲也說,工傷協會在處理矽卡大火案時還碰到一個問題,那就是除了勞動部設有「職災慰問金」之外,桃園市政府也有一筆勞工權益基金,專門作為職災死亡或住院重傷者的慰問金,但後者卻明訂排除外籍勞工,無論外籍勞工是看護工或廠工、非法或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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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震、菲籍看護、Melody
花蓮震災罹難者聯合靈堂中,菲籍看護Melody的遺照。(攝影/余志偉)

經《報導者》查詢發現,花蓮縣也設置「勞工職災慰助金」,但適用對象也只限「設籍於本縣且年滿15歲之勞工因職業災害致傷殘、疾病或死亡者」,外縣市或外籍勞工都不在此列,無法申請。至於慰助金額度,死亡慰助金為2萬元。

事實上,地方政府幾乎都有此一基金的設置,金額、細節各有差異,但共通點是大部分地方的適用對象只限設籍於該縣市的勞工,少部分擴及赴該地工作的外縣市勞工。總體來說,只有台北市、新北市政府的職災慰助金適用對象最廣,不僅包括來自外縣市的勞工,也將外籍勞工納入,只要是在境內工作並發生職災的就算。

也就是說,雖然中央及地方政府因應此次震災,不分國籍對死傷者家屬發放「慰問金」,例如行政院賑災基金會對死者家屬發放40萬元、衛福部發放20萬元,以及花蓮縣政府發放60萬元,彷彿補助豐厚,但這種「慰問金」並非常態,是因應重大災害而生,各界的愛心捐款也是同樣道理。那麼,假如不是震災,許多跟Melody身分一樣的外籍看護工平時若碰上事故,處境恐怕更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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