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上的能源革命」潛力盤點

9年綠電「優等生」,新政策再衝刺「屋頂光電」可行嗎?
環境衝擊小、社會共識高的「屋頂光電」是目前唯一超前、超額達成2025年目標的綠能計畫,也是環團呼籲應優先推動的選項。圖為睿禾控股負責建置的案場,現場正在架設屋頂型太陽能光電板。(攝影/黃世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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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光電是台灣能源轉型關鍵的發展路徑之一。然而,多年來政府力推的「地面型」光電,頻頻發生土地使用爭議,在各地掀起農漁民與在地居民反彈聲浪。相較之下,環境衝擊小、社會共識高的「屋頂型」光電,則一直是環團呼籲應優先推動的綠能選項。

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台屋頂型光電累積裝置容量已達9GW,不僅超過2025年預定目標(8GW),也超越地面型光電(5.28GW),顯示政府在農業設施、產業園區(工業區)、公有建築等場域積極推動設置取得一定成果。

今年(2025),政府再實施「小屋頂獎勵」,進一步往民間設施屋頂推進,並公布「新建物強制設置光電」草案,規定1,000平方公尺(302.5坪)以上建物應設置光電。藉由這兩大政策工具,試圖擴大布建屋頂光電規模。

台灣屋頂光電究竟還能發揮多少潛力?執行上會面對哪些制度與現實的阻礙?《報導者》走訪光電業者、環團、學者與政府機關,全面盤點這場「屋頂上的能源革命」。

順著安全爬梯爬上兩、三層樓高的新建工業廠房屋頂,幾位工人正頂著烈日安裝太陽能板。一排排光電模組陸續就位,這是由睿禾控股負責建置的案場。睿禾控股董事長陳坤宏從2012年開始,走遍全台各地,尋找適合發展屋頂光電的廠房或建築。

「新的廠房多半一開始就知道要做光電,一些舊的廠房則是撐到現在,才因為客戶要求不得不開始做,」陳坤宏說,隨著全球供應鏈的減碳壓力加劇,許多企業近年也更積極蓋光電。

從彰化的雞舍屋頂起步,睿禾控股是全台第一家在農舍屋頂種光電的公司,後來陸續拓展到雲林、嘉義等地。2017年,陳坤宏也一度隨政府政策,投入大型地面光電開發,但因土地與生態爭議,在2019年決定專注於屋頂光電。

近年來,他還投入公家機關的屋頂光電建設,尤其2021、2022這兩年有許多案源,只是,這類場址也已幾乎飽和。從多年實務經驗中,陳坤宏觀察,目前只剩工業廠房與住宅還有潛力,「但也愈來愈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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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禾控股董事長陳坤宏從雞舍屋頂開始,投入光電建設十多年、跑遍全台各類型案場。他認為,目前只剩工業廠房與住宅屋頂還有裝設潛力。(攝影/黃世澤)
睿禾控股董事長陳坤宏從雞舍屋頂開始,投入光電建設十多年、跑遍全台各類型案場。他認為,目前只剩工業廠房與住宅屋頂還有裝設潛力。(攝影/黃世澤)
公開資料不齊,屋頂光電剩餘潛力難預估

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吳志偉接受《報導者》訪問時也坦言,「(屋頂光電)以前簡單的大家都做完了,比較困難的就要再推一下。」

攤開能源署提供《報導者》的統計資料,截至2024年底,全台屋頂型光電累計建置容量已達9GW,明顯超過地面型光電的5.28GW,成為目前支撐太陽光電政策的主力。

依光電政策目標,原預計2025年達到20GW的裝置容量,其中屋頂光電的潛力超出政府預期,而地面型光電則面臨開發瓶頸。2019年2021年,屋頂光電的目標也兩度上修,從3GW增加到8GW(註)
地面型光電則從17GW,下修到12GW。
,並在2024年3月提前達標。
再看經濟部的能源路徑最新規畫,截至2035年屋頂光電預計裝置容量倍增、地面光電更期望增加3倍;短期來說,光電裝置容量預計在2030年達到31.2GW,其中屋頂光電要再增加6.98GW、地面光電則增加10GW。若要達標,從今年到2030年間,平均每年屋頂光電要增加1.16GW,略高於2018至2024年間屋頂型每年平均成長的1.09GW
2018至2024年間,屋頂光電總計設置6.56GW,年平均1.09GW。

多年來,環團不斷質疑屋頂型光電目標過於保守。針對最新目標,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林冠伶認為,「屋頂光電政策推得還是不夠力,像分組報告裡面不積極參與,就拿分的組員。」 她強調,屋頂光電對於環境更友善、爭議也少,應該先把屋頂光電做好、做滿,避免光電發展壓力多數落在地面型光電上。

許多受訪者指出,不少工業或住宅屋頂都還沒裝光電,還具備發展太陽光電的潛力。然而,實際還能再裝設多少?目前缺乏各類別公開、全面盤點資料。《報導者》詢問經濟部能源署時,吳志偉僅表示,根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的建築物使用執照資料,推估全國屋頂型光電的總潛力超過27GW,但實際可開發量,「很難去抓。」

他解釋,台灣許多屋頂用途複雜,包含違章建築、安裝水塔或早期裝設的太陽能熱水器等狀況,這些都影響光電設置的可行性,尤其違建問題,「從以前就是很難解決。」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則指出,因為公開資料不齊全,很難判斷政府的盤點與年度目標是否合理,像中央部會或地方政府的公有屋頂,即便達標,「我們也很想知道還能不能再做?」

此外,近年企業的綠電需求持續擴大,各縣市工業廠房的光電設置詳細情形,對於民間來說也是難以監督。「我們沒有辦法追,因為真的就是沒有數據,」劉如意進一步說明,「我們只能從中央不定時公布的數據,近一步索資,然後用推估的方式計算可能的潛在量。但計算出的數據,跟政府公布的數據有很大的差異。」例如,環團曾在2020年以套圖的方式計算,經濟部轄下的產業園區屋頂、加工出口區、科技園區、地方政府轄下工業區等潛力可達3.5GW。

私有建物小面積屋頂:「極具潛力」但阻礙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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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宅屋頂多有違建與水塔等設施,政府政策雖獎勵小屋頂設置光電,認為這塊還極具潛力,但也阻礙重重。(攝影/黃世澤)
一般民宅屋頂多有違建與水塔等設施,政府政策雖獎勵小屋頂設置光電,認為這塊還極具潛力,但也阻礙重重。(攝影/黃世澤)

當前,除了2025年屋頂光電的列管目標以外,尚未有更新的各部門中長期光電建置目標。

拿著台灣光電設置成果的統計資料,吳志偉一一細數目前光電成績與未來潛力,像是中央部會公有屋頂,「做得都差不多了,」而由政府主管的園區內工業廠房
依經濟部能源署提供《報導者》資料,「工業廠房」類別中,包含經濟部產業園區(原工業區)、經濟部科技產業園區(原加工出口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科會)科學園區。非上述的工廠屋頂則列在「民間自提」類別內,包括地方政府轄管的工業區。
設置也達到既定目標,雖仍有成長空間,但要短時間再大幅提升並不容易。

在工業廠房部分,目前政府主要鎖定新工業區、新廠房興建時,要求業者履行一定的光電設置義務量;加上「深度節能」規範要求企業用電大戶每年節電率從1%提升到1.5%,若難以達成節能目標,也可透過設置光電設備納入計算,「企業既然沒辦法再省電,自己製造(發電)也是可能,」吳志偉說。

但若將視線轉向民間小型建築,就顯得更為棘手。設置容量小,平均設置成本就高,且台灣屋頂多有違建、成為阻礙。

吳志偉坦言,「這就是比較難的部分。」這也是為何政府在今年祭出「小屋頂獎勵」的原因,該計畫獎勵對象為屋頂面積1,000平方公尺(302.5坪)以下的屋主或光電業者。

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全台屋頂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私有建築物設置光電比例,僅占約1成。能源署對此認為,「極具推動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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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署署長吳志偉表示,能源署今年祭出「小屋頂獎勵」,希望提升民間小型建築申設光電系統的誘因。(攝影/黃世澤)
經濟部能源署署長吳志偉表示,能源署今年祭出「小屋頂獎勵」,希望提升民間小型建築申設光電系統的誘因。(攝影/黃世澤)

能源署規劃,推動作法為每kW(千瓦)獎勵3,000元、最高30萬元,由經濟部撥款,地方政府執行,地方政府也可加碼獎勵。該計畫預計在4年內新增1.2GW的屋頂型光電設置量,平均每年貢獻0.3GW,並帶動約720億元的產業投資,預期促成12萬戶設置太陽光電。

吳志偉說明,2018至2023年間,屋頂型光電的年均成長量約為1.05GW
2018至2023年間,屋頂光電總計設置5.28GW,年平均1.05GW。
,「我們不希望這個數字掉下來,也希望它能再多一點,可能在1.2GW左右。(小屋頂)可能不會到大家想像那麼多,畢竟是難做,都很小、很小一塊。」
「獎勵效果有限」,業者、環團:簡化流程與強化溝通更關鍵

針對「小屋頂獎勵」政策能否有效突破民間小型屋頂的推動瓶頸,業界看法多半悲觀。一位實際從事屋頂光電設置的業者指出,「還沒有強烈感受到市場有拉貨的力道。」

無論是光電業者或環團普遍認為,比起獎勵措施,要真正擴大小屋頂光電的設置量,仍得回到根本問題:行政流程明確或簡化,以及強化社會溝通。

在小屋頂光電耕耘已久的陽光伏特家,從2015年成立起,便以「全民電廠」的形式,號召全台屋主參與太陽能建置,目前已在全台建置、管理上千座屋頂型電廠。

陽光伏特家執行長馮嘯儒表示,從「自建電廠」屋主的角度,以一般住宅來算,20kWp
峰值千瓦,用以說明光電系統可以提供的最大輸出功率。依日照條件,各地方發電量略有不同。通常10平方公尺(約3坪)的面積,可設置1 kWp太陽能系統,一天能發出約3至4度的電量(kWh)。台灣去年(2024)每戶家庭平均每月用電量約346度。
的造價大約落在120萬左右,而依照補助計畫,大約只能得到5萬補助款,占造價不到5%,因此他認為,「鼓勵效果有限。」而補助的資源最終只是導向原本就有意願蓋光電的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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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伏特家執行長馮嘯儒認為,相較於金錢補貼,若政府能提供更明確的規範,將更有可能吸引住宅型屋頂投入能源轉型。(攝影/楊子磊)
陽光伏特家執行長馮嘯儒認為,相較於金錢補貼,若政府能提供更明確的規範,將更有可能吸引住宅型屋頂投入能源轉型。(攝影/楊子磊)

此外,從陽光伏特家的經驗中,超過9成的屋主,選擇的是「出租屋頂」給業者的建置模式,參與門檻低、屋主不負擔任何的建置費用,是否有政府補助通常也不在考慮範疇之內。

這幾年,陽光伏特家總計接洽約2萬名有興趣建置太陽能電廠的屋主,「最終就是3%到5%會成。」陽光伏特家永續電力處長李易陞分析,從他們收到的數據中,約7成是客觀條件回絕,約​​2成是後續失聯、或僅來洽詢而回絕,還有6%是中央、地方、承辦規範不一致(包括違建認定、缺乏饋線時的處理辦法不一等等)而失敗。

陽光伏特家認為,太陽能電廠建置的規範嚴格,因此若是客觀條件原因而無法建置,「都可以預期和理解,」但他們最困擾的還是中央與地方承辦解讀空間不同,導致近千個案子無法成案。馮嘯儒表示,「比起無差別的金錢補貼,如果能在規範面上,給予業者更一致性、明確性的指示,可以讓更多住宅型屋頂,投入能源轉型的行列。」

以違建為例,雖然2017年時中央鬆綁4種屋頂違建鋪設光電的類型(註)
中央法規規定,合法建築物的屋頂若是違建,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時,不得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違建高度不得超過4.5公尺,架設類型包括兩種結構分立型、結構共構型、設備安裝型等4類。
,在不影響安全的前提下,可申設光電,但實際上各地方政府的規定不同,也要看當地承辦人如何認定,變化都在細節當中,「也有可能換了規則之後,我們前面的投入全部都白費,造成不管是屋主還是資金方的心理負擔,」李易陞說。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會榮譽理事長郭軒甫也一一舉例,即便中央有違建的解套方案,但還是得看地方政府的態度,「像屏東就完全不想碰這塊,台南可能積極一點,高雄則會去認定說2012年以前的違建可以同意(註)
各地方政府對於「新」、「舊」違建認定時間不同,以高雄市為例,新及既存違章建築劃分日期訂為2012年4月2日。高雄市的違建若要蓋光電,參考此認定時間。
,之後新設的就不同意。又比如新北,反正就是不會過,台北也是一樣,幾乎不會過。」

郭軒甫還指出,小屋頂光電的文件申設繁瑣的問題,業界也談了10年左右,「台電與能源署說審查有精簡,但到目前為止,做一個小屋頂(約10kw),跟做一個100kw的屋頂,時間是一模一樣,最快都要半年。」他指出,因為申請時間非常冗長,使得業界都不太願意蓋小屋頂光電,「投資的人不太願意投,屋主自己蓋的找不到好的廠商。」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資深主任吳心萍同樣指出,許多小屋頂案場若只從發電的經濟效益出發,因人力、行政成本都高,「就會被放棄。」但除了只考慮發電效益外,吳心萍認為,在面對極端氣候,甚至戰爭威脅的情境下,光電能提供自主發電、增加能源韌性,是應對風險的重要工具。她以荷蘭為例,在俄烏戰爭爆發後,「幾乎大家都很拚命地想要裝太陽能板,希望可以自發自用。」

劉如意則表示,光電設備補助並非新方式,「部分地方政府已經長年在推行了,」新增的每kw 3,000元,對一般民眾來說也不是很大的誘因。她也認為,對於一般民眾來說,要申設小屋頂光電的過程「困難重重」又耗時,像提出申請後,至少要等半年以上,大小案場的申請並未分流,例如,1,000kW的申請程序跟30kW一樣,即便目前有未達20kW免併聯審查的規定,但整體的流程不友善,還要等饋線排隊,這些都降低了民眾參與意願。

經濟部已正式公告針對小屋頂光電補助的審查作業要點,其中有針對各個縣市單年度的建議設置目標容量,如台中市目標為24MW、台南市是15MW,劉如意質疑,「這些建議的設置目標量是怎麼計算出來的?而縣市政府又如何盤點出這些屋頂空間?」她指出,提供縣市政府的協助,只有經費補助
提供核定補助獎勵經費之10%作為行政作業費用,包含辦理推廣說明會、案件受理審查、稽查、撥款、結案及統計執行成效等。
,建議中央政府也應協助地方深入掌握「300坪以下私有屋頂」的實際樣態與建物類型,不同建物類型應搭配不同機制,並非單靠撒錢補助就能有效推動。
例如,公寓大廈屋頂多在200至300坪間,有一定規模,但因為產權複雜,要住戶有共識才推得動,政府可以組織團隊,特別向公寓大廈主委宣傳,或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向民眾說明,劉如意說,「去理解各種不同建物型態的推動困境,才能找到可能的對應解方。」她也指出,具有大規模設置條件的屋頂空間已經愈來愈少,接下來的屋頂會偏向中小型,可能設置速度會漸漸趨緩,「所遇到的問題,就會是這些私有建物屋頂空間利用上的實質問題
劉如意指出,1到3層樓的透天厝可能有違建問題、水塔設置等。若是4到6層樓沒有電梯、沒有管委會的公寓,其屋頂可能沒有違建、在取得住戶同意上可能相較大樓簡單許多。7到10層樓有電梯的華廈,可能屋頂比較沒有違建,但不確定面積大約多少。11層樓以上的電梯大樓、住戶多、有管委會、取得共識不易,但是有大面積的條件可以設置比較多太陽能板。
。」
1千平方公尺以上建築將強制裝光電,環團籲下修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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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在研擬新設或改建的建築屋頂強制蓋光電的規定,環團認為目前「小宅化」趨勢明顯,新規定將難以管到電梯大樓、華廈等建築型態,建議應下修面積。圖中已設置光電的建築,為嘉義市西區的集合式住宅「典藏家」。(圖片提供/睿禾控股)
政府正在研擬新設或改建的建築屋頂強制蓋光電的規定,環團認為目前「小宅化」趨勢明顯,新規定將難以管到電梯大樓、華廈等建築型態,建議應下修面積。圖中已設置光電的建築,為嘉義市西區的集合式住宅「典藏家」。(圖片提供/睿禾控股)

除了針對1,000平方公尺以下私有建築推出的小屋頂獎勵外,2023年5月修法通過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1條,規定新建或改建的建築物達一定規模以上,必須裝設一定容量的太陽光電。

配合該條例,內政部在今年2月正式提出「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預告1,000平方公尺以上為強制裝設的門檻,預計涵蓋每年6%新增或改建的建物,占全國新建物屋頂面積總量比例達60%,每年約可新增0.17GW的光電。而該草案目前尚在討論,未正式上路。

針對該草案規定,環團已多次批評標準過於寬鬆,呼籲應規定300平方公尺(約90坪)以上就強制裝設光電。林冠伶強調,透過強制設置,不該只是為了衝裝置容量,更重要的是從能源民主的角度出發,讓能源生產可以更分散、更公平,讓更多民眾可以參與在能源的發電與使用上,並強化電力系統的韌性。

她指出,目前1,000到5,000平方公尺的建築屋頂光電設置比例已是42%、5,000平方公尺以上是26%,「都已經算高了。」即便沒有強制規定,許多能裝設光電的大型建築也都已有設置。至於1,000平方公尺以下,則僅占9%,「從一般家戶開始推光電,最有利於能源教育,」林冠伶說。

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教授黃偉茹曾受綠色和平委託,研究國際間強制裝設太陽光電的政策與案例。她指出,歐盟、日本東京
依照日本東京的建築物環境報告書制度,總樓地板面積小於2,000平方公尺之中小型建築物有安裝太陽光電系統之義務,又按照建築物環境計畫書制度,面積大於2,000平方公尺之大型建築物也有安裝太陽光電系統的義務。
德國柏林
依照柏林太陽能法,新建建築物及既有建築物之翻修改建,屋頂面積超過50平方公尺者應安裝30%的太陽光電設備。
等地,不僅有明確的推動目標,也訂出具體的實施時程。

例如,歐盟的屋頂光電倡議規定,2026年底前,所有新建的公共與商業建築,若可用樓地板面積超過250平方公尺,須設置光電;2027年底擴及到現有的公共與商業建築;2029年底起,進一步納入所有新建住宅建築。此外,歐盟也同步設下行政效率門檻,要求申請許可審查時程不得超過3個月,而台灣光電申設流程往往動輒半年以上。

黃偉茹指出,目前台灣強制屋頂光電政策,並沒有清晰的推動時程說明,讓民間難以參與政策討論,「像歐盟是從公共建築、商業建築一路推進到住宅;東京也是先納入大型建築,再逐步擴大到中小型建築。但台灣並沒有說清楚。」

綠色和平的報告指出,台灣規範相較於柏林、東京皆過於保守,報告建議強制門檻應下修至300平方公尺。報告指出,建築面積介於300至1,000平方公尺的建築物大多數規劃為大樓、華廈或公寓,法定容積率通常較高、規劃戶數通常也較多,因此,開發時較能均攤安裝太陽光電系統的成本,且不至於產生過重的經濟負擔。

陳坤宏也認為,目前中央提出的草案規範仍過於寬鬆,且附帶許多但書,例如只要屋頂有嚴重遮蔭,就可以不設光電。他補充,部分地方政府已訂有自治條例,如高雄市,強制規定新建超過1,000平方公尺的工廠必須設置太陽光電(註)
依《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造價4,000萬元以上公有建築,應設二分之一屋頂面積太陽光電;多目標建築或開放空間建築,應設十分之一屋頂面積太陽光電;1,000平方公尺以上工廠類建築,應設二分之一屋頂面積太陽光電;前述類別以外,供公眾使用的建築,應設5kWp太陽光電。
。在他看來,中央政府推動的腳步已經落後地方,即使政策正式上路,實際效果恐怕也相當有限。

對於強制門檻下修的呼籲,吳志偉則在受訪時回應,「我們想法是可能先上路,再看如何調整。」

產業園區新設廠房增光電義務,傳統工廠違建多、推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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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傳統工業區的廠房大多老舊,或為違建而無法進行光電申設。圖為新北市五股工業區工廠的鐵皮屋頂。(攝影/黃世澤)
台灣傳統工業區的廠房大多老舊,或為違建而無法進行光電申設。圖為新北市五股工業區工廠的鐵皮屋頂。(攝影/黃世澤)

在各類型的屋頂光電中,用電需求高的工業廠房,其屋頂光電設置情況向來也是外界關注的焦點。

以工業廠房大宗、經濟部所轄的產業園區情形而言,產業園區管理局(簡稱園管局)營運管理組組長林怡妏受訪時回憶,2018年初期政府要推動屋頂光電時,「真的很辛苦,」當時多數廠商對設置光電意願低落,僅有部分新建廠房或打算以售電盈利的業者參與,「沒有強制力,真的很難要求廠商一定要裝光電。」

而在推動過程中,為了瞭解業者設置光電的障礙,園管局也陸續透過電話訪談與實地勘查,彙整廠商的主要疑慮,包括系統商施工品質參差不齊、屋頂老舊影響發電效益、所有權人或經營者本身意願低落、租約過長無法協調,以及屋頂已有設備或必須保留安全通道等現實問題,因此許多廠商最終表示「無意願設置」。

不過,產業設置光電的態度,也在國際減碳壓力下逐漸轉變。林怡妏指出,最明顯的轉捩點,是2019年後RE100等國際倡議逐漸被台灣企業重視。但林怡妏也坦言,推動至今,「其實好做的都做得差不多了,現在只能再找也許日照條件沒那麼好,或者是最近幾年才剛蓋好的廠房。」

多年推動下來,林怡妏攤開數據指出,產業園區屋頂總面積約2,612公頃(2,612萬平方公尺),截至目前已有近半面積設置光電屋頂,約1,135公頃。而剩下的屋頂,經過系統商評估,約1,402公頃無法設置,僅剩大約52公頃的屋頂還具設置潛力,預估可新增光電裝置容量約52MW。

此外,林怡妏也表示,園管局已將光電設置義務,納入新設產業園區的土地租賃契約中,例如與經濟部簽約的新廠房,須達成光電建蔽率不低於租賃面積30%、並完成至少50%屋頂面積的光電設置,作為審查與用地條件之一,以提高未來設置量能。

但工業廠房除了遍布在經濟部轄下的產業園區外,也還有許多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簡稱國科會)轄下的科學園區。尤其台積電的光電設置狀況,更是近年環團關注焦點。像是綠色和平就曾批評台積電廠區面積最大,但未裝設綠電的閒置面積最多。不過,台積電也回應,因建築安全考量,無法在廠房屋頂全面設置太陽能板。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則呼籲,台積電若因廠區限制,無法於廠房屋頂自建綠電,也應與周邊鄰里社區協作,如周遭社區住宅屋頂光電、公民電廠等建置,打造淨零示範區。

近日,綠色和平也現身台積電股東會,送出「綠電轉型建議書」,呼籲台積電投入再生能源的建設計畫,成為成綠電產銷者,而非將綠電責任外包,僅維持「購買綠電」的保守政策。

還有地方政府轄管的工業區,也是推動屋頂光電的潛力區。陳坤宏表示,若是新設的廠房,無論地方或中央轄管,目前推動問題都不大;但很多既有的傳統工業廠房屋頂是違建,無法蓋光電。

此外,陳坤宏還點出一大問題是,台灣有為數眾多的「農地違章工廠」,「拆不掉,然後又不能裝太陽能(註)
為解決台灣長年「農地違章工廠」問題,政府於2019年修正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以「特定工廠登記」納管既存的違章工廠。這些違章工廠最遲須於2030年前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簡稱特登),取得後仍須在2040年之前將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簡稱特目),完成就地合法。
根據經濟部說明,已經取得特登的業者,申請用地變更,準備將農地變更至合法的地目,因牽涉到土地變更,所以在這階段要求業者必須投入屋頂太陽光電。
。」

他認為,台灣存在許多違建是既有事實,若政府能再「大破大立」放寬屋頂光電設置的認定門檻,光電設置也才有機會大幅提升。陳坤宏認為,在安裝部分,可以讓民眾直接對業者,像現在違建上也能安裝水塔、太陽能熱水器一樣,自行安裝屋頂光電版,不必向政府申請許可。

此外,搭配歐美行之有年的「淨計量電價」(Net Metering)制度,「發電主要就是自己用,多出來的電再用極低的價格賣回台電,或就免費送給台電,」陳坤宏認為,如此才能讓家家戶戶廣設光電。

屋頂光電還有衝刺潛力?穩健達標還需更細緻的制度設計與社會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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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屋頂光電雖已有進展,但要再擴大推動、2030年前再新增6.98GW,還需要更周全的規畫與社會信任,才能穩健達標。(攝影/黃世澤)
台灣的屋頂光電雖已有進展,但要再擴大推動、2030年前再新增6.98GW,還需要更周全的規畫與社會信任,才能穩健達標。(攝影/黃世澤)

長遠而言,政府目標2050年的光電裝置容量為40到80GW之間,但未明確區分屋頂光電、地面光電占比。而針對經濟部預計至2030年屋頂光電再增加6.98GW,林冠伶指出,其實還有衝刺空間。

以目前屋頂光電的政策工具,包括小屋頂獎勵與強制設置光電,一年平均可能再分別多增加0.3GW、0.17GW,「但推得還是不夠用力」。她呼籲,目前尤其中小型建物會需要更細緻的盤點跟分類,「也會需要有因應的政策還有行動方案,以及資訊必須公開,讓民間可以檢視。」

此外,林冠伶指出,未來包括像是蓋在牆面的太陽能(Building-integrated photovoltaic, BIPV),也還有增加屋頂光電的潛力。又或者,在西班牙、韓國、德國等地,「可以看到掛在陽台的微型光電系統,這些台灣都還沒有充分開發。」

當前台灣的能源轉型,是一場與時間拔河的賽局。即便政府表示屋頂光電已有一定成果,但若要持續擴大推動,不只是考驗政策能否順利執行,更需要再細緻的空間盤點、制度設計與公開資訊。而過程中,也得仰賴更多社會大眾對光電的信任,才能確保光電目標能夠穩健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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