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裡,被外包掉的人命
倖存者的憤怒──機捷電擊受災,4年求償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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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看到曾皇凱,不會相信他是正值44歲的中壯年。右手拄著拐杖,左腳往前挪一步,右腳再往前放在左腳邊,步行速度比正常人慢3倍以上。不只肢體行動上的緩慢,說話也是。問話後,不是久久沒反應就是緩吐出幾個字隨即又陷入沉默,看起來很像「中風失智」的人。他這樣情況已經4年多,從那次在工地裡被750伏特電擊的工殤後開始。

曾皇凱高工肄業就在工地裡工作,直到職災出事前,經驗超過20年。2013年9月5日,他一如往常前往桃園機場捷運A16站附近,當時,他在此工地已經上工一個月左右,負責光纖電纜熔接。

上午9點多,他與另一位工人林永瀠正要作業時發現,導線管位置錯放,光纖若穿進導線管會造成90度折角而斷裂。他們跟現場監工反應無法施作,要等管路班回來拆除重新安裝後才行。

活著反而求償無門:「黑掉比較好!」

當時,西門子派駐的外籍監工為了爭取時效,下令現場立即拆除導線管。「管子卡很緊,那個阿兜仔就用腳踹了管子,一個瞬間就爆了!」當時在導線管另一頭用腳固定,協助拆除的林永瀠回憶當下情景說。這一段事發經過,也被詳細記載在後續因勞資糾紛,勞動部介入調查的勞檢報告中。

林永瀠描述,當時地面有焦黑,金屬管也有融掉痕跡,曾皇凱昏倒在一旁。「他手在冒煙,我叫凱仔,凱仔,哇靠!怎麼沒反應。他一隻腳鞋子掉了,襪子也破了,腳也有黑洞。」幾十秒後,曾皇凱才慢慢醒轉過來。

「電到沒死的,沒幾個。」也是工地老經驗的林永瀠說,在工地被高壓電電擊多半是「黑掉碳化」,能像曾皇凱撿回一條命的幸運兒很少。

曾皇凱是電擊後的倖存者,但現在的他,完全看不到活下來的喜悅。採訪過程裡,多半靜默沒反應的曾皇凱,聽到這段事發始末時,激動說:「我在工地,老闆叫我馬上做,馬上用,這樣說不是職業災害,那這樣我算什麼?!」胸口像被堵住一樣大吸一口氣。

從職災發生到現在快5年,曾皇凱得到的慰問補償只有一開始電擊急診住院時,勞保給付醫療費用,以及幾天的帶薪公傷假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而公傷假如何給薪,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災的相關規定:「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在公傷病假醫療休養期間不能工作,並非勞工不願工作,不應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年終考核獎金之發給及晉薪之機會。
。爾後,他陸續出現四肢無力,全身抖動的癲癇症狀,最後幾近半邊癱瘓的中風現象,而失能無法工作,這後來衍生的請求賠償,至今沒有著落。

漫長無結果的賠償訴訟讓他心中燃燒怒火,「黑掉還比較好!」他說。他認為自己沒有工作能力拖累家人,倒不如一命嗚呼得到一筆賠償金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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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捷、電擊、工傷、工人
遭高壓電擊後熔黑的金屬管。(攝影/林永瀠提供)

當曾皇凱逐漸產生「失能」情形時,他先是以復健治療向雇主請求「公傷假」不准,雙方因勞資爭議進行勞資協調。之後,曾皇凱認為失能是因職災引起,跟雇主請求賠償時,雇主認為應該是當時工程上游包商的責任。

當開始發生求償要求,雙方爭議而需要種種證據時,才發現從一開始職災現場證據的保留,電擊時醫院的診斷,以及當時工程涉及的多重承攬外包關係,無一不成為問題所在,也是官司打了4年多,至今還無結果的原因。

自行就醫、未叫救護車,失去現場勞檢機會

9月5日事發之後,林永瀠用自己的車載曾皇凱到壢新醫院就醫,這錯誤的一步失去保留職災現場證據的機會。

根據現在《職業安全衛生法》執行慣例,只要工地有救護車進入,消防局就會自動通報勞檢單位,隨即派員調查。嚴重者,勞檢單位會要求現場停工,保留現狀紀錄,作為後續災因分析的第一手資料,保障勞工權益。

一停工,工期延後,施工單位不僅多付人力成本,萬一延誤最後工期還得付賠償金。所以工地不成文慣例是:一旦發生職災,除非現場有死傷,絕不輕易打電話叫119。曾皇凱的例子也是如此。

多數工人並不知道有這個差別。「當時沒想那麼多,可能荒郊野外,叫119也不知道要怎麼說,」林永瀠說。回想當時,確實不尋常,發生爆炸聲,工人都已經昏倒在地,現場的監工、其他工人都沒人在第一時間打電話求救,最後林永瀠想到自己也需要就醫,於是自己開車送曾皇凱就醫。

事發3個月後,當雙方開始進入勞資爭議,須追究職災責任歸屬時,勞動部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才派人進行勞檢,「但證據都被毀屍滅跡了!」林永瀠說。當時,還有資方陳述是勞工自己帶的工具漏電才導致電擊,顯示沒有在第一時間保留證據時,大家各說各話,後續調查很困難。所幸,勞檢單位訪查各方說法,最後確認是現場安全設施有疏漏,而不是勞工自身不安全的行為導致。

不曉得有「電擊後遺症」,職災給付陷爭議

當天在壢新住院時,曾皇凱說:「我有按緊急鈴,說人很痛苦,手最痛,頭脖子、背、腰、腳,差不多全身都痛,整個人會抖。他說,被電到會這樣,叫我回去再觀察。」醫院處理了曾皇凱燒灼傷口後,隔天辦理出院。

對於後續身體陸續出現的狀況,曾皇凱描述:「睡到一半頭會甩、手會抖,會聽到爆炸聲、閃電⋯⋯」事發後3個月,還曾突然昏厥緊急送醫,漸漸無法提重物,走路也越來越慢。在2014年2、3月間,曾皇凱持續向當時直接受雇的罡毅企業社(編按:目前已經解散)提出需復健治療的「公傷假」申請,但資方並不同意。

時任罡毅總經理紀鴻誠接受《報導者》採訪說:「我也不敢直接說他是假裝的,但是他後來還是有回工地,都是正常,就會有一點這樣的意味。(註)
指電擊一週後仍有上工,持續一段時間。
」即使後來曾皇凱失去工作能力是事實,紀鴻誠也認為,他的失能無法證明跟當時電擊有關。

根據那一段時間曾皇凱的就診紀錄,長庚醫院的診斷上寫「雙手腕正中神經異常」,符合曾皇凱提出雙手麻痛無力的症狀,而最後在敏盛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上病名是:「腕隧道症候群」、「頸神經根病灶」。曾皇凱以此診斷書向勞保局申請公傷假認定時,但最後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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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皇凱、電擊、工人、工傷、桃機
雙手的疼痛症狀,是曾皇凱遭受電擊後最明顯的感受。(攝影/余志偉)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專員劉念雲解釋,勞保局認定是否是職業病時,會檢視勞工的工作型態跟「病名」的對應關係,通常「腕隧道症候群」最常發生長期使用手腕工作的美髮師,工人怎麼會有腕隧道症候群?劉念雲無奈表示,雖然是未盡合理情況,但在申請實務作業上,「用什麼病名真的很重要。」

以曾皇凱認知,無法工作是事實,時序也確實發生在電擊後,但「失能」卻無法被官方認定與職災相關。多次跟資方發生爭執衝突,內心氣憤難平,他後續開始出現失眠、記憶力衰退、無動力、負面想法等憂鬱情況,目前也在林口長庚醫院身心科就診,治療重度憂鬱症。

電擊當下也許沒有症狀,但是否後續會出現類似曾皇凱半癱的中風後遺症?台大環境及職業醫學部住院醫師陳秉暉表示,國內對電擊後遺症的研究不多,但國外有幾篇個案發表論文,確實有發生中風、認知功能受損、情緒憂鬱等情形。

他解釋,電擊引發中風已經被證明的機轉之一是電流透過血液傳導,可能促成原有血栓變化而導致。但有部分個案出現認知功能受損,此部分機轉還不清楚。而國外研究也發現,個案後續會出現憂鬱症狀況。

6個老闆,誰都不願意負責

面對突如其來的意外、失能結果,曾皇凱不僅得面對同事懷疑眼光,想辦法證明失能跟電擊的關係,在請求電擊賠償對象上,也面臨雇主們相互推卸責任情況。

曾皇凱當時受僱於罡毅,但是工程則是交通部高工局外包的桃園機捷A16段工程。此工程最後由日商丸紅承包,日商丸紅又把施工監造委託給德商西門子。丸紅再透過人力派遣公司肇源調度人力,肇源又跟三益調度,三益又找到罡毅。層層外包下來,罡毅已經是第五層包商,往上溯源,曾皇凱總共有6個「老闆」。

工地安全規定要求一定要設置「短路夾」斷電設備,預防工人因漏電電擊。此案勞檢調查已經發現,當時工地並沒有短路夾,這個明顯嚴重的安全缺失也被記錄上勞檢調查報告中。

前罡毅總經理紀鴻誠說:「我只是下游包商,提供人力,現場施工負責人不是我,指揮工作都是西門子,工地安全也不是我,我就盡一個雇主該有的責任,幫他(申請)勞保給付,能做都做了。」他認為,職災自始自終都與他無關。

曾皇凱已經沒有辦法詳述,每個單位間彼此推卸責任的說詞。他只記得:「每個人都說不是他,還有人說是我們自己不對,自己工具有問題要負責。」

根據2014年3月召開的勞資爭議協調會議紀錄,當時人力派遣公司肇源(當時負責勞工的安全衛生教育)陳述,「此案應該由當日負責工地的西門子負責工安,應由西門子負責勞工的損害」。被點名的西門子代表則說「應先釐清事故發生原因與相關責任歸屬」,西門子認為自己只是監督「號誌系統安裝工程」進度與品質的承攬人,不是管理工地場區單位,工安應該是日商丸紅的責任。高鐵局主張「高鐵局各工程發包以來,都在契約中要求各承攬商推行安全衛生措施保護作業勞工安全」。

短路夾設置到底是誰的責任?看來最直接相關的莫過於日商丸紅跟現場監督作業的西門子,但直到現在,兩家還在為誰該負責爭論不休。姑且不論責任最後歸屬是誰,但從各單位彼此推諉的情況,在層層外包的工地承攬結構下,可以想見當時現場作業的安全設施被漏接,勞工直接暴露在危險作業環境中。

找不到負責單位,曾皇凱在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下,將一整串承攬單位,從高鐵局到罡毅全告上法院,請求民事侵權賠償,訴訟至今近4年。

去(2017)年開始提供諮詢協助的劉念雲說,在勞保局已經駁回公傷假申請,又沒有新證據情況下,「官司停擺好一陣子,在我看來幾乎是要輸了,」劉念雲說。幾經討論後,曾皇凱決定以「電擊及勞資爭議衍生的憂鬱症」再度申請勞保職災認定,啟動新的證據後,官司才開始有新進展。

6月6日上午10點多,曾皇凱來到桃園地方法院出席調解庭。這是訴訟近4年來,他第二次到法院,目前官司還在一審調解中。

當天,從高鐵局、日商丸紅、西門子,幾乎所有單位都派代表來,10幾個人坐滿會議室。日商丸紅投保的營造綜合險──新壽產物保險也有代表同來。會議結論敲定7月下旬再開一次調解庭,屆時日商丸紅須提供詳細的營造綜合險的投保內容,審視工安出問題後,勞工可以得到的賠償金額有多少?劉念雲判定,下一次調解才可能進入總賠償金額討論,最後再敲定各雇主們負擔的金額比例。

走到這一步,紀鴻誠表示:「我的律師說,最後就看保險公司可以賠多少。就我的部分,我就是這樣啊,公司都倒了,現在也是讓人家請的,我也沒有能力賠。」從一開始對曾皇凱症狀半信半疑,看到現在他已經4年多來沒工作、沒收入,「有那麼糟的話,我只能祝福他,讓法院還他一個公道。」

至於統包商日商丸紅則以「此案正在訴訟中,不方便評論以及回答任何問題」,拒絕《報導者》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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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皇凱、電擊、工人、工傷、桃機
電擊受災工人曾皇凱(右)與帶他送醫的同事林永瀠。(攝影/余志偉)
「他們都沒有人道歉」

4年多來,官司終於露出一點點曙光,問曾皇凱「心情有沒有好一點?」他喃喃回答說:「我今天這樣,他們都沒有人道歉。」第一次看到他時,他頭髮凌亂,帶著口罩,身上衣服有明顯污漬,顯然沒有心情、能力打理自己。

訪問話題若談到他現在生活,家裡狀況,或他沒受傷之前是什麼樣子?曾皇凱都是靜默以對,只有提到跟職災相關問題時才勉強回應,但是「他們都沒有人道歉」、「我要他們道歉」這些話卻重複出現在訪談中。調解會議結束後,他說:「今天都來律師,如果是老闆來,我就把這根丟過去了(指手上的拐杖)!」他是一個憤怒悲傷的人。

他沒受傷前是什麼樣子?林永瀠說,那時候背一個2公斤重的熔接工具箱,在站與站之前,每天來回走5、6公里,「很累啊!但他(曾皇凱)還是中午去幫大家買便當。」他是工地裡體力好也勤快的人。就連後來跟他立場對立的紀鴻誠也說:「他跟我做了3年,工作態度是不錯。」

曾皇凱生活最風光時,是和朋友一起承包基地台工程,一個案子承攬金額達60、70萬元,體力雖然辛苦,但是生活無虞,當時也有一個要好的女朋友。如果沒有受傷,也許會有一個平凡的家庭生活。

現在,女朋友當然分手了,他成了每月固定跑醫院看身心科、腦神經內科門診的病人。目前他和媽媽、哥哥同住,靠著媽媽每月領3,500元老人年金,哥哥跟弟弟則是從事月薪2、3萬元的服務業工作,以及自己的存款過日子。

台灣工地是重大職災比例最高的地方,每年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佔整體勞工45%,工地工人是最危險的一群。他們多半是教育水準不高,活在基本生活邊緣的族群,一旦發生職災,生活立刻陷入困頓。

發生職災,得到合理的賠償,是勞工基本權益。但求償路是這麼困難:難以一眼認定的職災後遺症,加上多層複雜的承攬外包關係,這條路折磨又漫長。看著他拖著緩慢步伐,排隊搭上林口長庚醫院的接駁車,總是會想起第一次採訪時,他提到「黑掉還比較好!」的話。

「自己花不到就算了,至少還有一筆錢給家人過活。」當時他是這麼說。

他的心情不難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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