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10年回望

占領、靜坐、流血、悲鳴:回到10年前行政院的那一夜

以聲音與影像走入歷史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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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318運動(又稱太陽花學運)期間,最大規模警民流血衝突,出現在2014年3月23日晚間到24日凌晨,鎮暴警察強制驅離行政院內靜坐抗爭群眾,揮擊棍棒、盾牌,出動水炮車,造成309人受傷,有人被打到昏迷送醫,並衍生多起纏訟8年、10年才定讞的司法訴訟。餘波盪漾,更促成不同世代對於「公民不服從」的激辯。

監察院公開發表的調查報告中,此次警察驅離方式被認定為「違反比例原則」,也就是警察以過當方式行使公權力。藉由10年前媒體記者在群眾抗爭現場留下的影片、聲音,以及法院查扣錄有警察暴力證據的蒐證影像,《報導者》以影像與聲音,帶讀者重回警民嚴重衝突的那一夜。

這場驅離行動打傷的不只是抗爭學生,亦有不少沒有任何抗爭經驗的一般民眾,然而10年過去,大部分警察暴力都未被具體追究責任。

2023年監察院雖公布調查報告糾正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台北地檢署8項缺失
  1. 民眾受傷人數為警方統計近4倍,民眾受傷數字被嚴重低估;
  2. 警政署至今未議處失職人員;
  3. 查證確認15名獲國賠民眾受傷地點,現場指揮官難辭其咎;
  4. 司法機關認定警方驅離情形逾越比例原則。
  5. 警政高層部署及調派不當,員警使用暴力驅離。
  6. 未確實對員警進行勤前教育,致少數員警不當執勤;
  7. 蒐證影像處理不當致無法查明警察毆打民眾過程並追究暴力執法者;
  8. 部分員警行為粗暴,執法過當,對民眾懷有惡意。
,但除了台北市警局特勤中隊長胡光興在2014年5月12日被申誡2次外,迄今沒有其他指揮官或員警受議處。

而行政院事件後來衍生為多起司法訴訟,5組傷者提起自訴,或控告決策高層如馬英九、江宜樺與現場警力指揮官等人殺人未遂,或向政府要求精神撫慰金,但全數敗訴。有29人聲請國賠,纏訟8年,2022年1月二審定讞,其中19人判賠,每人平均獲賠10萬元。而其中一起民眾遭起訴破壞拒馬的案件,則至今尚未完結,目前已聲請進入憲法訴訟。

★無論是抗爭者或義務律師,不少人因這場運動及後續官司而徹底改變人生軌跡。進一步閱讀他們的故事:〈太陽花群眾的漫長創傷路:那些因324行政院驅離事件與國家纏訟的人們〉〈從美麗島到太陽花,義務律師團的信念:透過訴訟和證詞,歷史會留下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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