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事件兩週年──追究國家暴力,卻找不到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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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行政院鎮壓事件距今已兩週年,一如既往諸多事件,國家暴力傷害人民,至今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而當傷者們訴諸司法,期待最後一道正義防線,卻反過來面臨國家體制「追殺」⋯⋯

324行政院事件兩週年

2014年3月24日凌晨的行政院前,身著鎮暴裝的大批警察部隊以及水車已將群眾驅散大半,原先地上大片大片的血跡也幾乎被水柱沖洗乾淨。此時76歲的公投盟成員周榮宗獨坐在地上不願離開,一位警察用棍子勒住這位老先生的脖子,要將他拖走。

警察的動作再度激怒群眾,周圍開始鼓譟,「你幹什麼!放開他!」目睹一切的26歲學生邱育南氣得大吼。那名員警起初不理會,後來或許礙於媒體過來拍攝,只得罷手讓周榮宗坐在原地。但下一刻,開過來的水車開啟強力水柱,就直接對準周榮宗的身上射去⋯⋯。

2015年324週年前夕,周榮宗因肝硬化的舊病加上遭施暴的新傷過世了。「324晚上父親整個腰部、背部都有大片淤血。醫師說,父親肋骨骨折、腰椎骨折、還有內臟的腹腔水腫、脾腫⋯⋯不知道年邁的父親怎麼熬過當時的驅離!」周榮宗的女兒周佳京說,原先父親在肝硬化第一、二期,仍然每天清晨4:30起床健走,也會買菜、到老家和親戚家趴趴走,但受傷後就一病不起,直到過世。

周榮宗控告包括324事件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等人殺人未遂的自訴案件,由周佳京承接。

「知道周老先生過世那一天,我很感慨,畢竟那個晚上他就在我面前⋯⋯。」邱育南回憶著,當時他心想,「228事件死傷那麼多人,也沒有加害者、只有受害者;我就覺得這個歷史在重演,(324事件)那麼多人受傷、有人因為併發症過世,還是只有受傷的人、沒有打人的人,我覺得很荒謬。」

要追究國家暴力的加害者,始終是件非常困難的事。324流血鎮壓事件距今已兩年,對許多當天的受暴者來說,對抗國家機器的這條路還沒走完,他們一個個踽踽獨行,路程既孤獨又漫長,路況益加崎嶇。

「這樣血淋淋的經驗,即便困擾著我,也只能放在心深處,或是當作一顆無法不去處理的腫瘤。」參與324行動的影像工作者郭盈秀,在事件兩週年前夕於日記中這麼寫道,她指的是324凌晨的夢魘,也是這兩年纏著她、成為她生活一部分的訴訟官司,時常不想面對,卻不得不面對。

324凌晨,郭盈秀在行政院大門前被兩位男警拖離,在拉扯間警察直接放手,導致她頭部著地、輕微腦震盪。事後,郭盈秀決定接受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協助,對警方以及江宜樺、王卓鈞等人提起自訴,「我當下是想用司法去證明,他們是錯的、我們是站得住腳的。」郭盈秀也認為,當天行政院前的人們是命運共同體,一起受傷,應該一起面對,官司成功機率比較高。

然而,司法體系與警察是國家體制的一環,它不會自動站到郭盈秀以及其他受害者這邊。324事件義務律師團召集人、立委顧立雄強調,「檢警關係是互生的!」除非有誇張案例面臨輿論施壓,或連檢察官都認為警察很可惡,否則幾乎沒有檢察官願意偵辦警察。而身在體制內的檢察官,立場多半站在維護體制這邊,顧立雄觀察多數檢察官的心態會認為,「這些民眾都是來搗蛋的,被打還哇哇叫!」

另一名義務律師唐玉盈說,依過往經驗,檢察官面對追究國家暴力案件常採取拖延戰術,且最終不起訴;基於我國設有自訴制度,允許被害人可以不經過檢察官,自行調查、舉證、直接追訴,因此律師團決定直接協助被害人提自訴,同時向行政法院提起國賠訴訟,二路並進。

不過,唐玉盈指出,相較於一般由具有公權力的檢察官擔任公訴人之案件,自訴難處在於,提告民眾和律師都沒有調查權,加上控告對象是強勢的國家體制,且案件屬於對證據要求較嚴格的刑事案件,對提告方來說,過程困難重重。

相較刑事自訴,國賠訴訟稍微容易,唐玉盈替一位受害的國中教師林明慧提出國賠訴訟,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勝訴,敗訴的台北市政府須賠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而北市府也已放棄上訴。

據司改會統計324相關訴訟案件,共有48位民眾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自訴,分別控告江宜樺、王卓鈞、當時的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方仰寧,以及第一線施暴員警等人殺人未遂、傷害、強制等罪;此外,在林明慧國賠案勝訴後,另有30名受傷者也向北市府提出國賠協議請求,但遭市府與市警局拒絕,他們將向行政法院提出國賠訴訟。

受暴民眾提起自訴,反被政府控告

當受暴民眾與國家機器的抗衡從行政院轉移到法庭,國家機器不會坐著挨打,於是又開啟一場武器、戰力極端失衡的戰役。

去年6月,應該是郭盈秀這輩子最難忘的生日,「我去年30歲,就在生日那天收到政府的起訴書!」她自嘲,「我三十而立的生日禮物就是起訴書。」她被政府控告侵入建物、妨害公務等罪。

當受暴民眾提出自訴,卻苦於查不出施暴警察;檢察官卻迅速分兩波起訴132人,這些民眾被控侵入建物、妨害公務、煽惑他人犯罪、毀損公物等罪,其中最大宗、起訴125人的侵入建物罪屬告訴乃論,由當時的行政院秘書長、現國民黨秘書長李四川提告。民眾只能期待,今年520政黨輪替後,承接訴訟的民進黨政府撤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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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事件受害者遭受國家暴力重擊,即便身體的傷痊癒了,心理的傷卻無法結痂,在對抗龐大國家機器的官司時,傷口不時被掀開,一次又一次流血。(攝影/吳逸驊)

諷刺的是,自訴是民眾僅存不多的追訴國家暴力途徑,檢察官卻借力使力,以自訴狀作為證明民眾在324現場的證據,反向起訴「追殺」。324當晚遭警方踢打致挫傷的邱育南被控3項罪名,他說,「他們唯一有的證據,就是我的自訴狀裡面寫到我人在裡面。」據司改會統計,至少有26位自訴人同時遭檢察官起訴,即可能依此途徑成為被告。

即便324流血鎮壓影片與照片透過網路、媒體大肆傳播,至今事隔兩年,在所有控告第一線動手警察的自訴案件中,唯一辨識指認出警察的案例,是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的研究員黃銘崇控告警官涂欣安將他拽入警盾人牆,致使黃遭其他不知名員警毆打,其餘案件都找不到打人警察,皆以不知名下手打人員警為被告。

找不到兇手?還是不能找到?

究其原因,包括324當天多數基層員警戴頭盔,且鎮暴裝遮住臂章,從外觀無法辨認臉部與警察編號。司改會副執行長陳雨凡指出,涂欣安能被指認出來,非常幸運,其他有拍到員警揮棍打人,或能夠指認出打人,且也有臉部影片截圖的少數案件中,就算請法院向警方函查,警方回覆都是「查無此人」。

「警察機關在隱匿資料,或是消極的不去清查這些人。」陳雨凡表示,由於警察單位不配合,導致司法訴訟進行不下去,因為就連要告誰都沒辦法跟法官說。324凌晨遭警方毆打致昏迷、眼骨碎裂,並住院一週的時任立委的周倪安就面臨如此困境。

因為找不出毆打自己的警察,周倪安控告當晚她在行政院所在地的警方,只能寫著「北平東路後門現場指揮官」,卻遭法官駁回,原因是不能只寫「現場指揮官」,必須指名對象。周倪安對此感到不解並質疑,「我如果知道要告誰、知道他的名字,我會這樣寫嗎?」她更批評,法官不願站在受害者立場,「這凸顯我們的司法怠惰!包庇警察的暴力嘛!」

無法究責到第一線執法警察,要究責高層決策者就更困難。陳雨凡解釋,在刑法理論上,犯罪體系從下連到上,必須先找到警察下手打人這件事,才能牽連到上級決策者。

邱育南則說,台北地院法官曾說,若要追究下令高層的責任,必須先釐清,警方處理324事件的SOP和其他抗議事件有何不同?雖然長官不可能直接下令打人,但透過現場SOP、命令術語,第一線警察就會知道「能做到什麼程度」。但警方向法院供稱,當天皆由口頭方式傳達,未制訂SOP,言下之意就是沒有留紀錄,「現在只能等520後,再看他們內部有沒有什麼資料流出來。」邱育南說。

不僅受害民眾與律師透過司法途徑難以施力,就算立法院也對警方束手無策。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在324事件之後不久,即籌組「行政院鎮壓反服貿學運真相調閱專案小組」,要求行政院提供監視器影像、通聯紀錄、進出官署紀錄等資料皆遭到拒絕。為此,立法院在2015年1月底通過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還以決議痛批行政院縱容國家暴力、遲未懲處失職人員,且藐視國會調閱權為由,凍結行政院除人事費之外的五分之一預算,但行政院和警政署仍不為所動。

今年2月底,內政部長陳威仁在立法院接受顧立雄質詢,承諾針對324警察打人一事,願提供警政署內部調查報告。然而,顧立雄近日收到警政署報告,當中指出,僅有一位台北市警察局特勤中隊胡姓中隊長因「對下屬工作監督不周」遭記兩次申誡,其餘無人遭行政懲處。但事實上,被該中隊長(查不出來的)下屬打傷的林明慧老師,已確定獲判30萬元國賠,亦即,除非司法已進行追訴、且該案受到外界關注,否則警方調查沒有任何進展。

而針對周倪安被打傷一事,該報告則指出,「本署相當重視,惟經檢視相關錄影資料,均無委員受傷過程畫面。」且經過訪查在場執勤員警及訪談立委及助理等,「均未發現何人造成委員受傷之事證。」

早在2014年10月2日,王卓鈞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接受周倪安質詢,遭逼問為何遲遲找不出毆打周的警察,他就乾脆以一句「我能力是不太好」搪塞。

周倪安透露,警政署很會做公關,在她住院時,由王卓鈞帶部屬前往探病,後來當她生日還送上蛋糕與蘭花,但她覺得,「這實在很沒意思!重點是你們改革了沒有?」她說,警察體制從威權時代一路承襲下來,相對是保守的一群人,民進黨應利用政黨輪替的機會深入了解警政體系,以圖改革,「不是只看他跟你好來好去,那些都是很表面的!」

結痂緩慢而痛苦,卻一再被掀開

324事件受害者遭受國家暴力重擊,即便身體的傷痊癒了,心理的傷卻無法結痂,在對抗龐大國家機器的官司時,傷口不時被掀開,一次又一次流血。

「他們(檢察官)拿著我們自訴的資料來起訴我們,在這一點上,我感覺到這個體制荒謬!」郭盈秀坦言,自己心理建設沒有那麼完整,她並在日記裡寫道,「這兩年期間,人們會以為時間可以帶走什麼。事實上,排山倒海的司法追訴,滅頂式的淹沒了我們。」

郭盈秀這兩年收到各式訴訟文件,包括開庭通知書、起訴書、起訴無效通知、自訴狀⋯⋯等,多達10至15封。她說,「非常不安、不穩定、沒有安全感,一種懸而未決的感覺,我不知道事情會怎麼發展、什麼時候會結束?我很害怕沒有定奪的那種狀態⋯⋯。」最終因為身心俱疲,即便她仍得面對國家向她提告的官司,郭盈秀還是放棄自訴。

司改會統計324事件中的48位自訴人當中,包括郭盈秀在內,撤回自訴者共有6人。

2014年底,郭盈秀進入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唸研究所,同時到雲林西螺駐村進行駐地創作,藝術創作是她在324之後,好好整理自己、療傷的方式。某次,郭盈秀父親帶著她患有阿茲海默症的奶奶到西螺看她的展覽,她心裡很感動,然而就在父親要離開前,親手交給她一份訴訟文件,那是自訴遭法院駁回的文件,「我覺得我的生活不知不覺都要跟這些東西綁在一起」。

當郭盈秀的父親、母親、姊姊一次次把掛號文件拿給她,她知道自己不是一個人在面對訴訟,但反言之,這也讓親人們牽扯進來,「他們也可能不會比我好過⋯⋯他們想要分擔,不會想讓我一個人去面對。」終究,她覺得自己沒有足夠能量面對官司,更擔心影響家人。

「我們還要假裝像正常人一般的活著,很累!」郭盈秀苦笑地說,「也許不是害怕⋯⋯但我覺得那就是國家的計謀,它就是想要一點一滴去逼退你,一點一滴地去讓你不要再去碰觸(官司)。」

面對警察棍子,只能坐著挨打?

想要透過司法為國家暴力的受害者討公道,目前機會十分渺茫。一群立委、律師們,以及司改會都希望透過體制內改革,避免下一次同樣無解的困境發生。

顧立雄主張,警界應有獨立的督察單位,針對內部紀律案件進行調查,該單位應有部分內部成員參與,以掌握組織內部狀況;也要引進外部成員,避免整個單位包庇自己人,未來可研擬相關組織條例之修法。

對於324案件,顧立雄期許,台北市長柯文哲應利用其人事方面的職權來要求北市警局提供打人警察名單,相較於過去因法輪功學員被打,柯P就能說出要換掉信義分局長之承諾,324事件當然期待柯P能有更多著墨,「他如果沒做這件事情,那是很惋惜啦!」同樣地,520新政府上台後,民進黨內政部長也應重新要求警方提出完整調查報告,藉此進行施壓。

相較於訴訟結果,顧立雄認為更應看重過程,藉由訴訟向警察、甚至江宜樺等決策者施壓,「我不相信讓江宜樺再做一次,他會做出同樣的決定(限時清空行政院)」,也讓未來的行政院長或警政署長記得這個教訓,不敢再採取324的作法,這才是追究國家暴力的目的。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則積極推動新版《集遊法》(《集會遊行保障法》)修法,刪除集會遊行申請許可制與警察的強制命令解散權,回歸《刑法》、《警察職權行使法》等其他法令。此外,針對324事件打人警察無法識別身分之問題,鄭版草案加入強制警察配戴易於辨識身分的名牌,讓警察意識到,「當你過度使用警察職權的時候,你是能被辨認、知道的。」

這兩年組成「324政院事件真相調查小組」、積極採訪324受害民眾的台大社會系博士生林傳凱提供另一層思考。「我們去蒐集證據讓政府的另外一個部門來處理這個部門,這就是司法訴訟這件事情一定程度的本質,」林傳凱認為,司法途徑雖重要,但很難期待「國家的左手處理國家右手做的措施」。因此324的受害者們應該團結在一起,由下而上做些事情,例如重新思考,下一次該怎麼面對警察的棍子?該不該反擊?該不該跑掉?難道只能坐著挨打?

追訴國家暴力,短時間內不會有答案,傷者們走在與國家對抗的路上,這條路還很長。

「我們年輕這一輩沒有經過威權體制,生下來就是一個民主自由的環境,覺得那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七年級生律師唐玉盈說,「我很多當事人是年輕學生,他們其實是很震驚的、情緒很激烈,他們沒有想到自己會被打。」

「國家之所以能對你使用到多大多嚴重的暴力,其實在於我們自己的容忍,如果我們對於政治、對國家使用暴力漠不關心,那國家就會說,『我下次可以打更重』;但如果我們一直反抗,不管最後結果如何,畢竟追究國家暴力本來就很困難,可是我們要展現出一種態度,就是『我們不會放任你、我們是會抵抗的,』這樣的話,我們才能夠守住那條界線。」唐玉盈有感而發地說。

「父親在病房中告訴我們,被驅離時,他聽到有人說『讓他死』,如果真的有人要對我的父親,一個70多歲的老人這樣,我寧可相信這不是真的!但這是父親堅持提告的原因。」周佳京回憶著周榮宗的提告初衷。

周佳京說,父親期待公義能藉著訴訟獲得彰顯,而對她自己來說,「為父親做完這未竟之事,我才沒有遺憾⋯⋯至於目標,就是把它做完,不管結果如何。」

基層員警看324:警察沒有命令就不敢行動,一定是上級允許

在324流血鎮壓事件當中,抹去個人特徵的警察一方面是兇手,一方面卻又只是奉命行事的執行公務者;事件過後,進入司法訴訟階段,警察成了彼此相護的保守封閉群體。對於324的受害群眾,警察是個矛盾又令人憤怒的存在。

警察又如何看自己呢?小陳(化名)是一位服務於苗栗縣的30多歲年輕基層員警,已有10餘年資歷,他平日就關心警察勞動狀況及各種社會議題。小陳在318學運期間多次北上支援,雖未參與到324勤務,但他回憶,當晚有些原本要下班的警察臨時被叫去支援,「他們很不爽,當然是可以打就打,洩憤啊!」而勤務結束後隔天,一位同事聊天時大剌剌說,「打得頭破血流!好爽!」

但過度疲勞並不是警察殺紅了眼的根本原因。小陳說,警察沒有命令就不敢行動,首先,一定是上級命令所允許;既然江宜樺下了限時清空的命令,中間傳達命令的長官揣摩上意,命令一路傳下來,「下面做的事情就變這麼野蠻!」

其次,小陳說,警察是極端保守、麻木的團體,「就是一種機器化、類似野獸的東西,你丟什麼指令、按個鈕,他們就動一動。」因此不僅打人時毫不手軟,就算324事件之後,面對輿論抨擊,基層同事們「被罵也不生氣,完全沒感覺,大家都很習慣。」

小陳說,318學運期間,除了3、4位警察中風遭媒體曝光,其實私底下還有更多病倒的案例,消息卻被壓下來。例如有位年輕警察在支援學運期間中風,但病發時已下班回家超過3小時,因此不能算因公傷亡,後來住進療養院至今,兩年內能領取基本撫恤和底薪,但近日即將兩年,若屆時還無法復職就必須強制免職。

小陳感嘆,面對這類事情,長官不願協助爭取權益、開記者會,同事沒人敢幫忙說話,「講難聽點,警察真的是保守到⋯⋯死了就算了!」他說,如果連對自己人都這麼殘忍,覺得324打人很痛快,就一點也不奇怪。

在這樣的環境下,警察升遷機制十分畸形,「警官要砍自己人才會升得快!你砍一個小警察、處分他申誡,你就有績效、有嘉獎。」小陳說,過去有長官查勤時專門找麻煩,就算員警站好讓他查,他總能以防彈背心沒穿好等微不足道理由進行處分,該長官每換一個分局就砍一堆人,還升得特別快。

什麼時候長官會特別挺下屬?就是面臨自己可能被牽連時。小陳說,只要把324發生警察打人的時間點、地點負責單位的簽到簿都查一次,很快能縮小搜尋範圍;至於拍到臉部的打人者,用人臉辨識系統就能馬上找出來,因此「怎麼可能找不出來?是不能找出來!」萬一負有督導責任的長官會擔心,若被連帶處分,冷凍個3、5年,或甚至無法升官,「所以表面上好像我很挺你,根本是自己怕出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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