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台灣國手在國際拳擊賽上拿下好成績,國內娛樂性質的格鬥賽事掀起熱潮,拳擊運動成為許多人的新選擇,渴望一圓擂台夢。然而,今年(2026)5月的一起比賽事故──台北市一名拳擊新手參與賽事後,頭暈不適,就醫後身亡──讓拳擊運動的潛在風險再次受到關注。
不同於單項協會主辦的賽事受運動部監管,如雨後春筍頻繁舉辦的民間賽事並沒有統一、法定安全規範;各主辦單位在賽前及賽後體檢、醫療配置、選手保險等做法不一。在制度缺乏一致標準的情況下,賽事安全只能高度仰賴主辦單位自律,以及選手切勿抱持僥倖心態隱瞞傷病史,別讓可避免的風險演變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四方型擂台以繩索圍起,場邊選手動態暖身、揮空拳、打沙包,工作人員廣播與觀眾交談聲此起彼落,等待選手從各自代表的紅、藍兩角上台,戴上護齒,裁判一聲「Box!」,比賽就此展開。6月底的一個週末,「全國菁英拳擊聯賽」與「拳魂崛起・進化之戰」兩場賽事同步登場,超過60組選手在台中、台北較勁。
目前的拳賽盛況也是因為任何場館或組織,都可以舉辦比賽,以打響場館知名度,也讓各種程度的學員有競技場合,不再限於單項運動協會舉辦的正式比賽只給高手參加,普辦比賽以提高學習動機。
UFC GYM教練楊孟諺則認為,近年台灣拳擊國手在國際賽事的亮眼成績,也帶動了學習人口快速增加,「從2021年(東京奧運)黃筱雯拿下銅牌開始,尤其2024年(巴黎奧運)林郁婷金牌之後,拳擊受到更多人關注。以前早上的團體課大概只有4、5個學生,現在幾乎都有10幾個人。」
然而,隨著愈來愈多人走進拳館、躍躍欲試站上擂台,拳擊運動的風險也再次受到關注:快速增加的各式拳擊賽事,是否都做好保護選手的準備?該如何避免傷亡意外發生?

27歲的楊敏弘在2年前參加了人生第一場比賽「MPF慕泰菁英賽」踢拳項目新人組。當時,他學習泰拳、踢拳等格鬥運動約2年,即使忙於工作和育兒,每週仍維持訓練3至5天。
「(對手)看起來很大隻,」楊敏弘難免緊張,「我告訴自己要專注在比賽上。」他回憶,賽前一天過磅時,自己將實際體重控制在低於參賽量級,以符合標準,但對手看起來是透過大量脫水來達標,以致於隔天正式上擂台時,對手體重早已恢復,明顯比楊敏弘還要重。
賽後,楊敏弘隱約感到身體不適,就醫檢查發現左側肋骨骨裂。
這類受傷意外在格鬥賽事中並不罕見,但往往只有重傷或死亡事件才會登上新聞版面。2019年至2026年,隨著拳賽蓬勃,台灣至少發生4起重大拳擊比賽事故,傷亡選手多為20至30歲,且大多是初學者。
在淡江大學生拳擊事故發生後,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曾發表聲明,指出協會舉辦的賽事皆會幫選手投保至少300萬公共意外險、100至200萬的旅平險、至少100萬的特定活動險,且一定會配置合格裁判、醫師及護理師等等。
然而,現今拳擊賽事眾多,是否都依循同樣標準?

2022年,有選手參加「大拳頭拳擊友誼賽」後身亡,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丁姓負責人。根據二審判決書,丁姓負責人主張,自己經營的是民間拳擊俱樂部,並非國際拳擊總會或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所屬團體,不需比照國際拳擊規則。賽事準備了更具保護力的頭盔與拳套、要求選手出具身體狀況聲明書、配有A級裁判,身為主辦方已提供足夠的替代安全措施。
丁姓負責人提到,胡姓選手的硬腦膜下腔出血為賽前2週練習時留下的舊傷,到比賽當天都沒有異狀,即使現場有拳台醫師進行賽前理學檢查,也未必能檢測出來,可能還是會同意選手出賽。此外,拳台醫師僅能處理明顯外傷,如選手有顱內出血、意識不清,仍只能緊急送醫。在該場意外中,被害人下場後約5分鐘即通報救護車,並非因為少了拳台醫師而造成延誤。
判決書也指出,就算醫師判斷選手無明顯症狀、准許選手參賽,拳台醫師也會因選手病史緊盯全場,於回合間休息時確認身體狀況,有機會避免選手死亡。因此判處丁姓負責人有期徒刑6個月。
KOBA分析,多數拳館或民間賽事規模不大,難靠門票收入回本,為了不影響選手參賽意願,成本轉嫁到報名費的也有限。對主辦方而言,扣除場地、人力、器材、行政支出後,辦比賽的獲益往往只剩品牌曝光。
但愈高規格的安全措施意味著龐大金錢及時間成本。他舉例,即使沒有配置救護車,多數比賽仍能照常舉行,若配置救護車,成本可能高出5倍。此外,拳擊運動常被保險公司列為「除外不保事項」,若要提高保險等級,保費甚至會差到10倍以上,「我還遇過拒保的,只能再找別家(保險公司),如果都不給保,我一定不辦(比賽),」KOBA說。

張建凱認為,除了賽事的安全機制,裁判經驗也是保護選手的關鍵。
「如果是資歷比較淺的裁判,有時候連犯規動作都不一定看得出來,」張建凱表示,裁判經驗確實會影響風險判斷,他自己執裁時,尤其面對初學者,會採取更保守的裁判標準;有些新手選手會害怕出拳、閉眼睛,「我們大概心裡就知道要保護他了。」若選手接連2次遭重擊、無法有效防禦,張建凱通常就會提前終止比賽,避免傷害擴大。
國際拳擊總會的「保護措施和停賽期間」規定中,當選手遭遇擊倒(KO)或因頭部重擊導致裁判終止比賽(RSC)時,為了保護選手的身體與腦部健康,必須強制進入停賽期。選手在停賽期禁止做揮拳動作或實戰訓練,需遵守「禁賽結束返回競賽計畫(GRADUATED RETURN TO BOXING PROGRAMME, GRTP)」,並經過醫師檢查、開立證明才可重回擂台。
停賽判定標準:
- 單次被KO或RSC 選手因頭部重擊被擊倒,或經拳台醫師診斷為腦震盪,需停賽30天。
- 2次被KO或RSC 選手在3個月內2度因頭部遭受重擊被擊倒(KO)或遭裁判終止比賽(RSC),或經醫師診斷為腦震盪,自第2次被擊倒後的30天內不得參加比賽。
- 3次被KO或RSC 選手在12個月內3度因頭部遭受重擊被擊倒(KO)或遭裁判終止比賽(RSC),或經醫師診斷為腦震盪,自第3次被擊倒後的一年內不得參加比賽。
- 拳擊手因頭部受到重擊被擊倒,或遭裁判終止比賽,但經拳台醫師診斷「沒有」腦震盪,即使拳台醫師認為需要停賽,拳擊手可拒絕接受停賽。
禁賽結束返回競賽計畫,以30天禁賽期為例:
- 第 0 階段:完全休息(24~48小時)。
- 第 1 階段:回到學校或工作崗位等,不引發症狀的日常活動
- 第 2 階段:輕量有氧運動(如慢跑、騎飛輪,最大心率<70%),禁止肌耐力訓練。
- 第 3 階段:特定拳擊運動(如打空拳、跳繩、間歇跑)。
- 第 4 階段:無接觸性的技能訓練(如打沙袋、打靶)。
- 第 5 階段:經醫師檢查評估後,才可進行接觸性訓練。
- 第 6 階段:重返競賽(受傷後至少第 35 天起)。
每一個階段中,選手都必須維持 24 小時無症狀才能進入下一階段;若出現不適症狀,就必須退回上一階段重新開始。
不過,即便配有拳台醫師,也難以立即抓出如腦震盪這類舊傷。林杏青說明,目前民間賽事大多在賽前請選手確認有無慢性病、是否懷孕、測量血壓等等,腦震盪也無法透過單一測試或影像排除。若選手未誠實告知傷病史,醫師只能透過SCAT-6量表來評估風險,但受限於流程壓力及成本問題, 很難在賽事現場實務操作。

另一方面,腦震盪或腦傷症狀不一定會立即出現,也沒有典型表現,還可能與選手過度訓練、節食減重等不適感重疊。林杏青說:
「曾聽選手分享,拳館的隊友下場後突然間變得很嗨,沒有頭暈,也沒有頭痛。結果後來檢查,真的有腦震盪。」
林杏青補充,陷入恍惚、混亂、重複問問題、回答變慢、坐立不安、畏光、怕吵,甚至情緒變化都可能是腦震盪徵兆,旁人對選手的陪伴及觀察至關重要。
「必須透過各種不同的教育管道讓選手知道,隱藏自己的心血管、腦神經疾病會有風險。」
但仰賴選手自陳傷病史和訓練經歷的現況下,林杏青坦言,「很多人報了比賽就是想打,選手可能承受教練壓力、同儕壓力、主辦單位的壓力⋯⋯多數人應該只是覺得『不會這麼慘吧』。」甚至,有些選手輸了比賽後,情緒激動,不願意配合賽後檢查。
張建凱曾執裁過拳館館內賽,不僅裁判陣容、醫護團隊直上高規格,還為避免選手有出賽壓力,不收報名費。但當有選手因脈搏太快,而被主辦方要求暫時觀察、否則無法上場時,選手卻不悅表示「自己沒問題」,張建凱直言:「不是你可不可以,出了事情,誰負責?」
KOBA指出,在他籌劃的賽事中,若選手賽前血壓偏高,大會會特別註記,並交代裁判從嚴把關、適時終止比賽,「選手可能會抗議或生氣,沒關係,退錢也沒關係。」

林杏青同時具有醫療專業與10年柔術比賽經驗,他認為,綜合實務跟醫學局限下,教育選手及教練提升風險意識,比安排嚴謹的篩檢來得更有用:
「通常觀察選手最多的是他的教練,選手的個性、脾氣、認知一旦有任何改變,教練會先發現。如果教練能認知到『不要硬打比較好,以後生涯比較長』,選手比較會聽教練的。」
教練楊孟諺從國一開始練拳擊,至今已超過20年。他曾是少年拳擊國手、2008年北京奧運培訓隊陪練員,拿過大專盃三連霸及多次全運會名次,於2021年肩膀手術後退役,目前除了在健身房授課、帶領成人選手出賽,也是台北市百齡高中的外聘教練。
在楊孟諺的經驗中,管理成人選手與學生選手,有極大差異。
學生選手週間都在校上課及訓練,教練能長期觀察學生的身體狀況、訓練表現,學生也容易向教練吐露心事,因此較能適時調整訓練內容。成人學員各自有家庭、工作與生活壓力,一週可能只能訓練1到3次,飲食、作息也較難控制。因此教練除了技術訓練之外,更需與成人學員互動,了解平時生活狀況,避免累積運動傷害。
另一方面,學員心態也很重要,「如果學員情緒控制不佳、不願意接受指導,甚至把拳擊變成打架,就容易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傷,」楊孟諺說,如果有這樣的學員,即使學員很想上場,他也會明確告知原因並勸退。
因此,有些成人學員同時在多間拳館學習,或練習頻率不固定,若商請他擔任場邊教練,即便有人情壓力,楊孟諺也會考量因為無法掌握對方的健康與訓練狀況,選擇婉拒。

從近年幾起重大拳擊事故看來,是否新手更容易出意外?
KOBA認同,新人選手多半不懂得控制力道,常常「傻傻地衝」,但「沒有人一開始就是老手」,加上新手參賽意願與熱情通常比老手高,「這個課題就要回到主辦單位,要讓格鬥普及化,就要下更多功夫。」他舉例,上班族可能有三高、慢性病,比青少年更加脆弱;在日本業餘賽事規範中,35歲以上的參賽者就會被視為跟青少年一樣,特別需要保護。
選手也必須認知,任何運動都有風險,「你今天去打球、跑馬拉松都可能會熱衰竭,那你能不能承擔這個風險?」KOBA說。
第一場賽事骨裂後,經過5個月才又重返擂台的楊敏弘,接連在第2、3場賽事中獲得勝利;甚至在取得優勢後、察覺對手明顯體力不支,他選擇「不追擊」以保護對方。
楊敏弘表示,第一場比賽受傷後,他重新檢視訓練方式與運動安全,因此進修並考取美國國家肌力與體能協會(National Strength and Conditioning Association, NSCA)教練執照。他認為,新手在技術訓練外,提升體能也相當重要,「技術訓練告訴你怎麼防禦,但實際上你的身體支不支撐得了對手的攻擊?」
「輸1次、2次都還有機會再贏,但如果你受到各種傷害,可能就沒有下一次了,」楊敏弘在近日發生的拳擊意外後發文分享感觸,引起不少共鳴。他強調,許多業餘格鬥愛好者打比賽是為了「證明能力」,但保障自我安全遠比追求頭銜重要,身體不適時認輸或退賽,並不丟臉:
「一個人判斷自己能不能再繼續進行比賽,絕對比打贏、打殘對手更值得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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