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撼擂台夢:8年4起傷亡意外,民間拳擊賽安全防線怎麼守護?
台灣業餘格鬥賽事近年大幅增加,但2026年5月發生新手參賽後身亡的事故,讓拳擊運動的潛在風險再次受到關注。圖為民間拳擊賽情境,非文章當事人。(攝影/黃世澤)
台灣業餘格鬥賽事近年大幅增加,但2026年5月發生新手參賽後身亡的事故,讓拳擊運動的潛在風險再次受到關注。圖為民間拳擊賽情境,非文章當事人。(攝影/黃世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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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台灣國手在國際拳擊賽上拿下好成績,國內娛樂性質的格鬥賽事掀起熱潮,拳擊運動成為許多人的新選擇,渴望一圓擂台夢。然而,今年(2026)5月的一起比賽事故──台北市一名拳擊新手參與賽事後,頭暈不適,就醫後身亡──讓拳擊運動的潛在風險再次受到關注。

不同於單項協會主辦的賽事受運動部監管,如雨後春筍頻繁舉辦的民間賽事並沒有統一、法定安全規範;各主辦單位在賽前及賽後體檢、醫療配置、選手保險等做法不一。在制度缺乏一致標準的情況下,賽事安全只能高度仰賴主辦單位自律,以及選手切勿抱持僥倖心態隱瞞傷病史,別讓可避免的風險演變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四方型擂台以繩索圍起,場邊選手動態暖身、揮空拳、打沙包,工作人員廣播與觀眾交談聲此起彼落,等待選手從各自代表的紅、藍兩角上台,戴上護齒,裁判一聲「Box!」,比賽就此展開。6月底的一個週末,「全國菁英拳擊聯賽」「拳魂崛起・進化之戰」兩場賽事同步登場,超過60組選手在台中、台北較勁。

「近幾年(賽事數量)肯定是翻倍,」曾任柔術亞錦賽國家代表隊教練的KOBA說。他目前經營「奔跑山豬」運動教室,開設拳擊、踢拳、泰拳等課程,同時是花蓮縣格鬥運動推廣協會理事長,有多年舉辦格鬥賽事經驗,籌辦過全民運動會、全國中學運動會、日台國際交流賽事及多項民間賽事。他觀察,2023年由YouTuber尼克星對戰綜合格鬥(MMA)選手李育昇的「拳下星城
「拳下星城」為標榜名人、網紅拳擊對決賽事「拳上」的番外篇。尼克星與李育昇對戰的主賽事共進行6回合,每回合3分鐘,回合間隔休息1分鐘。賽事直播時超過30萬人觀看。
」主秀掀起一波技擊運動浪潮,「很多人練拳是想紅,人人都想被看到嘛。」

目前的拳賽盛況也是因為任何場館或組織,都可以舉辦比賽,以打響場館知名度,也讓各種程度的學員有競技場合,不再限於單項運動協會舉辦的正式比賽只給高手參加,普辦比賽以提高學習動機。

UFC GYM教練楊孟諺則認為,近年台灣拳擊國手在國際賽事的亮眼成績,也帶動了學習人口快速增加,「從2021年(東京奧運)黃筱雯拿下銅牌開始,尤其2024年(巴黎奧運)林郁婷金牌之後,拳擊受到更多人關注。以前早上的團體課大概只有4、5個學生,現在幾乎都有10幾個人。」

然而,隨著愈來愈多人走進拳館、躍躍欲試站上擂台,拳擊運動的風險也再次受到關注:快速增加的各式拳擊賽事,是否都做好保護選手的準備?該如何避免傷亡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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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場拳擊比賽開打前,場邊選手進行暖身與揮拳練習。(攝影/黃世澤)
某場拳擊比賽開打前,場邊選手進行暖身與揮拳練習。(攝影/黃世澤)
擂台夢的現實與挑戰

27歲的楊敏弘在2年前參加了人生第一場比賽「MPF慕泰菁英賽」踢拳項目新人組。當時,他學習泰拳、踢拳等格鬥運動約2年,即使忙於工作和育兒,每週仍維持訓練3至5天。

「(對手)看起來很大隻,」楊敏弘難免緊張,「我告訴自己要專注在比賽上。」他回憶,賽前一天過磅時,自己將實際體重控制在低於參賽量級,以符合標準,但對手看起來是透過大量脫水來達標,以致於隔天正式上擂台時,對手體重早已恢復,明顯比楊敏弘還要重。

當天,楊敏弘的力量、體能都居於劣勢,原本以為可以撐完3回合,但因為前一場比賽發生了嚴重的受傷意外──某位選手被打到流鼻血,雖然短時間內止血,但步伐已開始搖晃,對手繼續猛攻,結果該名選手最後由醫療組用擔架直接抬出場送醫。楊敏弘認為,這場意外導致裁判對「判讀選手狀態」變得更謹慎;因此,他第一回合被重擊讀秒
當裁判判定一方選手遭受明顯重擊(頭被打飛、重心不穩等),會介入並開始計數。無論選手多快恢復,裁判皆會強制數完8秒,目的在於保護選手安全,並判定受創選手是否還有能力繼續比賽。
一次,第二回合再被重擊後,便被裁判終止了比賽。

賽後,楊敏弘隱約感到身體不適,就醫檢查發現左側肋骨骨裂。

這類受傷意外在格鬥賽事中並不罕見,但往往只有重傷或死亡事件才會登上新聞版面。2019年至2026年,隨著拳賽蓬勃,台灣至少發生4起重大拳擊比賽事故,傷亡選手多為20至30歲,且大多是初學者。

淡江大學生拳擊事故發生後,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曾發表聲明,指出協會舉辦的賽事皆會幫選手投保至少300萬公共意外險、100至200萬的旅平險、至少100萬的特定活動險,且一定會配置合格裁判、醫師及護理師等等。

然而,現今拳擊賽事眾多,是否都依循同樣標準?

拳擊賽的基本安全SOP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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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選手在登台前接受醫師理學檢查。目前民間賽事多由現場醫師確認選手血壓,並詢問有無相關傷病史。(攝影/黃世澤)
參賽選手在登台前接受醫師理學檢查。目前民間賽事多由現場醫師確認選手血壓,並詢問有無相關傷病史。(攝影/黃世澤)

2022年,有選手參加「大拳頭拳擊友誼賽」後身亡,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丁姓負責人。根據二審判決書,丁姓負責人主張,自己經營的是民間拳擊俱樂部,並非國際拳擊總會或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所屬團體,不需比照國際拳擊規則。賽事準備了更具保護力的頭盔與拳套、要求選手出具身體狀況聲明書、配有A級裁判,身為主辦方已提供足夠的替代安全措施。

丁姓負責人提到,胡姓選手的硬腦膜下腔出血為賽前2週練習時留下的舊傷,到比賽當天都沒有異狀,即使現場有拳台醫師進行賽前理學檢查,也未必能檢測出來,可能還是會同意選手出賽。此外,拳台醫師僅能處理明顯外傷,如選手有顱內出血、意識不清,仍只能緊急送醫。在該場意外中,被害人下場後約5分鐘即通報救護車,並非因為少了拳台醫師而造成延誤。

但二審法官認定,主辦賽事的丁姓負責人擁有國際拳擊總會一星教練、職業裁判及國家A級教練與裁判等資歷,應熟知國際拳擊規則,卻疏忽「配置拳台醫師全程在場」的義務。如果拳賽配置拳台醫師,賽前檢驗就能問出選手曾遭重擊,且未必符合運動醫學臨床上的「六步回場
判決書中,鑑定人大林慈濟醫院高功能運動醫學中心主任陳韋任解釋「六步回場」為:傷後第1天回到一般正常生活,第2天做很輕度的有氧運動,第3天做稍微多一點程度的有氧運動,第4天做非接觸的強度運動,第5天做減量的接觸性運動,第6天才能夠真正回到原來的運動強度,每一天的觀察都不能出現症狀,若有症狀就要往回推。
」步驟,有可能禁止選手參賽。

判決書也指出,就算醫師判斷選手無明顯症狀、准許選手參賽,拳台醫師也會因選手病史緊盯全場,於回合間休息時確認身體狀況,有機會避免選手死亡。因此判處丁姓負責人有期徒刑6個月。

KOBA分析,多數拳館或民間賽事規模不大,難靠門票收入回本,為了不影響選手參賽意願,成本轉嫁到報名費的也有限。對主辦方而言,扣除場地、人力、器材、行政支出後,辦比賽的獲益往往只剩品牌曝光。

但愈高規格的安全措施意味著龐大金錢及時間成本。他舉例,即使沒有配置救護車,多數比賽仍能照常舉行,若配置救護車,成本可能高出5倍。此外,拳擊運動常被保險公司列為「除外不保事項」,若要提高保險等級,保費甚至會差到10倍以上,「我還遇過拒保的,只能再找別家(保險公司),如果都不給保,我一定不辦(比賽),」KOBA說。

擔任過總統盃、全大運等賽事的台上裁判員(簡稱場裁或台裁)
不參與評分,負責監督選手遵守比賽規則、保護選手安全。如比賽雙方實力懸殊,台上裁判員可隨時終止比賽。選手受傷時,台上裁判員可諮詢拳台醫師意見。
、擁有拳擊協會A級裁判及教練資格的張建凱指出,即使各賽事防護規格有落差,例如主辦方並非聘請醫師、護理師,而是配置EMT-1(初級緊急救護技術員),都算符合基本要求;以3年前的「拳願格鬥娛樂賽」憾事為例,就是因為都有遵守基本SOP,主辦方才沒被起訴,「大多該有的統統有,就像你開餐廳,一定會注意衛生,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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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國家A級裁判資格的張建凱指出,裁判經驗是保護選手的關鍵,面對新手更需採取保守的判讀標準,適時提前終止比賽。(攝影/黃世澤)
擁有國家A級裁判資格的張建凱指出,裁判經驗是保護選手的關鍵,面對新手更需採取保守的判讀標準,適時提前終止比賽。(攝影/黃世澤)

張建凱認為,除了賽事的安全機制,裁判經驗也是保護選手的關鍵。

張建凱當時是「第11屆大拳頭拳擊友誼賽」的台下評判員(簡稱邊裁)
根據選手在回合內的表現計分,在每回合結束時將分數交給大會紀錄。
,他回憶,出事選手被擊中頭部時,並沒有明顯晃動,選手還示意「可以繼續打」,但台裁仍終止了比賽,因為選手「眼神不對」。

「如果是資歷比較淺的裁判,有時候連犯規動作都不一定看得出來,」張建凱表示,裁判經驗確實會影響風險判斷,他自己執裁時,尤其面對初學者,會採取更保守的裁判標準;有些新手選手會害怕出拳、閉眼睛,「我們大概心裡就知道要保護他了。」若選手接連2次遭重擊、無法有效防禦,張建凱通常就會提前終止比賽,避免傷害擴大。

沒有選手證的一般人更需掌控傷病史
張建凱指出,中華民國拳擊協會主辦的、以校隊科班為主的比賽(如全中運、全大運)中,選手都必須出具選手證(或稱選手手冊),選手證上除了載明選手參與的賽事、量級,還有KO
Knock Out,意指「擊倒」。
RSC
Referee Stops Contest,意指「裁判終止比賽」。
當台上裁判認為一方選手已經失去防衛能力、受到過多重擊,或因受傷無法繼續安全參賽時,為了保護選手的生命安全,裁判會直接宣告比賽終止,並判定對手獲勝。
紀錄,讓教練能確切掌握選手何時受過重擊,注意是否有腦震盪風險,落實「30天內禁止比賽、訓練」等保護規定。然而,目前並沒有針對一般格鬥學習者的選手證制度。
禁賽政策及重返競賽計畫

國際拳擊總會的「保護措施和停賽期間」規定中,當選手遭遇擊倒(KO)或因頭部重擊導致裁判終止比賽(RSC)時,為了保護選手的身體與腦部健康,必須強制進入停賽期。選手在停賽期禁止做揮拳動作或實戰訓練,需遵守「禁賽結束返回競賽計畫(GRADUATED RETURN TO BOXING PROGRAMME, GRTP)」,並經過醫師檢查、開立證明才可重回擂台。

停賽判定標準:

  1. 單次被KO或RSC 選手因頭部重擊被擊倒,或經拳台醫師診斷為腦震盪,需停賽30天。
  2. 2次被KO或RSC 選手在3個月內2度因頭部遭受重擊被擊倒(KO)或遭裁判終止比賽(RSC),或經醫師診斷為腦震盪,自第2次被擊倒後的30天內不得參加比賽。
  3. 3次被KO或RSC 選手在12個月內3度因頭部遭受重擊被擊倒(KO)或遭裁判終止比賽(RSC),或經醫師診斷為腦震盪,自第3次被擊倒後的一年內不得參加比賽。
  4. 拳擊手因頭部受到重擊被擊倒,或遭裁判終止比賽,但經拳台醫師診斷「沒有」腦震盪,即使拳台醫師認為需要停賽,拳擊手可拒絕接受停賽。

禁賽結束返回競賽計畫,以30天禁賽期為例:

  • 第 0 階段:完全休息(24~48小時)。
  • 第 1 階段:回到學校或工作崗位等,不引發症狀的日常活動
  • 第 2 階段:輕量有氧運動(如慢跑、騎飛輪,最大心率<70%),禁止肌耐力訓練。
  • 第 3 階段:特定拳擊運動(如打空拳、跳繩、間歇跑)。
  • 第 4 階段:無接觸性的技能訓練(如打沙袋、打靶)。
  • 第 5 階段:經醫師檢查評估後,才可進行接觸性訓練。
  • 第 6 階段:重返競賽(受傷後至少第 35 天起)。

每一個階段中,選手都必須維持 24 小時無症狀才能進入下一階段;若出現不適症狀,就必須退回上一階段重新開始。

杏仁復健科診所院長林杏青曾擔任柔術、拳擊、泰拳、空手道、拔河等賽事的場邊醫師,他解釋,純柔術比賽常見傷害為勒昏、脫臼、韌帶肌腱損傷,打擊類比賽則免不了流鼻血;而拳擊比賽中,最需注意的就是腦震盪,若選手尚未復原前又遭受擊打,可能導致「二次撞擊症候群
針對「二次撞擊症候群(Second impact syndrome,SIS)」,林杏青解釋,選手第一次頭部受到撞擊後,其腦血流的調節能力本來就已經變差;如果再反覆受到第二次撞擊,會導致「顱內壓」以非常快的速度升高。而因為人類大腦(頭骨)是密閉空間,當顱內壓不斷增加時,壓力無處釋放,腦細胞在壓力過大的狀況下就會開始壞死。
」,加速腦部損傷。

不過,即便配有拳台醫師,也難以立即抓出如腦震盪這類舊傷。林杏青說明,目前民間賽事大多在賽前請選手確認有無慢性病、是否懷孕、測量血壓等等,腦震盪也無法透過單一測試或影像排除。若選手未誠實告知傷病史,醫師只能透過SCAT-6量表來評估風險,但受限於流程壓力及成本問題, 很難在賽事現場實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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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仁復健科診所院長林杏青(左)表示,拳擊運動需特別注意腦震盪風險,若在尚未復原前再度遭受擊打,可能導致嚴重的二次撞擊症候群。 (攝影/黃世澤)
杏仁復健科診所院長林杏青(左)表示,拳擊運動需特別注意腦震盪風險,若在尚未復原前再度遭受擊打,可能導致嚴重的二次撞擊症候群。 (攝影/黃世澤)

另一方面,腦震盪或腦傷症狀不一定會立即出現,也沒有典型表現,還可能與選手過度訓練、節食減重等不適感重疊。林杏青說:

「曾聽選手分享,拳館的隊友下場後突然間變得很嗨,沒有頭暈,也沒有頭痛。結果後來檢查,真的有腦震盪。」

林杏青補充,陷入恍惚、混亂、重複問問題、回答變慢、坐立不安、畏光、怕吵,甚至情緒變化都可能是腦震盪徵兆,旁人對選手的陪伴及觀察至關重要。

「必須透過各種不同的教育管道讓選手知道,隱藏自己的心血管、腦神經疾病會有風險。」

但仰賴選手自陳傷病史和訓練經歷的現況下,林杏青坦言,「很多人報了比賽就是想打,選手可能承受教練壓力、同儕壓力、主辦單位的壓力⋯⋯多數人應該只是覺得『不會這麼慘吧』。」甚至,有些選手輸了比賽後,情緒激動,不願意配合賽後檢查。

張建凱曾執裁過拳館館內賽,不僅裁判陣容、醫護團隊直上高規格,還為避免選手有出賽壓力,不收報名費。但當有選手因脈搏太快,而被主辦方要求暫時觀察、否則無法上場時,選手卻不悅表示「自己沒問題」,張建凱直言:「不是你可不可以,出了事情,誰負責?」

KOBA指出,在他籌劃的賽事中,若選手賽前血壓偏高,大會會特別註記,並交代裁判從嚴把關、適時終止比賽,「選手可能會抗議或生氣,沒關係,退錢也沒關係。」

教練與選手本身是第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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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實務跟醫學侷限下,選手及教練皆須提升風險意識。教練更是最能長期觀察選手狀態的人,當選手在擂台上眼神失焦或失去自我保護能力時,場邊教練須果斷拋毛巾終止比賽。(攝影/黃世澤)
綜合實務跟醫學侷限下,選手及教練皆須提升風險意識。教練更是最能長期觀察選手狀態的人,當選手在擂台上眼神失焦或失去自我保護能力時,場邊教練須果斷拋毛巾終止比賽。(攝影/黃世澤)

林杏青同時具有醫療專業與10年柔術比賽經驗,他認為,綜合實務跟醫學局限下,教育選手及教練提升風險意識,比安排嚴謹的篩檢來得更有用:

「通常觀察選手最多的是他的教練,選手的個性、脾氣、認知一旦有任何改變,教練會先發現。如果教練能認知到『不要硬打比較好,以後生涯比較長』,選手比較會聽教練的。」

教練楊孟諺從國一開始練拳擊,至今已超過20年。他曾是少年拳擊國手、2008年北京奧運培訓隊陪練員,拿過大專盃三連霸及多次全運會名次,於2021年肩膀手術後退役,目前除了在健身房授課、帶領成人選手出賽,也是台北市百齡高中的外聘教練。

在楊孟諺的經驗中,管理成人選手與學生選手,有極大差異。

學生選手週間都在校上課及訓練,教練能長期觀察學生的身體狀況、訓練表現,學生也容易向教練吐露心事,因此較能適時調整訓練內容。成人學員各自有家庭、工作與生活壓力,一週可能只能訓練1到3次,飲食、作息也較難控制。因此教練除了技術訓練之外,更需與成人學員互動,了解平時生活狀況,避免累積運動傷害。

楊孟諺形容,教練就像選手的「監護人」,要對選手負責,因此,當學員提出想踏上擂台,他會評估學員在進階技巧和抗打能力的表現、年紀、有無高血壓、眼部和心臟疾病等等。曾有選手漏斗胸
漏斗胸(Pectus Excavatum)是常見的先天性胸壁畸形,指胸骨及兩側肋軟骨向內凹陷,外觀形似漏斗。發生率約為每300至400名新生兒中有一例,男性多於女性。
開刀,來問楊孟諺能否參賽,他請選手休養後再考慮。

另一方面,學員心態也很重要,「如果學員情緒控制不佳、不願意接受指導,甚至把拳擊變成打架,就容易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傷,」楊孟諺說,如果有這樣的學員,即使學員很想上場,他也會明確告知原因並勸退。

在賽場上,楊孟諺說明,教練不只負責擬定戰術,還得時時監控選手狀態──選手眼神是否失焦、反應遲鈍、閉眼閃躲、身體姿勢變形等等,當選手失去自我保護能力,即使想繼續打,教練也必須果斷「丟毛巾
代表教練決定棄權、認輸。
」。

因此,有些成人學員同時在多間拳館學習,或練習頻率不固定,若商請他擔任場邊教練,即便有人情壓力,楊孟諺也會考量因為無法掌握對方的健康與訓練狀況,選擇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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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楊孟諺指出,成人學員面臨工作與生活壓力,教練除了技術訓練,更需透過日常互動掌握其身心常態,藉此評估抗打能力與參賽資格。(攝影/黃世澤)
教練楊孟諺指出,成人學員面臨工作與生活壓力,教練除了技術訓練,更需透過日常互動掌握其身心常態,藉此評估抗打能力與參賽資格。(攝影/黃世澤)
給新手的建議

從近年幾起重大拳擊事故看來,是否新手更容易出意外?

KOBA認同,新人選手多半不懂得控制力道,常常「傻傻地衝」,但「沒有人一開始就是老手」,加上新手參賽意願與熱情通常比老手高,「這個課題就要回到主辦單位,要讓格鬥普及化,就要下更多功夫。」他舉例,上班族可能有三高、慢性病,比青少年更加脆弱;在日本業餘賽事規範中,35歲以上的參賽者就會被視為跟青少年一樣,特別需要保護。

選手也必須認知,任何運動都有風險,「你今天去打球、跑馬拉松都可能會熱衰竭,那你能不能承擔這個風險?」KOBA說。

第一場賽事骨裂後,經過5個月才又重返擂台的楊敏弘,接連在第2、3場賽事中獲得勝利;甚至在取得優勢後、察覺對手明顯體力不支,他選擇「不追擊」以保護對方。

楊敏弘表示,第一場比賽受傷後,他重新檢視訓練方式與運動安全,因此進修並考取美國國家肌力與體能協會(National Strength and Conditioning Association, NSCA)教練執照。他認為,新手在技術訓練外,提升體能也相當重要,「技術訓練告訴你怎麼防禦,但實際上你的身體支不支撐得了對手的攻擊?」

「輸1次、2次都還有機會再贏,但如果你受到各種傷害,可能就沒有下一次了,」楊敏弘在近日發生的拳擊意外後發文分享感觸,引起不少共鳴。他強調,許多業餘格鬥愛好者打比賽是為了「證明能力」,但保障自我安全遠比追求頭銜重要,身體不適時認輸或退賽,並不丟臉:

「一個人判斷自己能不能再繼續進行比賽,絕對比打贏、打殘對手更值得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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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都伴隨著風險,參與格鬥賽事在追求熱血擂台夢的同時,如何評估自身承擔風險的能力、建立理智退賽的觀念,是保障選手安全的核心關鍵。(攝影/黃世澤)
運動都伴隨著風險,參與格鬥賽事在追求熱血擂台夢的同時,如何評估自身承擔風險的能力、建立理智退賽的觀念,是保障選手安全的核心關鍵。(攝影/黃世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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