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拆期限過後,黎明幼兒園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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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不拆,學校不賣!」、「原地保留幼兒園!」5月7日,一個尋常的炎熱假日午後,台中市鬧區的市民廣場上,一群人手拿標語、旗幟、頭綁布條喊著口號,步伐緩慢移動著,準備繞行市區一圈,一旁來商城逛街購物民眾無不紛紛投以好奇的眼光。

台中黎明幼兒園在去年年底傳出面臨強拆後,引起社會關注。同年11月21日法院人員和重劃會律師到園區場勘,進行日後強制執行拆除的前置作業,卻遭現場近百聲援民眾包圍抗議,最後只能擇日再進行場勘。

四方協調結論,緩拆半年

社會輿論迫使台中市政府重視此案。2016年11月23日,地政局長張治祥親自到幼兒園主持園方、重劃會、公民團體和地政局的四方協調會,並做出幾點結論:

  1. 緩拆半年。
  2. 幼兒園方面應努力整合地上物所有權人意見,達成保留共識。
  3. 幼兒園方面應努力提供合法建物證明,「以立於不敗之地」。
  4. 幼兒園方面應努力成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等「權利主體」,將土地作為文教使用。
  5. 重劃會方面應向法院申請暫緩執行。
  6. 重劃會方面應努力協調地主。
  7. 即使幼兒園無法證明為合法建物,基於社會責任與考量地區情感,也希望重劃會可以努力作到保留。

今年2月3日,台中地方法院更針對此案進行強制執行的調處,法院最後做成緩拆3個月的裁示。時間一晃,3個月過去,5月2日的緩拆期限一過後,幼兒園重新回到去年11月23日前的法律狀況,重劃會和法院執行處可能隨時再到園區場勘,進行強制執行,拆除黎明幼兒園。

擔憂幼兒園命運再度垂危,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等數十個公民團體串連發起「孩子的未來不能拆──五七遊行.搶救黎明」,訴求原地保留黎明幼兒園,並找來多個藝文團體演出聲援。

半年來累積能量越來越大,參與人數超出主辦單位預期,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都感到相當意外,「本來想說只會有2、300人,結果是超出預期5、6倍,很多還是我第一次看的面孔」。活動從下午1點集合,近千人上街遊行一個小時,回到原地後直到晚上近7點,人潮久久未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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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數個公民團體串連發起「孩子的未來不能拆──五七遊行.搶救黎明」,近千人上街遊行一個小時。(攝影/林雨佑)
台中數個公民團體串連發起「孩子的未來不能拆──五七遊行.搶救黎明」,近千人上街遊行一個小時。(攝影/林雨佑)
杜絕重劃爭議,民間自提市地重劃修法草案

回顧近半年的保留黎明幼兒園運動歷程,包括訴求原地保留等方案,有多方管道持續進行。

與黎明幼兒園類似的自辦重劃爭議,都源自市地自辦重劃現行法源《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以下稱《獎勵辦法》)的法律缺漏。學界、公民團體在今年1月份即北上召開記者會,提出完整的「民間版市地重劃修法草案」,草案包括「剔除假地主真建商」、「防止重劃會空白授權」、「提高重劃同意比例」、「抵費地公開標售、公辦聽證會」等實質內容,希望能徹底杜絕自辦重劃迫遷爭議。

然而,修法歷程耗時,適用個案上更恐怕緩不濟急。目前黎明幼兒園的原地保留策略約略分成兩大管道:以整體社區營造計畫的都市計畫管道;以及與重劃會、政府局處在法律上攻防的地政管道。

社區營造計畫:黎明銀幼青營照護生態園區

東海大學社會系副教授楊友仁及其團隊和黎明幼兒園提出社區營造青銀合創實驗方案「黎明銀幼青營照護生態園區」。實驗方案除了希望能結合黎明幼兒園幼教基礎,導入社區安養、混齡互動長照,將黎明幼兒園閒置空間轉為銀幼活動所需空間與青年住宅。同時展開黎明溝自然生態復育、改善黎明幼兒園旁的滯洪池排汛功能、改善公園(公93)綠地,建構整體綠帶廊道。

實驗方案計畫已於4月送件到文化部審理,楊友仁對計畫內容的規劃專業度雖相當有信心,但仍擔憂敵不過政治因素,無法順利保留幼兒園。他呼籲,市長林佳龍應直接出面,對整個黎明社區展開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無法原地保留 幼兒園為「非合法建物」?

黎明幼兒園2008年被劃進重劃區後,園方不時遭到「重劃後能獲取上千萬暴利」、「假保留、真賺錢」的質疑,甚至連大批支持保留園區的聲援者都被質疑「為何要去聲援擁有600坪土地的有錢人?」。為了杜絕外界質疑聲音,林金連表示願意將園區變更地目為文教用地,希望能藉此保留幼兒園,這也成了四方協調會中的重要結論。

然而,一旦陷入重劃遊戲中,要脫身並非只需高喊「我不要錢」如此簡單。

黎明幼兒園一案委託律師柯劭臻表示,依《獎勵辦法》規定,黎明幼兒園屬於「合法建物」,才可以繳交差額地價原地保留。但何謂「合法建物」,《獎勵辦法》並沒有規定,而法院判決卻限縮解釋成,僅限民國62年12月實施建管前的建物才是合法建物。

四方協調結論中,地政局要求幼兒園提供合法建物的證明。林金連說,後來他翻箱倒櫃,好不容易找出幼兒園在民國62年前的建物稅籍、戶籍遷入、水電等資料,希望以此證明幼兒園為合法建物,但卻仍無法被市府承認。

據了解,都發局今年5月份曾以口頭方式告訴園方,他們認定黎明幼兒園為「非合法建物」,因此無法變更為文教用地,而他們依據的標準是「民國62年的航照圖上,沒有(幼兒園)建物」(民國62年《建築法》實施後,蓋房子才有建築執照和使用執照)。

不過,柯劭臻卻認為,變更文教用地不需要限縮在建管違建前的合法建物,既存違建也可以作為文教用地,「若這樣限縮,這樣台中房子早就都拆光光了。消防安檢、建築安檢都通過了,還說它(黎明幼兒園)不是合法建築,這是有問題的。」

此外,令人納悶的是,如果黎明幼兒園不是合法建物,那幼兒園從1976年成立以來,幾十年的招生、增班、教學,由政府局處所核准的許可、執照,難道都是奠基在「非法建物」的基礎上?柯劭臻解釋,依照黎明幼兒園主管機關台中市教育局的認定,民國87年前的「既存違建」屬於「列管不列拆」,只要黎明幼兒園能通過建築安全規定,就有資格成為幼稚園,而這樣的認定自然跟都發局的解釋是兩套不同標準。

跳脫法律上的不同解釋,對於因航照圖而被判定為非法建物的說法,林金連忍不住大聲質疑,「這就好像一個人出生,政府發給你身分證,什麼證件都發給你,結果長大之後,才說『有張照片沒拍到你,你是假人』一樣,這樣有道理嗎?」。

市府:將持續協調,但無法強求具體成果

就在7日千人遊行活動進行間,台中市政府也發出新聞稿,指市府會持續爭取再協調機會,但此案涉及司法判決及其他地主權益,「協調能否有具體成果實非所能強求,市府絕非沒有作為」。市府並強調,已促成重劃會承諾緩拆半年,並協調幼兒園南側地主換地可能性,幼兒園則應舉證建物合法並整合幼兒園地上物所有權人(林金連及其兄弟姊妹共同持有)意見。

對於地上物所有權人意見無法整合一事,柯劭臻表示,目前7人中僅有2人仍不同意。就她瞭解,剩下2人只要能領取一部分建物的拆遷補償,原則上也會同意園區其他部份保留;更何況《土地法》第34之1條規定,共有土地、建物的處分行為,只要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就可以處分,市府和重劃會可以不用太拘泥在這一點上。

給市長的一封信,18歲少年親情告白

就在7日遊行前夕,一支短片《迫遷戶少年給林佳龍市長的一封信》在社群網站上瘋狂轉傳,短片的內容是少年林愷悅在市長林佳龍夫婦面前朗讀。

林愷悅是林金連的二兒子,也是個埋首於書堆、準備指考的高三生,在他18歲生日那天,他跟著爸爸去遊行,卻看到爸爸跪在總統蔡英文面前痛哭流涕。後來有天在學校上課到一半,卻被同學告知自己父親上了新聞,而新聞的標題是 「 緊急尋人!『血諫』失敗…黎明幼兒園長林金連今傳失蹤」。

「十來歲的我不懂世故,我心裡只有一個擔憂,就是哪天我可能再也看不見我爸爸。」、「這麼多的遊行、守夜、抗議、新聞、名人採訪,我卻只看到了我父親漸增的銀髮。」信中真誠的筆觸讓議題又一波地擴散開來,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的粉絲專頁也因此關注人數瞬間翻倍。

而7日遊行的最後,林愷悅站在哥哥和爸爸身旁,面對台下上千群眾侃侃而談,「網路上大家都說,我很勇敢,我很孝順,但實際上我沒做了什麼⋯⋯遊行就像一顆流星劃過,如果流星劃過我們只能許一個願的話,成真的機會不高的。希望大家持續關注這個議題,因為這不只是政治或是社會的問題而已,而是全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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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遊行最後,林愷悅(右)和哥哥林愷晨(左)、爸爸林金連(中)站在台上,他告訴群眾:「希望大家持續關注這個議題,因為這不只是政治或是社會的問題而已,而是全面的問題。」(攝影/林雨佑)
5月7日遊行最後,林愷悅(右)和哥哥林愷晨(左)、爸爸林金連(中)站在台上,他告訴群眾:「希望大家持續關注這個議題,因為這不只是政治或是社會的問題而已,而是全面的問題。」(攝影/林雨佑)
林愷晨:所有體制內外作法都要試

林愷悅的哥哥林愷晨年長弟弟10歲,平常跟著爸爸在幼兒園幫忙。林愷晨並沒有在台上拿起麥克風講話,但爸爸在台下受訪時,林愷晨主動地陪在爸爸身邊。

「這(黎明幼兒園)是一件根本不應該發生的事情」,林愷晨認為,台灣發生的事情太多,但願意站出來講話的人卻太少。

對於爸爸始終對外表示不排除用犧牲生命方式喚起社會關注,林愷晨語氣緩慢卻堅定地表示,雖然這麼說好像不符孝道,「有沒有其他的方法我不知道,所有體制內體制外的都要去試試看,但如果真的想不到其他方法,我不會去阻擋爸爸這麼做」。甚至,他自己也表示不排除考慮追隨爸爸的做法。

當台上的公民團體、政黨代表正賣力地發言聲援黎明幼兒園,麥克風聲音透過喇叭不斷放送給草地上民眾的同時。台後一處樹陰下,林金連和林愷晨兩人僅是眼框泛紅,彼此不捨對方想死諫的想法,卻又想不出有什麼更好的解決方法,最後只好選擇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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