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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屍案背後:前仆後繼的越南偷渡潮有多少?他們如何橫跨黑水溝?
震驚台灣社會的西海岸越南人浮屍案,背後是藏有更多偷渡黑數的龐大地下網絡。圖為常見於中越地區義安省農村的涼盔,許多越南非法移入者皆來自中越。(攝影/楊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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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3月台灣西海岸一連串浮屍事件,在相關單位事後的調查中,初步發現是14名曾失聯被遣返、無法循正常管道來台的越南移工,嘗試坐船偷渡台灣卻命喪海上。這起事件,使國人驚覺越南偷渡客的規模及其背後的沉重代價。

然而,這並非偶然冒出來的突發個案,而是過去十數年來持續性「偷渡潮」的一部分,即使十多年來執法單位努力查緝,仍有層出不窮的黑數隱藏在台灣各個角落。《報導者》透過數據分析與解讀判決書資訊,解析這群人為何/如何而來,這個在越南社群存在已久的地下人口流動管道,又是如何運作?

「阿通要來之前,有跟他的太太說偷渡的計畫,已懷孕6個月的太太說不要去了,他還是要來,越南經濟環境不佳,而之前他在台灣工作已經很習慣了⋯⋯。」

3月的西海岸越南人浮屍案一時之間震驚社會,旋即又被每日不斷的新聞浪潮掩蓋,在民眾的記憶中淡去。然而,對多年來為在台越南社群權益奔走倡議的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主任阮文雄而言,工作才剛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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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移工落水事件中,某個已在台火化被送回越南中部的骨灰罈。(照片提供/阮文雄)
西海岸移工落水事件中,某個已在台火化被送回越南中部的骨灰罈。(照片提供/阮文雄)

14名罹難者當中,其中兩名宗教背景為天主教的「阿通」與「阿興」家屬透過管道找上阮文雄,希望透過正式委託,舉辦喪葬儀式後,將骨灰送回家鄉入土為安。然而距離官方推估2月中旬偷渡船隻失事,至今已超過兩個月的時間過去,何時能見到魂斷異鄉親人的最後一面?完全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當大多數遺體仍以調查的名義,被台灣方面留置時,獨獨卻有一個骨灰罈,被送回越南,使其他的家屬益發困惑且焦急。

「阿通的太太看到一位一起偷渡台灣的同鄉,大體已經火化送回去,為什麼先生還沒有回來?同樣的案件,為什麼其他遺體還以調查的名義留在台灣?阿通的太太現在快生了,所以她現在很想先生骨灰運回去,一直在等待。」阮文雄從手機中找出他與家屬透過通訊軟體的聯繫紀錄,裡頭家屬傳來一張在墓地所拍的照片,幾名年輕的親友手扶著包裹紅布的骨灰罈,長桌上是死者牌位以及點燃的香,坐在外側的婦女面露哀傷。

貧窮的中越三省,成為人口向外流動的主要推力

根據阮文雄與家屬的聯繫得知,這14名欲搭船偷渡來台的越南人,大部分來自越南中部的義安省(Nghệ An)。2019年,英國東部艾塞克斯郡(Essex)曾發生震驚國際的偷渡客集體喪命事件──一輛卡車冷藏貨櫃中發現39名越南偷渡者屍體──也同樣來自包括義安省與河靜省(Hà Tĩnh)的中越地區。

這群魂斷異鄉的偷渡客,為何都來自同樣的地方?

阮文雄解釋,「位在中部的廣平(Quảng Bình)、河靜、義安,是越南最窮困的三個省分那裡的生活環境非常艱難,造成當地人很會吃苦,有不少人從以前就沿陸路走到中國,用體力搬運重物往來中國邊境,在越南會用『九萬』(Cửu Vạn)
此一形容來自流行於越南北部的紙牌遊戲「聚三牌」,其中「九萬」的牌印有男性揹重物圖像,那些做苦力的勞動工作者因此而得名。
形容這些人。」

目前,阮文雄每個月會有兩次到台北監獄關懷越南籍受刑人,發現關在台灣監獄的越南移工中,三分之一都是因《森林法》入獄;他認為,這群越南人之所以能從事辛苦且危險的盗伐工作,很大程度源自於他們從小就在嚴酷環境中成長。而在過往偵辦越南移工盗伐案件第一線警察的經驗中,也有同樣的觀察:那群過去10年間流竄台灣中高海拔山林,如打「越戰」般不顧一切跳崖、衝撞的剽悍身影,大多來自越南中部。

「浮屍案後不久,4月初又有12名越南偷渡客於在屏東枋寮外海被查獲,他們在高雄收容所向我尋求協助,這群人同樣也來自義安,」阮文雄透露。

從地圖上來看,從南到北相連的廣平、河靜、義安,剛好位在南北狹長的越南國境中最狹窄的中部,土地貧瘠、氣候惡劣
氣候冬雨夏熱,夏天時常有寮國吹來的焚風導致溫度居高不下,冬天有北邊吹來的季風加水氣導致又濕又冷。
;其中義安屬於越南最早的「勞動輸出政策試點省分」,人們遠渡重洋到國外工作已是根深蒂固的傳統。

而在自然環境與國家政策之外,2016年4月台塑集團所投資主導的河靜鋼鐵廠,在越南中部沿海造成長達200公里的嚴重汙染,也進一步促使人口向外流動──事件中,受害最嚴重之地區就包括義安、河靜、廣平三大省分,居民的生計受到嚴重衝擊,導致24,449人失業。在一份越南裔研究生阮氏海燕的論文中,訪談了來自義安與廣平的在台越南移工,皆提到台塑事件導致他們家鄉失去生計,無法靠海吃飯,許多人離鄉去國外當移工:

「我家裡爸媽都做捕魚工作,我爸爸過世了,媽媽每天去賣魚。台塑事件發生之後沒有人敢吃魚,很想吃也不敢吃啊!海水汙染沒有人敢去游泳,去游泳啊皮膚會癢癢的很可怕。受汙染的海,漁獲沒人敢買,我們失去了工作,不去國外要怎麼辦?」
「台塑事件發生之後啊,我們村里年輕人幾乎都去國外,我們已經無法靠海吃飯了,就算去捕魚也沒有人買。『如果肚子餓,就得用膝蓋爬(Bụng đói thì đầu gối phải bò,越南俗諺)』。」
越南已是台灣人口最龐大的外籍族群,網絡根深蒂固

今年32歲的Duy(化名),已來台灣工作10年,現任職於北部的模組公司。Duy的故鄉在越南河靜,5個兄弟姊妹中就有3人來台灣工作;對他們而言,只要滿18歲,出國工作是自然而然的人生選擇:

「10年前我跟朋友約好一起來台灣,我們向當地銀行借貸,繳給越南仲介6,000美元(約新台幣19萬元),這是行情價;前兩年不知道為什麼、或許是缺工,只要3,000美元(約新台幣9萬元),但最近又漲回6,000了。越南人來台灣,就是打定主意要賺錢。我們多數人來自河靜省、義安省、海陽省,這幾個省人很多,但(當地)薪水都很低,平均月薪約新台幣5、6,000元,最高頂多10,000塊,但在這裡(台灣工廠)可以賺2、3倍。」

雖然長期以來的移工仲介以及法律規定常被人權團體批評為「奴工制度」,但不可諱言,對於越南人而言,到台灣的仲介費相對低廉、工作機會多,仍是出國首選,「日本、韓國薪水確實比較高,但我去韓國的朋友繳了更高的仲介費,從7,000到10,000美元(約新台幣21萬到31萬元)都有,負債會更高,也不知道那邊工作跟加班機會多不多、夠不夠,所以台灣還是比較吸引人的選擇,」Duy說明。

越南官方的最新統計,也直接印證台灣至今仍是引進最多越南勞工的市場。越南今年(2023)前兩個月共輸出近3萬名勞工,其中台灣共引進14,609人,其次為日本12,473人、新加坡250人、中國239人與韓國230人。

身為全球越南勞動力最大宗的接收國,從數據上來看,越南社群在勞工、婚姻,以及身分不明的失聯移工中,都已然是台灣人口最龐大的外籍族群(註)
政府相關統計數據中,將中港澳和外籍人士分開計算。

越南籍配偶從2006年約7.5萬人逐年成長,至今已達11.2萬人,1993年至今已9.6萬人取得我國國籍,(除中國籍以外)遠高於各國外籍配偶比例;而越南籍產業、社福勞工10年來規模更是翻倍成長至25萬人(其中有5萬越籍移工失聯),保守估計為在台越南人達36.6萬,多年來已建立起根深蒂固的同鄉社會網絡與支持系統。

「有些人來台灣之後,發現工作要輪班、或是沒有加班機會,覺得賺得不夠,每個月還得付服務費
以Duy為例,從來台第三年到現在,每個月要給仲介新台幣1,500元。如果要看醫生,怕聽不懂中文,大家也會請仲介幫忙翻譯,要另外給翻譯費500元。
給仲介,就會想逃跑。這幾年工作機會變少,逃跑的人也變多了,」Duy提到,他的叔叔也曾經是失聯移工大軍其中一員,現已被遣返回越南。之前他都會幫叔叔把錢匯回家,更多失聯移工則是透過無所不在的越南小吃店,將在台灣四處打黑工的勞動所得透過地下匯兌存回故鄉。

對於在台越南社群而言,用偷渡方式來台,並不是什麼新聞。Duy這樣說明:

「其實偷渡也差不多(跟合法仲介一樣)6,000美元。會選擇偷渡的人通常都是之前來過台灣,但因為逃跑或其他原因,再也沒辦法用合法管道來台灣。從越南到中國、中國開小船到台灣,這已經是一個很固定的偷渡路線跟模式了,用這個方法來台灣的人很多很多,越南、中國、台灣都有仲介,所以偷渡來的人也一定會有仲介接應。他們之前在這裡就有工作,或是在當地有認識的人,所以不用擔心找不到工作。」

阮文雄也表示,「很多(偷渡來台灣)沒有被發現。有一天我協助過、已被遣返的移工出現在我面前,我問他逃逸了(遣返)回去為什麼可以再來(台灣)?他說有方法可以再來啊!但不要跟你說⋯⋯。」

「這已經是一個有規模的產業,不像我那時候逃難時很害怕,52個人擠在2米寬、11米長的小船上面漂流,逃到國際公海等外國的大船把我們救上來,後來很長一段時間做惡夢,到海邊都很害怕。」40年前身為越南船民的阮文雄,從日本的難民營、澳洲的神學院,一直到台灣成立協助移工的NGO,他發現如今面對的當代越南移工,已不再完全是受欺壓、被剝削的弱者,而有能力在法律制度與國界之間的灰色地帶自由來去。

在越南家屬傳給阮文雄多段偷渡者罹難前用手機錄下的影片中,他們心情輕鬆地擠在車上,唱歌說笑;也可以見到坐上船後,先進而現代化的內部設備,完全顛覆過往擠在狹小暗無天日船艙內、驚懼受迫害的「人蛇」想像。

跨越三地國界、橫渡黑水溝之路

西海岸越南移工浮屍案,彷彿使國人首次驚覺越南人橫渡台灣海峽黑水溝的恣意妄為,以及其背後的沉重代價。然而這並非偶然冒出來的突發事件,而是過去十數年來層出不窮的持續性「偷渡潮」一部分。根據內政部統計,從2012年到2022年總計查獲1,620名越南籍人士偷渡入境我國,遠超過各國總和。

除了越南社群中早已熟悉此一發展完整、穩定的地下管道,對於大眾而言,由於總是發生在人煙稀少的海上或偏僻岸際,因此僅被視為零星個案而常年不受關注;然而從第一線經驗中,可以發現除了2016年與2022年以外,年年都有載運越南偷渡客的船隻被海巡署查獲。

根據研究越南人從海上偷渡模式的論文,自2007年3月28日彰濱工業區防潮門岸際,發現棄置漁船為第一起越南人士偷渡案件,到2018年3月19日台東外海首次有越南偷渡客溺斃,共計查獲35案,載運人數少則5人、多可達40人;《報導者》近一步爬梳2018年後的事件
  • 2019年:馬祖
  • 2020年3月21日:屏東小琉球西南方10.6浬外海東港籍「全O168」漁船載運24男7女
  • 2020年7月6日:屏東縣林邊溪外海處「瑞蓬成2號」載運7女23男
  • 2020年9月15日:墾丁頂白砂36人
  • 2021年4月13日:高雄港外海8浬處「金順滿1號」到中國載運26人
  • 2023年3月:14名越南籍浮屍
  • 2023年4月3日:屏東枋寮頂寮溪外海域9男3女
,歷年共被發現有42件越南偷渡案。
「現在的越南移工偷渡,就是繼承1980年代中國人偷渡來台灣的路。」

一位擔任中央防制人口販運委員的不具名學者A接受《報導者》採訪時如此表示,「這條路一直以來就是人口販運的路線,走兩種人:中國女性來台賣淫,另外偶爾有台灣通緝犯由此往返兩岸。但隨著通婚、觀光交流以及對岸經濟大幅成長,2010年之後幾乎就沒有中國籍偷渡客了,反而是有失聯紀錄、無法循正常管道來台的越南人取而代之。」

根據歷年查緝紀錄,早期越南人士非法入境我國,均是透過中國人蛇集團安排仲介購置破爛木殼船,再經由簡易之導航設備由越南人士自行駕駛木殼船直航台灣沿海上岸 ,上岸後破舊木殼船即棄置岸邊;2017年首見台灣方面集團參與,運用台灣漁船接駁來台,上岸地點多為南部地區。直到2023年的浮屍案,官方調查才又發現可能是越南人集資購買船隻、自駕來台,海巡署判斷,「因越南偷渡客對台灣愈來愈熟悉,對台灣仲介集團依賴度降低,為節省費用的一種半自助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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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中國、偷渡、移工、無證移民、地圖、台灣
兩條偷渡來台的主要轉運站:廣東汕尾與福建平潭

到底這條穿越越南、中國、台灣三地國界與山海,跨越約兩千公里的路線怎麼運作,將越南的無證移民源源不絕輸入台灣島內,隱身成為龐大的地下勞動市場的一員? 2017年,檢警首度破獲台灣方面人蛇集團,讓這條路線上的節點與關鍵角色首次較為清楚地浮現出來。根據判決書,被控擔任「首謀」的陳信夫曾從事捕魚,然因事業不順,在2016年經由一位中間人「忠哥」介紹,與在越南的「阿軍」、居住在中國福建省連江縣的「武哥」兩位越南仲介接上線;前者負責仲介越南偷渡客事宜,後者則備妥大型巴士,將他們由廣西邊境載運至廣東沿海地區的房屋內,再安排船隻從廣東省汕尾一帶出海。等到了公海,便由陳信夫安排的台灣漁船接駁,接近台灣岸邊,再交由從事載運、組裝、駕駛橡皮艇出海接駁、開車載送偷渡客的「黑人工」執行最後「搶灘」。 從2017年到2018年,陳信夫集團被查獲6起越南移工偷渡案,總共載運132名越南籍、1名中國籍偷渡客,在搶灘登陸東部的過程中,有3名偷渡客在阿朗壹古道附近溺斃──這是台灣首度查獲越南偷渡客死亡的意外。 幾乎同一時間,另一條偷渡路線也浮出檯面。相較於陳信夫集團從廣東省汕尾市出發、登陸地點為南部,2017年12月24日的李榮春集團則是從較北邊的福建省平潭縣搭小船出海,到鄰近約10分鐘抵達的牛山島後,由台灣漁船接力載運偷渡客到桃園永安漁港。在此案中可清楚看到台、越、中三地密切聯繫的「跨國網絡」:台灣船長李榮春安排接駁到永安漁港的船隻,早前成功偷渡入台的阮亭俊(NGUYEN DINH TUAN)負責仲介越南人,平潭人「小林」則處理在中國方面聯繫、集合、船隻與船期事宜。 兩條路線的主要差異,在於前者陸上路程較短(中越邊境到廣東汕尾總長約1,000餘公里,離福建平潭直線總長約1,400餘公里);後者海上路程較短(平潭是中國距離台灣本島最近的點,與新竹距離約134公里,反之汕尾距台灣南部直線距離約521公里)。平潭在20年前已是中國偷渡客「最大的出發與轉運站」,所以儘管相較到廣東,在陸地要多走400餘公里才到得了福建,卻可縮短海上航行來台時間,提高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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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偷渡、移工、無證移民、地圖、台灣
從近兩年判決資料,窺見偷渡「黑數」的冰山一角

「他們還要再來這件事情是很複雜的,不見得是表面上的來台灣工作,他們在台灣有各式各樣故事,可能會在這裡遇到真愛、生了小孩,家庭與人際脈絡其實都生根在台灣,」學者A解釋,十幾年來越南人從海上偷渡來台現象背後,是人際網絡與台灣這片土地密不可分的族群結構。

在表面上被查緝發現的偷渡案之外,《報導者》盤點2022年到2023年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判決資料,發現僅一年多來,至少就有28件
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簡字第 1564 號刑事判決
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簡字第 2330 號刑事判決
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簡字第 802 號刑事判決
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易字第 941 號刑事判決
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簡字第 2308 號刑事判決
新北地方法院 111年度簡字第 3623號刑事判決
桃園地方法院 111年度簡字第 312號刑事判決
桃園地方法院 111 年度桃簡字第 2378 號刑事判決
桃園地方法院 111年度桃簡字第169號刑事判決
桃園地方法院 111 年度桃簡字第 365 號刑事判決
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壢簡字第2291號刑事判決
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桃簡字第2719號刑事判決
桃園地方法院 112 年度桃簡緝字第 1 號刑事判決
新竹地方法院 111年度竹簡字第793號刑事判決
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318號刑事判決 苗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苗簡字第 1353 號刑事判決
臺中地方法院 111 年度易字第 674 號刑事判決
南投地方法院 111年度投簡字第 330 號刑事判決
南投地方法院 111 年度投簡字第 331 號刑事判決
南投地方法院 111 年度投簡字第 332 號刑事判決
南投地方法院 111 年度投簡字第 383 號刑事判決
南投地方法院 111年度投簡字第430號刑事判決
南投地方法院 112 年度投簡字第 159 號刑事判決
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朴簡字第 27 號刑事判決
宜蘭地方法院 111 年度簡字第 39 號刑事判決
宜蘭地方法院 111年度簡字第 127號刑事判決
宜蘭地方法院 112 年度簡字第 7 號刑事判決
宜蘭地方法院 112 年度簡字第 40 號刑事判決
經由警察在各地零星查獲(其中有9件為因母喪
南投地方法院 111 年度投簡字第 332 號刑事判決
等原因「亟欲返鄉」而自首),才發現為「成功」偷渡上岸,在台灣生活與工作了一段時間的非法越南移工。
儘管判決書資訊有其局限
例如無法得知沒有進入司法裁判系統的案例,並且排除無基礎資訊(時間、地點、費用)的判決,儘管有被告姓名與偷渡事實。
,但透過分析這些未被當場發現、而是由各執法機關於內陸查獲之零星個案,仍更加證實此一地下人口流動管道持續且頻繁的長期存在。從橫向的比較來看,偷渡價碼從2013年的1,000美元(約新台幣3萬元)、2018年3,000到5,000美元(約新台幣9萬到15萬元),逐步上漲到近年的6,000到8,500美元(約新台幣18萬到26萬元)。(註)
偷渡價碼之資料來源依序為: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投簡字第430號刑事判決、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投簡字第331號刑事判決、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投簡字第383號刑事判決、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投簡字第330號刑事判決
除了從北越過境中國,再從福建或廣東沿海坐船來台的路線
其中有兩案較特殊,是從越南海防直接坐漁船來台: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簡字第39號刑事判決、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朴簡字第27號刑事判決
之外,他們最大的共通點是幾乎全都曾以合法身分來台工作,然而因逾期居留或逃逸遭尋獲被遣返出境,其中甚至有4年內兩度嘗試偷渡來台、三度被遣返者
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簡字第40號刑事判決 PHAM THI BE(范氏小) 2017年3月1日以監護工名義入境台灣,嗣因逾期居留而於2018年1月26日經遣送出境。 2018年3月搭乘不詳船隻偷渡進入我國國境,嗣於登岸前因不慎翻船,遭海巡員警查獲,於2018年4月20日再次經遣送出境。 2022年1月間之某時,以6,000美元為代價,在越南透過仲介之安排,先搭乘客運前往大陸地區,復自大陸地區搭乘不詳船隻,抵達我國不詳海岸後上岸,以此方式非法進入我國國境,嗣於2022年12月14日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警員查獲。
有的案例在偷渡入境後,已在台生活近10年
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投簡字第430號刑事判決 NGO TUAN ANH(吳俊英)、NGUYEN THI HIEN(阮氏賢) 2013年5月13日非法入境,經移民署驅逐出國,2013年8月透過姓名年籍不詳之越南籍仲介介紹,在中國大陸境內,以1,000美元之代價,搭乘某不詳漁船進入台灣地區,並在台南縣不明岸邊上岸入境。
2022年9月30日「亟欲返回越南」前往南投專勤隊自首。
,若非自首從未被發現;或是於醫院產子
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投簡字第331號刑事判決
NGO NHAT LE(吳日麗)
2013年8月27日持合法護照入境我國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從事製造業技工,嗣因連續3日曠職遭雇主通報行方不明而經主管機關撤銷、廢止居留許可,復經查獲後於2016年3月27日遣返出境。
2018年10月透過綽號「哥哥」越南籍不詳成年男子,以3,000美元代價自越南前往中國大陸東南沿岸某地區搭乘漁船,從我國台南某處海岸偷渡上岸,並在南投縣竹山鎮地區打工維生。
2022年6月27日在竹山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竹山秀傳醫院產子,經通報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南投縣專勤隊收容安置,查獲上情。
後經通報安置。
在官方紀錄中未查獲偷渡案的2022年,至少就有NGUYEN THI OANH(阮氏鶯)
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簡字第7號刑事判決 2022年2月以7,000美元為代價,輾轉自大陸地區福建省搭乘漁船偷渡至台灣北部某處港口,2022年11月11日於台北市公園為警盤查。
DO VAN DUN(杜文德)
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投簡字第330號刑事判決 2022年6月某日夜間某時,以8,500美元之代價,自越南某處徒步至大陸地區不詳地點後,再搭乘不詳漁船抵達台灣地區不詳地址海邊上岸,偷渡至境內,再搭乘車輛至南投縣竹山鎮。
2022年7月7日情緒不穩,在南投縣竹山鎮統一超商前山門市敲打玻璃門,經民眾報警查獲。
PHAM THI BE(范氏小)
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簡字第40號刑事判決 2017年3月1日以監護工名義入境台灣,嗣因逾期居留而於2018年1月26日經遣送出境。
2018年3月搭乘不詳船隻偷渡進入我國國境,嗣於登岸前因不慎翻船,遭海巡員警查獲,於2018年4月20日再次經遣送出境。
2022年1月間之某時,以美金6,000元為代價,在越南透過仲介之安排,先搭乘客運前往大陸地區,復自大陸地區搭乘不詳船隻,抵達我國不詳海岸後上岸,以此方式非法進入我國國境,嗣於2022年12月14日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警員查獲。
是在該年成功偷渡來台。以上案件,皆只反映出整體偷渡越南移工「黑數」的冰山一角。
除了越南與中國方面的仲介,也可明顯看到台灣仲介的關鍵角色,如2022年11月於桃園被臨檢查獲的PHAN THI TAM(潘氏八)
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桃簡字第2719號刑事判決
,即是於「高雄海岸偷渡上岸,再由仲介公司搭載前往桃園」;2022年3月於台中市沙鹿區成功街被專勤隊查獲的NGUYEN THI HONG(阮氏紅)
台中地方法院111年度易字第674號刑事判決
則表示「我不知道在台灣哪邊上岸,上岸後我就被載到桃園火車站」;甚至由人蛇集團安排來台從事性交易
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簡字第1564號刑事判決 KHUAT THI THAO(屈氏草) 2021年5月某日,以8,000美元之代價,在越南委託不詳之人蛇集團安排先搭車至大陸地區福建省某港口,再搭船偷渡至馬祖上岸,以此方式非法入境來台,再由人蛇集團安排搭機至台灣本島從事性交易。
2022年6月7日,14時許,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查獲。
被查獲案例近三分之一為自首者,更顯示出現行法律對此幾無嚇阻作用,反而成為欲返鄉者的方便途徑──大多被判2個月刑期(最高4個月)即被遣返,甚至有數起案例,宣判前就已出境回國
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桃簡字第2719號刑事判決、新北地方法院 111年度簡字第3623號刑事判決、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簡字第1564號刑事判決、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簡字第2330號刑事判決
,法律形同具文,根本無法執行。
誰該為亡魂負責?
從全球的尺度來看,越南偷渡客已不是台灣面臨的獨有挑戰。美國國務院去年發布《2022年人口販運問題報告》,越南被列為防治人口販運最糟糕的第三級(Tier 3)
同一級的還有中國、柬埔寨等20個國家。
;為了遏止嚴重的越南偷渡與人口販運問題
根據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2017年統計,每年約有18,000人透過偷渡網路從越南到歐洲,涉及的非法交易金額超過3億美金。
,去年中歐洲刑警組織(Europol)在多國發動打擊越南人蛇集團的行動,在司法部分,2019年英國貨車39死案主嫌Vo Van Hong被比利時法院判刑15年,雖然今年2月於根特上訴法院(The Ghent court of appeal)減刑至10年,但仍讓世人知道誰該為此負責
另一名人蛇集團首腦、羅馬尼亞籍的Marius Mihai Draghici則被羈押在英國,今年2月於英格蘭中央刑事法院開庭,被以39項過失殺人以及協助違法偷渡的罪名起訴;2021年英國法院則已對多名集團成員判處最高27年有期徒刑
,法院判決摘要寫道:「他從無助之人中搾取最大利益,他的受害者就是他的營收,流亡者的人身安全完全不是優先考量。」 回到台灣,西海岸14具浮屍是咎由自取的下場,還是有人該為此負責?
海巡署在前幾年努力偵破過數個人蛇集團,但即便是首謀,判決的刑度大多不高,如李榮春有期徒刑4年6月、阮亭俊3年6月;與陳信夫集團有關的船長陳琪翔,在2020年載運30多名越南偷渡客欲從墾丁頂白砂上岸,甚至只被判緩刑,被基層執法人員譏為「佛系判決」,在暴利的誘使下無視國家法律,在半年內再度以「金順滿壹」漁船載運偷渡客。 加上國界與大海阻隔、難以捉摸的天候氣象,以及海巡人力有限、與跨境合作困難
海巡署書面回覆《報導者》表示: (一)102年11月本署派員赴越南討論雙方合作打擊犯罪事宜,惟該國就所屬人民偷渡問題,並認為越南人民偷渡係合法入境大陸後再行偷渡出境,該國無從管制。
(二)106年8月本署派員赴越南與越南海巡及執法機關執法交流,越方針對有集團組織從事協助越南人經由邊境進入中國大陸福建省,再搭船非法進入台灣情事,希望能與台方合作共同打擊相關犯罪,並建立聯繫及情資分享交流窗口。
(三)內政部移民署和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於110年11月3日舉行第6次台越移民事務合作(視訊)會議,會中達成合作打擊偷渡、防制人口販運、防制非法婚媒及移民執法事務合作等共識。
等不利因素,難以觸及整個橫跨中國/越南的偷渡網絡,在可預見的將來,黑夜中悄然上岸的身影,仍會沿著台灣綿長海岸線持續前來。
後續與迴響:浮屍案9具遺體回到越南

(2023.5.12更新)

《報導者》越南偷渡潮報導於5月10日出刊後,主責此案跨機構偵辦的台灣高等檢察署於隔日(11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已完成浮屍遺體相驗程序,並確認死者為集體偷渡來台之越南籍民眾,於5月10日將遺體發還抵台之越南家屬。 據了解,5月11日共有9具遺體(仍有5人未尋獲)由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提供協助運送、火化及告別式等事宜,並於當天深夜由親人伴隨骨灰,搭乘班機返回越南。其中3人於告別式舉行天主教儀式,阮文雄表示,可能迫於越南辦事處壓力,家屬最後並未委託他。直到現在越南仍是共產黨專政,持續打壓倡議民主的人士,而阮文雄屬於越南海外異議分子網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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