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稿/被遺忘的食安風暴2

從毒油到黑心油,食安的限制與曙光何在?
示意圖,非文中所指涉之米糠油。(攝影/REUTERS/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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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下米糠油而中毒的人們,40年來仍在與病痛搏鬥,但他們不知道哪些症狀與當年吃下的油相關。更令人痛苦的,是毒油禍延二代的恐慌。有母親至今仍望著自己體弱多病的骨肉,不知道兒女的病究竟哪些是來自於自己一口口吃下的毒油。油症事件彷彿是一場前哨戰,緊接而來的便是這近半世紀來大大小小的食安戰爭。面對許多連科學也無法回答的疑問,人們除了痛罵、無奈、遺忘之外,還有什麼辦法去打這一場捍衛生命的戰役?

1979年,因米糠油引發的多氯聯苯中毒風暴(後稱「油症事件」) 爆發,但第一代受害者顏平芳說,她過了將近30年才知道自己是中毒者。因為從未接收相關衛教資訊,她並不知道受害者不適合生育下一代,早已產下一子。

回憶起兒子小時候,因為先天性視覺障礙,不太會走路、也不太會講話,那陣子顏平芳常常忍不住放聲大哭,「我會在孩子睡了之後躲進衣櫥,以前還不覺得說這樣的行為是有什麼樣的,我只是會覺得說我想要安靜,我想要先遠離。」當時,顏平芳用盡氣力,維繫著看似平凡的日常秩序,如今回首才發現,心理壓力早成了一股巨大力量,重重襲在她的身上。

除了視覺障礙,顏平芳補充,兒子的異位性皮膚炎從小就非常嚴重,從手臂、頭皮,到身上各處的皮膚,都可以看出紅腫的痕跡。顏平芳的身體狀況也不好,腎臟、腸子都曾開過刀,腸子更長期出血,連胰臟也一度被檢測出腫瘤。

顏平芳無力地說:「去看醫生,醫生不知道該怎麼幫啊!」自己與兒子身上充滿大大小小的病痛,但她始終不知道,哪些是與當初吃下的毒有關,連醫學健檢或科學研究,也無法給她明確的解答。

「就是摸不著頭緒。」顏平芳一語道出油症患者的心聲,也是許多研究者至今無法突破的限制。

慢性病的糾纏,未解的油症謎團

事實上,國內研究油症的學者並不多,國家衛生研究院國家環境醫學研究所所長、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郭育良是投入最深的。跟隨老師郭育良的腳步,李銘杰就讀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時,開始了油症的研究,「我第一次聽到的時候,心裡第一個疑問就是:為什麼這件事情這麼大,可是我是第一次聽過?」

好奇心讓李銘杰一頭栽進油症研究中,追蹤30年,他發現油症患者的整體死亡率確實較一般人顯著增加,而死於肌肉骨骼和結締組織疾病、腦血管疾病的機率為一般人的5~6倍之多。除此之外,「他們罹患許多疾病的風險也較高,像是骨骼相關疾病、皮膚病、神經系統疾病、生殖系統疾病等等,」他表示,這些慢性病也成為油症患者至今仍無法擺脫的重擔。

然而,「我們只能證明,油症患者罹患第二型糖尿病比較多、死於某些癌症比較多,可是絕對沒有辦法證明這個人死於癌症是油症造成的。」李銘杰道出流行病學研究的限制。這也意味著,就算油症患者血液中的毒素濃度確實較一般民眾高、也飽受慢性病之苦,卻始終無法確認毒素會直接危害人體,這也使得受害者爭取健康照護上的權益時困難重重。

長期追蹤研究,李銘杰與研究團隊一直希望能夠替患者爭取到更多健康照護,「已經那麼久了,不能再拖下去了。所以,雖然政府已經拖了30年,但是我們就覺得:有做還是總比沒有來的好啊。」

當時適逢導演蔡崇隆發表紀錄片《油症:與毒共存》,在社會中引起許多迴響。蔡崇隆與油症患者、學者、法界人士等,便開始著手籌組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李銘杰即是在這樣的機緣下,投入協會的運作,協助推動立法。

食安科學的限制:危害明確但因果難定

李銘杰表示,從油症到近年的食安事件,他所學到的教訓就是「永遠不要想事後去證明,一開始就要絕對禁止發生」,毒素跟身體疾病的關聯確實很難證明,「因為在科學上有限制。」

食安專業學者出身的立委吳焜裕也強調,「我們食品安全遇到最大的困難,就是建構因果關係。」相比起多氯聯苯毒素半衰期長、有明確的健康危害,近年來的食品添加物,像是塑化劑、三聚氰胺,「半衰期相對短很多,再去驗的時候都驗不出來,又因為吃的量低,疾病不會這麼快產生,要很長一段時間,所以都很難去證明。」

根據衛生福利部最新發布的「105年癌症登記報告」,台灣罹患大腸癌的人數已連續10年高居第一,發生率也是全球最高。另外,目前台灣健保花費最多的項目是洗腎,台灣的洗腎率亦是世界第一。

「這些跟我們飲食是不是有關係?到底我們吃了什麼會導致大腸癌?為什麼這麼多人洗腎?這些都是一個問號,」吳焜裕坦言,或許一般人直觀而言,會認為這些病症與食品安全有關,但民眾的飲食與疾病之間的因果為何,至今仍有許多謎團待解,「因為國內沒有人去做研究,我們都不清楚。」

「所以,事先的預防變得很重要,因為事後證明很困難。要做好管理標準,再來我們怎麼去把這些未知物能夠檢測出來,這個是很重要的,」他無奈地說,「只能這樣做啦,不然當你事後發現的時候,其實沒有辦法追究。」

源頭管理?自主管理?政府稽查的限制

對此,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解釋目前檢驗的限制,「老實講,我們發現滿多食品中毒是沒有找到原因的,因為根本不知道是什麼化學物質,要分析一定要知道是什麼化學物質才能夠分析。檢驗技術不是你(把食品)放下去,就知道是什麼化學物質。」

潘志寬說,目前政府只會檢測有在食品添加物清單上的物質;只要沒有在清單上面的,就是不可以使用。這也意味著,如果廠商加了一個不可以用的添加物,也不一定會被發現,因為政府不會主動檢驗清單以外的添加物。

目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範中,一部分就是要努力補足檢驗的缺口,從源頭預防食品出問題。「一定要到製造廠那邊看看,用的是什麼原料、生產過程是什麼、有沒有符合作為食品的規範。」潘志寬解釋,在食品的衛生管理中,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就是「從農場到餐桌」。食品必須在整個生產流程上符合各階段的規範:農場要符合農場的規範、食品加工廠要符合加工廠的規範、市面上販售也有販售的規範。以頂新劣油事件為例,因為油的來源本身是飼料用油,因此並不在食品生產的這整條生產鏈上,「當他脫離這條鏈,你根本不知道他脫離之後,整個流程會經過什麼危害物質嘛,你根本不知道,」潘志寬強調。

除了原料或是產品要符合衛生規範準則之外,《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也依照業者的規模與類別,訂定不一樣的管理規定,例如要實施強制檢驗、設立實驗室從事自主檢驗、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施行追溯追蹤、投保產品責任險等等。這麼多重的規範看似為食品安全重重把關,但實際上礙於政府的人力與資源不足,稽查部分主要僅能針對高風險、高違規、高關注的廠商去查驗。像是米、鹽、醬油這些民眾平常會接觸的日常食用品就屬高關注產品,只要是愈基本的原料,稽查的頻率就會越高。

潘志寬認為,在資源有限的前提下,政府一定要運用執行的技巧,讓人力與經費可以做最有效的分配,畢竟政府的能力沒有那麼大,「就像是壞學生就管得比較嚴,好學生就可以管比較鬆一些,因為他們會約束自己,管理會做得比較好。」

「從農場到餐桌,每一部分都應該要去管,但因為太難管了,才說廠商要自主管理。」吳焜裕點出了目前政府為食品安全把關的最大困境:缺乏食安領域專業人才。

食品科技不等於食品安全

「我們發現台灣對食品安全真的能夠徹底了解的人非常少,大部分都是食品科學或是食品營養的人。」吳焜裕注意到這個問題,因此在當了立委之後,要求教育部鼓勵國立大學成立食品安全研究所。

他認為,人們對於食品安全、食品科技及食品營養這三個領域的認知常常有所混淆,而在這混淆的背後,存在著矛盾與危險。食品加工屬於食品科技,食品安全則偏向公衛領域,肩負著與食品科技相異的使命,必須要預防飲食造成的疾病、明確規範食品添加物的使用範圍,並針對國內各種食品安全問題規劃因應之對策。

食品安全負荷著人們生命的重責大任,過去卻長期處在模糊的定位中。訪問過程中,吳焜裕多次表示:「鼓勵你們來念食安所,真的真的,鼓勵你們來考食安所啊!」像是開玩笑般,但卻透露出他對食安人才不足的擔憂。

摻偽假冒就是違法:頂新劣油案的司法曙光

食品添加物百百種,政府稽查人力缺乏,學界也缺乏人才,倘若遇見問題食品,民眾除了自認倒楣以外,似乎也束手無策。從40年前的油症事件至今,大小食安風波不斷發生,消費者除了拿著發票去賣場退錢、高喊拒買黑心廠商的產品,還能再多做些什麼嗎?

消基會副祕書長徐則鈺表示,若遇到大規模的食安事件,消費者可以向消基會投訴,若人數夠多,消基會就可以對不肖廠商提出團體訴訟,藉由司法力量去彌補消費者的損失。徐則鈺長期擔任消基會的義務律師,經手不少食安相關訴訟,他觀察到政府行政部門在食安事件發生後的角色往往比較消極,除了補助消基會團體訴訟的費用以外,不太會有其他作為,而是交由司法程序來接手。

然而,要打團體訴訟並不容易,即使只需要20人以上登記便能成立,但大多數人卻都不會報名。「消費者吃下去以後沒有生病、沒有不舒服,就不會想打訴訟,因此這種案子先天上就有它的困難度,」徐則鈺說。即使順利成案,食安訴訟最大的難題,在於拿不出證據說明食品造成人體的損害,但在累積了許多案子的經驗後,消基會現在都會主張消費者「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也就是精神上的傷害。

問題是:難道非要證明食物對人體確實會造成損害,才算違反《食安法》嗎?

2014年爆發的頂新劣油案也是由消基會進行團體訴訟,為了這個案子,徐則鈺研究了《食安法》的立法意旨,「當時立法說明其實講的就很清楚了,『摻偽和假冒』是不需要去探討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比方說有些素食產品裡面摻了葷食,這就叫做摻偽。摻了葷食會影響健康嗎?不會嘛,但是牴觸信仰就造成傷害了,為什麼還要去討論有沒有危害人體?」

雖然法條是這樣寫,但是頂新劣油案的刑事一審卻判定頂新無罪。

「刑事一審判無罪之後,我還記得,民事庭(一審)開庭的時候,頂新律師來的時候,跩的,氣死我了,跩到不行,」徐則鈺毫不掩飾他的憤怒,指出最高法院也在刑事一審後做出了決議:凡「攙偽或假冒」或「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便屬違法,也就是正式認定不必舉證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即屬有罪。「顯然最高法院是在針對頂新這個案子的一審刑事結果做出這個決議,而最高法院決議可以拘束下級法院,就是你不可以自己有自己的想法,要有統一法律見解。」

因此,徐則鈺對於頂新案民事一審的結果信心滿滿,「我就想說穩了,民事的部分一定沒問題,我還跟很多記者去聽宣判。結果,原告之訴駁回。我就傻眼,最高法院作出決議了,法官還能夠假裝沒看見,引用(一審)刑事判決判原告之訴駁回?」

所幸,全案經上訴後,2018年4月27日刑事二審推翻一審判決,改判有罪,台中高等法院認為飼料油即使經過精煉也無法變成食用油。這也讓接下來民事二審的結果變得樂觀。只是在漫長的訴訟過程中,已經有一些提告的民眾過世,等不到頂新的賠償金。

在頂新劣油案過後,尚無大規模食安事件,徐則鈺認為,「應該是業者比較不敢了,因為最近都陸續判有罪了,有可能稍微好一點。一些規模比較小的業者,作惡程度會比較小,沒有像(頂新)這麼可惡,但好多了啦。整個消費者的食安意識都提升了,廠商就算要作惡,惡意會稍微壓制。」

雖然頂新案使台灣的食安環境看見了曙光,不過,徐則鈺還是想呼籲消費者,「『滅頂』還是要繼續支持下去,」他爽朗地大笑,「希望以後不會有這些訴訟再發生,我們也很忙啊。」

食安堡壘建造之路

40年前,多氯聯苯毒油事件讓台灣人第一次對「食品安全」有所警覺。40年後,頂新劣油案刑事二審重判有罪,現在的台灣,是否能像徐則鈺所說的,不再為食安風暴所困?

事實上,台灣已在大小食安風波、一次次的瘡疤中修補傷痕。在無數受害者和受害家庭付出健康代價中,換得政府食安組織逐漸強化、《食安法》與時俱進修正、學界亦步亦趨尋找並解決問題,更重要的是,對於食品安全的關注,也漸漸在消費者的意識中扎根,成為除了價格以外的重要考量。

正是因為多方的長期努力,才能在頂新劣油事件的判決中看見曙光。

不過,在這曙光的背後,行政部門鞭長莫及、食安人才短缺等問題依舊存在,食安與疾病的因果也依然難以認定。要建造起更堅實的食安堡壘還有長路,做好預防及監督工作,從源頭阻斷各種未知的食安危險因子,讓食安悲劇不再發生,才能讓「吃的安心」成為人民基本保障。

(※ 本系列報導共同採訪:黃浩珉、陳彥穎、蔡潔凡、李奕萱、張家瑄、潘岩、周芷晴、林頎姍、游沛衡、游昊耘、李明珊、鄭琇文、閉恩濡、蔡憲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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