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三審】職醫三代接力,把工殤血淚化為「一半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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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10多年的RCA訴訟案,最高法院今(8月16日)做出三審判決。529名RCA求償勞工及家屬的生命血淚,走了5,230天的訴訟路,迄今未獲全面性的正義,只有「一半的勝利」。

但此宗台灣司法史上工殤案判賠金額最高、抗爭時間最長的案件,仍是台灣職災賠償重要的推進、也是世界公共衛生史上的指標,更間接開創台灣職業醫學的發展。這場工廠污染從發現、驗證、上法庭,走了足足24年,3代職業醫學專業接力蒐羅的科學證據,發揮最關鍵的力量,「這個判決其實就是專家證人證詞的堆砌⋯⋯」一審判原告工人勝訴的台北地院承審法官宣玉華下了這樣的評論。

「我們私下都以為會贏,考慮了很多可能的版本,但都沒作用了。我們已經辛苦了20年,我們還有(下個)20年嗎?」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沒用上備好的勝訴發言稿,這段意料外的發言,她說得哽咽,最後以「我也不知道我該說什麼了⋯⋯」作結。庭外氣氛自判決傳來那刻,便從雀躍墜入沮喪。

2004年,529名RCA污染受害員工及家屬向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求償27億元。 2015年4月一審判決RCA公司與2家股東公司,須賠償RCA桃園廠員工445人共5.6億餘元。2017年10月高院二審則認定RCA股東之一的奇異公司(GE)也有責任,判賠486人共7.1億餘元。 但今天(8月16日)最高法院最終只確認262名RCA員工及家屬勝訴,判賠5億多元,另246名原告被發回高院更審。

發回更審的246人中,多屬於「目前尚未有外顯疾病」的C組原告,最高法院認為,高院沒有清楚解釋這些人身體健康具體損害為何,必須重新調查。然而,在RCA污染案中,受害勞工長達20多年的漫長抗爭歷程,不斷發生「當下沒有損害事實」的工人,逐步病變、癌化的「漸進式損害」。

科學家站上法庭

2015年,RCA工作資歷長達21年的劉荷雲接任理事長,扛下帶大家走完最後一哩的重任。當年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RCA工人勝訴,被新聞媒體熱烈報導,但那句「我們贏了!」終究來得太晚,那年底她們送走受乳癌折磨的戰友、一審證人秦祖慧,至今已有40多名原告在訴訟過程相繼過世。

相較其他老同事,劉荷雲知道自己「健康多了」,這也是她曾一度短暫退出協會,又回到抗爭前線的動力。但即使訴訟進行多年,最初她根本不認為自己是個受害者;直到2013年,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陳保中站上法庭證人台,從陳保中密密麻麻的投影片中,她才看見自己身上的疾病。

「我從來沒有把自己擺在受害者的立場,直到2013年,陳保中老師出庭作證,簡報上寫了三氯乙烯會導致哪些癌症、四氯乙烯產生哪些疾病,都列出來,我一看,哇,我怎麼全都中鏢!」經歷了兩次流產、一次死胎,經期長期不正常必須用藥外,還有眩暈症,但劉荷雲一直不敢確定,這些真的是她在RCA工作的代價。

1994年,RCA被爆出污染、傾倒有機廢料,1995年,時任台大公衛學院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所長王榮德帶著一群學生,到RCA廠區附近採樣、評估污染對居民的危害。這份報告,便指出RCA附近地下水中含有的四氯乙烯、三氯乙烯
依國際癌症研究局之分類,三氯乙烯及四氯乙烯分別是第1類、2A人體致癌物,即在動物試驗具充分的證據支持其致癌性,而人類流行病學研究則為有限之證據支持其致癌性。三氯乙烯致人體癌症如肝膽道癌、腎癌、食道癌、子宮頸癌、非何杰氏淋巴癌。四氯乙烯致人體癌症如食道癌、肝癌、膀胱癌、子宮頸癌、肺癌、皮膚癌、口腔癌、大腸癌、胰臟癌、尿道癌、白血病、乳癌、非何杰氏淋巴癌。
等有機溶劑超標千倍,居民致癌風險達10倍以上。當時,跟著指導教授王榮德踏入廠區、挨家挨戶訪查的陳保中,延續並開展了相關研究;20年後,他成RCA訴訟案的重要專家證人。

2012年,RCA案在台北地院開始密集開庭。由於橫跨毒理學、流行病學、環境工程等學科,專業且複雜,一審、二審共傳喚了11名專家證人,其中,陳保中出庭了7天、14次,筆錄記載高達50小時,是出庭時間最多的專家證人。

「早期沒有職業醫學這個專科,是王榮德老師從美國回來,帶進了職業醫學,我開始跟他學。我從1995年回國,這是我第一份工作,一直做到現在。我們那時候並不知道有一天會到法庭,只是純粹想把一個研究做好⋯⋯在法庭出庭,比我博士論文口試還緊張!」陳保中笑說,除了面對被告律師的挑戰,更難的是離開學院,將自己的專業知識和一群完全不同背景的法律人溝通。第一次作證時,他就像對法官上課一樣,準備了幾十頁的簡報,一個一個名詞解釋。

要證明RCA工人身上的疾病與工廠污染有因果關係,是爭取勝訴的關鍵環節。其中最大的挑戰在於,所有工廠操作資料、現場監測資料、員工歷年健檢資料,都掌握在RCA公司手上,並宣稱在1990年代即銷毀;加上當時勞委會勞工衛生安全研究所曾進行3年流行病學調查,也做出不利RCA受害工人的結論:沒有證據顯示勞工有較高的癌症死亡風險、RCA女性勞工罹患乳癌與工廠污染沒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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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公衛學院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所長陳保中。(攝影/吳逸驊)
台大公衛學院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所長陳保中。(攝影/吳逸驊)

但陳保中研究團隊於2007年發表的論文卻發現,1974年以前受雇的員工,她們的乳癌標準化發生率比一般人高1.38倍。其他幾份研究也指出,暴露有機溶劑對勞工下一代造成生殖危害,女工孩子惡性腫瘤的發生率是2.26倍、白血病是3.83倍;藉由附近居民的流行病學調查,也發現男性罹患肝癌風險增加,父母暴露毒物也讓嬰兒更可能早產。

直面挑戰:資料疏漏、缺乏女工研究

「我們重做(研究)的時候,延長觀察時間,前面資料不足(的問題)也重新克服,得到了與勞研所有差異的結論,所以對方律師一直咬著,勞研所也是官方的,怎麼出現不一樣的證據?我們(台大和勞研所)學者之間,有些也是我的老師,彼此心裡也有點疙瘩,」回憶作證過程,陳保中坦承確實有壓力。

陳保中解釋,勞研所的研究中,資料其實不全,像是以工作年資作為暴露資料,忽略了主管職與產線工人的暴露程度有所差異,加上台灣勞保就醫資料跟癌症登記都是RCA運轉後好幾年後才建立,對遺漏的資料只能推估。另外,癌症潛伏期長,該報告僅追蹤5年,明顯不足。

「我跟學生也這樣講,我們要協助台灣勞工,要做到盡量去找證據,盡我們所能,」陳保中說,只有得到更完整的次級資料,才能做出接近真實的結果。

於是,陳保中的研究團隊做了很多龐大、卻不為人知的功課:為了找到RCA工人明確的就醫紀錄,他們調出桃園市過去的戶籍除戶資料,靠人力電子歸檔;為了區分主管和勞工,他們比對舊式身分證的教育程度欄、勞保投保薪資的多寡。藉由這些間接的官方資料,增加暴露考量,也延長了4年的追蹤時間。

但科學總有未盡之處,沒人能確知混合有機溶劑,到底會為人體帶來多少影響?「他們(法律人)相信百分之百的事情,但疾病不一樣,」陳保中說。一審時,法官傳了王榮德作為最後一名專家證人,如今被譽為台灣職業醫學祖師爺的王榮德,在庭上為當代職業病認定做出重要詮釋:

早期的職業病鑑定會希望排除個人疾病史、家族病史,但現在的國際潮流是:只要有暴露致癌物質,即使有其他因素,也不應影響認定。

這次被最高法院切割的C組原告,雖然目前沒有外顯疾病,但同樣暴露於相同有毒物質之中,確實有致癌可能性,況且這幾年,早有不少C組原告,成了B組原告(罹癌或有重大傷病之勞工)。

長期參與此案、台大醫院職業醫學科總醫師陳秉暉解釋,公害污染造成的疾病潛伏期長,像肺癌就長達3、40年,「要讓受害者等待這麼久才能提告未必合理,」暴露有機溶劑可能已經破壞身體裡的腫瘤抑制因子,讓DNA損害、斷裂,雖然目前還沒有疾病,但致癌風險已經提高。

「不過被發回更審未必不好,這是我們需要再突破的地方,用更多的論證,帶來更多共識,」陳秉暉說,國外已有相關判例,不用證明損害,只要舉證暴露、被告有行為錯誤,就能獲得賠償。

RCA案另一個挑戰是:受害者多數都是女性、罹患的疾病也以婦癌為主,都是早年少有的研究主題。

當年王榮德團隊中的女性研究員、陽明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林宜平,是重要角色。擔任RCA訴訟案顧問的林宜平,負責聯繫專家證人,作為女性學者,她一直關注此案的性別議題。林宜平解釋,科學知識存在很多不確定,不是沒有相關,而是資料本身不完整,有些研究始終缺席;RCA案最大的局限,就是過去國內外流行病學研究中,女工一直不是研究主體。

「這群RCA勞工年紀跟我差不多,我常會想,我15歲的時候,她們已經在工廠工作了,生命經驗跟我是不一樣的,她們經歷了不孕、流產,我很高興她們跟我分享生命的故事,有時候會聊小孩,有些是年紀比較大的媽媽,我都覺得她們好像是跟我一起長大的朋友,」林宜平說。

三代職業醫學的接力

陳保中大學時就讀高雄醫學大學,身處那個工廠林立、天空灰濛一片的城市,他選擇了職業醫學,病房被廠房取代,傾聽工人的生命故事成為他的「臨床工作」。

當年因為指導教授王榮德帶領而接觸的RCA勞工,雖然不是陳保中最早的「病人」,卻是人數最多、歷時最久,如今此案還成了醫學系的必修課。「這真的是一場接力賽,」陳保中說,學術上,RCA的子代研究還得繼續下去,同時,他也希望學生們受到RCA勞工的牽引,離開象牙塔,與社會連結。

在大學時期修林宜平的課,了解RCA事件、並且實際到廠區調查污染的大學生陳秉暉,現在已是住院總醫師,因為持續關心污染及勞工議題而協助RCA訴訟。這一、兩年,新生代的陳秉暉還成了律師團口中的「小天使」,律師們只要碰到資料文獻上的難題,都會發訊息問他。

「在RCA廠房快要關門前,林宜平老師拿了很多RCA內部通訊,裡面不少有趣的資料。RCA當時做了一件事情,他們請了一個廠醫在通訊上面跟大家保證說,有機溶劑不會造成傷害,」陳秉暉感嘆,現在自己也在工廠擔任廠醫,更了解到根本問題在於勞資關係不對等而形成壓力,而這樣結構性的問題,至今仍未改變。這幾年他選擇積極為職災勞工發聲,投書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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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林宜平
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所所長林宜平。(攝影/許𦱀倩)

林宜平說,學界一直有保守派認為,他們應該公正客觀,不該涉入爭議事件,「但我覺得,學者涉入了,讓大家知道公衛是可以發揮用處的,公正客觀對受害者是不公平的,他們(企業)可以找好多國外學者來對抗,我常說我是站在勞工、居民這邊,我們的知識力量,可以戰勝那麼大、用錢推出來的(企業)。」她笑說,RCA案的這些原告工人、律師團、組織者、專家學者及短暫參與的志工,都證明了「一群小魚」(a school of fish)可以搏倒大鯨魚。

想像一個新的開始
職業病不能治療,治療這些病的方式,就是改善現場的作業環境。
成功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講座教授王榮德

《勞基法》修惡過勞頻傳職業病黑數龐大的當代社會,職業醫學科醫師正面臨著更大的社會責任。

今年7月初,我們和劉荷雲、工傷協會專員劉念雲在關懷協會見面。協會新辦公室離RCA舊址更近了,時常有人好奇停下來,東看西看,說自己也有家人曾在RCA工作。

與劉荷雲第一次見面,其實是我在做另一起職病工人案件的時候,那時劉荷雲特地從桃園搭客運到台北,一起接受採訪,多數時間她都蹙著眉頭,認真抄寫筆記,好像那是自己的案子。

「像你們照顧我們一樣,去照顧更多的人,」劉荷雲說,這20多年,從抗爭到漫長訴訟,她們從不孤單。雖然關懷協會面臨過重組,律師團也曾解散又成立,但一路上,這些組織運動者、專家學者、學生志工都給了她們最大的奧援。

「現在看起來我們就是更強壯了,不管是外面的形象也好,各方面的資源也好,都在我們身上,我們還收了二軍
2015年4月一審判決勝訴後,很多RCA員工透過媒體報導得知消息,才確自己的健康損害和RCA有關,紛紛尋求協助。RCA員工關懷協會便這些工人編為「二軍」、約1,025人。二軍在2017年底首次開庭,目前協會也收了三軍。
,我個人是認為,即使訴訟已經結束,拿到了賠償,我們還是要繼續做下去,這樣才對,」劉荷雲說,她們會堅持到全部成員勝訴的那天,目前也已經決定要仿效日本公害訴訟,最終勝訴後將一部分的賠償拿出來,成立一個訴訟基金,讓弱勢勞工、污染受害者或任何有需要的人,走司法途徑時受到幫助。

自2001年接下第一屆義務律師團召集人,現任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認為,RCA案最珍貴的是團隊合作,「RCA把勞工當成『你們』,他沒把你們當兄弟姊妹,白人喝的水不同;那我們每天坐在這裡,把我們當『我們』。」

「坦白講,壓力很大、責任很重,士氣很重要,可是總要有人陪伴他們啊!也滿懷念案子的過程,我無意中有很多邊際學習,以前怎麼會想去學流行病學?」林永頌說,他一開始也不太敢辦這種大型環保案件,當年還跟太太看了兩部拍公害訴訟的美國電影「作為參考」。

雖然訴訟的「最後一哩」比想像中拉得更長。但慶幸的是,最高法院已為台灣未來的公害訴訟確認了幾個重要原則。林永頌說,今天這個結果「他們並沒有輸」,因為有機溶劑造成員工健康損害的因果關係認定、RCA公司不可作時效抗辯、以及母公司需與台灣RCA公司負連帶責任,這3個爭點,最高法院這都維持了有利見解。是RCA訴訟一路打下的成果。

陪伴RCA工人多年,劉念雲也一直思考這個「陳年老案」如何和當代社會接軌,而非一再重述30年前的故事。「有人會覺得,為什麼要去認識遊民團體?或是聲援其他工運、環境運動?但我覺得我們的人持續出現,理解別人立場,讓別人與我們產生關聯,我們會持續存在於社會上,」劉念雲並非特別嚴格的組織者,她知道會員們年紀大了,一直很辛苦,但想像一個未來,她們必須與時間賽跑。

「那你覺得,我們該做的社區參與是什麼呢?」訪談尾聲,劉念雲轉頭問了正埋頭筆記本的劉荷雲。雖然還沒有個結論,但她們邀請我下次一起參加鄰里的污染場址整治
根據桃園市環保局公告,由於部分污染未解決,目前污染整治展延至2019年4月28日。
會議。在RCA訴訟案的尾聲,這群老工人並不會止步,他們的下一場「社會運動」也正要開始。
RCA訴訟大事紀
RCA案原告工人的3個難題與突破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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