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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紅葉園被拆案:倉促的文資審議與龜速開放的資料,如何奏起老屋輓歌?
2017年「山海樓」台菜餐廳剛搬離時的照片。2017年「山海樓」台菜餐廳剛搬離時的照片。( 照片/台灣公民媒體文化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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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文化資產保存法》大修後終於擴大公民參與,為的就是希望民間高手能補足政府在文化資產 (以下稱文資) 調查和守護方面的人力缺口。再搭配開放政府政策,有越來越多陳年史料數位化、公開,私有古蹟的保存運動也就此遍地開花。

「紅葉園(陳茂通宅)」是近期一件文資爭議案件,為了找回這棟房子近 80 年前的歷史,提報人是如何在散落的史料中找到關鍵資訊?未來還能如何在歷史建物的認證爭議中,找出更公開、公正的方案呢?

爭議緣起:為何紅葉園是文資界「江國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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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紅葉園、文資審議、老屋、開放基金會
紅葉園(紅框處)周遭 1957年台北舊航照圖。1957年台北舊航照圖。(翻拍自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GIS專題中心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在台灣關注文化資產的圈子中,大家喜愛彼此分享城市中哪裡有老建築?那棟老建築背後有什麼樣的歷史?雖然沒有公開平台有實體紀載,但這些關注老屋的人在腦海中都有一張自己的「老屋地圖」。台北大倉久和飯店東側(今元大晶華基地)也曾有一棟裝飾風藝術(Art Deco)的老建築存在於他們的「老屋地圖」中,這棟建築混和了日本、西洋與台灣的工法。日本NPO法人「尾道空屋再生Project」的理事渡邊義孝曾讚嘆,該建築是台北不可多得的建築作品。

2017年7月,當時承租這棟老房子的「山海樓」台菜餐廳,因地主即將進行都更而對外宣告歇業搬離。關心文化資產的民間人士才驚覺這棟老屋不保,遂號召民眾向台北市文化局提報這棟老屋為「歷史建築」,依文資法,建築一旦被提報後即為「暫定古蹟」,文化局須找文資審議委員來召開文資審議會議,表決是否給予這棟建築物文化資產的身分。

提報的文資人士、老屋的所有權人正大尼龍、以及台北市文化局,這三方在提報程序後便各自展開一場老屋史料蒐集比賽。這項行動在文資社群中逐漸發酵,即便沒有正式組織,提報方仍聚集了許多關注此案的專家、民眾自發性的協助翻閱史料、蒐集「山海樓」台菜餐廳這棟老屋的過去紀錄。

隨著史料出土,民間文資人士發現該棟建築可能是日本時代大稻埕富商陳茂通的私人宅邸,也就是當時三橋町(今晶華酒店至林森公園一帶)的地標「紅葉園」。志工們的行動也觸動到陳茂通先生的後代,並出面提供陳茂通本人與該棟建築物之合照。提報方喜出望外,彷彿找到了這棟建築深具文化資產的鐵證。

短短3個月資料蒐集,就宣判死刑

2018年10月19日,提報後僅3個月,三方帶著找到的資料出席文化資產審議會。文資審議委員在會議中看了從日本政府到國民政府的資料,類型囊括了戶政資料、地政資料、地圖、照片、報紙⋯⋯雖然提報方已經盡力在最短時間內蒐集到足夠證據,然而最終在不記名投票表決下以8票反對、4票贊成的結果,決議不登錄這棟老建築為歷史建築。

這樣的結果讓文資圈一片嘩然,文化團體認為僅透過3個月搜索的資料來做判斷似乎太倉促,對於極具價值的歷史建物,應審慎聘請專業團隊做合理調查後再判。但文資審議會議中,委員僅憑這些資料,就給出最終決定宣判此屋死刑,加上文資審議會議目前為史蹟唯一認證流程,代表此老屋日後再獲保存可能性極低。因此此案成為台灣文資圈的經典慘案,並以台灣知名死刑冤案「江國慶案」來比喻此案。

2018年初,在民間提報為此棟老屋申請成為「歷史建築」之前,該屋的所有權人正大尼龍曾釋出善意,與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元大建設進行協商,並決定將這棟房子搬移到鄰近的康樂公園內異地保存。遷移所需之費用由正大尼龍、元大建設分擔。這將會是台北市第一棟老屋,雖未獲得「文資身份」但由建商出資、遷移到市屬綠地保存的案例。

本可是台灣文資保存的一段佳話,卻因當地里民反對而作罷。於是文資團體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提案「成立台灣歷史建物保留區,收容因故無法原地保存的歷史建物」,希望盡快為它找到去處。提案迅速連署成功,但最終並未獲文化部採納。因此,當文資審議決議原「山海樓」台菜餐廳這棟老屋無文資身分後,這棟完整優美的老屋只能黯然被拆解,暫存於正大尼龍新店廠區,組裝之日遙遙無期。

還原現場:紅葉園文資身分為何被否決?

這棟建築物當初是以「歷史建築」為目標提報。《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對「歷史建築」定義是:「歷史事件所定著或具有歷史性、地方性、特殊性之文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也就是說,建築物是否具有保存價值,不僅是看建築工法是否特殊或有藝術價值而已,更要考量建築的使用者與在地故事的脈絡。

本案中,提報者主張這棟房子是日本時代富商陳茂通的私人官邸「紅葉園」,曾出現在當時的台北名勝地圖〈大台北鳥瞰圖〉中。關於陳茂通先生的事蹟在《台灣人物評》(林進發,1929)及報導中都有提及。他曾任台北本島人藥業組合長、藥郊聯合會會長、保正、台北州稅調查委員、稻江信用組合監事、台北商業會理事兼會計、東洋醫道會台灣支部長等等頭銜,在台灣中藥界影響力極大。

1935年中華民國公使蔣作賓來台訪問,陳茂通也是歡迎會主辦人之一。陳茂通在1936年過世後,治喪委員長由港町富商陳天來擔任,可見陳茂通在當時台灣商界是位重要人物。在文資審議會議中,關於陳茂通個人的歷史性較無爭議,較多辯論的是,「山海樓」台菜餐廳是否真的是陳茂通宅「紅葉園」?

建築何時建好?各方資料不同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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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通於1936年去世,文資團體主張紅葉園建物在1933年陳茂通在世時已落成,也有活動的紀錄。所有權人則主張建物是1940年才落成,陳茂通已經去世,不可能住過這裡。(製表/吳宗霈)
陳茂通於1936年去世,文資團體主張紅葉園建物在1933年陳茂通在世時已落成,也有活動的紀錄。所有權人則主張建物是1940年才落成,陳茂通已經去世,不可能住過這裡。(製表/吳宗霈)

支持保存的文資團體提出資料說明,陳茂通生前確實在該處買地建樓。特別是1933年的媒體報導和書籍,以及陳茂通後代子孫提供的照片,都顯示陳茂通是這棟建物的主人:

  1. 1932年,官方地籍顯示地主售地給陳茂通:日本時代的地籍資料《土地台帳》記載,地號「三橋町2之31番地」的地主、台北本町日進商會負責人小林惣次郎,在1932年將此地售予陳茂通。
  2. 1933年,民間媒體報導陳茂通在新宅設宴:台灣日治時期的第一大報《台灣日日新報》昭和8年(西元1933年)9月29日曾報導紅葉園落成,陳茂通氏將於30日在新宅設宴招待親友。10月1日報導披露陳茂通新宅宴,松岡市尹及辜顯榮等政商名流出席。
  3. 1933年,民間書籍提到陳茂通的新宅:《續財界人の橫顏》(吉田寅太郎,1933)〈漢藥王陳茂通君〉中有提到陳茂通最近在三橋町建造了氣派的洋房。
  4. 1935年,官方戶籍顯示為陳第二居所:陳茂通之個人戶籍資料記載1935年他將此地登記為第二居所。
  5. 1936年,陳茂通去世
  6. 民間照片顯示陳茂通曾與建物合照:陳茂通後代提供陳茂通先生與自宅合照的老照片,以及相關陳茂通居住於該宅的口述歷史。

反對登記為歷史建築的所有權人則是提出政府資料,表示陳茂通去世之後3年,後代將土地出售給他人,隔年這棟建築才誕生,論證這棟建築不可能是陳的宅邸。

  1. 1936年,陳茂通去世。
  2. 1939年,官方地籍顯示後代子孫出售土地:陳茂通過世後,《土地台帳》記載後代在1939年便出售土地,早於《建築改良登記簿》記載的建造日1940年。
  3. 1940年,官方建物登記顯示建築落成:《建築改良登記簿》顯示該建築建造日為1940年,而陳茂通先生早在1936年過世,故建築不可能是他的宅邸「紅葉園」。

建築物到底是不是陳茂通在世時興建的別墅?各方資料存在著落差。面對這樣的時間點差異,有部分文資委員在會議中建議委託專業並限期研究完備後再議,但最終仍在當次會議中表決。至於文資委員採信哪些資料,從投票結果來看不難猜想,大部分的委員可能認為:陳茂通雖然購入該筆建物的土地,但在世時並未興建紅葉園,也沒有在紅葉園居住事實,根據官方的《建築改良登記簿》所謂的紅葉園建築是陳茂通過世後由他人興建。

然而,民間報章雜誌、甚至於陳茂通後代都明確描述了陳茂通在山海樓台菜餐廳該場址的「紅葉園」有相關活動。到底,政府史料有絕對可靠性,還是也應該參考民間紀錄一起評估?各界仍無定論。

背後癥結:文資提報,淪為倉促的資料蒐集大賽

先不論政府文史資料和民間史料的可信度如何,紅葉園一案發展的過程,其實是大多數私有文化資產被提報古蹟的寫照。文資團體往往到了屋主辦妥相關都更申請即將拆除之際,才發現老屋將死,雖然可以馬上提報讓建築物獲得暫定古蹟身分、暫緩都更。但因都更停擺涉及所有權人利益,地方政府不敢拖太久才辦文資審議會。因此提報人須在極短時間內將資料準備齊全,以利文資審議委員鑑定。

現有文資審議制度,除了少數案例發包請專業廠商做調查,其餘大多要求提報人提出事證。由於大部分提報方為關心文化資產的民眾和民間專家,在與政府、商業單位相比資源匱乏的情況下,蒐集到關鍵資料非常不容易。

紅葉園一案中,都更迫在眉睫,相關史料又十分缺乏,因此提報人當時是以第一筆蒐集到的資訊,也就是土地為日進商會負責人小林惣次郎擁有 (根據《土地台帳》於1933賣給陳茂通),先以「小林邸」提報。導致文資委員初期現場勘查時,並非以陳茂通宅來評估此案,也可能間接影響後續對於此宅是否為陳茂通所興建之紅葉園的文資審議結果。

紙本史料到開放資料仍有鴻溝

在過往的案例,除非建築所有權人自行提報古蹟,所有權人通常都不太願意協助提報團隊申請相關資料。如果想知道建築過往屋主及所有權轉移過程,提報人可以在內政部「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查詢建物地籍資料,了解過往的屋主有誰。但若想進一步了解屋主個人的家世背景或發生在這棟屋子的故事,最簡單是從戶籍資料找起,但考量戶籍資料有諸多私人資訊,目前只能請文化局行文給區公所調閱過往屋主的戶籍資料,提供給文資審議委員參考。像是建築圖之類的建築圖說,也都僅限建築起造人或所有權人調閱。所以提報人只能透過政府公開資料、開放檔案去尋找相關事蹟。雖然二戰前或後已經有許多資料做數位化公開,但分散在各個權責機關的網站中,也還未彙整成開放資料釋出,要用這些四散的資料拼回消失的歷史仍是一項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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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報文資可能使用的公開資料庫。(製表/吳宗霈)
提報文資可能使用的公開資料庫。(製表/吳宗霈)

許多紙本史料雖已掃描數位化,但因為其資訊為圖像非機器可讀,難以一鍵輸入搜尋查找,加上內容多為手寫或是日文字體、用詞與今日不同,更是讓搜尋工作難上加難。「紅葉園」案好在有不少熱心民眾用地毯式搜索的方式,才能在茫茫資料海中找到《台灣日日新報》的關鍵報導。

數位化的公開資料已經如此不易檢索,更遑論那些還躺在各政府機關儲藏室裡積滿灰塵的檔案,甚至有可能在尚未數位化之前就已經消失。2019年台中大里首長宿舍被人提報為文資,提報人認為當時住在宿舍裡的末任大里庄長、著名文學家張文環為了處理日本政府轉換至國民政府的混亂時期,一定在這棟宿舍裡發生過不少故事。但地方政府卻回應找不到任何當時的相關史料,導致又一棟具有文化資產潛力的老房子因而倒下。還有一次文資團體提報台中火車站第一代站長室時,也曾發現台鐵的倉庫中有很多古資料但無心力去整理。

這些在搜尋史料容易遇到的問題,非常需要官方投入資源以擴大並加速數位化文化資材工作,除了公開以外,更好的是能夠制定架構化的詮釋資料描述,釋出無著作權疑慮的史料,既能便利使用者在有限時間快速找到需要的資料,也可結合民間資源及創意,給予活化應用的可能。

地方文資審議會,透明度待加強

隨著政府大力推動開放政府、開放資料,台灣當今的文化資產審議制度,已經在《文資法》中擴大了公民參與的能力,但實際上地方政府在執行面上,仍有許多有違開放原則的狀況。

以「紅葉園」一案來說,北市府在網路上僅公開該次文化資產審議會的「會議記錄」及「直播影片」,會議中文化局蒐集到的所有資料僅提供給文資委員,未公開於網路上或提供給現場旁聽之民眾,會議中使用之簡報檔也未放置於網路公開,目前僅能在直播影片中有拍到投影幕的部分才能看到簡報、字跡不清、部分片段收音的品質也不佳。會議記錄也僅有記錄每位文資審議委員對於本案的意見,而非最終影響投票的結論。這種不表態的表決方式,也不符合開放政府中「接受問責、給出交代」的機制。

然而,「紅葉園」一案當中的台北市主管機關,相比其他縣市仍是開放程度較高的地方政府。一位多次提報的文資人士表示,許多地方政府的文資審議會議不僅無公開直播,會後線上也找不到影片檔。會議中給文資委員看的資料、 政府委外進行的調查報告都無公開,僅得到一份會議紀錄,寫著最終結論,而這樣的結論,大多以現代化開發為目標,除了與急欲守護在地文化史蹟的公民期待有差距,也讓台灣許多文史古蹟快速消失中。

建言:政府做不來的,公民Can Help!

《 文資法》中規定,地方政府有義務主動普查公有建築是否具有文化資產潛力的建築,若有則需列冊追蹤、定期巡查建築狀況。都市更新條例也有設下檢核流程,督促開發單位及地方政府主動檢查單元內是否有文化資產潛力之私有建築。然而,兩道政策當中強調的主動性,必然造成地方文化局不少額外業務,一線公務人員對於開放更多資料、揭露更多文資潛力建築物地點難免有所抗拒。

資料數位化、公開化已是現代社會的普遍價值,也是各國政府邁向新時代的重要基礎,然而,在轉型的過程中,額外的學習和業務對於第一線公務人員的無情壓力也是不爭的事實。台灣政府以"Taiwan Can Help"為口號,向全世界宣告台灣能幫助世界!而在文化資產普查與公開的業務,民間也喊出「公民Can Help」提出各類解方。或許在公民參與的架構之下,政府能將前述兩項公私有文資潛力建築的保護業務開放予民間。

  • 解方1:地方政府可公開有列冊追中的公有建築名單,建立線上回報平台,邀請民眾協助回報古蹟的近況。
  • 解方2:為私有建築建立地理資訊平台,配上更友善整合的史料搜尋介面,讓關注古蹟的公民社群線上合作,協力蒐集都市裡具有文史價值的建築歷史,及早發現有文資潛力的私有建築。

以紅葉園案來說,若台北市政府早在建商申請都更時,已知這棟建築的歷史,主動為它進行文資審議,確認是否賦予該建築文資身份,也就不會有文資團體到都更合法申請後才半路殺出、緊急提報文資的窘境。

此外,像是Facebook社團「台灣日式宿舍群,近來可好」這樣的民間歷史老屋同好平台,就匯集了近2萬民眾,他們不時穿越在城市中搜尋疑似日本時期留下的建築,彼此分享蒐集到的資訊。一有老房子被拆,當地的臉友都會在第一時間發布訊息到社團,不一會兒全台關注古蹟的人都知道哪個縣市又有一棟老屋消逝,有經驗的文資人士也會馬上啟動救援程序。他們喜愛古蹟的興趣與文化局需要普查、追蹤老房子的業務需求不謀而合,也許會是最適合協助文化局的一群公民。

公民參與、開放資料庫,別有下一個紅葉園

紅葉園(原山海樓台菜餐廳)一案,再次讓一棟有潛力的文化古蹟應聲倒下,也讓文資團體和關心文化歷史的民眾再次心碎。檢討搶救過程,可以歸納出幾個重點:

  1. 蒐集資料提給文資委員做審議的時間十分短暫,在此案中只有3個月。
  2. 提報人需自行準備資料,在有時間壓力下對於民間提報人來說十分不易。
  3. 仍有許多史料尚未整理、掃描、數位化建檔以及公開,因此官方資料庫未必完整,民眾搜尋不易。
  4. 審議委員是否應以官方資料為唯一考量,而忽視民間口述歷史和新聞報導歷史的重要性,值得文資界各方專家討論。

此外,面對更多未來的文資搶救案例,也可以感受到地方政府文化局面對文資法強調的公民參與、政府開放資料的大方向,有許多心力不足之處,期待有朝一日文化局和文資團體能夠不再是對立面,而能同心為留下城市的故事努力,減輕文化局公務員的業務量。就像唐鳳政委所言:「開放政府政策是要讓公務員早點下班的!」,文資普查更完整,必能減少像紅葉園案這般棘手的案件發生。

索引
爭議緣起:為何紅葉園是文資界「江國慶案」?
還原現場:紅葉園文資身分為何被否決?
背後癥結:文資提報,淪為倉促的資料蒐集大賽
建言:政府做不來的,公民Can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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