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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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都市底層》攝影展與攝影集完成之後,何經泰立刻將他的鏡頭對準另一批被這個時代踐踏、然後遺忘的人們。他花了整整一年的時間,將50年代「白色恐怖」時期許多被捕、並且坐了十幾年或幾十年黑牢的政治犯與思想犯的影像,集合在極具歷史價值的記錄攝影集《白色檔案》裡。

一年的採訪與製作過程裡,何經泰費了至少一年半以上的時間,尋訪飄落在全省各地的政治受害人,與他們進行溝通,試圖說服他們站在相機前面,一同為那個荒謬的時代做見證。配合了被攝對象真實、詳細而令人長嘆的口述文字資料,以及攝影者在影像製作時的特別設計,使這組人像攝影作品,凝結著罕見的沈重氣氛。

《白色檔案》顧名思義應該是一組以「平實記錄」方式來呈現影像。但是,不同於《都市底層》終將貧民肖像與其生活現場忠實報導的攝影表現,何經泰在這本素描政治受難者的肖像集裡,將拍攝對象、某個經過選擇的生活環境或場景、以及某些攝影棚人像(studio portrait)的處理概念與其他技巧(如影像重疊)的運用,揉合在這組攝影作品中。

閱讀《白色檔案》的影像,我們很快會發現,一塊攝影棚使用的黑色布幕,或作為背景、或裹在被攝者身上、或鬼魅地出現於畫面的某一角,明顯地成為貫穿整組作品最主要的一個視覺符號。這黑色塊在一些照片中,佔滿整個畫面;在另一些照片中,則分割著畫面。它似幽靈般地盤踞在每一幅影像之中,象徵著那個年代無所不在的恐懼與壓迫感;對於其中許多政治受難者至今仍揮之不去的白色恐怖陰影,這塊黑布也提供了一個強烈的隱喻。

雖然何經泰在此攝影集裡,將設計性的概念和特殊效果運用在記錄攝影上,也因此比較明顯地加入了個人的觀點,但《白色檔案》與《都市底層》兩組人物影像中,均流露著一種共同的特質:無論流離失所的都市邊緣人,或永遠活在恐懼陰影中的政治受難人,透過鏡頭,他們做為人的尊嚴與對生命的不屈服,依舊寫滿在這些飽經苦難與風霜的臉上。

或許這才是何經泰人物攝影作品裡最重要的素質罷。何經泰的作品,相當程度的反映了何經泰這位攝影工作者。他所選擇的題材、呈現的方式、投注的精力,都源於攝影者對人──特別是社會邊緣人──深切的關懷與肯定。在上一本攝影集的頭幾頁裡,作者印了這麼一句話:「三年來,我試著尋找一種方式,去面對台北、人、和自己。」從堅持人的尊嚴這個意義來看,何經泰的人物攝影作品,其實也正是他的一種自攝像(self-portrait)。

一位成長於韓國的年輕攝影工作者,卻對台灣下層社會的畸零人,以及被歷史開了一個大玩笑、又被現實社會遺棄的政治受難者,用影像向這個社會做了吶喊與控訴。何經泰默默耕耘之後的可觀成績,應該讓包括我在內的本地許多不夠努力的影像工作者感到汗顏。面對這樣一位誠懇、執著的攝影工作者,及其具強烈衝擊力量的攝影作品,評論的語言原是多餘而乏力的。真正需要表達的,唯有敬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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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經泰,白色恐怖,白色檔案
蔣碧玉,宜蘭人。1921年生。1950年8月被捕入獄,1951年1月釋放出獄,刑期半年。(攝影/何經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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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經泰,白色恐怖,白色檔案
李南鋒,屏東人,1919年生。1949年被捕入獄,1955年釋放出獄,刑期6年。(攝影╱何經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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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經泰,白色恐怖,白色檔案
陳明忠,高雄縣岡山鎮人。第一次被捕是1950年,1960年釋放出獄,刑期10年。第二次被捕是1976年到1987年釋放出獄,刑期11年。(攝影/何經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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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經泰,白色恐怖,白色檔案
夏令時,湖南益陽縣人。1927年生。1954年被捕入獄,1969年釋放出獄,刑期15年。(攝影/何經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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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經泰,白色恐怖,白色檔案
黃廣海,廣東花縣人,1927年生。1954年被捕入獄,判無期徒刑,1975年減刑出獄,刑期21年。(攝影/何經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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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經泰,白色恐怖,白色檔案
鄭溪北,屏東恆春人。1924年生。1950年被捕入獄,1960年釋放出獄,刑期10年。(攝影/何經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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