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輔法》三讀守住落日條款,農地違章工廠大限再延20年
公民團體在立法院外丟擲稻草,抗議《工輔法》修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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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3.8萬家農地違章工廠去留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今(27日)下午三讀通過,低汙染違章工廠可申請就地合法,落日期限則在民間抗議下,從一開始完全不設限,違章工廠可永生永世存在農地,到後來經濟部、朝野立委終於讓步,最後通過的合法化大限為2039年6月27日。但此次修法仍大幅放寬違章工廠合法條件,不僅「工農相爭」、也造成「工工相爭」,學者憂心埋下國土破碎化的炸彈。

2010年台灣第一次納管農地違章工廠,限定必須在明年(2020)6月2日前遷到工業區或特定區域合法經營,但輔導成效不彰,至今僅46家合法,經濟部在今年3月28日提出《工輔法》修正案,全面放寬低汙染工廠可申請「特定工廠登記」,之後再輔導用地合法。

但行政院以工廠為數眾多、變更地目時間冗長,難以訂定輔導時間,沒有設合法化的大限,形同違章工廠可永續存在農地。

外界反彈、官員爆當門神,促經濟部讓步

原本5月6日經濟委員會第一次審查《工輔法》時,朝野立委對經濟部未在法規中設落日條款,並無異議,僅由環團出身的立委蔡培慧提出附帶決議,要求經濟部應設落日條款,但未獲同黨及其他立委支持。

這一個月來,環團積極上街頭抗議、遊說,5月28日《工輔法》朝野協商時,立委蔡培慧再度嘗試,與黨內相對較關心農地的不分區、農業縣市立委
民進黨連署人包括:吳焜裕、陳曼麗、王榮璋、段宜康、蔡易餘、余宛如、鄭寶清、林靜儀、李俊俋、蕭美琴
,共同提出修正動議,要求設20年落日期限,才讓《工輔法》出現轉機。

民間不滿放寬違章工廠合法的情緒持續累積,加上上週《工輔法》朝野協商前一天(6月19日),負責違章工廠業務的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科長雲瑞龍,被爆出協助違章工廠連署,支持經濟部修法,引發外界一片譁然。

隔天蔡培慧在朝野協商時繼續堅守落日條款,內政部代表也指出,變更地目程序已簡化,只要5年就可完成,但經濟部一開始還是堅持過去說法,不願設落日條款;直到立法院長蘇嘉全直接了當表示,如果沒有設落日,業者就不會積極改善,強力要求經濟部回去研商,長期堅持不設落日條款的經濟部才終於鬆動。

經兩天研商,經濟部在修正草案第28條之5,提出25年合法化大限,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則在今天(6月27日)的朝野協商時,都提出20年落日的修正版本。

下午5點47分,民進黨團的版本以同意票66票、不同意票10票、棄權9票通過,落日期限正式訂為20年,晚上7點8分三讀通過。

0626農地違章工廠歷年修法重要轉折-new
環團:盡快盤點違章工廠需求,別再延長輔導年限

蔡培慧表示,修這個法很痛心,但必須正視違章工廠問題,「就像身上的膿,劃下第一把刀會流血。」20年落日條款,前10年為輔導期,這段期間內違章工廠需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符合消防、工安、環保法規等,後10年則為土地變更期。希望強化經濟部原有的責任,讓廠商導向合法。

彰化縣田園工廠創新協會理事長呂明炎則表示,雖然還是設了落日條款,「但修法沒辦法100分,立委很辛苦幫我們爭取,為台灣拼經濟,這樣的結果還可以接受。」未來希望輔導業者低利貸款、取得合法土地,讓工廠可以標準化,員工工作更安全。

落日條款一波三折,從一開始經濟部強硬姿態、朝野立委消極,到最後好不容易爭取到20年大限,長期為此法案奔走的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其融形容:「雖然絕望,但還沒死。」法案通過後,經濟部當務之急是總體盤點,例如需要多少工業土地、廠商要就地合法或是進駐工業區?

同時,他也呼籲經濟部,仿照日本、泰國,讓違章工廠自組團體,針對產業環境提出自己的需求,經濟部只要對這些團體對口,確認大家的需求,「不要一直擔心工廠會倒,屢屢讓業者超越法規(即架空其他土地、環保、消防法規)。」

劣幣驅良幣,修法製造「工工相爭」

但此次修法仍大幅放寬違章工廠合法條件,不僅「工農相爭」,也造成「工工相爭」。

在下午朝野協商前,民間團體也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高喊「捍衛農地,撤回工輔法」,手持剛收割的稻草,丟向立法院,希望「干擾」修法,諷刺支持違章工廠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稻草會干擾工廠發展」的言論。

其中最特別的身影是一位嘉義合法工廠業者,他表示,嘉義工業用地一坪要3萬,農地一坪才3,000、4,000元,自己合法購買工業土地約1,800坪,和違章工廠土地成本差了10倍,每年還要繳交工業用地的房屋稅、地價稅約20萬元。

他也分享自己進駐嘉義大林工業區的經驗,雖然不需繳管理費,且屬於低汙染產業,每年廢汙水處理費仍要10萬元,若是更高汙染的產業,上百萬元跑不掉。另外像是較大型的嘉義嘉太工業區,1,800坪土地管理費每個月就要1萬元,廢汙水排放另計,「這些違章工廠通通不用繳,你說合法業者要怎麼跟他們競爭?」

提到為何站出來抗議,他直說,自己是家族事業第二代經營者,未來希望傳承給下一代,因此不能放任違章業者不公平競爭,「我是在做我該做的。」

話雖如此,他卻只能戴著墨鏡、口罩和安全帽匿名受訪,避免被秋後算帳,相較於違章工廠業者在近幾次朝野協商時,大張旗鼓到立法院開記者會,支持經濟部修法版本,形成鮮明對比。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很多合法業者打電話到辦公室訴苦,直說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對過去遵守法令而成本提高的業者不公平,「這樣的修法是讓工農相爭、工工相爭。」

彰化欣大園藝是過去少數乖乖遵循《工輔法》的業者,接受《報導者》訪問時特別強調,「我花了8年、4億元變更用地、設備,在2017年正式就地合法。」董事長陳錦源細數,為了配合法令做隔離帶,工廠四周各內縮了10公尺,共敲掉5,000平方公尺,投資改善消防設備、等待用地變更也花了5、6年。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戴秀雄則認為,《工輔法》修法完全架空了國土分區精神,從頭到尾就不應該再修,「若非法能行,民眾守法的理由何在?」

違章拆除效率不彰,公民訴訟制度也遭擋

除了落日期限,公民團體也委由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提出「公民訴訟」制度。

公民訴訟制度是指當政府不執行勤務時,民眾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政府機關執行。經濟部次長王美花指出,現行已有違章工廠檢舉制度,且國土計畫和許多環保法規,都有公民訴訟制度,可依此提出訴訟,不需再納入《工輔法》。

然而,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專員蔡佳昇表示,汙染法規的公民訴訟,必須等到汙染成立,才能提出申請,「到那時還來得及嗎?」彰化環保聯盟執行祕書吳慧君也批評,自2017年已舉報29處新建違章工廠,卻沒有一間被拆除,正是因為政府不理會民眾對於違章工廠的檢舉,才要求納入公民訴訟。

但公民訴訟被經濟部視為疊床架屋,民進黨團也不支持,最後此條文通過民進黨團版本,公民訴訟沒有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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