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案
【鄭性澤案開庭一】十年生死兩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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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在6月4日開啟了鄭性澤再審準備庭。受害者家屬首度委託律師發表聲明。對於受害人家屬與鄭性澤來說,這都是撕扯十多年的傷口。透過這次的對話,我們是否看到修復式正義的契機?

如果一樁刑事案件有冤錯案的可能,付出的究竟是誰的代價?

2002年發生的「台中市13姨KTV殺警案」,至今仍疑點重重,檢、辯雙方如今一致認為被判死刑定讞的鄭性澤極可能被冤枉,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再審後,已獲裁定准予再審。同時,鄭性澤在「限制出境、出海」的條件下被釋放,在被拘禁14年後,終於又回到苗栗苑裡的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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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性澤走在苑裡老家的海灘上,退潮的海灘印著他的足跡。(攝影/林佑恩)

由於檢方的工作是追訴犯罪,一向被視爲受害人的發聲者,因此這次為鄭性澤聲請再審的舉動引發各界矚目。根據司法院的數據,其實近十年來,每年都有檢察官為了受判決人而聲請再審,不過,為了「定讞死囚」聲請再審或釋放死刑被告確是破天荒第一遭。

就在社會與媒體關注下,台中高分院於2016年6月4日開啟了再審的第一庭。就程序而言,這還只是「準備庭」,尚未進入真正的審理程序,2個多小時的開庭主要都在確認檢辯雙方對於每一項證據是否認為有作為證據的「證據能力」。

就這個層面而言,檢辯雙方出現相當多的共識。比方說,辯方認為鄭性澤的警訊自白是在被刑求後所做出來的,不應該有證據能力,檢方雖然沒有正面回應「刑求」問題,倒也指出鄭性澤的警訊自白有不符客觀事實之處,因此沒有達到構成證據能力的要件。今天的法官林美玲也相當關心鄭性澤被刑求的爭議,在開庭前已向台中豐原醫院調閱當年的資料,也詳細向鄭性澤本人釐清案發後被警察帶走、被刑求與就醫的時間順序。

另外,原案勘驗法醫許倬憲認為人的心臟中槍後會立即死亡,這個說法被當年的檢調引用為槍戰中的死者羅武雄一開始就被警方擊斃,所以後來殺死警員蘇憲丕的人不可能是他。但檢辯雙方如今都表示,有科學研究成果指出人的心臟中槍後不會立即死亡,還會有10幾秒的反應時間,也就是說不能斷然否決羅武雄是真兇的可能性。

還有一個案件爭點在於,當初的KTV包廂發生槍戰時,鄭性澤有沒有移動並開槍?原審判決採用了「鄭性澤兩階段移動殺人說」,而這個推論最早是從當時的台中豐原分局刑事鑑識組組長魏世政口中出現的。但檢方今天指出,魏世政從頭到尾都以「證人」結文,然而法律上的證人應該要「親自見聞」之後,作出的證述才有證據能力,如果是主觀推論,並沒有證據能力。

除了確認證據能力之外,今天的開庭還有另外一項特別的意義,那就是出現了一位代表受害人家屬發言的徐承蔭律師,也就是受害人家屬的「代理人」。

其實在《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裡,只有「告訴人」才能委任代理人,而死者蘇憲丕的家屬當年並沒有自行提出告訴。不過,裁定准予再審的法官林美玲認為這是重大受矚目案件,且釐清事情真相對於被告和被害人家屬來說都很重要,便引用《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29條第1項和第30條,在再審開庭前主動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台中分會,請他們給予受害人家屬協助,於是徐承蔭律師就成了蘇憲丕家屬的「代理人」。

所謂代理人的意思就是,徐承蔭在法律上的角色並非「辯護律師」,畢竟受害人家屬以前沒有提出告訴,他如今只能代表被害人家屬出庭了解案情並表示意見,並不能請求調查證據、詰問證人或言詞辯論。

而今天(4日)的再審第一次開庭時,徐承蔭轉達了死者蘇憲丕家屬的意見:「家屬尊重法院裁定再審,但心痛、不能諒解。『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淒涼』,這十年我們何嘗不思念家人,又有誰告慰我們的家人?我們家屬不能諒解,案子走到現在為何還沒有確定,不管是誰打死的,難道就該被打死?

司法的反覆讓我們人民心寒,叫人民如何信賴,而被害人又是警務人員,司法本來作為我們最大的後盾和保障,但今天的未來又叫第一線執行警務人員如何勇於任事。我們心碎失去家人,也難以平復⋯⋯」

法官聆聽後與徐承蔭溝通說,希望他花點時間讀完所有卷宗、了解全部的案情,而不僅僅只看再審裁定的內容。

徐承蔭離開法院後則受訪表示,站在一名「律師」的立場,刑事案件如果有問題,確實可以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只是他今天轉述的較是從「一般人民」角度出發的家屬心情──「這種案子何時休?」家屬對於判決確定後10年又開啟再審,帶有很多的不能諒解,徐承蔭希望在往後的再審過程中,自己能扮演一個潤滑劑的角色。

即便受害人家屬不認同開啟再審,鄭性澤救援團隊中的平冤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說,他很支持受害人家屬有一位代理人可以出庭,因為救援團隊以前一直沒辦法跟受害人家屬對口,但受害人家屬的參與正是修復式正義的一環;「真正的犯罪者已經過世了,兩邊(受害人家屬和被冤枉的被告)都受傷了⋯⋯唯有真相才能真正開始平復傷口。」

受害人家屬今天的陳述裡引用了中國詩人蘇軾的《江城子》:「十年生死兩茫茫」。事實上,對於可能被錯關14年的鄭性澤來說,他也有雷同的感觸;鄭性澤說,他可以想像家屬的心情,因為他自己其實也是受害者,對於他的家人而言,「我被判死刑,其實我也是死掉了啊。」

憶起上個月被釋放後回到故鄉,鄭性澤覺得老家變了很多,路變寬了,熟人也變少了。面對這種景況,「當然會感慨啊!時間是無情的,那個環境發生一些變動,但那個變動是我不能參與和經過的。」

在鄭性澤被羈押的這14年裡,陸續有多位親人過世。姑丈死了,跟他最熟的舅舅也死了。但每一次的死訊,他都是靠母親來看望時才被告知,而聽到消息之後,「也不能怎樣啊。」曾經有一次,鄭性澤在看守所內託救援團隊帶話給舅媽,「我很遺憾,舅舅去世的時候不能回去。」短短的一兩句話,寄託了他全部的錯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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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場持續14年的審判至今仍未定讞,對案件的兩造都存在一種「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淒涼」的感嘆。(攝影/林佑恩)

根據今天開庭最後檢辯雙方與法官協調的結果,下一次再開庭約莫是7月初的時候。屆時,每一個人都將繼續在自己的位置上,處理生命裡的──十年生死兩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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