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佔地40+20年】原住民保留地上的流浪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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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當亞泥來到花蓮秀林鄉富世村之後,一切都變了調。

原本在世代居住的土地上耕作居住的原住民,被趕離屬於「原保地」的家園,原住民保留地,其實保護不了什麼。

2016年11月25日,亞泥新城山礦場,向經濟部提出又一次的礦權展延申請,獲得通過,這一次的採礦期將到2037年。

從1973年至今,40多年之後,正義還沒回來,只要《礦業法》不修,「20年」繼續累加,原住民在原保地上的流浪,是40年的過去式,也是未來式,將永無止盡。

「颱風天我們開怪手進去,山上的樹通通砍光了,水好像尼加拉瓜大瀑布一樣流下來,好漂亮呀!」

「水一直往礦場的裂縫裡去,好多好多水,航空母艦都可以開得進去的咧!」

幾位亞泥包商工人,也是花蓮秀林鄉富世村的太魯閣族人,剛剛從礦場下工,腳上的雨鞋沾滿土塊。他們聚在一起喝點小酒,一邊跟我描述去年颱風天上工的玩命場景。我問他們:「會怕嗎?」他們說:「習慣了,用命換錢呀!」嘴上嘻嘻哈哈,採訪時卻要我關掉錄音筆,「不能拍照不能錄音,你不能寫我們是誰!」

在花蓮,前往觀光勝地太魯閣的主要幹道上,必定會經過亞泥新城山礦場,像個巨型的門神,大口吞吃鄰近國家公園的山石。往太魯閣牌樓的半路上,翠綠的山頭被削掉一半,鑿開的岩層上,勉強敷上薄薄一層植被,稀疏的苔綠遮掩不住裸露的土黃,被剃頭的山是石礦場,與位於新城的水泥廠區有輸送帶相連。

富世村就位於礦場正下方,部落裡的幼稚園緊依山壁,水平距離不到300公尺。若非紀錄片導演齊柏林以俯瞰的視角,讓人看見那開挖40幾年的怵目驚心,否則一輛一輛遊覽車載著外地旅客呼嘯而過,短暫地不曾遭遇到那落石,那粉塵,那一日晨昏兩次爆破的巨響。

「因為要建輸送帶,我們是民國62年(1973)就被迫遷下來的第一批七戶。後來因為爆破實在太厲害,石頭砸破屋頂,72年(1983)第二批三十幾戶全遷下來。炸山時都沒有預警,我們聽到聲音才趕快逃出來,部落去抗議為什麼都不事先通知,亞泥完全不理會。」今年63歲的部落耆老田明正說。

輸送帶從前沒加蓋,粉塵沿著兩公里的管線一路灑落,灰霧壟罩整個富世村,田明正說:「我們吃了多久的灰塵」,粉塵中含二氧化矽,能導致矽肺症。

幾位包商工人聚集喝酒的地方,正是田明正家中的客廳,從山上遷下來後,門口正對遊覽車、砂石車行經的大馬路,房子旁緊貼著雞寮,空氣中有濃重的雞屎味,生活空間變得喧囂、逼仄。

1973年,田明正19歲時,亞泥來此設廠,他陪父親去參加協調會,「鄉公所說亞泥要使用這些土地20年,如果地主不同意,就訴求法律處理,老人家聽到這個就怕,原住民從日據時代就一直被壓迫,那個感受還在嘛,加上那個時代戒嚴,大家都不敢講話,只有默認而已。」

田明正的父親,在太平洋戰爭時曾被日本人捉去菲律賓打仗,回來之後才生下他。原住民逆來順受慣了,從戰場上九死一生歷劫歸來,想要在世代居住的土地上度過餘生,都是奢望。

田明正說:「原本在上面種地瓜、小米、桂竹、相思樹,以前沒有瓦斯,相思樹賣去新城。我3歲時就跟父母去耕作,老人家在做,我在地上玩土,大概五、六歲我就會自己上去找竹筍,賣給平地人,慢慢就懂自己生活了。真的這塊土地,真的,我是很不想離開的。那個時代沒有辦法講,他要你走就走。」

依照1966年頒布的《台灣省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除了三等親或戶內原住民,不得將土地轉讓或出租。秀林鄉公所違法出租給亞泥在先,亞泥每年付給鄉公所180多公頃保留地租金,原本的地主卻只在最初領到一筆地上物補償金,補償因搬遷所導致的農作物及房屋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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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泥佔地40+20年】原住民保留地上的流浪記(上)。田明正
田明正。(攝影/林佑恩)

田明正說:「說明會之後沒有多久,亞泥就開了台灣銀行的支票,不管你種什麼,一律一分地賠償2,000塊。地上物我兩甲多,房子賠償十幾萬,加起來不到20萬。」田明正的太太白美花補充:「搬下來,拿那個錢蓋房子都不夠餒!」

亞泥占地約400公頃的新城山礦場,租用了180多公頃的原保地,日治時期為蕃人所要地,太魯閣族世代於此狩獵耕種。1960年代,政府推行「促進山胞開發利用山地保留地計畫」,開始整理地籍。1968年起,部分原住民去秀林鄉公所登記耕作權,按法規,登記後耕作滿10年,即可取得土地所有權(1987年改為登記後滿5年即可取得所有權)。

1968年登記的耕作權進入第5年,1973年亞泥從華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移轉取得大理石礦採礦權,土地被圍起來,再也不能進去耕作。而有更多族人,在當時才去申辦耕作權登記,土地也測量好了,簿冊上也都寫明了原土地使用人是誰,但亞泥一來,紅燈亮起,再也無法登記。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的謝孟羽律師說:「在亞泥所租用的原保地中,1973年以前未設定耕作權的有284筆(全部共352筆),占了91%。」謝孟羽搖搖頭說,「這一點辦法都沒有。」

在1973年的說明會上,亞泥還有一個承諾,將為部落帶來很多工作機會。翻開當時的會議紀錄,其中多處記載:「不但可解決求職之困難,同時相信人口外流必可避免」;「保障每戶一人,並簽約保障永久職業」;「只要能工作,且可信任,大家都可進本廠謀職。」

陪父親參加說明會後,田明正就去當兵,「退伍回來,亞泥不要我工作嘛,就到台北做一年鑽探,從台北回來亞泥還是不要請族人,剛好北迴鐵路要通車,我去考道路搬運工,後來還開過怪手。」

亞泥來了四十多年,首當其衝的富世村裡有多少人在亞泥工作?田明正說:「部落裡的人都去外面打工,正式員工只有2個而已,其中一個現在已退休,其他都是包商工人。」幾位包商工人異口同聲說:「亞泥的正式工作,對外講要經過考試,其實都是靠關係進去的啦!透過代表、鄉長去說的啦。」

田明正在解嚴後,1991年開始先透過省議員陳情,發起「還我土地」運動。但即使是他,和亞泥都有千絲萬縷的關係,田明正透過抗爭時認識的立委,將姪子介紹進亞泥當正式員工。田明正自己也有一個兒子在亞泥工作,「我在101年跟亞泥談,我孩子有條件才進去的。」田太太連忙補充:「是外包,不是正式,他開卡車進去裝水泥,一個月2萬多塊而已。」

田明正有三個兒子,老大離家在台北當鐵工,老二在當地清潔隊工作,老三是亞泥外包商工人。兒子收入都有限,自己養家都不夠,田明正夫婦60多歲了仍要下田耕作,田當然不在從前的山上,而是要過了大馬路,在河邊種些地瓜玉米,也幫人代耕。

一邊反亞泥,一邊爭取亞泥的工作,這是部落裡的常態,因為除了警察、護士、軍人等公職,部落裡幾乎沒有什麼比較好的工作。

反亞泥大多也只敢私底下反,一位在亞泥工作三十多年的外包工人說:「從礦場外面看起來好像沒事,但我們在裡面工作的人,從礦的底下看就知道很恐怖。我擔心的是走山,我一直跟礦場主任講,說不要再挖了,崩下來會滅村呀。他叫我不要再講,再講就沒工作了。果然去年就崩了一次。」他私下抱怨連連,等他走了,旁人跟我補充,前陣子立委來巡視礦場時,這位包商工人也在舉牌爭取工作權的行列中。牌子上寫著:「支持國際楷模礦場」、「反對環團汙名亞泥」、「保障權益繁榮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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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來源/內政部資訊中心、地球公民基金會 圖/陳貞樺、周旻宏;設計/黃禹禛)

稍晚,有位工人也加入喝酒的行列,相對於其他人不成套顏色雜亂的衣服,他穿著正式員工才有的亞泥藍色制服。田明正把我們拉到旁邊講悄悄話,叫我們不要再問關於亞泥的問題了。

等藍衣人一走,外包工人們又七嘴八舌彼此待遇的不同。正式員工一切比照勞基法正常休假,包商工人幾乎全年無休,颱風天也要上工,生病也不能請假,「跛著腳就來上班,跟他們爭取休假,就叫你明天不要來了。」

薪水怎麼算?包商工人紛紛搖頭說不太清楚,也從來沒看過什麼薪資單,「計薪的方式,是以挖了多少土來計算,以前一立方土算6塊錢,但每天挖了多少,我們也不曉得,老板說多少就多少。一個月有時候領2萬多,有時候領4萬多。有做才有錢,沒做就沒錢。」

「包商打前鋒,最危險的都是包商在做,爸爸叔叔那一輩開山路時最危險,打山會掉石頭,小時候常聽到有人死掉。打完開始往下挖,比較安全的才交給亞泥工人做。」

當地的退休員警鄭文泉說:「動不動就怪手整個翻下來,或者人在挖的時候被石塊砸到,一大堆呀,多少人在那裡死掉了。」

今年1月,政務委員張景森到亞泥花蓮廠視察,亞泥在當天所提供的簡報中,正式員工313人,包商工人保守估計至少700人,外包是正式員工的兩倍多。

當地原住民擔任的多是包商工作,我問他們,曾親眼見過意外嗎?「也是有呀,但我們運氣很好啦,打洞鑽孔,然後中午休息去吃飯,回來時整塊崩下來。」工人的口吻沒有控訴,只是覺得好笑:「停車沒停好停在斜坡,卡車滑下去,工人跑去擋,傻瓜咧。還有一個司機手煞車沒拉,也是斜坡,車子跑了,他笨笨的又爬上車,整台車翻下去,人就沒有了。」

採訪過後沒多久,5月13日發生工安意外,2名工人跌入固態石膏桶槽內,遭崩落的石膏料活埋。其中一位是近60歲的正職員工,一位是30出頭的包商工人。外包工作的同時也將傷亡風險打包出去,等新聞的熱頭一過,包商的傷亡人數,將不會留在亞泥的正式紀錄中。

惡劣的工作條件,不安全的工作環境,包商工人一邊抱怨的同時,又很感謝有這份工作,只因他們都是「選擇」不多的人。開挖土機的包商工人志明(化名),小學只讀了一年,就因家裡太窮而輟學,十幾歲他就去學開怪手,「我一直練習,晚上做到11點。老闆看到我的進度最好,才把怪手的鑰匙交給我。」

志明今年快60歲,人生的光陰都幾乎在礦場度過。他講話時眼睛會不自主地往上吊,這是長年處於緊繃的工作狀態,時時刻刻盯著上方的土石會不會崩落下來的反射動作。他說自己真的很累,想退休了,「我一天開挖16小時沒起來,坐的時間太長,腰部神經壓迫,職業傷害很多。」他連小學學歷都沒有,「很感謝老闆肯給這個工作」,另一面又說,「等我退休就要公布哪裡有裂縫,我最清楚,整座山都裂掉了。」

說完不久,志明的太太找來,看見有陌生人在場,當場對他發飆,「你幹嘛接受採訪啦」,妻子小小的拳頭捶在志明胖大的軀體上,整個被吸納進去,只留下一股悶響。如今挖了40多年的礦場,傳來的爆破聲也是低沉的悶響,沒那麼刺耳,卻更加兇險,居民因為抗爭,和亞泥關西礦區的自救會常聯繫,「關西那邊的人說,越低沉的爆破聲反而越可怕,因為已經傷害到底層了。」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潘正正說:「自從發生小林村的滅村事件後,中央地調所開始用雷達偵測出地質敏感區,花蓮亞泥礦場所在是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兩旁的邊坡,豪大雨時便成土石流潛勢溪流。」

在土石流防災資訊網上查詢,礦場旁的兩條土石流潛勢溪流,DF003為高風險,DF004為中風險潛勢溪流,而礦場下的富世村,被左右兩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包夾住,毫無退路。

這些在礦場工作的包商工人,明明深知何其危險,在居住上也別無選擇,仍然只能把家安在礦場下,過一天算一天。每日在上面挖的礦石,加工製造之後,運往西部那些永遠都在大興土木的都會區,在建築工地裡搬水泥的,又是離開原鄉、出外打工的族人。首尾循環的水泥產業鏈,被攪拌成碎片的,不知是蓋房子的原料,還是原住民賴以生存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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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泥礦場
礦場下的富世村,被左右兩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包夾住,毫無退路。(圖資來源/內政部資訊中心、地球公民基金會;圖/陳貞樺、周旻宏;設計/黃禹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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