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享,也要公平:共享經濟的烏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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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遵守現有法規,就是最基本的公平。」

「雖然屋主有出租閒置空間的權利,但其他市民的權益也應該被保障,這才算是公平。」

「公平的定義應該反應民眾需求,而民眾的需求會隨時間和環境改變,所以我覺得應該開放給社區裡的居民去決定公平落實的方式。」

一個平常上班日的傍晚,一群阿姆斯特丹市民聚集在市中心的一個討論室裡,參加名為Fairbnb(公平的Airbnb)平台的籌備會。在所有參與人當中,有關心居住正義的市議員、主修都市規劃的研究生,也有市政府Airbnb申訴專線的接聽專員,和因房東將公寓轉做Airbnb短租而失去住處的年輕人,每個人談起Airbnb等短租平台在阿姆斯特丹的現狀,多有所不滿,卻也肯定Airbnb所代表的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的「共享」理念,希望能在禁止與開放之間,建立一條折衷的管道。

「要分享,也要公平。」Fairbnb籌備會發起人、城市規劃師韋拉克魯茲(Sito Veracruz)說。

理念聽起來簡單有力,但對於公平如何實踐,眾人顯然仍有不同看法。原本預定討論平台架構和管理組織的籌備會,最後卻花了大半時間討論議程之外的關鍵問題:「何謂公平?如何才能算是公平的分享方式?」

失去本意的「共享」

「公平」本來應該是共享經濟的初衷之一。這個以Airbnb為首、2008年以來快速興起的產業,利用網路科技,打破了舊有「企業-顧客」的商業模式,採取「個人-個人」(peer-to-peer)方式進行交易,讓供需雙方的地位變得平等,且可以隨時互換。從分享房子、停車位、車子,到食物、工具、衣服,「一起分享閒置資源」的概念,不只吸引金融危機下想賺錢、想省錢的人們,也打動不少對充斥大企業壟斷、鼓吹過度消費、缺少人情味的現代資本主義商業模式感到厭倦的都市人。

住在阿姆斯特丹市中心的韋拉克魯茲便是被「共享」概念打動的其中一人。「一開始我覺得這個點子很酷,剛好租來的公寓有點空間,就放上Airbnb出租。」他說自己主要目的不是賺錢,而是追求更理想的旅遊模式:「我和來住的遊客都處得很好,還介紹他們景點,讓他們更深入了解這座城市。我到其他地方旅遊,也都選擇住Airbnb,感覺自己可以更貼近當地人的生活。」

然而見到阿姆斯特丹市中心這幾年的轉變後,韋拉克魯茲對Airbnb慢慢改觀。「本來只住當地人的街區,漸漸變成只有遊客入住;房租越來越高,許多鄰居只能紛紛搬到市郊。」他表示,作為一個觀光盛行、人口稠密的國際大都市,阿姆斯特丹市中心長期有房價高、住房短缺的問題,Airbnb提供方便的出租管道之後,許多屋主將房子轉為經營獲利較高的短租,不願租給長租客,使得當地因旅遊業而產生的仕紳化(gentrification)問題更加惡化。

「我覺得這已經失去了原本追求善用資源的『共享』原意了。」他說。根據統計資料,人口不過81萬的阿姆斯特丹,現今約有22,000個房間或公寓在網路平台上短期出租;在一些較受遊客歡迎的區域,每6名屋主就有1人提供短租。2016年年初,荷蘭ING銀行發佈一份研究報告指出,Airbnb的盛行和阿姆斯特丹房價升高之間有「相當大的」關聯,呼應了韋拉克魯茲的觀察。

不只阿姆斯特丹,全世界大城市如巴黎、威尼斯、紐約,甚至Airbnb總部所在地舊金山,也有類似的情況。當初因繳不出房租,而想出把公寓部分空間出租這個創業點子的兩位Airbnb創辦人,大概也沒想到,一個看似兩全其美的商業模式,如今卻造成了另一群人的居住難題。

「但我依然相信『分享』的價值。」2016年9月,韋拉克魯茲發起成立Fairbnb的活動,希望能在不對他人造成損害的前提下,建立運作透明、社會友善且合乎法規的短租平台,吸引不少持相同理念的市民參加。

受限參與人來自不同背景,聚會有一定困難,目前籌備會只能每月舉行一次,效率有限,但韋拉克魯茲依然充滿信心:「全世界許多大城市都面臨類似的問題,目前多倫多、威尼斯也有人在推廣Fairbnb的理念,我們期待未來能做到全球串連。」

合作社:政府規範之外的選擇?

對於共享經濟平台帶來的另類不公平,各地的公民力量挺身而出,也是對各國政府控管無力且遲緩的回應。

面對Airbnb、Uber等平台被評論者形容以「目無法紀」的破壞性姿態進入市場,崇尚平等正義的歐盟各國政府,初始反應以遵照原有法規或有限度開放居多,但仍無法停息各界對於平台是否合法、公平運作的批評聲浪。

對於Airbnb,除了德國和西班牙巴塞隆納規定,所有短租屋主須向政府申請許可之外,其餘國家大多採取管控出租天數和租客人數的方式,來防止過於頻繁的短租影響當地民眾的居住權。2014年,阿姆斯特丹市政府和Airbnb在經歷多次協商後,簽訂了被Airbnb稱為「世界上第一個Airbnb友善條款」,允許每年出租天數不多於60天、租客人數一次不多於4人的短租經營,而Airbnb平台必須代收旅遊稅,並且協助政府清查違法的屋主。

然而2年過去,Airbnb在阿姆斯特丹引起的爭議仍在持續。

「我們沒有看到太顯著的改變。Airbnb也以維護隱私權為理由,拒絕提供政府任何平台使用者的資料。」參與Fairbnb籌備會議的阿姆斯特丹市議員諾衍斯(Jorrit Nuijens)表示。根據統計,2016年3月在Airbnb上出租的房間或公寓,有74%都不符合政府的規定。

另一個分享經濟的平台Uber面臨的爭論,則是從公司類別、賦稅,一路延燒到勞工權益。在德國、法國、西班牙、比利時等西歐國家,Uber皆被法院裁定為計程車業者。原來非專業駕駛可透過UberPop程式載客,但現在該程式停止運作,Uber只能招募通過政府審核、考試,並持有計程車駕駛執照的司機。

然而對當地計程車業者來說,「公平」卻尚未來到。「這裡的計程車業雇主,都必須負擔司機的基本薪資、勞工權益等成本;但Uber同樣作為業者,卻不需負擔相同成本。這不公平,我們還會繼續抗爭下去。」比利時計程車聯盟(FeBeT)理事長艾德登圭爾(Khalid Ed-Denguir)忿忿不平地說。

與此同時,Uber司機也開始爭取自己的權利,甚至告上法院。2016年10月,英國倫敦的勞資法庭裁決Uber司機應被視為「合約工作者」,享有基本薪資、有薪假等勞工的基本權利,而非不受制約、亦無福利的「獨立承包商」;2016年12月,法國Uber司機因Uber平台逕自調高抽成比例,進行了大規模罷工抗議,同時希望進一步向Uber爭取福利基金、待車給薪等福利。

然而,訴訟、立法、罰款等政府所能採取的手段,顯然成效有限。截至2016年4月,Uber在全世界已累積了1億6,190萬美金(約新台幣51億)的罰款,但該公司市值仍持續增加。

「在全球化、高科技的時代,面對Airbnb、Uber這樣資本雄厚的跨國企業,只靠政府規範市場,顯然很難達到公平。」長期關注相關產業的合作社策略師凡勃肯(Onno van Bekkum)說:「我認為必須加入『公民參與』,讓市場追求獲利的同時,也需顧慮社會責任。」

他所描述的合作社(co-op),主張成員共同參與決策、去中心化經營,這構想雖然不新穎,但在共享經濟快速發展後,受到愈來愈多的討論,許多人認為,相較於營利導向企業,合作社模式更能實踐符合「共享」初衷的經營模式。2015年成立於以色列的La’Zooz,便是一個以虛擬貨幣交易,由成員共同決定收入分配的合作社共乘平台,被稱為「烏托邦版的Uber」;位於紐約的Beyond Care合作社,則是由保姆共同擁有的人力平台,成員定期開會討論抽成分配、直接與客戶協商合約,讓這些自由工作者能得到比在一般人力分享平台上接案,更好的待遇。

這類「合作社平台」被學者稱為「新共享經濟」,標榜平等、永續經營,也被視為零工經濟(gig economy)盛行下,勞工困境的解方。

「有多少人在乎公平呢?」

目前Fairbnb平台的經營規劃,也以合作社做為目標。「我們希望能用另一種方式盡可能去達成『共享』。」韋拉克魯茲說:「Airbnb的經營模式,讓人很難相信『公平的共享』能真的發生。」

儘管政府和Airbnb之間的溝通仍在持續,Fairbnb的支持者仍相信合作社式的替代平台存在的必要性。「用外力監督(平台使用者)的效果有限,想要達到公平,社群內部必須先有遵守規則的共識,而合作社就是由成員共識建立起的平台。」一位Fairbnb籌備會的參與者說。

2016年12月,Airbnb公布了和阿姆斯特丹市政府最新的協商結果,宣布自2017年1月起,將在Airbnb平台上針對阿姆斯特丹的屋主設定符合法規的60天出租限制;一年內出租超過60天的屋主,將被系統自動屏蔽。

這是Airbnb首度在平台上主動設定出租限制,但要說阿姆斯特丹的短租爭議就此落幕,恐怕還為時尚早。「Airbnb先前也承諾要配合法規很多次,卻沒有徹底執行。何況就算只能在Airbnb出租60天,還是有其他短租平台可以讓屋主出租。」韋拉克魯茲解釋。

的確,共享經濟的熱潮仍在持續。根據PwC於2014年發佈的分析報告,2025年全球的共享經濟收益估計將達到3,350億美元(約新台幣10.5兆525億元),佔相關產業收益的50%。相較於2013年的150億美元(約新台幣4,725億元)收益,龐大的經濟潛力,讓許多國家政府對共享經濟的態度開始出現轉變。

歐洲議會遲至2016年初才發表的第一篇共享經濟研究報告,便以「歐洲在共享經濟缺席的代價」為題,指出歐盟各國政府應研擬共享經濟的專門法案,為新型態的企業找到解方,「全面禁止」只能作為最後的手段。阿姆斯特丹在2015年2月開始了打造「分享城市」(sharing city)的計畫;英國和比利時政府則陸續推出針對共享經濟收入豁免稅額的鼓勵政策。

在經濟發展掛帥下,還有多少共享經濟企業能保有「共享」背後所代表的,促進人際交流、環保節源、抑制過度消費等本意呢?

「一開始創業的時候,我以為人們會擁抱共享經濟這個理念,但後來我發現大家其實不在乎『分享』這件事,只追求最便宜、最方便的東西。」4年來經營共享經濟企業PiggyBee的創辦人維勒斯德克(David Vuylsteke),在談到未來展望時,感嘆地表示。

被認為可以實踐「公平分享」的合作社,也有類似的經營困境。集體決策、非營利的理想,在消費者的現實考量下,往往難以和集中化管理、高效率、資本雄厚的大型企業競爭,而無法擴張影響力。

正如同Fairbnb的籌備會議上,討論了兩個小時的「公平」之後,有人發問:「但這麼多遊客和屋主,有多少人會在乎『公平』呢?」

在場所有人沈默了半晌。這是個大哉問,然而參與共享經濟的每一個人都必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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