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攝影術這麼普及的年代,還有這麼多人願意這樣地學習紀實攝影與專題報導,何須悲觀?
從《攝影小史》來看,班雅明認為藝術以攝影的形式呈現才是這項技術的重要特質。如此一來,不僅不用再去爭議攝影是不是藝術,同時也能展現出攝影所具備的社會功能。
越來越多人認為可以透過攝影與網際網路,將身邊所見的、有感的問題訴諸網路媒介引起關注。但是,這些問題如果沒有經過謹慎的了解與探討,而是一股腦地投入到抗議、悲情、弱勢的那端進行拍攝,恐怕也只是一種濫情與模仿。
「⋯⋯因為相機拍完之後,用wifi記憶卡,我可以直接傳送到手機,我做一點簡單的後製,通常是裁圖,再用Line或是用報社的發稿APP,就可以第一時間把我的照片傳回去給公司⋯⋯」一位年輕的報社攝影記者,描述他現在經常性的工作。現在的平面新聞媒體已能和電視新…
台灣社會需要、也正在進入另一次的社會啟蒙;這不僅是一項社會運動,也是一項媒體改革運動。需要更多有志之士投入,讓新聞報導者重獲尊嚴,也重新拾起啟蒙公眾、揭發階級剝削與黑暗的任務。